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經籙新史料的調查與考證(2)

道教之音 謝聰輝

2015-11-23 10:58:37

若以此〈意文〉所載內容,對照筆者實際調查的南安傳統奏籙科儀,會發現其具有相同的結構:即是將平常一天的延生燈事內容適當調整,再加上專門用於奏籙授職的儀式複合而成。前者「延生道場」包含:點天燈、起鼓、《延生發奏》、《祝聖請神》、《獻牲科》、經懺轉誦:《玉樞經》、《北斗經》、《三官經》、《星真懺》與《三元懺》、《九陳獻供》、《獻熟燈科》:《三界燈》與《百神燈》、奏表(一般延生奏〈紫微表〉,此次奏職用〈天師表〉)、《王福祭將》。後者「奏職科儀」包含:新籙士轉誦《天師懺》、《度籙科》與《安籙科》。另「籙文、職帖、通關、路引、公牒、合同、環券」等等實質正一經籙內容,也可以一一核對而見於所傳授的「籙宗」當中。又據泉州市洛江區馬甲鎮惠陽靖蕭培元道長提供之祖傳秘本《道機》(按以「珍裕利記」鈐印為號、署名為蕭廷熙謄抄),其所記載蕭廷熙原筆跡,乃從第一代天師抄錄至第五十五代天師資料(五十六代至六十三代則另人筆跡),如「五十五代天師振麟真人真人:生康熙己卯年七月六日卯時,丙申年四月十二日登位」,此與翁定獎受籙與傳承的安籙抄本所具現的時間相同,其中道法淵源應有密切關係,待進一步深入比對考證。

四、泉州與台灣的封籙資料關係密切

傳授的正一經籙一經填妥,在授籙前即要拜各種籙章至所屬的神宮真君,請其責成負責的仙曹官署照驗佩籙領職弟子,使其能名錄紫府,執行職能;然後按傳承規範,逐一封藏包裹,或單獨成封,或合為成束,最後再全部封印全美於方函或木盒中,此儀式過程稱為「封籙」。唐‧陸龜蒙(?-881)曾撰詩句:「靜吟封籙檢,歸興削帆竿。」「靜吟」應可理解如步虛、請神的情境,而「封籙檢」可能是在「封籙」的儀式過程中將籙檢籙章逐一封藏。以台灣所見廈門白玉荷(1798-?)抄錄的《清微靈寶神霄補職玉格大全》中,存錄有幾件《太上三五都功經籙》封籙的文檢範式,詳列其經籙名稱、拜詣宮殿與受文曹司,並清楚具象地描述其封藏的細節:「其職帖殼用無字小靈寶殼囊,其外將職簡條封如牌,其印粘在條尾。」此「印」是職條紙印,與職簡(或稱謁簡)皆如條狀;其描述後又有各種「籙牌式」,以配合封籙儀式運用。另泉州南安傳承也有詳細的封籙抄本,若進一步比較高雄翁家的六件「進職盟威職籙」牒文,將其中重要的經籙名稱、上詣的神宮真君和所屬仙曹官署製表如下,會發現兩者高度一致,可論斷其或是有共同淵源,不然就是有實質的傳承關係。

泉州南安與高雄翁家正一盟威經籙封籙文檢比較表

正一經籙新史料的調查與考證

四、 「賣籙」與「經籙寄閣」資料考證

現存《天壇玉格》有許多不同的版本,如在《道法會元》卷249即收錄一本《太上天壇玉格》,另在正一道壇中也常見同名或相近名稱的抄本,其基本內容即是授籙的規範與填籙的秘訣。目前台灣所見重要的《清微靈寶神霄補職玉格大全》抄本,其先由廈門白玉荷(1798-?)所抄錄,台南曾演教(1814-1866)於1848年再傳,阿公店街(今高雄岡山)弟子吳玉典(1818-?)再重錄。白玉荷在抄本中有三處交代其抄錄的時間,而其中的〈六十甲子配所屬六十個壇名〉(頁24)與〈附抄南安坑口歐士宗道友賣籙張思德老文檢中六十甲子配一百二十靖壇配定〉(頁34,附圖3)之後,均書有「經師弘化真人天師係張彥頨(48代,在位1501-1560)、籍師弘道真人天師係張永緒(49代,在位1559-1565)、度師闡教真人天師係張國祥(50代,在位1577-1611)」。這說明其所抄錄的原本傳承資料來源甚早,上一手抄錄者可能與第五十代張國祥天師同時代。

