对道教义理中“积极因素”的探讨

《世界宗教研究》 李养正

2014-05-08 11:22:27

 江泽民总书记在1993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的第二部分《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中,谈到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说:“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将长期存在,如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就会发生冲突。这种适应,并不是要求宗教信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1]

本文试就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作一点探讨,即对什么是辨认“积极因素”的准则、什么是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如何利用与发扬这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谈一点浅见。

一、辨认“积极因素”的准则

道教形成于东汉,传承近两千年来,以神仙信仰为主干,在一个深邃而又广泛含意的“道”字的涵盖下,摄取了大量我国传统文化、宗教思想与古代方技的因素。在当今我国社会制度已发生根本变革,科学昌明、经济繁荣的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对道教义理规范的内涵进行抉择性质地具体鉴别,便不能不有一个科学的、求实的、与新时代文明相适应的准则。大凡道教信徒中的守旧者,皆固执于道教义理规范中“神启说”的信念,认为一切皆“三清尊神”所降授或“祖师”所制定,都是神圣的、优良的;否则便是不虔诚,甚至目为是对神明的亵渎。大凡社会上对道教义理规范抱轻蔑态度的人,则认为道教内涵杂而多端,近乎妖妄,是社会安定与发展的消极因素,只应批判,促其尽快消亡。认为不这样便是背离时代先进思想。很明显,这两种认识与态度皆有所偏颇,因为都是脱离现实国情与道教实情的。惟有依据我国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道教仍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与国际影响的实情,依据新中国建立以来道教界一贯保持了与党和政府风雨同舟的政治表现实情,从全民根本利益与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出发,审视道教义理规范中可能对社会产生的正负影响,以择瑜抉瑕,认同其可以继续弘扬的“积极因素”和应予改革的“滞后因素”。既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又必须实事求是。这个鉴别准则,便只能是国家宪法、法律及国务院颁布的依法对宗教进行管理的法规,其原则精神在政治思想方面的主要要求,便精辟、集中地体现在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即“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到行动上,便是:宗教(包括道教)必须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2 ]

二、对道教义理、规范主体思想结构的剖析

道教经书甚多,明代刊行的《道藏》便有5485卷,明代以后陆续出现的经书亦略有数千卷(近人汇编有《藏外道书》)。卷帙浩繁,内容包罗万象,揆叙万类,诸如义理哲言、科仪规范、灵符神咒、修养方术等。而要对其义理规范进行清晰明辨,则务必先进行一番大致的梳理、归纳,使能对其主体纲要有所了解、把握。关于这方面的探讨,古往今来,议论颇多,见仁见智,各从其志。对道教义理的主体思想结构,作简要剖析如下:

(一)道教的根本信仰为“道”。它既是根本的信仰,也是其教理教义的思想中心。一切理论、修养、规范、科仪皆围绕这个思想中心运作,即阐发、延伸、融摄。一切道经道书,其出发点与落脚点,都在于论证“道”的永恒常在与创造、支配宇宙一切的无限权威和力量。一切运作、行持,皆以尊道、循道、法道、证道、与道合一为圭旨。道教的信仰与文化体系,就建筑在这个基础之上。而“道”这个字,从文字解释的角度来说,是一个有多种含义的词,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运用得十分广泛。道教思想,渊源于我国殷商时代的鬼神崇拜,战国时代的方仙信仰,汉代的黄老道。它所说的“道”,除具有本原、运化规律、理念、道路、方技等意外,更具有灵性、悟性、善性、神性、阴阳变化、五行生克等宗教性含意。道教崇仰的“道”,信者认为外能创造、支配宇宙一切,维护宇宙和谐与人世社会安宁;内则能主导人的心性、形体的安适和康健。

(二)在“道”的统摄之下,道教教理教义中较具有学术思想性的内容,可梳理出四大支干,一曰重生,二曰重和,三曰重德,四曰重术。重生即重在阐发和论证“生”与“道”的关系。“仙道贵生”,生道相依相守,有道则生,失道则死,生道合一,则长生久视;重生轻死,务生为乐;我命在我,不属天地;更主生态平衡,珍视一切动植物生命。重和即阐发和论证“道法自然”则宇宙和谐。反对战争,反对以强凌弱,使社会安宁;内求阴阳调和,则体安人寿;处世“和光同尘”,则谦虚受益,自然和谐,社会和平,世人泰和,无水旱虫兵疫之灾,是人类幸福、社会发展的关键。重德即阐发和论证道德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与人之间和善相处的纲纪。修养道德既是作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修证成仙的阶梯,劝善规过,勉人为善,功德圆满,必获吉庆;善恶报应,如影随行,天道承负,无可逃慝;醮仪祭祀,解厄度亡;慈心于物,济世利民;地狱五道,警人为恶;清规戒律,严谨修持;功过宝典,检束自律;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天有司过之神,世有惩恶之刑,不履邪径,不欺暗室。重术即道教素重养生延命,重视性命双修之方法与众术,有“道”无“术”不行之说,亦即信行方术是修道的途径。诸如内外丹道,诸种气法,动静功夫,道医疗病,养性延命,以及形形色色的星相占验数术。

