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诚林道长: 在韩城市道教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道教之音整理 胡诚林

2015-11-16 19:21:31

迎应新要求 发挥新作用 ---在韩城市道教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道友: 大家好!
值此全国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中,在全国道教界即将迎来中国道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之际,今天韩城市道教界在此举行韩城市道教协会成立大会,这是韩城道教界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道教界的喜事,这里我代表陕西省道教协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道教工作的韩城市委、市政府、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等领导表示衷心感谢,向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市道友和道教信众致以真诚的问候与良好祝福。

韩城地处关中平原东北隅,历史悠久,影响深远。有“文史之乡”和“关中文物最韩城”之美誉。世界文化名人司马迁、春秋时期赵武、乾隆年间名相王杰等都诞生在这里,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韩城道教源远流长,文化积淀深厚,在陕西道教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道教传入韩城的时间大约在东汉中平元年(184年),据史料记载,韩城老关东的清微观建于宋乾道九年(1173年),西关玉虚观建于金承安三年(1198年),这是道教在韩城最早建立的两座道教建筑,历史上最兴盛时,韩城有较大规模的宫观多达20余处。截止目前,韩城现存道教文化资源依然丰富,已经政府宗教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道教场所有3处,登记在册的道教教职人员15人,信众约有5600余人。

宗教是社会组织实体,是文化符号,是人们精神世界的自我需求,是时代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当前,我们国家正按照十八大绘制的宏伟蓝图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我们说,国强则教兴。道教组织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道教人士作为国家公民,关心国家的发展,支持国家的建设,既是道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践行信仰的重要内容。今天,韩城道协的成立,不仅体现了新时期韩城道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所取得的历史性进展,也必将为团结、引领地方道教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2015年是陕西省道协第五届理事会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全省道教未来五年规划的基础建设年。希望韩城市道教协会领导班子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 步的旗帜,积极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加强自身建设,为共同完成省道协第五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把握大势,服务大局。
和平与发展,合作与共赢,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汇聚力量,万众一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是当前我们国家的总体发展大势。因此,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置身日新月异的国内发展大势,道教团体的工作,必须要立足教内,面向全国,放眼国际,全面把握国际、国内大势,并在这一大势与要求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思路,寻求发展切入点,探索服务新途径,把握前进正方向;必须要强化国家意识、民族意识与公民意识,坚持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四个必须”根本要求,突出宗教工作的时代特点,迎应社会大众的宗教期盼,努力发挥道教团体在把握方向、引领思想、凝聚力量方面的特殊作用。

二、具足法治思维,坚持法律与戒律并重。
推行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是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宗教团体作为社会组织,其谋划工作、寻求发展,必须要有法治思维,遵守法律规定,进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推进工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作为宗教组织的成员,以戒为师、持戒修持是其自身的基本功课,而学法、懂法、守法与用法则是国家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所以,宗教徒守戒是本分,守法是前提。唯有戒律与法律融合统一时,我们的言行才不会偏离轨道,才能正心正行,才能成为一个合格宗教身份的好公民。这既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需要,也是做好道教团体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三、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服务水平。
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明多元化、信息网络化是当今时代的特征。面对全球化大潮,如何尽快转变宗教传统弘教方式与服务理念,使之更加符合当代社会的要求,满足现代人们的普遍关切和愿望,则是宗教团体于新的历史时期创新发展、自我完善与自我提升的关键。道教团体要在保留好的传统宗教形式的同时,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技术、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建立更快捷、更广泛的现代服务平台,传播正能量,树立新形象,发挥新作用。要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建设与管理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服务途径,自觉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发挥道教团体在淳朴世风、化解矛盾及促进和谐方面的特殊职能。

四、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坚持济世利人本真。
文以载道,教以化人。广泛宣传和实践宗教关爱生态、扶贫救灾,修炼心性、重生贵生,慈心下气、谦和恭敬,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等教义思想,使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为人处世、看待事物的道德遵循和行为规范,成为社会大众舒缓情绪、化解矛盾、净化心灵与促进和谐的精神食粮,努力促使国家意志、时代要求和宗教追求在同一个价值体系中并行不悖、和谐运化;努力实现以宗教价值满足社会需求,以社会需求推动宗教发展的互动互助、相得益彰的良好格局。这既是弘扬道教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所在,也是彰显古老道教在尊重人、帮助人、成就人,以及促进人人和美、天人和谐方面的价值所在。

五、把握工作规律,体现时代特点。
历史前进的步伐无法阻挡,社会发展的趋势不可逆转,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古今一律。应物变化,与世迁移,发挥作用,融合共进,既折射出宗教自身生存发展的必然规律,也反映了时代赋予现实宗教的必然要求。所以,道教团体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保持传统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全面把持宗教信仰、个人修行与履行责任、服务社会的关系,巧妙迎应对外交往与抵制渗透的关系,促使继承与发展、权利与义务、神圣性与世俗性等有机的统一。如此方可推进道教在保持本色的同时,以自身特有方式履行世间责任、完成社会使命;如此方可持续有力地发挥道教团体在促进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与世界和平等方面的特殊优势与特殊作用。

各位道友,今天的宗教正处在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我们一定要秉持传统,适应当今,虔诚信仰,潜心修为,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唱响时代主旋律,创新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拓展和提高服务新途径、新境界,回应社会新关切,满足大众新期待,不断发挥新形势下道教教团体的新职能、新作用、新价值,共同为“三个陕西”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祝与会领导、嘉宾和各位道友: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陕西省道教协会会长 胡诚林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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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诚林道长: 在韩城市道教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道教之音整理 胡诚林