此本《天壇玉格》,是台灣正一派靈寶道壇秘傳中相當重要史料,因其記載了諸多正一經籙資料名稱與填籙的規範秘訣,前輩學者丁煌在〈《正一大黃預修延壽經籙》初研〉一文中已作了部分介紹。其中,所出現的南安碼頭鎮坑內村坑口「賣籙」的記載,除透露白玉荷抄錄的道法地點資料外,也連接了自明初即有的福建賣籙傳統。根據《皇明恩命世錄》一書記載,從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到嘉靖二十一年(1542),朝廷多次下達詔書,嚴禁偽造私出符籙,不僅顯示出官方欲通過授籙制度,進一步控制道教,更可看出偽造私出符籙的情形在當時頗為普遍。深入思考此歷史背景,我們就可理解為什麼白玉荷抄本中會出現「賣籙」二字?除反映白玉荷版本的部分來源信息,是關係其道法傳承的非常重要的問題外;其中所透露的抄錄地點:南安坑口,在明、清分隸於南安縣十至十二都(今南安市碼頭鎮坑內村坑口主要姓氏即為歐姓),也具有歷史意義。因為自明初即有的福建賣籙的記載,不僅在清中期的南安碼頭坑口仍可見到,據筆者對南安北部道長的訪問,清末至民國初以來,南安清風里十三都深垵水閣(1945年併深垵與金嶺二鄉為金淘鎮)依舊有賣籙的傳說。

另「經籙寄閣」一詞,出現於泉州南安道壇與高雄翁家「安籙」①抄本中,即說明可用「預先繳籙」方式,繳回籙士或信士原先所受的經籙;一則讓原籙中官將吏兵各回仙曹,二則籙官可登真領職、列入仙班。考察繳籙的時間,可分為「生前預繳」與「命終繳化」兩種方式。明初周思得所纂修的《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卷三十七〈文檢立成門‧預繳籙道場文字〉,即屬於生前預繳。而先期繳籙的形式,今仍保留於田野調查資料中,如前文提及翁家道壇署名為《安籙附安石獅全科》的安籙抄本,最後還有「經籙寄閣」四字,另末頁又書記「經籙寄閣」的不同經籙種類、名稱與負責官署將帥。按此「寄閣」二字,應指「架閣收貯」,乃是對宋、元時代儲藏文牘案卷機構「架閣庫」的轉化。朝廷擇選有時望者擔任架閣庫官,掌理儲藏帳籍文案以備用;道教則將之運用於經籙的儲藏,受籙者生前將經籙繳回各神宮官署,請負責的仙官將帥妥善收貯,以待受籙者百年後,執其陽照合同以受勛領職。

華瀾(AlainArrault)教授提供筆者的湖南省新化縣洋溪鎮秦曉春拋牌過度奏職文檢〈太上五岳都司院金牌牒文一套〉中,⑤即言「修錄阴阳二帖,當坛书立合同、印信、阴疏,繳投第五庫趙南院掌案羅曹官、池判官,架阁收貯。阳帖存牌,給付弟子秦法迨防身護命,百年限滿,隨時繳化,取阳對號,合同無差。」南安傳承的〈繳籙合同牒發行及籙化繳寄閣牒式〉,更說明其預先繳化的原因與生身執照陽牒合同的功能:「今則年久月深,恐籙文而損壞,慮收拾而不全,預先焚繳寄閣。涓吉今月○日就于家庭崇建延生道場,延奉高真,焚繳天師符籙,填納地府庫錢,更祈福佑,茂集禎祥,增延壽算,依科給出陰陽合同為據,右牒上東嶽府掌功德案司官,乞為架閣收貯,就壇給出陰陽二道。陰牒隨籙焚化,陽牒付生身執照,俟在百年身謝太陰之日,直此陽牒前到攸司比對,合同相同,請領功勛,人天受用。」

五、結語

目前筆者在台灣南部靈寶道壇與泉州道法的關係研究,希望能有所突破,以具顯在台灣道教史詮釋建構的三項意義:一是提供了台灣正一派世業道士研究的新史證,二是重建了清初以來高屏靈寶道法部分的傳承譜系,三是填補閩台道教史關係研究上的一些重要缺環。以台灣道教傳度奏職儀式調查與道壇保存的老抄本所見,道士們雖仍運用內部傳承的《天壇玉格》一類資料授予太上三五都功(或進職正一盟威、三洞五雷)道職,諸多正一經籙名稱也仍然被保存於相關抄本中,但在儀式中並沒有實質相應的整宗正一經籙內容傳授。除丁煌〈《正一大黃預修延壽經籙》初研〉一文中所披露的珍貴研究資料外,筆者所掌握的白玉荷《清微靈寶神霄補職玉格大全》、翁家道壇與其道法傳承相關的道壇,以及高雄湖街底黃家道壇秘傳的抄本文檢中,都能見到部分正一道籙的名稱與授籙資料。筆者曾藉由南安、江西、湖南與天師府的經籙資料與相關科儀抄本,將目前所掌握的台灣太上三五都功與正一盟威經籙名稱,加以重新辨識分類與釐清定位,補充了閩南道教史關係部分缺佚。