以上四大思想观念,是道教义理规范的四大基点。

(三)道教信行的理想,有入世与出世之别。世俗的理想则是用道教入世法教化世人,使其遏恶扬善,为有道德正信之善人,大家和平友善相处,共建共居于太平国土,有圣贤治理国事,人各劳作食其精力,天下无水旱兵虫疫之灾,人寿年丰,太平安乐。其宗教性的出世理想,则是用道教的出世法,引导和感悟有善性者修行长生久视之道,得道成仙人,肉体飞升或精神升玄,进入神仙极乐之境。总的来说,道教信行的理想是两种人格和两种境界。道教认为,善人是修仙的基础和新的起点,登仙是善人最美好前景与归宿,两者是相联系的、一致的,前者是基础阶段,后者为超越阶段,也可说前者为世俗同尘阶段,后者为超脱尘俗阶段。

上述一个中心,四大基本要点,两种理想追求,可以说是道教义理规范的主体思想结构。

三、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

对于一种社会事物的内在因素,要鉴别瑕瑜,不能是靠主观好恶认定,只能客观地依据其具体的实质内容,衡其历史作用、文明程度及现实社会价值。

道教确实存在有浓厚封建意识的教条、规制及封建迷信性质的占验之术与非科学的某些方技。这些是滞后于社会文明发展的消极因素,理所当然会受到科学理性思维的批判;但道教是根植在我国悠久文明沃土上的传统宗教,有其独特的道家、神仙家趣旨,并融摄了诸子百家中的丰赡文化,对我国社会发展起过一定的历史作用。就现实的价值观来看,其中曾有所补益于维护社会安定的思想因素及有益于群众修养身心的动静练身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正是含蕴在其重生、重和、重德、重术的主体思想体系中。我认为这些尚能有所补益于社会的具体内容,可以谓为是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

(一)“重生”教义中的积极因素:1.强调“仙道贵生”为道教首要宗旨,认为人生是珍贵的(载《灵宝度人经》)。2.重生轻死,生生死死,乃自然事(人寿应是180岁)。在生乐生、生活宜丰,死后祭祀、供献宜简(载《太平经》)。3.强调“我命在我,不属天地”,个人生命年岁的长短全赖自身的修养和锻炼,并非“天命”所决定,能同自然灾害、疾病及衰老抗争,自然保健长寿(载《西升经》、《抱扑子内篇》)。4.人生品格价值是多层次的,上品之人,毕生为真理、正义、公益事业而献力,效忠祖国,济世利人;中品之人,能接受教化,清静自正,向善行善、受人尊敬,进而可修仙道;下品之人,仅有动物属性,缺少人性、理性,顽劣作恶,不接受教化,为恶人,天理国法必惩之(载于大量道教仪范、规戒、传记、灵验记之中),启示人们在人生观方面要树立自尊、自爱、自重观念,无愧人生,珍视人生价值。5.为追求长生久视,发明和融汇了很丰富的古人养生保健的方术,注重肢体运动、心性修养,也重视医药卫生,为我国传统的养生文化作出了卓越贡献(载道教《道藏》方法、众术类中)。

(二)“重和”教义中的积极因素:1.阐扬道家“道法自然”、“冲气以为和”之说。认为大自然最为完美、和谐,世人应以天为父,以地为母,热爱自然,勿践伐一草一木,维护生态环境,维护自然和谐的最佳状态。自然和谐则风调雨顺,万物繁盛,天无灾异,地多祥瑞(载《太平经》及《戒律》)。2.反对社会动乱及一切不安定因素,主张世界和平,使世人安居乐业,竟其天年(载《道德经》、《太平经》)。3.处世接物、谦和为贵,“和光同尘”,“知和曰常”,不炫己德,光而不耀,平易共处乃可益生(载《道德经》)。4.以天地为父母,阴阳为纲,四时为纪,天静以清,地定以宁,失者死,顺者生,故养生贵在守“和”(《云笈七签·九守》)。清净怡和,人之性,顺物不逆,自然之性,“神静则心和,心和而神全”,怡和养神,则自安于内,清虚栖心,则不诱于外,自然心身康泰(《云笈七签·七部语要》)。

