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与少数民族贵族对汉文化的认同(4)

《世界宗教研究》 张桥贵

2014-07-31 22:17:10

四、道教传播促进了少数民族贵族对汉文化的认同

“宗教甚至高于民族,它尖锐地并且毫无例外地区分着人群。”[24]“劳贞一曾在其《西南边疆的宗教改革问题》一文中指出:“我们看到西南外国教士传教的状况,便知道西南边疆的危机,基督传入的结果,虽然将边民的教育程度提高,但也有不利的离心力发现。在外国人传教的本旨,虽不见得个个都抱着帝国主义的,但传教的结果,却只有使西南民族外向,增加了行政的困难。”因而提倡要在边疆扶持并推广一种以“内地的传统”宗教文化为内容的宗教,“内容是内地的传统,才可以鼓励内向。”借以增强边疆民族地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向心力。指出“我们不要异国情调太高的宗教,我们不要国际关系太深的宗教,以免增加边民的离心力。”[25]因为,让国民信奉一种其中心在国外的宗教,在非常时期将很难保障教民对祖国的忠诚。这种情况在边疆少数民族中尤其显著。英国传教士编制的,在云南跨境民族景颇族中流传的景颇文课本中明确写着“我们的领袖是英皇,英国女皇是全国之母”,美国传教士编制的景颇文课本中也明确写着“上帝祝福你——美国”等。美国传教士永伟理及其长子永享乐、次子永文生编制的,在云南跨境民族拉祜族中使用的拉祜文识字课本上写着“汉人来了,我怕!”他们教给中国教徒的每日饭前祷告词则是“上帝啊,汉家压迫我们!”[26]1885年初,中国军队在今越南谅山抗击法军入侵时,清朝名将杨玉科所率的军队在镇南关(今友谊关)遭到法军重兵攻击,又有信奉洋教的当地教民充当“法军间谍”,“助法军攻官军,官军溃走”,主帅战死,清军惨败。[27]在前苏联,“无论何时,只要一个宗教的中心在国外,那么它将受到极大的怀疑,并且其信徒亦经常受到歧视。”这也是二战期间,前苏联人所得到的血的教训之一。中国的实践经验也表明了信奉道教的少数民族往往比不信奉道教的少数民族具有更高的汉文化水准,更容易与汉民族和睦相处,也更容易融合于汉民族当中或融合汉民族于本民族当中;无论在国难当头或和平时期,都更容易与汉民族团结一心,共同战斗,因而具有更强的中华民族自我意识(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

前苏联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实践也表明了由宗教信仰的差异而导致的宗教矛盾和宗教冲突,往往是由民族分裂主义情绪而引发的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的喷火口。因此,宗教文化的认同和信仰价值观念的趋同,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前途与命运。而且“民族融合的最好工具是宗教”,直到“目前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与一个世纪前一样仍然是立陶宛人和穆斯林人自我识别的主要成分。”伊斯兰教保持了穆斯林民族的凝聚力,[28]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然而,道教促进了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认同,推动了中国各民族的融合,增强了中华民族多民族大家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这一历史事实,却尚未为学术界所关注。倒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已朦胧地意识到这一问题,因此在占领台湾期间搞“皇民化”运动时,大肆破坏和烧毁当地的道教神像,搞所谓的“神像升天”,强迫中国人信奉外来宗教。

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历程中,首先都要经历一个异民族文化的趋同、认同乃至融为一体的文化融合过程。文化融合与民族实体的融合是两个连续相关的过程。在文化融合的阶段,原来的民族实体仍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许多融而未合的各自特征,因而民族融合的过程本身尚未完成。如在此阶段由于尚处于文化上相互融合阶段的民族之间发生严重的群体冲突,或者政府对弱小、后进民族有某些优惠照顾的政策性倾斜,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弱小、后进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加强和稳固,从而反作用于民族融合的过程。近些年来,有许多以往划归为汉族的与少数民族有关的族群纷纷要求恢复其族称,便是这种情况的体现。

“民族自我意识不仅同地域政治形式,而且也同集团共同体意识的其他形式,首先是宗教共同性和阶级共同性相互起作用的。[29]在中华民族自我意识(认同感)的形成过程中,道教发挥了宗教共同性的作用。北魏末期(508-534),今陕西彬县的羌族部落中已信奉道教,并雕造道教造像碑。这是这部分羌族部落向汉化所迈出的第一步,到唐中叶就逐渐融合于当地的汉族中。[30]道教在少数民族对汉族文化的文化认同中,起到精神纽带的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由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激化的民族矛盾。尤其是元王朝的建立,结束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封建割据和边疆地区半分裂、半独立局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能将包括今天的五个民族自治区及云南等边疆民族地区纳入中国有效版图的王朝,这个功绩是无法估量和不可磨灭的。而在此过程中,道教以合作者姿态,积极疏通蒙汉关系,频繁地为元王朝举办超度死于其铁蹄下的汉族生灵的全国性斋醮仪式等,所做的积极贡献,是其他任何宗教都无与伦比的。

道教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所产生影响的力度和深度,要远远超过儒家(教)。就以云南少数民族来说,直到元初,云南人还“不知尊孔”;民国凌锡华所著《连山县志》卷五“瑶俗”载:“儿之聪颖者,不与读儒书,惟从瑶道士学”,就反映了这一史实。因而能够在边疆少数民族中以道教“随方设教,友诸异类,与其同好,心无疑误,”[31]“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的进步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流毒。

宗教文化上的统一和认同感,往往是一个多民族共同体在政治经济上统一的思想文化基础。在民族形成和融合的过程中,共同的宗教信仰强化了民族构成诸要素中共同文化的要素。道教在少数民族贵族中的广泛传播和深远影响,都体现了中国各民族对中华道教文化的认同感。我国多民族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正是在文化的认同中逐渐培养和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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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道教传播促进了少数民族贵族对汉文化的认同