據筆者目前考知與正一經籙傳授相關的儀式,依施行順序應包括:請籙(或買籙、賣籙)、製籙(印籙、抄籙)、填籙、封籙、授籙(奏籙)、安籙、閱籙與繳籙等等。而且非常難得的文化遺產,就在福建泉州南安北部區域道壇,至今仍傳承著六十二代天師張元旭所授發的《太上三五都功經籙》,並按傳統採「秘傳性」的方式於「奏籙」儀式中傳授。以其中〈太上三五都功版券職籙請法詞〉與〈太上老君宣告都功祭酒真經請法詞〉兩件文書為證,竟保存了五十一代至五十三代張天師作為經籍度三師的職稱玉諱史料。這一珍貴的證據不僅具體說明,南安至少保存與使用過自清初以來的正一經籙受籙傳統與較完整資料史證;而且也讓我可以理解,為什麼五十三代張天師會在1658年為重新整編過的《正一天壇玉格》作〈序〉,以維持其正統的傳承意涵與時代意義,並可接連著台灣高雄小港翁家所發現的安籙抄本與意文,所出現的南安縣地名、代香遠叩福地龍虎山五十五代天師時間與相關經籙資料。其所顯示重要的歷史傳承意義與道法淵源內涵關係,可提供我們進一步考察台灣正一經籙奏職的道脈法源傳承、複合與變化情形,對閩台道教史關係研究具有重要的價值貢獻。

附圖1:惠陽靖蕭培元道長祖父蕭椿萱謄抄之〈太上三五都功版券職籙請法詞〉

正一經籙新史料的調查與考證

附圖 2:翁家授籙抄本載明在泉州府南安縣「托憑道士代香遠叩福地龍虎山五十五代天師老祖」以傳授正一經籙

正一經籙新史料的調查與考證

附圖 3:白玉荷本《天壇玉格》出現正一盟威職籙目錄與南安坑口賣籙的記載

正一經籙新史料的調查與考證

(本文作者:謝聰輝   原文为正一道教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道教之音专稿转载请标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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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以此〈意文〉所載內容,對照筆者實際調查的南安傳統奏籙科儀,會發現其具有相同的結構:即是將平常一天的延生燈事內容適當調整,再加上專門用於奏籙授職的儀式複合而成。前者「延生道場」包含:點天燈、起鼓、《延生發奏》、《祝聖請神》、《獻牲科》、經懺轉誦:《玉樞經》、《北斗經》、《三官經》、《星真懺》與《三元懺》、《九陳獻供》、《獻熟燈科》:《三界燈》與《百神燈》、奏表(一般延生奏〈紫微表〉,此次奏職用〈天師表〉)、《王福祭將》。後者「奏職科儀」包含:新籙士轉誦《天師懺》、《度籙科》與《安籙科》。另「籙文、職帖、通關、路引、公牒、合同、環券」等等實質正一經籙內容,也可以一一核對而見於所傳授的「籙宗」當中。又據泉州市洛江區馬甲鎮惠陽靖蕭培元道長提供之祖傳秘本《道機》(按以「珍裕利記」鈐印為號、署名為蕭廷熙謄抄),其所記載蕭廷熙原筆跡,乃從第一代天師抄錄至第五十五代天師資料(五十六代至六十三代則另人筆跡),如「五十五代天師振麟真人真人:生康熙己卯年七月六日卯時,丙申年四月十二日登位」,此與翁定獎受籙與傳承的安籙抄本所具現的時間相同,其中道法淵源應有密切關係,待進一步深入比對考證。