(三)“重德”教义中的积极因素:“道德”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制衡和调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国家、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精神力量,是以伦理准则、行为规范维护社会安定的纲纪。我国的传统道德,儒家以“天启说”为思想来源,阐发而为名教纲常、四维八德。道教出现后,融摄世俗传统道德的内容,而与道教信仰相结合,使道德宗教化,宗教道德化,宣传“道德天尊”(即“太上老君”老子)降授《道德经》,启迪道德纲纪,“老君”即道德的化身,是绝真绝善绝美的楷模。认为道德原起于“道”。其后宗“道”之士,以戒、规、斋、仪、愿念、百药、百忌等形式,营构了道教的道德规范体系,成为“宗教道德”中之一系。以“道”的威严,“神”对善恶的鉴察和奖惩,用鬼神的威摄力量,遏恶扬恶,订为修善证仙的途径。道教的道德规范,实质上与我国传统道德在基本内涵、社会功能上是一致的,不过更以“神”的诫命,加于信道者与社会,并逐渐使其“善恶观”、“天道承负观”、“因果报应观”融入我国的传统道德。如《初真戒说》中说:“出世于入世之中,达身于省身之内,实有佐于王化,绳人于众善也。法中之戒,即正心诚意之学;戒中之法,即治国齐家之化,不过欲人循文归正,借此知玄,……道律治己,王律治人,二者表里,以扶世教。”道教的道德规范,对信道者以及通过道教文化影响社会道德风气,扬善遏恶,从而维护社会秩序,消弭动乱,这在它所维护的社会安定能够促进社会进步时,其积极效果是不可否定的。道教道德诫条,针对社会上人的禀性素质的多层次性,其规范方式与目的也相应是多层次的:上品之人,身先无犯,是道德楷模;中品之人,心有上下,观境即变,施以教化,可塑从善;下品之人,恶心万般,有的尚可禁制,有的身同禽兽,有人形而无人心(见初《初真十诫》与《说十戒》)。道教注重对中品人施以“善恶观”、“因果报应观”、“天道承负观”的教化,对下品人则重警告与禁制。“思量作恶,化为地狱恶鬼;思量修善,化为天堂善神”、“邪淫化为犬豕,仁慈化为圣贤”(《初真戒》)。《智慧上品大戒》甚至向信道者及社会发出呼吁:“宁守善而死,不为恶而生!”白云观《清规榜》说:“身命为本,廉耻为重!”道教可以说是重道德的宗教,它制订的戒、规、仪、斋、愿念、百药、百忌等诸种道德教条,在《道藏》经书中收载十分丰富,其中基本内容不仅仍在广大道教徒行持中存在,而且在社会进步时代对一部分人也还有一定的教化导善价值。

(四)“重术”教义中的积极因素:道教义理重人贵生,务长生久视之道,疏于抽象地侈谈心性,而注重于形神的实际炼养,讲究实际的炼养方法和众术。它独具特色的众多方术,便是为了疗病保健、养生延命之道服务的。其长期实践的经验,便大量载于《道藏》经书库存之中。道教的炼养方术,道教一般称之为“道功道术”,或者称之为“功夫”,在学术界则为道家的“养生文化”。它的质朴的理论与方技,在历史上对推进我国和世界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是有不可否定的积极效益的:1.它有其形神的动静、内外、精气、方药全面炼养的养生理论。它的重人贵生的务实价值观,生道合一的生命观,形神统一、性命双修的内炼体系,医药济世的科学精神,都包含有积极思想因素。2.它的“静功”,引导修心安神,如心斋、坐忘、九守、内观、守一、自然诸功法,对澡雪精神,止欲清神,是有积极作用的。3.它的“动功”,引导人们重视形体运动,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如八段锦、五禽舞、武当内家拳术以及摩踵法、坐功法、鼓琴法等等,至今仍为爱好体育运动者所喜爱。4.它的“气功”(古称“气法”),注重呼吸锻炼,如吐故纳新法、调息法、行气法、服食法、胎息法、服气疗病法等,至今仍为医疗界及体育科学研究者所关注,并在深入研讨中。5.它所秘传的“外丹”、“内丹”,亦有其精奥的科学因素,如炼丹术与冶炼学、化学,炼丹术与中医外科学,炼丹术与中医本草学,内丹三义理论,内丹气机升降出入和药物升降学,也都在推进科技的历史发展中起过积极作用,至今其精华部分,仍在现代科学文化引导下进行深入发掘与研究。6.其它修摄杂术,如导引、按摩、行走坐卧锻炼法、存思、房中卫生等,其中不少内容对养生保健颇多裨益。7.道教论述、释解的经籍道书很多,可以说是功法逾千种,五光十色,杂然多端。其较著称者,如:《周易参同契》、《黄帝九鼎神丹经》、《太平经》、《黄庭经》、《抱朴子内篇》、《太清石壁记》、《太清丹经要诀》、《石药尔雅》、《真元妙道要略》、《抱朴子内篇》、《无上秘要》、《养性延命录》、《服气精义论》、《胎息精微论》、《坐忘论》、《悟真篇》、《元气论》、《道生论》、《庚道集》、《六根归道论》、《龙虎精微论》、《古文龙虎经》、《灵宝中和经》、《太清道林摄生法》、《三洞道士居山修炼法》、《渔庄邂逅录》、《丹房鉴源》、《混俗颐生录》、《摄生纂录》、《修真精义论》、《化书》、《神仙养生秘术》、《神气养形论》、《养生泳玄集》、《修真秘录》、《大丹直指》等等,都是好事道教传统养生文化者热衷研讨的书。关于侯神、守庚申、符箓、禁咒、手印、占卜、星相、风水、望气、巫蛊等术,因其较远于新时代的科学文化,对社会殊多弊害,故搁置不论。四、发挥“积极因素”的积极作用,为社会服务乍读《道藏》,确感光怪陆离、杂而多端,但在逐渐了解一点我国传统文化发展史的常识后,便也逐渐认识到它同我国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古代科技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发现它的珍贵资料价值,认识到它具有我国道家道教文化特色的光彩S在古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它曾以方仙之道对抗天命之道;曾以道家争取精神解放的思想反对封建名教纲常的桎梏;曾以古代科技鼓舞人民生活的勇气,与大自然抗争,争取长寿;曾举起“太平”的旗帜与腐败的封建统治斗争,企图建立“太平世界”;曾竭力阐扬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维持社会的安宁,显示了它爱国崇德的情操。这些都反映出它含蕴的“积极因素”在历史上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它是重入世、重实践、重经验,较为务实型的宗教,走入世的道路而求出世的目的。道教循着热爱自然、热爱和平、热爱生命、崇尚伦理道德的趋向走过来,对我国早期科技、养生、医药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近千年的遭受“妖妄”、“淫秽”、“垃圾堆”的斥责声中,它曾受到被排斥和歧视,走过漫长坎坷的道路。当明清以来西方科学文明渐次传入我国,有识之士受启发,才逐渐更新观念,另眼看待这独具特色的土教。转而研究《道藏》中蕴含的珍贵的古代科技资料与质朴的义理,承认我国方仙炼养者经过长期探索、实验、总结的在金丹冶炼、气法养生、中医本草、天文历算方面的成就,是近代科技的先驱;它的重生、重和的义理具有东方智慧的人生哲理与自然观,从而逐渐引起有些欧亚学者向东方道教寻找人生智慧,引起研究道教文化的热潮。

