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道陵《旨教经》内容及岁六斋月十直等斋期日形成试论(3)

道教之音 萧登福

2015-11-16 13:18:10

綜匯來說,《旨教經》一書是張道陵受學《太上洞玄靈寶五符經》時,另外撰出的修行齋法及修道階次,因為是張道陵據漢代古靈寶經所撰齋法,所以東晉靈寶派興起時,不僅沿用其說,並大加闡揚,使其成為靈寶派修行必遵的齋法。

貳、《正統道藏》所收和正一《旨教經》相關之著作

張道陵《旨教經》一書,今已佚,其書的部分內容,除上引外,其它部分是否以另外名稱被收錄於《正統道藏》中,亦難以確知。關於三張指教齋法,今《正統道藏.洞神部.威儀類.忠字號》收錄了《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二書,二書應是據張道陵《旨教經》一書而訂的修行齋儀,當為漢世正一派之修齋道書。二書敘述了正一派指教齋法,可惜無六齋十直說,今將此二書之內容論述於下。

一、《正一指教齋儀》

此經收錄於《正統道藏.洞神部.威儀類.忠字號》。內容敘述指教齋儀。指教齋是三張所傳齋儀,較簡單隆重,所謂「謹依漢中舊典,奉建指教齋,直一日一夜,三時行道,即夕同集,宿啟上聞」。以一日一夜為期,六小時中誦經講道,齋直禮拜,思經念戒,洗心精進,叩頭自搏,禮謝竭誠,使自身受福,合門荷恩。所說皆和漢代天師道所倡者相合,疑此書的撰作年代應在漢末至魏晉間。

漢代正一教指教齋儀,現存《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二書;此二書之儀法相近,前者是夜間開壇所用,後者是次日清旦行道。

《正一指教齋儀》其儀式程序為:先〈發爐〉召功曹使者關啟所行,召正炁入身。接著為〈西向〉、〈北向〉、〈東向〉、〈南向〉、〈還東面西〉,向三師(天師、嗣師、系師及女師)及天界大神祈願。接著為〈讀辭〉,說明依漢中舊典奉建齋壇,祈求齋功成就,謹以奏聞。接著為〈還西向坐,說威儀十二法〉,敘述十二條應守之戒規。接著為〈補職〉列出會中高功、都講、監齋、侍經、侍香、侍燈等執事及職司。最後為〈復鑪〉,請使者功曹關啟至真無極道前。接著為〈詠紫霞頌出壇〉。整個法會過程,以發爐關啟始,以復爐關啟終,都是以禮神及祈願說齋戒為主,並無召神、驅鬼、薦拔、煉度、畫符、經讚等科儀;可以看出三張儀法和宋後的科儀書有極大不同。

梁.陶弘景《登真隱訣.卷下.入靜》第五頁至十一頁載述兩種入靜法,是張天師所傳予上清派魏華存者。所述東漢正乙派的入靜法,其法是入靜後,以香爐為主,先心祝存思,再燒香關啟張天師等三師及大道君等,然後向西、北、東、南四方祝禱(各有祝禱詞),啟請降福消災延壽。拜畢後,如有急疾請禱,須再叩頭陳述,平常入靜不須如此。在走出靜室時,正面向香爐默祝,啟請仙官守衛靜室,並將所陳述之言,徑達天帝前。走出靜室時須漱口,左腳先出,再舉右腳,不能回頭望。整個道壇科儀,重在稱名關啟、禮神和讀辭祝願。發爐、復爐皆須稱名關啟,才能使所言上達,徑御至極大道神祇之前,所祈求諸事才能達成。此科儀保留了三張較簡樸的壇儀形式。

二、《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

收錄於《正統道藏.洞神部.威儀類.忠字號》。此經所述是指教齋的行道科儀,目的在藉由一日一夜三時誦經禮敬,以是功德拔度亡魂,解釋殃對,昇入無形,與道合真。約撰於漢末魏晉。

此書是據東漢張道陵《旨教經》所撰成的行道儀,撰作年代約在漢末至魏晉間,說同上《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儀》是夜間開壇所用,此《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則是隔日清晨行道所用之科儀。此科儀之次第,依次為:先發爐、上香長跪、叩齒、出官,次讀辭,次朝禮四方,次各稱治職,讀啟天師、嗣師、系師、女師三師君夫人,次北向、東向、南向關啟諸大神,次讀辭,所謂「輒相携率,為施主某乙建立天師指教齋,直一日一夜,三時行道,願以是功德為齋主家七世父母先過後亡,一切神爽,消釋殃對,和解基罰,拔長夜魂,贖永劫罪,斷地獄綠,結天堂業故,歸身大道,歸神大道,歸命大道。」然後三上香祝願,次誦詠三首五言詩,文末以「福德當歸流,明內受吉慶,後世悉皆知,是皆燒香得,知此由天師,不勝情喜躍,禮拜天師君」作結。