    四、泉州與台灣的封籙資料關係密切

    傳授的正一經籙一經填妥,在授籙前即要拜各種籙章至所屬的神宮真君,請其責成負責的仙曹官署照驗佩籙領職弟子,使其能名錄紫府,執行職能;然後按傳承規範,逐一封藏包裹,或單獨成封,或合為成束,最後再全部封印全美於方函或木盒中,此儀式過程稱為「封籙」。唐‧陸龜蒙(?-881)曾撰詩句:「靜吟封籙檢,歸興削帆竿。」「靜吟」應可理解如步虛、請神的情境,而「封籙檢」可能是在「封籙」的儀式過程中將籙檢籙章逐一封藏。以台灣所見廈門白玉荷(1798-?)抄錄的《清微靈寶神霄補職玉格大全》中,存錄有幾件《太上三五都功經籙》封籙的文檢範式,詳列其經籙名稱、拜詣宮殿與受文曹司,並清楚具象地描述其封藏的細節:「其職帖殼用無字小靈寶殼囊,其外將職簡條封如牌,其印粘在條尾。」此「印」是職條紙印,與職簡(或稱謁簡)皆如條狀;其描述後又有各種「籙牌式」,以配合封籙儀式運用。另泉州南安傳承也有詳細的封籙抄本,若進一步比較高雄翁家的六件「進職盟威職籙」牒文,將其中重要的經籙名稱、上詣的神宮真君和所屬仙曹官署製表如下,會發現兩者高度一致,可論斷其或是有共同淵源,不然就是有實質的傳承關係。

    泉州南安與高雄翁家正一盟威經籙封籙文檢比較表

    正一經籙新史料的調查與考證

    四、 「賣籙」與「經籙寄閣」資料考證

    現存《天壇玉格》有許多不同的版本,如在《道法會元》卷249即收錄一本《太上天壇玉格》,另在正一道壇中也常見同名或相近名稱的抄本,其基本內容即是授籙的規範與填籙的秘訣。目前台灣所見重要的《清微靈寶神霄補職玉格大全》抄本,其先由廈門白玉荷(1798-?)所抄錄,台南曾演教(1814-1866)於1848年再傳,阿公店街(今高雄岡山)弟子吳玉典(1818-?)再重錄。白玉荷在抄本中有三處交代其抄錄的時間,而其中的〈六十甲子配所屬六十個壇名〉(頁24)與〈附抄南安坑口歐士宗道友賣籙張思德老文檢中六十甲子配一百二十靖壇配定〉(頁34,附圖3)之後,均書有「經師弘化真人天師係張彥頨(48代,在位1501-1560)、籍師弘道真人天師係張永緒(49代,在位1559-1565)、度師闡教真人天師係張國祥(50代,在位1577-1611)」。這說明其所抄錄的原本傳承資料來源甚早,上一手抄錄者可能與第五十代張國祥天師同時代。

    此本《天壇玉格》,是台灣正一派靈寶道壇秘傳中相當重要史料,因其記載了諸多正一經籙資料名稱與填籙的規範秘訣,前輩學者丁煌在〈《正一大黃預修延壽經籙》初研〉一文中已作了部分介紹。其中,所出現的南安碼頭鎮坑內村坑口「賣籙」的記載,除透露白玉荷抄錄的道法地點資料外,也連接了自明初即有的福建賣籙傳統。根據《皇明恩命世錄》一書記載,從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到嘉靖二十一年(1542),朝廷多次下達詔書,嚴禁偽造私出符籙,不僅顯示出官方欲通過授籙制度,進一步控制道教,更可看出偽造私出符籙的情形在當時頗為普遍。深入思考此歷史背景,我們就可理解為什麼白玉荷抄本中會出現「賣籙」二字?除反映白玉荷版本的部分來源信息,是關係其道法傳承的非常重要的問題外;其中所透露的抄錄地點:南安坑口,在明、清分隸於南安縣十至十二都(今南安市碼頭鎮坑內村坑口主要姓氏即為歐姓),也具有歷史意義。因為自明初即有的福建賣籙的記載,不僅在清中期的南安碼頭坑口仍可見到,據筆者對南安北部道長的訪問,清末至民國初以來,南安清風里十三都深垵水閣(1945年併深垵與金嶺二鄉為金淘鎮)依舊有賣籙的傳說。

    另「經籙寄閣」一詞,出現於泉州南安道壇與高雄翁家「安籙」①抄本中,即說明可用「預先繳籙」方式,繳回籙士或信士原先所受的經籙;一則讓原籙中官將吏兵各回仙曹,二則籙官可登真領職、列入仙班。考察繳籙的時間,可分為「生前預繳」與「命終繳化」兩種方式。明初周思得所纂修的《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卷三十七〈文檢立成門‧預繳籙道場文字〉,即屬於生前預繳。而先期繳籙的形式,今仍保留於田野調查資料中,如前文提及翁家道壇署名為《安籙附安石獅全科》的安籙抄本,最後還有「經籙寄閣」四字,另末頁又書記「經籙寄閣」的不同經籙種類、名稱與負責官署將帥。按此「寄閣」二字,應指「架閣收貯」,乃是對宋、元時代儲藏文牘案卷機構「架閣庫」的轉化。朝廷擇選有時望者擔任架閣庫官,掌理儲藏帳籍文案以備用;道教則將之運用於經籙的儲藏,受籙者生前將經籙繳回各神宮官署,請負責的仙官將帥妥善收貯,以待受籙者百年後,執其陽照合同以受勛領職。