在对道教义理规范的主体思想结构作一番大致地考察后,试探性地辩认了它有现实社会价值的因素,那么,道教界又应如何发挥这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呢 ?

首先要与道教界的自身建设相结合来提出要求,采取积极的、合适的方式方法来进行,亦即本着发扬“积极因素”的方向,加强道教自身的建设。现在我国的道教职业人员,仅大陆地区便已近三万人,宫观道院等道教活动场所已近 1800座,各地爱国道协组织已有133处。它们所联系并受其精神影响的散居道士、居士及社会一般信教群众何止百万?其影响相当广泛,显现的或潜隐的精神力量,也是相当可观的。在进行两个文明建设的今天,当然要积极引导。作为道教界本身,当然要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时代要求下有明确的使命感、责任感以及紧迫感。在具体途径与步骤上,有必要关注如下方面:

(一)宫观及各级爱国道教团体,要组织全体道众,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高度重视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面向新时代,相应地更新观念,改变因循守旧思想,大胆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道教制度和教条,大力发掘和发挥道教教义、教规和道德仪范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不搞通这一存在于相当多一部分人的思想认识问题,就会产生思想阻滞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与新的时代沟通,而出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冲突的现象。

(二)从当前道教界总的情况看,因八十年代以来,发展甚快,对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跟不上其发展速度,因而呈现出素质一般较差的状况。学习义理规范、践行修持,均较以往松弛懈怠,这与道风滑坡有一定关系。故而加强教育,强调学修结合,十分重要,特别是要强调以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发挥道教积极因素为前提,改进道教院校教学工作,培养合格师资人才。宫观培训及师徒授受皆要遵循学修结合的方针,提高素质修养,振新道风。这对维护社会稳定直接或间接是有所裨益的。

(三)在弘传道教优良传统与积极因素方面,研究经籍及重刊和阐解、宣传其经籍义理的部门和个人,有很大的责任与中介作用。1998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与中国道教协会第六届领导班子成员座谈时的讲话中说:“近几年,我对宗教界的朋友们多次讲过这样的话,中国传统文化相当一部分是从佛道等宗教中来的。我国宗教文化中有许多的东西迄今仍有进步意义,特别是一些主张、格言、规定,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思想和作法并不矛盾,希望宗教界的朋友们能够对此加以挖掘,进行整理,以便在现实生活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他还说:“江泽民总书记对这件事情很重视,专门找赵朴老谈过话。年初,总书记接见全国统战部长时还要求组织人力编一点这方面的小册子。我建议道协的领导结合道教自身的特点,认真做一做这项工作。”[3]可见,道协领导成员及道教界有识之士,应当加强在道教研究工作与编辑出版道教书刊工作方面的积极引导作用,发扬道教优良传统。

(四)依据对道教主体思想结构的梳理,可以认为,道教的优良传统即为“尊道贵德,清静自正;道法自然,重生贵和”,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便是蕴涵于其中。要发扬优良传统和发挥积极因素,当然有赖于讲经演戒,这便要考虑到道教典籍均出自古代,远则出自春秋战国之际,近则出在明神宗万历年间(1573-1620)之前,基本上是属于封建时代的古籍。虽然它的人文(礼教文化)、人道(人类道德规范)主义色彩较浓的伦理原则与导善美德,曾为封建社会的发展起过一定积极作用,如今也仍然对社会一部分有宗教信念的人具有精神制约功能,但它的一些观念与词语的含意,留有旧社会历史时代的烙印,故而现在阐释和宣讲时,也需要本着新时代的文明,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结合实际地宣扬,注意用当代精神文明的观念、语言来表述其内涵。既不能原套照搬,也不能离其实质精义。从道教的义理规范来看,既有其积极的部分;也存在同现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道教教职人员既是宗教信徒,也是国家公民,故而道教徒既要认清社会位置践履道教的义理规范,也要参与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不忘全国各族人民前进的方向,作“四个维护”的好公民,作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的拥护者。既要关注道教实情,也要关注国家实情,脚踏实地,看清方向,“爱国爱教,团结进步”!