2015-11-16 19: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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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诚林道长: 在韩城市道教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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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应新要求 发挥新作用 ---在韩城市道教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道友: 大家好!
值此全国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中,在全国道教界即将迎来中国道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之际,今天韩城市道教界在此举行韩城市道教协会成立大会,这是韩城道教界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道教界的喜事,这里我代表陕西省道教协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道教工作的韩城市委、市政府、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等领导表示衷心感谢,向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市道友和道教信众致以真诚的问候与良好祝福。

韩城地处关中平原东北隅,历史悠久,影响深远。有“文史之乡”和“关中文物最韩城”之美誉。世界文化名人司马迁、春秋时期赵武、乾隆年间名相王杰等都诞生在这里,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韩城道教源远流长,文化积淀深厚,在陕西道教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道教传入韩城的时间大约在东汉中平元年(184年),据史料记载,韩城老关东的清微观建于宋乾道九年(1173年),西关玉虚观建于金承安三年(1198年),这是道教在韩城最早建立的两座道教建筑,历史上最兴盛时,韩城有较大规模的宫观多达20余处。截止目前,韩城现存道教文化资源依然丰富,已经政府宗教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道教场所有3处,登记在册的道教教职人员15人,信众约有5600余人。

宗教是社会组织实体,是文化符号,是人们精神世界的自我需求,是时代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当前,我们国家正按照十八大绘制的宏伟蓝图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我们说,国强则教兴。道教组织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道教人士作为国家公民,关心国家的发展,支持国家的建设,既是道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践行信仰的重要内容。今天,韩城道协的成立,不仅体现了新时期韩城道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所取得的历史性进展,也必将为团结、引领地方道教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2015年是陕西省道协第五届理事会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全省道教未来五年规划的基础建设年。希望韩城市道教协会领导班子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 步的旗帜,积极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加强自身建设,为共同完成省道协第五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把握大势,服务大局。
和平与发展,合作与共赢,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汇聚力量,万众一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是当前我们国家的总体发展大势。因此,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置身日新月异的国内发展大势,道教团体的工作,必须要立足教内,面向全国,放眼国际,全面把握国际、国内大势,并在这一大势与要求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思路,寻求发展切入点,探索服务新途径,把握前进正方向;必须要强化国家意识、民族意识与公民意识,坚持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四个必须”根本要求,突出宗教工作的时代特点,迎应社会大众的宗教期盼,努力发挥道教团体在把握方向、引领思想、凝聚力量方面的特殊作用。

二、具足法治思维,坚持法律与戒律并重。
推行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是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宗教团体作为社会组织,其谋划工作、寻求发展,必须要有法治思维,遵守法律规定,进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推进工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作为宗教组织的成员,以戒为师、持戒修持是其自身的基本功课,而学法、懂法、守法与用法则是国家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所以,宗教徒守戒是本分,守法是前提。唯有戒律与法律融合统一时,我们的言行才不会偏离轨道,才能正心正行,才能成为一个合格宗教身份的好公民。这既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需要,也是做好道教团体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三、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服务水平。
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明多元化、信息网络化是当今时代的特征。面对全球化大潮,如何尽快转变宗教传统弘教方式与服务理念,使之更加符合当代社会的要求,满足现代人们的普遍关切和愿望,则是宗教团体于新的历史时期创新发展、自我完善与自我提升的关键。道教团体要在保留好的传统宗教形式的同时,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技术、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建立更快捷、更广泛的现代服务平台,传播正能量,树立新形象,发挥新作用。要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建设与管理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服务途径,自觉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发挥道教团体在淳朴世风、化解矛盾及促进和谐方面的特殊职能。

四、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坚持济世利人本真。
文以载道,教以化人。广泛宣传和实践宗教关爱生态、扶贫救灾,修炼心性、重生贵生,慈心下气、谦和恭敬,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等教义思想,使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为人处世、看待事物的道德遵循和行为规范,成为社会大众舒缓情绪、化解矛盾、净化心灵与促进和谐的精神食粮,努力促使国家意志、时代要求和宗教追求在同一个价值体系中并行不悖、和谐运化;努力实现以宗教价值满足社会需求,以社会需求推动宗教发展的互动互助、相得益彰的良好格局。这既是弘扬道教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所在,也是彰显古老道教在尊重人、帮助人、成就人,以及促进人人和美、天人和谐方面的价值所在。

五、把握工作规律,体现时代特点。
历史前进的步伐无法阻挡,社会发展的趋势不可逆转,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古今一律。应物变化,与世迁移,发挥作用,融合共进,既折射出宗教自身生存发展的必然规律,也反映了时代赋予现实宗教的必然要求。所以,道教团体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保持传统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全面把持宗教信仰、个人修行与履行责任、服务社会的关系,巧妙迎应对外交往与抵制渗透的关系,促使继承与发展、权利与义务、神圣性与世俗性等有机的统一。如此方可推进道教在保持本色的同时,以自身特有方式履行世间责任、完成社会使命;如此方可持续有力地发挥道教团体在促进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与世界和平等方面的特殊优势与特殊作用。

各位道友,今天的宗教正处在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我们一定要秉持传统,适应当今,虔诚信仰,潜心修为,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唱响时代主旋律,创新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拓展和提高服务新途径、新境界,回应社会新关切,满足大众新期待,不断发挥新形势下道教教团体的新职能、新作用、新价值,共同为“三个陕西”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祝与会领导、嘉宾和各位道友: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陕西省道教协会会长 胡诚林

2015年6月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