《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二書所載的指教齋儀,其法是以一日一夜為期,六小時中誦經講道,齋直禮拜,思經念戒,洗心精進,叩頭自搏,禮神懺罪,以及薦拔祖先亡靈為主。其說影響東晉靈寶科儀甚大,基本上東晉靈寶派的科儀,皆和二書所載相同,而更強調誦經之功。

參、張道陵《旨教經》齋戒日期溯源

漢張道陵《旨教經》所以制定歲六齋、月十值、三元、八節、甲子、庚生、本命、三會、五臘等日為齋期,並說這些齋期和天神下臨考校有關,這樣的說法,其實有它的歷史背景及沿革。略述其源流及衍變於下。

一、歲六齋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制定的歲六齋,是在一年中的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來持齋行道。這六個月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即是一年中的奇數月,古人以奇數為陽,以偶數為陰,也就是以陽月來持齋。而何以陽月持齋?概略來說,一年六月的歲六月齋, 和陰陽氣的盛衰有關。 其說應出於周世而盛於漢代。 乃是由陽月陽氣熾盛,傷損人體之說而來。東漢.王充《論衡.四諱篇》云:

「諱舉正月、五月子。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已舉之,父母禍死,則信而謂之真矣。……實說,世俗諱之亦有緣也。夫正月歲始,五月盛陽,子以生,精熾熱烈,厭勝父母,父母不堪,將受其患,傳相放傚,莫謂不然。」

上引所說當時世人有不舉(不養)正月及五月子的習俗,認為正月及五月生之子,長大後將尅父,王充以為是因為五月陽氣熾盛的關係,此月所生之子,身內毒氣盛熾,易傷親人。這種習俗在周世已存在,《史記.卷七十五.孟嘗君列傳》說:

「孟嘗君名文,姓田氏。文之父曰靖郭君田嬰。……初田嬰有子四十餘人,其賤妾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嬰告其母曰:『勿舉也。』其母竊舉生之。及長,其母因兄弟而見其子文於田嬰。田嬰怒其母曰:『吾令若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文頓首,因曰:『君所以不舉五月子者何故?』嬰曰:『五月子者,長與戶齊,將不利其父母。』文曰:『人生受命於天乎,將受命於戶邪?』嬰默然。文曰:『必受命於天,君何憂焉?必受命於戶,則可高其戶耳。誰能至者?』嬰曰:『休矣。』」

上述司馬遷有關孟嘗君的記載,可以看出周朝時人,認為五月五日出生之嬰兒,長大會剋傷父母,所以其父命令不能養活他。而何以五月五日生的小孩會剋傷父母,《史記》並未明言。東漢.王充《論衡.訂鬼篇》則說:「天地之氣為妖者,太陽之氣也。妖與毒同,氣中傷人者,謂之毒;氣變化者,謂之妖。」《論衡.言毒篇》說:「夫毒,太陽之熱氣也。中人人毒,人食湊懣者,其不堪任也。不堪任,則謂之毒矣。太陽火氣,常為毒螫,氣熱也。」是陽氣太盛會尅傷人身。古代以奇數為陽,偶數為陰,一年中的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六個月為陽月;正月歲始,五月盛陽,精熾熱烈,而五月五日,又是一年中陽氣最熾盛之時,所以最易剋傷人,因而世人戒舉五月五日生子,這種習俗從周朝到漢朝,都一直存在,所以《論衡.四諱篇》才說:「諱舉正月、五月子。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既然一年中六個陽月,陽氣熾盛,於人易有傷損,所以道教就利用一年中的六個陽月來持齋,其目的在利用持齋修心,來調服盛陽之氣,以免傷損人身。道教的六月長齋,溯其源,應由此觀念而來。

二、月十直齋期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制定的月十直齋,是在每月的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等十日;《太極真人說二十四門戒經》①,說十直齋「每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月小,却取二十七日。」也就是說:小月無三十日,以二十七日補足十日。在此十日,持齋誦經,禮神祈福。十直齋和月亮的盈縮有密切的關係。王充《論衡.四諱篇》說:

「三曰諱婦人乳子,以為不吉……丘墓廬道畔,踰月乃入,惡之甚也。……月之晦也,日月合宿,紀為一月。猶八日,月中分,謂之弦。十五日,日月相望,謂之望。三十日,日月合宿,謂之晦。晦與弦、望,一實也。非月晦,日月光氣與月朔異也。何故踰月謂之吉乎?如實凶,踰月未可謂吉;如實吉,雖未踰月,猶為可也。」

王充《論衡.四諱篇》,談到漢代四種避忌的習俗;其中第三項,忌諱在人們將有喜慶、入山、遠行等事時,遇見未滿月的產婦,認為會使舉事不成,為自己帶來災難。王充駁斥對未滿月產婦的迷信,認為月亮晦、弦、望等時日,只是日月運轉所造成的,不會因未滿月而有不同。王充雖然認為月亮盈縮和行事無關,但由王充之駁訴,卻可以證明漢代確實存在著利用月亮和太陽運轉的關係,來行事、來入山採藥、來修鍊丹鼎,這是漢朝人的習俗。據王充的說法,每月的晦日(三十日),是太陽和月亮在二十八宿上交會的日子,以它來記為一月之終。初八日、二十三日,月亮平分為半圓形,稱為上、下「弦」。十五日,太陽和月亮正好運行到東西相遙望,所以稱為「望」。三十日這天,太陽和月亮會合,在地球上看不到月光,所以叫做「晦」;晦是暗的意思。又,《釋名.釋天》:「望,月滿之名。月大,十六日;小,十五日。日在東,月在西,遙相望也。」唐.韓鄂《歲華紀麗》三〈朔晦〉注云:「朔,月初之名。朔,蘇也。如死復蘇。」這些都說明了道教的十直齋日和日月的運行有必然關係,再由《周易參同契》之說,可以證明這些時日,也是道家用來鍊氣、鍊丹的日子。道教的鍊氣鍊丹,如鬱儀結璘等吸食天地日月精氣,原本就是利用天地、日月、星辰運行所施放的精氣來進行的,所以十直齋也應與煉氣修道有密切關係。

《周易參同契》云:

「晦至朔旦,震來受符。當斯之時,天地媾其精,日月相撣持。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混沌相交接,權輿樹根基……三日出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東方。蟾蜍與兔魄,日月氣雙明,蟾蜍視卦節,兔者吐生光。七八道已訖,屈折低下降。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明。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周易參同契》將乾坤坎離等八卦,和初一(朔)、三日(爽)、八日(上弦)、十五(望)、十六(既望)、二十三(下弦)、三十日(晦)等特殊日子相配,這些日子都和月亮的圓缺,光芒的生滅有關。由以上看來,道教十直齋的形成,也應和月亮盈縮及丹道修鍊相關。

東漢.王充《論衡.四諱篇》談到每月的晦(三十日)、朔(初一)、弦(初八、二十三日)、望(十五日)等時日,月亮盈缺及月亮太陽的關係;《周易參同契》談到初一、三日、八日、十五日、十六日、二十三日等日,以之和八卦、干支相配,用來修鍊內丹。王充說在張道陵前,《周易參同契》之說在張陵稍後,但都足以說明利用日月盈縮來行事,在漢世已存在,也被道教用來齋壇行道及從事丹鼎修煉。

再者,張道陵《旨教經》所說的月十直齋,不僅和月亮的盈縮(朔、望、弦、晦)有關。另一方面,張道陵所選定的齋日,它同時也是天神下臨考校日。所謂:「月十齋:月一日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殺下,十四日太一使者下,十五日天帝及三官俱下,十八日天一下,二十三日太一八神使者下,二十四日北辰下,二十八日下太一下,二十九日中太一下,三十日上太一下。自下、中、上三太一下日,皆及地水一切尊神俱下,周行天界,檢察善惡。」在天神下臨考校這點上,應是受到漢代歲末地方官員上計京師,及郡國主管官員下臨考察所屬郡國功過善惡的影響。戰國至秦漢之時,在每年的年終,或由地方官本人、或是另遣官員,到京師奏上計簿,將全年人口、錢糧、盜賊、獄訟等事報告朝廷。朝廷可根據這些來做功過獎懲;而這個活動就叫做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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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道陵《旨教经》内容及岁六斋月十直等斋期日形成试论(3)