(作者为中国道教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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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教义理中“积极因素”的探讨

《世界宗教研究》 李养正

2014-05-08 11: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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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教义理中“积极因素”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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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总书记在1993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的第二部分《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中,谈到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说:“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将长期存在,如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就会发生冲突。这种适应,并不是要求宗教信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1]

本文试就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作一点探讨,即对什么是辨认“积极因素”的准则、什么是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如何利用与发扬这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谈一点浅见。

一、辨认“积极因素”的准则

道教形成于东汉,传承近两千年来,以神仙信仰为主干,在一个深邃而又广泛含意的“道”字的涵盖下,摄取了大量我国传统文化、宗教思想与古代方技的因素。在当今我国社会制度已发生根本变革,科学昌明、经济繁荣的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对道教义理规范的内涵进行抉择性质地具体鉴别,便不能不有一个科学的、求实的、与新时代文明相适应的准则。大凡道教信徒中的守旧者,皆固执于道教义理规范中“神启说”的信念,认为一切皆“三清尊神”所降授或“祖师”所制定,都是神圣的、优良的;否则便是不虔诚,甚至目为是对神明的亵渎。大凡社会上对道教义理规范抱轻蔑态度的人,则认为道教内涵杂而多端,近乎妖妄,是社会安定与发展的消极因素,只应批判,促其尽快消亡。认为不这样便是背离时代先进思想。很明显,这两种认识与态度皆有所偏颇,因为都是脱离现实国情与道教实情的。惟有依据我国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道教仍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与国际影响的实情,依据新中国建立以来道教界一贯保持了与党和政府风雨同舟的政治表现实情,从全民根本利益与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出发,审视道教义理规范中可能对社会产生的正负影响,以择瑜抉瑕,认同其可以继续弘扬的“积极因素”和应予改革的“滞后因素”。既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又必须实事求是。这个鉴别准则,便只能是国家宪法、法律及国务院颁布的依法对宗教进行管理的法规,其原则精神在政治思想方面的主要要求,便精辟、集中地体现在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即“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到行动上,便是:宗教(包括道教)必须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2 ]

二、对道教义理、规范主体思想结构的剖析

道教经书甚多,明代刊行的《道藏》便有5485卷,明代以后陆续出现的经书亦略有数千卷(近人汇编有《藏外道书》)。卷帙浩繁,内容包罗万象,揆叙万类,诸如义理哲言、科仪规范、灵符神咒、修养方术等。而要对其义理规范进行清晰明辨,则务必先进行一番大致的梳理、归纳,使能对其主体纲要有所了解、把握。关于这方面的探讨,古往今来,议论颇多,见仁见智,各从其志。对道教义理的主体思想结构,作简要剖析如下:

(一)道教的根本信仰为“道”。它既是根本的信仰,也是其教理教义的思想中心。一切理论、修养、规范、科仪皆围绕这个思想中心运作,即阐发、延伸、融摄。一切道经道书,其出发点与落脚点,都在于论证“道”的永恒常在与创造、支配宇宙一切的无限权威和力量。一切运作、行持,皆以尊道、循道、法道、证道、与道合一为圭旨。道教的信仰与文化体系,就建筑在这个基础之上。而“道”这个字,从文字解释的角度来说,是一个有多种含义的词,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运用得十分广泛。道教思想,渊源于我国殷商时代的鬼神崇拜,战国时代的方仙信仰,汉代的黄老道。它所说的“道”,除具有本原、运化规律、理念、道路、方技等意外,更具有灵性、悟性、善性、神性、阴阳变化、五行生克等宗教性含意。道教崇仰的“道”,信者认为外能创造、支配宇宙一切,维护宇宙和谐与人世社会安宁;内则能主导人的心性、形体的安适和康健。

(二)在“道”的统摄之下,道教教理教义中较具有学术思想性的内容,可梳理出四大支干,一曰重生,二曰重和,三曰重德,四曰重术。重生即重在阐发和论证“生”与“道”的关系。“仙道贵生”,生道相依相守,有道则生,失道则死,生道合一,则长生久视;重生轻死,务生为乐;我命在我,不属天地;更主生态平衡,珍视一切动植物生命。重和即阐发和论证“道法自然”则宇宙和谐。反对战争,反对以强凌弱,使社会安宁;内求阴阳调和,则体安人寿;处世“和光同尘”,则谦虚受益,自然和谐,社会和平,世人泰和,无水旱虫兵疫之灾,是人类幸福、社会发展的关键。重德即阐发和论证道德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与人之间和善相处的纲纪。修养道德既是作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修证成仙的阶梯,劝善规过,勉人为善,功德圆满,必获吉庆;善恶报应,如影随行,天道承负,无可逃慝;醮仪祭祀,解厄度亡;慈心于物,济世利民;地狱五道,警人为恶;清规戒律,严谨修持;功过宝典,检束自律;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天有司过之神,世有惩恶之刑,不履邪径,不欺暗室。重术即道教素重养生延命,重视性命双修之方法与众术,有“道”无“术”不行之说,亦即信行方术是修道的途径。诸如内外丹道,诸种气法,动静功夫,道医疗病,养性延命,以及形形色色的星相占验数术。