    “宗教甚至高于民族,它尖锐地并且毫无例外地区分着人群。”[24]“劳贞一曾在其《西南边疆的宗教改革问题》一文中指出:“我们看到西南外国教士传教的状况,便知道西南边疆的危机,基督传入的结果,虽然将边民的教育程度提高,但也有不利的离心力发现。在外国人传教的本旨,虽不见得个个都抱着帝国主义的,但传教的结果,却只有使西南民族外向,增加了行政的困难。”因而提倡要在边疆扶持并推广一种以“内地的传统”宗教文化为内容的宗教,“内容是内地的传统,才可以鼓励内向。”借以增强边疆民族地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向心力。指出“我们不要异国情调太高的宗教,我们不要国际关系太深的宗教,以免增加边民的离心力。”[25]因为,让国民信奉一种其中心在国外的宗教,在非常时期将很难保障教民对祖国的忠诚。这种情况在边疆少数民族中尤其显著。英国传教士编制的,在云南跨境民族景颇族中流传的景颇文课本中明确写着“我们的领袖是英皇,英国女皇是全国之母”,美国传教士编制的景颇文课本中也明确写着“上帝祝福你——美国”等。美国传教士永伟理及其长子永享乐、次子永文生编制的,在云南跨境民族拉祜族中使用的拉祜文识字课本上写着“汉人来了,我怕!”他们教给中国教徒的每日饭前祷告词则是“上帝啊,汉家压迫我们!”[26]1885年初,中国军队在今越南谅山抗击法军入侵时,清朝名将杨玉科所率的军队在镇南关(今友谊关)遭到法军重兵攻击,又有信奉洋教的当地教民充当“法军间谍”,“助法军攻官军,官军溃走”,主帅战死,清军惨败。[27]在前苏联,“无论何时,只要一个宗教的中心在国外,那么它将受到极大的怀疑,并且其信徒亦经常受到歧视。”这也是二战期间,前苏联人所得到的血的教训之一。中国的实践经验也表明了信奉道教的少数民族往往比不信奉道教的少数民族具有更高的汉文化水准,更容易与汉民族和睦相处,也更容易融合于汉民族当中或融合汉民族于本民族当中;无论在国难当头或和平时期,都更容易与汉民族团结一心,共同战斗,因而具有更强的中华民族自我意识(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

    前苏联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实践也表明了由宗教信仰的差异而导致的宗教矛盾和宗教冲突,往往是由民族分裂主义情绪而引发的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的喷火口。因此,宗教文化的认同和信仰价值观念的趋同,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前途与命运。而且“民族融合的最好工具是宗教”,直到“目前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与一个世纪前一样仍然是立陶宛人和穆斯林人自我识别的主要成分。”伊斯兰教保持了穆斯林民族的凝聚力,[28]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然而,道教促进了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认同,推动了中国各民族的融合,增强了中华民族多民族大家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这一历史事实,却尚未为学术界所关注。倒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已朦胧地意识到这一问题,因此在占领台湾期间搞“皇民化”运动时,大肆破坏和烧毁当地的道教神像,搞所谓的“神像升天”,强迫中国人信奉外来宗教。

    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历程中,首先都要经历一个异民族文化的趋同、认同乃至融为一体的文化融合过程。文化融合与民族实体的融合是两个连续相关的过程。在文化融合的阶段,原来的民族实体仍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许多融而未合的各自特征,因而民族融合的过程本身尚未完成。如在此阶段由于尚处于文化上相互融合阶段的民族之间发生严重的群体冲突,或者政府对弱小、后进民族有某些优惠照顾的政策性倾斜,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弱小、后进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加强和稳固,从而反作用于民族融合的过程。近些年来,有许多以往划归为汉族的与少数民族有关的族群纷纷要求恢复其族称,便是这种情况的体现。

    “民族自我意识不仅同地域政治形式,而且也同集团共同体意识的其他形式,首先是宗教共同性和阶级共同性相互起作用的。[29]在中华民族自我意识(认同感)的形成过程中,道教发挥了宗教共同性的作用。北魏末期(508-534),今陕西彬县的羌族部落中已信奉道教,并雕造道教造像碑。这是这部分羌族部落向汉化所迈出的第一步,到唐中叶就逐渐融合于当地的汉族中。[30]道教在少数民族对汉族文化的文化认同中,起到精神纽带的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由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激化的民族矛盾。尤其是元王朝的建立,结束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封建割据和边疆地区半分裂、半独立局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能将包括今天的五个民族自治区及云南等边疆民族地区纳入中国有效版图的王朝,这个功绩是无法估量和不可磨灭的。而在此过程中,道教以合作者姿态,积极疏通蒙汉关系,频繁地为元王朝举办超度死于其铁蹄下的汉族生灵的全国性斋醮仪式等,所做的积极贡献,是其他任何宗教都无与伦比的。

    道教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所产生影响的力度和深度,要远远超过儒家(教)。就以云南少数民族来说,直到元初,云南人还“不知尊孔”;民国凌锡华所著《连山县志》卷五“瑶俗”载:“儿之聪颖者,不与读儒书,惟从瑶道士学”,就反映了这一史实。因而能够在边疆少数民族中以道教“随方设教,友诸异类,与其同好,心无疑误,”[31]“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的进步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流毒。

    宗教文化上的统一和认同感,往往是一个多民族共同体在政治经济上统一的思想文化基础。在民族形成和融合的过程中,共同的宗教信仰强化了民族构成诸要素中共同文化的要素。道教在少数民族贵族中的广泛传播和深远影响,都体现了中国各民族对中华道教文化的认同感。我国多民族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正是在文化的认同中逐渐培养和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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