    道教之音 萧登福

    2015-11-16 1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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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道陵《旨教经》内容及岁六斋月十直等斋期日形成试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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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匯來說,《旨教經》一書是張道陵受學《太上洞玄靈寶五符經》時,另外撰出的修行齋法及修道階次,因為是張道陵據漢代古靈寶經所撰齋法,所以東晉靈寶派興起時,不僅沿用其說,並大加闡揚,使其成為靈寶派修行必遵的齋法。

    貳、《正統道藏》所收和正一《旨教經》相關之著作

    張道陵《旨教經》一書,今已佚,其書的部分內容,除上引外,其它部分是否以另外名稱被收錄於《正統道藏》中,亦難以確知。關於三張指教齋法,今《正統道藏.洞神部.威儀類.忠字號》收錄了《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二書,二書應是據張道陵《旨教經》一書而訂的修行齋儀,當為漢世正一派之修齋道書。二書敘述了正一派指教齋法,可惜無六齋十直說,今將此二書之內容論述於下。

    一、《正一指教齋儀》

    此經收錄於《正統道藏.洞神部.威儀類.忠字號》。內容敘述指教齋儀。指教齋是三張所傳齋儀,較簡單隆重,所謂「謹依漢中舊典,奉建指教齋,直一日一夜,三時行道,即夕同集,宿啟上聞」。以一日一夜為期,六小時中誦經講道,齋直禮拜,思經念戒,洗心精進,叩頭自搏,禮謝竭誠,使自身受福,合門荷恩。所說皆和漢代天師道所倡者相合,疑此書的撰作年代應在漢末至魏晉間。

    漢代正一教指教齋儀,現存《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二書;此二書之儀法相近,前者是夜間開壇所用,後者是次日清旦行道。

    《正一指教齋儀》其儀式程序為:先〈發爐〉召功曹使者關啟所行,召正炁入身。接著為〈西向〉、〈北向〉、〈東向〉、〈南向〉、〈還東面西〉,向三師(天師、嗣師、系師及女師)及天界大神祈願。接著為〈讀辭〉,說明依漢中舊典奉建齋壇,祈求齋功成就,謹以奏聞。接著為〈還西向坐,說威儀十二法〉,敘述十二條應守之戒規。接著為〈補職〉列出會中高功、都講、監齋、侍經、侍香、侍燈等執事及職司。最後為〈復鑪〉,請使者功曹關啟至真無極道前。接著為〈詠紫霞頌出壇〉。整個法會過程,以發爐關啟始,以復爐關啟終,都是以禮神及祈願說齋戒為主,並無召神、驅鬼、薦拔、煉度、畫符、經讚等科儀;可以看出三張儀法和宋後的科儀書有極大不同。

    梁.陶弘景《登真隱訣.卷下.入靜》第五頁至十一頁載述兩種入靜法,是張天師所傳予上清派魏華存者。所述東漢正乙派的入靜法,其法是入靜後,以香爐為主,先心祝存思,再燒香關啟張天師等三師及大道君等,然後向西、北、東、南四方祝禱(各有祝禱詞),啟請降福消災延壽。拜畢後,如有急疾請禱,須再叩頭陳述,平常入靜不須如此。在走出靜室時,正面向香爐默祝,啟請仙官守衛靜室,並將所陳述之言,徑達天帝前。走出靜室時須漱口,左腳先出,再舉右腳,不能回頭望。整個道壇科儀,重在稱名關啟、禮神和讀辭祝願。發爐、復爐皆須稱名關啟,才能使所言上達,徑御至極大道神祇之前,所祈求諸事才能達成。此科儀保留了三張較簡樸的壇儀形式。

    二、《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

    收錄於《正統道藏.洞神部.威儀類.忠字號》。此經所述是指教齋的行道科儀,目的在藉由一日一夜三時誦經禮敬,以是功德拔度亡魂,解釋殃對,昇入無形,與道合真。約撰於漢末魏晉。