以上四大思想观念,是道教义理规范的四大基点。

(三)道教信行的理想,有入世与出世之别。世俗的理想则是用道教入世法教化世人,使其遏恶扬善,为有道德正信之善人,大家和平友善相处,共建共居于太平国土,有圣贤治理国事,人各劳作食其精力,天下无水旱兵虫疫之灾,人寿年丰,太平安乐。其宗教性的出世理想,则是用道教的出世法,引导和感悟有善性者修行长生久视之道,得道成仙人,肉体飞升或精神升玄,进入神仙极乐之境。总的来说,道教信行的理想是两种人格和两种境界。道教认为,善人是修仙的基础和新的起点,登仙是善人最美好前景与归宿,两者是相联系的、一致的,前者是基础阶段,后者为超越阶段,也可说前者为世俗同尘阶段,后者为超脱尘俗阶段。

上述一个中心,四大基本要点,两种理想追求,可以说是道教义理规范的主体思想结构。

三、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

对于一种社会事物的内在因素,要鉴别瑕瑜,不能是靠主观好恶认定,只能客观地依据其具体的实质内容,衡其历史作用、文明程度及现实社会价值。

道教确实存在有浓厚封建意识的教条、规制及封建迷信性质的占验之术与非科学的某些方技。这些是滞后于社会文明发展的消极因素,理所当然会受到科学理性思维的批判;但道教是根植在我国悠久文明沃土上的传统宗教,有其独特的道家、神仙家趣旨,并融摄了诸子百家中的丰赡文化,对我国社会发展起过一定的历史作用。就现实的价值观来看,其中曾有所补益于维护社会安定的思想因素及有益于群众修养身心的动静练身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正是含蕴在其重生、重和、重德、重术的主体思想体系中。我认为这些尚能有所补益于社会的具体内容,可以谓为是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

(一)“重生”教义中的积极因素:1.强调“仙道贵生”为道教首要宗旨,认为人生是珍贵的(载《灵宝度人经》)。2.重生轻死,生生死死,乃自然事(人寿应是180岁)。在生乐生、生活宜丰,死后祭祀、供献宜简(载《太平经》)。3.强调“我命在我,不属天地”,个人生命年岁的长短全赖自身的修养和锻炼,并非“天命”所决定,能同自然灾害、疾病及衰老抗争,自然保健长寿(载《西升经》、《抱扑子内篇》)。4.人生品格价值是多层次的,上品之人,毕生为真理、正义、公益事业而献力,效忠祖国,济世利人;中品之人,能接受教化,清静自正,向善行善、受人尊敬,进而可修仙道;下品之人,仅有动物属性,缺少人性、理性,顽劣作恶,不接受教化,为恶人,天理国法必惩之(载于大量道教仪范、规戒、传记、灵验记之中),启示人们在人生观方面要树立自尊、自爱、自重观念,无愧人生,珍视人生价值。5.为追求长生久视,发明和融汇了很丰富的古人养生保健的方术,注重肢体运动、心性修养,也重视医药卫生,为我国传统的养生文化作出了卓越贡献(载道教《道藏》方法、众术类中)。

(二)“重和”教义中的积极因素:1.阐扬道家“道法自然”、“冲气以为和”之说。认为大自然最为完美、和谐,世人应以天为父,以地为母,热爱自然,勿践伐一草一木,维护生态环境,维护自然和谐的最佳状态。自然和谐则风调雨顺,万物繁盛,天无灾异,地多祥瑞(载《太平经》及《戒律》)。2.反对社会动乱及一切不安定因素,主张世界和平,使世人安居乐业,竟其天年(载《道德经》、《太平经》)。3.处世接物、谦和为贵,“和光同尘”,“知和曰常”,不炫己德,光而不耀,平易共处乃可益生(载《道德经》)。4.以天地为父母,阴阳为纲,四时为纪,天静以清,地定以宁,失者死,顺者生,故养生贵在守“和”(《云笈七签·九守》)。清净怡和,人之性,顺物不逆,自然之性,“神静则心和,心和而神全”,怡和养神,则自安于内,清虚栖心,则不诱于外,自然心身康泰(《云笈七签·七部语要》)。