    華瀾(AlainArrault)教授提供筆者的湖南省新化縣洋溪鎮秦曉春拋牌過度奏職文檢〈太上五岳都司院金牌牒文一套〉中,⑤即言「修錄阴阳二帖,當坛书立合同、印信、阴疏,繳投第五庫趙南院掌案羅曹官、池判官,架阁收貯。阳帖存牌,給付弟子秦法迨防身護命,百年限滿,隨時繳化,取阳對號,合同無差。」南安傳承的〈繳籙合同牒發行及籙化繳寄閣牒式〉,更說明其預先繳化的原因與生身執照陽牒合同的功能:「今則年久月深,恐籙文而損壞,慮收拾而不全,預先焚繳寄閣。涓吉今月○日就于家庭崇建延生道場,延奉高真,焚繳天師符籙,填納地府庫錢,更祈福佑,茂集禎祥,增延壽算,依科給出陰陽合同為據,右牒上東嶽府掌功德案司官,乞為架閣收貯,就壇給出陰陽二道。陰牒隨籙焚化,陽牒付生身執照,俟在百年身謝太陰之日,直此陽牒前到攸司比對,合同相同,請領功勛,人天受用。」

    五、結語

    目前筆者在台灣南部靈寶道壇與泉州道法的關係研究,希望能有所突破,以具顯在台灣道教史詮釋建構的三項意義:一是提供了台灣正一派世業道士研究的新史證,二是重建了清初以來高屏靈寶道法部分的傳承譜系,三是填補閩台道教史關係研究上的一些重要缺環。以台灣道教傳度奏職儀式調查與道壇保存的老抄本所見,道士們雖仍運用內部傳承的《天壇玉格》一類資料授予太上三五都功(或進職正一盟威、三洞五雷)道職,諸多正一經籙名稱也仍然被保存於相關抄本中,但在儀式中並沒有實質相應的整宗正一經籙內容傳授。除丁煌〈《正一大黃預修延壽經籙》初研〉一文中所披露的珍貴研究資料外,筆者所掌握的白玉荷《清微靈寶神霄補職玉格大全》、翁家道壇與其道法傳承相關的道壇,以及高雄湖街底黃家道壇秘傳的抄本文檢中,都能見到部分正一道籙的名稱與授籙資料。筆者曾藉由南安、江西、湖南與天師府的經籙資料與相關科儀抄本,將目前所掌握的台灣太上三五都功與正一盟威經籙名稱,加以重新辨識分類與釐清定位,補充了閩南道教史關係部分缺佚。

    據筆者目前考知與正一經籙傳授相關的儀式,依施行順序應包括:請籙(或買籙、賣籙)、製籙(印籙、抄籙)、填籙、封籙、授籙(奏籙)、安籙、閱籙與繳籙等等。而且非常難得的文化遺產,就在福建泉州南安北部區域道壇,至今仍傳承著六十二代天師張元旭所授發的《太上三五都功經籙》,並按傳統採「秘傳性」的方式於「奏籙」儀式中傳授。以其中〈太上三五都功版券職籙請法詞〉與〈太上老君宣告都功祭酒真經請法詞〉兩件文書為證,竟保存了五十一代至五十三代張天師作為經籍度三師的職稱玉諱史料。這一珍貴的證據不僅具體說明,南安至少保存與使用過自清初以來的正一經籙受籙傳統與較完整資料史證;而且也讓我可以理解,為什麼五十三代張天師會在1658年為重新整編過的《正一天壇玉格》作〈序〉,以維持其正統的傳承意涵與時代意義,並可接連著台灣高雄小港翁家所發現的安籙抄本與意文,所出現的南安縣地名、代香遠叩福地龍虎山五十五代天師時間與相關經籙資料。其所顯示重要的歷史傳承意義與道法淵源內涵關係,可提供我們進一步考察台灣正一經籙奏職的道脈法源傳承、複合與變化情形,對閩台道教史關係研究具有重要的價值貢獻。

    附圖1:惠陽靖蕭培元道長祖父蕭椿萱謄抄之〈太上三五都功版券職籙請法詞〉

    正一經籙新史料的調查與考證

    附圖 2:翁家授籙抄本載明在泉州府南安縣「托憑道士代香遠叩福地龍虎山五十五代天師老祖」以傳授正一經籙

    正一經籙新史料的調查與考證

    附圖 3:白玉荷本《天壇玉格》出現正一盟威職籙目錄與南安坑口賣籙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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