    此書是據東漢張道陵《旨教經》所撰成的行道儀,撰作年代約在漢末至魏晉間,說同上《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儀》是夜間開壇所用,此《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則是隔日清晨行道所用之科儀。此科儀之次第,依次為:先發爐、上香長跪、叩齒、出官,次讀辭,次朝禮四方,次各稱治職,讀啟天師、嗣師、系師、女師三師君夫人,次北向、東向、南向關啟諸大神,次讀辭,所謂「輒相携率,為施主某乙建立天師指教齋,直一日一夜,三時行道,願以是功德為齋主家七世父母先過後亡,一切神爽,消釋殃對,和解基罰,拔長夜魂,贖永劫罪,斷地獄綠,結天堂業故,歸身大道,歸神大道,歸命大道。」然後三上香祝願,次誦詠三首五言詩,文末以「福德當歸流,明內受吉慶,後世悉皆知,是皆燒香得,知此由天師,不勝情喜躍,禮拜天師君」作結。

    《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二書所載的指教齋儀,其法是以一日一夜為期,六小時中誦經講道,齋直禮拜,思經念戒,洗心精進,叩頭自搏,禮神懺罪,以及薦拔祖先亡靈為主。其說影響東晉靈寶科儀甚大,基本上東晉靈寶派的科儀,皆和二書所載相同,而更強調誦經之功。

    參、張道陵《旨教經》齋戒日期溯源

    漢張道陵《旨教經》所以制定歲六齋、月十值、三元、八節、甲子、庚生、本命、三會、五臘等日為齋期,並說這些齋期和天神下臨考校有關,這樣的說法,其實有它的歷史背景及沿革。略述其源流及衍變於下。

    一、歲六齋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制定的歲六齋,是在一年中的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來持齋行道。這六個月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即是一年中的奇數月,古人以奇數為陽,以偶數為陰,也就是以陽月來持齋。而何以陽月持齋?概略來說,一年六月的歲六月齋, 和陰陽氣的盛衰有關。 其說應出於周世而盛於漢代。 乃是由陽月陽氣熾盛,傷損人體之說而來。東漢.王充《論衡.四諱篇》云:

    「諱舉正月、五月子。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已舉之,父母禍死,則信而謂之真矣。……實說,世俗諱之亦有緣也。夫正月歲始,五月盛陽,子以生,精熾熱烈,厭勝父母,父母不堪,將受其患,傳相放傚,莫謂不然。」

    上引所說當時世人有不舉(不養)正月及五月子的習俗,認為正月及五月生之子,長大後將尅父,王充以為是因為五月陽氣熾盛的關係,此月所生之子,身內毒氣盛熾,易傷親人。這種習俗在周世已存在,《史記.卷七十五.孟嘗君列傳》說:

    「孟嘗君名文,姓田氏。文之父曰靖郭君田嬰。……初田嬰有子四十餘人,其賤妾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嬰告其母曰:『勿舉也。』其母竊舉生之。及長,其母因兄弟而見其子文於田嬰。田嬰怒其母曰:『吾令若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文頓首,因曰:『君所以不舉五月子者何故?』嬰曰:『五月子者,長與戶齊,將不利其父母。』文曰:『人生受命於天乎,將受命於戶邪?』嬰默然。文曰:『必受命於天,君何憂焉?必受命於戶,則可高其戶耳。誰能至者?』嬰曰:『休矣。』」

    上述司馬遷有關孟嘗君的記載,可以看出周朝時人,認為五月五日出生之嬰兒,長大會剋傷父母,所以其父命令不能養活他。而何以五月五日生的小孩會剋傷父母,《史記》並未明言。東漢.王充《論衡.訂鬼篇》則說:「天地之氣為妖者,太陽之氣也。妖與毒同,氣中傷人者,謂之毒;氣變化者,謂之妖。」《論衡.言毒篇》說:「夫毒,太陽之熱氣也。中人人毒,人食湊懣者,其不堪任也。不堪任,則謂之毒矣。太陽火氣,常為毒螫,氣熱也。」是陽氣太盛會尅傷人身。古代以奇數為陽,偶數為陰,一年中的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六個月為陽月;正月歲始,五月盛陽,精熾熱烈,而五月五日,又是一年中陽氣最熾盛之時,所以最易剋傷人,因而世人戒舉五月五日生子,這種習俗從周朝到漢朝,都一直存在,所以《論衡.四諱篇》才說:「諱舉正月、五月子。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既然一年中六個陽月,陽氣熾盛,於人易有傷損,所以道教就利用一年中的六個陽月來持齋,其目的在利用持齋修心,來調服盛陽之氣,以免傷損人身。道教的六月長齋,溯其源,應由此觀念而來。

    二、月十直齋期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制定的月十直齋,是在每月的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等十日;《太極真人說二十四門戒經》①,說十直齋「每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月小,却取二十七日。」也就是說:小月無三十日,以二十七日補足十日。在此十日,持齋誦經,禮神祈福。十直齋和月亮的盈縮有密切的關係。王充《論衡.四諱篇》說:

    「三曰諱婦人乳子,以為不吉……丘墓廬道畔,踰月乃入,惡之甚也。……月之晦也,日月合宿,紀為一月。猶八日,月中分,謂之弦。十五日,日月相望,謂之望。三十日,日月合宿,謂之晦。晦與弦、望,一實也。非月晦,日月光氣與月朔異也。何故踰月謂之吉乎?如實凶,踰月未可謂吉;如實吉,雖未踰月,猶為可也。」

    王充《論衡.四諱篇》,談到漢代四種避忌的習俗;其中第三項,忌諱在人們將有喜慶、入山、遠行等事時,遇見未滿月的產婦,認為會使舉事不成,為自己帶來災難。王充駁斥對未滿月產婦的迷信,認為月亮晦、弦、望等時日,只是日月運轉所造成的,不會因未滿月而有不同。王充雖然認為月亮盈縮和行事無關,但由王充之駁訴,卻可以證明漢代確實存在著利用月亮和太陽運轉的關係,來行事、來入山採藥、來修鍊丹鼎,這是漢朝人的習俗。據王充的說法,每月的晦日(三十日),是太陽和月亮在二十八宿上交會的日子,以它來記為一月之終。初八日、二十三日,月亮平分為半圓形,稱為上、下「弦」。十五日,太陽和月亮正好運行到東西相遙望,所以稱為「望」。三十日這天,太陽和月亮會合,在地球上看不到月光,所以叫做「晦」;晦是暗的意思。又,《釋名.釋天》:「望,月滿之名。月大,十六日;小,十五日。日在東,月在西,遙相望也。」唐.韓鄂《歲華紀麗》三〈朔晦〉注云:「朔,月初之名。朔,蘇也。如死復蘇。」這些都說明了道教的十直齋日和日月的運行有必然關係,再由《周易參同契》之說,可以證明這些時日,也是道家用來鍊氣、鍊丹的日子。道教的鍊氣鍊丹,如鬱儀結璘等吸食天地日月精氣,原本就是利用天地、日月、星辰運行所施放的精氣來進行的,所以十直齋也應與煉氣修道有密切關係。

    《周易參同契》云:

    「晦至朔旦,震來受符。當斯之時,天地媾其精,日月相撣持。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混沌相交接,權輿樹根基……三日出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東方。蟾蜍與兔魄,日月氣雙明,蟾蜍視卦節,兔者吐生光。七八道已訖,屈折低下降。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明。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周易參同契》將乾坤坎離等八卦,和初一(朔)、三日(爽)、八日(上弦)、十五(望)、十六(既望)、二十三(下弦)、三十日(晦)等特殊日子相配,這些日子都和月亮的圓缺,光芒的生滅有關。由以上看來,道教十直齋的形成,也應和月亮盈縮及丹道修鍊相關。

    東漢.王充《論衡.四諱篇》談到每月的晦(三十日)、朔(初一)、弦(初八、二十三日)、望(十五日)等時日,月亮盈缺及月亮太陽的關係;《周易參同契》談到初一、三日、八日、十五日、十六日、二十三日等日,以之和八卦、干支相配,用來修鍊內丹。王充說在張道陵前,《周易參同契》之說在張陵稍後,但都足以說明利用日月盈縮來行事,在漢世已存在,也被道教用來齋壇行道及從事丹鼎修煉。

    再者,張道陵《旨教經》所說的月十直齋,不僅和月亮的盈縮(朔、望、弦、晦)有關。另一方面,張道陵所選定的齋日,它同時也是天神下臨考校日。所謂:「月十齋:月一日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殺下,十四日太一使者下,十五日天帝及三官俱下,十八日天一下,二十三日太一八神使者下,二十四日北辰下,二十八日下太一下,二十九日中太一下,三十日上太一下。自下、中、上三太一下日,皆及地水一切尊神俱下,周行天界,檢察善惡。」在天神下臨考校這點上,應是受到漢代歲末地方官員上計京師,及郡國主管官員下臨考察所屬郡國功過善惡的影響。戰國至秦漢之時,在每年的年終,或由地方官本人、或是另遣官員,到京師奏上計簿,將全年人口、錢糧、盜賊、獄訟等事報告朝廷。朝廷可根據這些來做功過獎懲;而這個活動就叫做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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