(三)“重德”教义中的积极因素:“道德”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制衡和调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国家、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精神力量,是以伦理准则、行为规范维护社会安定的纲纪。我国的传统道德,儒家以“天启说”为思想来源,阐发而为名教纲常、四维八德。道教出现后,融摄世俗传统道德的内容,而与道教信仰相结合,使道德宗教化,宗教道德化,宣传“道德天尊”(即“太上老君”老子)降授《道德经》,启迪道德纲纪,“老君”即道德的化身,是绝真绝善绝美的楷模。认为道德原起于“道”。其后宗“道”之士,以戒、规、斋、仪、愿念、百药、百忌等形式,营构了道教的道德规范体系,成为“宗教道德”中之一系。以“道”的威严,“神”对善恶的鉴察和奖惩,用鬼神的威摄力量,遏恶扬恶,订为修善证仙的途径。道教的道德规范,实质上与我国传统道德在基本内涵、社会功能上是一致的,不过更以“神”的诫命,加于信道者与社会,并逐渐使其“善恶观”、“天道承负观”、“因果报应观”融入我国的传统道德。如《初真戒说》中说:“出世于入世之中,达身于省身之内,实有佐于王化,绳人于众善也。法中之戒,即正心诚意之学;戒中之法,即治国齐家之化,不过欲人循文归正,借此知玄,……道律治己,王律治人,二者表里,以扶世教。”道教的道德规范,对信道者以及通过道教文化影响社会道德风气,扬善遏恶,从而维护社会秩序,消弭动乱,这在它所维护的社会安定能够促进社会进步时,其积极效果是不可否定的。道教道德诫条,针对社会上人的禀性素质的多层次性,其规范方式与目的也相应是多层次的:上品之人,身先无犯,是道德楷模;中品之人,心有上下,观境即变,施以教化,可塑从善;下品之人,恶心万般,有的尚可禁制,有的身同禽兽,有人形而无人心(见初《初真十诫》与《说十戒》)。道教注重对中品人施以“善恶观”、“因果报应观”、“天道承负观”的教化,对下品人则重警告与禁制。“思量作恶,化为地狱恶鬼;思量修善,化为天堂善神”、“邪淫化为犬豕,仁慈化为圣贤”(《初真戒》)。《智慧上品大戒》甚至向信道者及社会发出呼吁:“宁守善而死,不为恶而生!”白云观《清规榜》说:“身命为本,廉耻为重!”道教可以说是重道德的宗教,它制订的戒、规、仪、斋、愿念、百药、百忌等诸种道德教条,在《道藏》经书中收载十分丰富,其中基本内容不仅仍在广大道教徒行持中存在,而且在社会进步时代对一部分人也还有一定的教化导善价值。

(四)“重术”教义中的积极因素:道教义理重人贵生,务长生久视之道,疏于抽象地侈谈心性,而注重于形神的实际炼养,讲究实际的炼养方法和众术。它独具特色的众多方术,便是为了疗病保健、养生延命之道服务的。其长期实践的经验,便大量载于《道藏》经书库存之中。道教的炼养方术,道教一般称之为“道功道术”,或者称之为“功夫”,在学术界则为道家的“养生文化”。它的质朴的理论与方技,在历史上对推进我国和世界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是有不可否定的积极效益的:1.它有其形神的动静、内外、精气、方药全面炼养的养生理论。它的重人贵生的务实价值观,生道合一的生命观,形神统一、性命双修的内炼体系,医药济世的科学精神,都包含有积极思想因素。2.它的“静功”,引导修心安神,如心斋、坐忘、九守、内观、守一、自然诸功法,对澡雪精神,止欲清神,是有积极作用的。3.它的“动功”,引导人们重视形体运动,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如八段锦、五禽舞、武当内家拳术以及摩踵法、坐功法、鼓琴法等等,至今仍为爱好体育运动者所喜爱。4.它的“气功”(古称“气法”),注重呼吸锻炼,如吐故纳新法、调息法、行气法、服食法、胎息法、服气疗病法等,至今仍为医疗界及体育科学研究者所关注,并在深入研讨中。5.它所秘传的“外丹”、“内丹”,亦有其精奥的科学因素,如炼丹术与冶炼学、化学,炼丹术与中医外科学,炼丹术与中医本草学,内丹三义理论,内丹气机升降出入和药物升降学,也都在推进科技的历史发展中起过积极作用,至今其精华部分,仍在现代科学文化引导下进行深入发掘与研究。6.其它修摄杂术,如导引、按摩、行走坐卧锻炼法、存思、房中卫生等,其中不少内容对养生保健颇多裨益。7.道教论述、释解的经籍道书很多,可以说是功法逾千种,五光十色,杂然多端。其较著称者,如:《周易参同契》、《黄帝九鼎神丹经》、《太平经》、《黄庭经》、《抱朴子内篇》、《太清石壁记》、《太清丹经要诀》、《石药尔雅》、《真元妙道要略》、《抱朴子内篇》、《无上秘要》、《养性延命录》、《服气精义论》、《胎息精微论》、《坐忘论》、《悟真篇》、《元气论》、《道生论》、《庚道集》、《六根归道论》、《龙虎精微论》、《古文龙虎经》、《灵宝中和经》、《太清道林摄生法》、《三洞道士居山修炼法》、《渔庄邂逅录》、《丹房鉴源》、《混俗颐生录》、《摄生纂录》、《修真精义论》、《化书》、《神仙养生秘术》、《神气养形论》、《养生泳玄集》、《修真秘录》、《大丹直指》等等,都是好事道教传统养生文化者热衷研讨的书。关于侯神、守庚申、符箓、禁咒、手印、占卜、星相、风水、望气、巫蛊等术,因其较远于新时代的科学文化,对社会殊多弊害,故搁置不论。四、发挥“积极因素”的积极作用,为社会服务乍读《道藏》,确感光怪陆离、杂而多端,但在逐渐了解一点我国传统文化发展史的常识后,便也逐渐认识到它同我国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古代科技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发现它的珍贵资料价值,认识到它具有我国道家道教文化特色的光彩S在古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它曾以方仙之道对抗天命之道;曾以道家争取精神解放的思想反对封建名教纲常的桎梏;曾以古代科技鼓舞人民生活的勇气,与大自然抗争,争取长寿;曾举起“太平”的旗帜与腐败的封建统治斗争,企图建立“太平世界”;曾竭力阐扬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维持社会的安宁,显示了它爱国崇德的情操。这些都反映出它含蕴的“积极因素”在历史上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它是重入世、重实践、重经验,较为务实型的宗教,走入世的道路而求出世的目的。道教循着热爱自然、热爱和平、热爱生命、崇尚伦理道德的趋向走过来,对我国早期科技、养生、医药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近千年的遭受“妖妄”、“淫秽”、“垃圾堆”的斥责声中,它曾受到被排斥和歧视,走过漫长坎坷的道路。当明清以来西方科学文明渐次传入我国,有识之士受启发,才逐渐更新观念,另眼看待这独具特色的土教。转而研究《道藏》中蕴含的珍贵的古代科技资料与质朴的义理,承认我国方仙炼养者经过长期探索、实验、总结的在金丹冶炼、气法养生、中医本草、天文历算方面的成就,是近代科技的先驱;它的重生、重和的义理具有东方智慧的人生哲理与自然观,从而逐渐引起有些欧亚学者向东方道教寻找人生智慧,引起研究道教文化的热潮。

在对道教义理规范的主体思想结构作一番大致地考察后,试探性地辩认了它有现实社会价值的因素,那么,道教界又应如何发挥这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呢 ?

首先要与道教界的自身建设相结合来提出要求,采取积极的、合适的方式方法来进行,亦即本着发扬“积极因素”的方向,加强道教自身的建设。现在我国的道教职业人员,仅大陆地区便已近三万人,宫观道院等道教活动场所已近 1800座,各地爱国道协组织已有133处。它们所联系并受其精神影响的散居道士、居士及社会一般信教群众何止百万?其影响相当广泛,显现的或潜隐的精神力量,也是相当可观的。在进行两个文明建设的今天,当然要积极引导。作为道教界本身,当然要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时代要求下有明确的使命感、责任感以及紧迫感。在具体途径与步骤上,有必要关注如下方面:

(一)宫观及各级爱国道教团体,要组织全体道众,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高度重视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面向新时代,相应地更新观念,改变因循守旧思想,大胆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道教制度和教条,大力发掘和发挥道教教义、教规和道德仪范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不搞通这一存在于相当多一部分人的思想认识问题,就会产生思想阻滞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与新的时代沟通,而出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冲突的现象。

(二)从当前道教界总的情况看,因八十年代以来,发展甚快,对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跟不上其发展速度,因而呈现出素质一般较差的状况。学习义理规范、践行修持,均较以往松弛懈怠,这与道风滑坡有一定关系。故而加强教育,强调学修结合,十分重要,特别是要强调以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发挥道教积极因素为前提,改进道教院校教学工作,培养合格师资人才。宫观培训及师徒授受皆要遵循学修结合的方针,提高素质修养,振新道风。这对维护社会稳定直接或间接是有所裨益的。

(三)在弘传道教优良传统与积极因素方面,研究经籍及重刊和阐解、宣传其经籍义理的部门和个人,有很大的责任与中介作用。1998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与中国道教协会第六届领导班子成员座谈时的讲话中说:“近几年,我对宗教界的朋友们多次讲过这样的话,中国传统文化相当一部分是从佛道等宗教中来的。我国宗教文化中有许多的东西迄今仍有进步意义,特别是一些主张、格言、规定,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思想和作法并不矛盾,希望宗教界的朋友们能够对此加以挖掘,进行整理,以便在现实生活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他还说:“江泽民总书记对这件事情很重视,专门找赵朴老谈过话。年初,总书记接见全国统战部长时还要求组织人力编一点这方面的小册子。我建议道协的领导结合道教自身的特点,认真做一做这项工作。”[3]可见,道协领导成员及道教界有识之士,应当加强在道教研究工作与编辑出版道教书刊工作方面的积极引导作用,发扬道教优良传统。

(四)依据对道教主体思想结构的梳理,可以认为,道教的优良传统即为“尊道贵德,清静自正;道法自然,重生贵和”,道教义理规范中的积极因素便是蕴涵于其中。要发扬优良传统和发挥积极因素,当然有赖于讲经演戒,这便要考虑到道教典籍均出自古代,远则出自春秋战国之际,近则出在明神宗万历年间(1573-1620)之前,基本上是属于封建时代的古籍。虽然它的人文(礼教文化)、人道(人类道德规范)主义色彩较浓的伦理原则与导善美德,曾为封建社会的发展起过一定积极作用,如今也仍然对社会一部分有宗教信念的人具有精神制约功能,但它的一些观念与词语的含意,留有旧社会历史时代的烙印,故而现在阐释和宣讲时,也需要本着新时代的文明,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结合实际地宣扬,注意用当代精神文明的观念、语言来表述其内涵。既不能原套照搬,也不能离其实质精义。从道教的义理规范来看,既有其积极的部分;也存在同现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道教教职人员既是宗教信徒,也是国家公民,故而道教徒既要认清社会位置践履道教的义理规范,也要参与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不忘全国各族人民前进的方向,作“四个维护”的好公民,作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的拥护者。既要关注道教实情,也要关注国家实情,脚踏实地,看清方向,“爱国爱教,团结进步”!

(作者为中国道教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