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版全本《茅山志》與明代茅山正一道(6)

道教之音 王崗

2015-11-25 22:55:53

較多的田地收益其實也表示較多的支出。還是以南京大寺來作參照。田地實收扣除支出,當時各大寺的每年收入剩餘是﹕靈谷寺只有銀41.903兩,米45.608石;天界寺只有銀20.264兩,米39.158石;報恩寺只有銀30.024兩,米18.158石;雞鳴寺只有銀8.334兩。注意,每年靈谷寺還給雞鳴寺米380石。如果沒有靈谷寺支援的這些米,雞鳴寺每年會有赤字。能仁寺每年的收入剩餘只有銀5.284兩,米3.871石;棲霞寺只有銀3.913兩,米2.773石;弘覺寺只有銀0.493兩,米0.013石;靜海寺只有銀4.032兩,米2.512石。像這些南京大寺一樣,茅山宮觀同樣也需要在殿堂的新建或維修、常住事務費、道官的薪俸和口糧、道眾口糧、官員和士大夫香客的供應等方面投入和花費。其結果恐怕和上述南京八大寺和次大寺類似,其田產能維持每年的的開銷和支出就不錯了。當然,各宮觀有時還向信眾化緣籌款。但每年還有一些額外的數額鉅大的花費,如玉晨觀在嘉靖二十九年和三十年的刊刻《茅山志》或逢災害時的賑災施粥等舉措。以上對茅山一些宮觀經濟收入的估算,並非要說明這些道廟有多少富裕,而是表明但凡有穩定的收益,這些宮觀就一定會用於一定規模的道教傳教事業上。收入越多,其對茅山道教的投入就越多。宮觀幾乎沒有多少盈餘,道士個人仍然保持“貧道”的風範。

宮觀法派、道團規模與全真道士

對於確認正一道的傳承法派標誌之一的派詩,學術界有一種說法,認為道教以派字詩來區分傳承法派輩份,始於明清之際,而正一派使用字派,更要晚到清末民初。就全真道來說,晚近的研究成果,以確鑿的證據,已推翻了這種看法,而將派譜的出現時間前推到明代前中期。正一道字派出現的時間也不應如此晚。筆者在他處就證明了在明嘉靖十九年(1540)和二十年(1541),甘肅蘭州的一些主要道觀在傳承正一道的“鐵師派”,並在使用該法派的派詩。就茅山道教來說,玉晨觀本《茅山志》在描述元符宮時,就提供了如下信息﹕“極頂為九層臺,祠上清歷代諸宗師,石刻劉混康道門法派定字于上。嘉(原文作“加”,誤,今予更正)靖間靈官戴紹資,前頃所多脩葺。”更在元符宮歷代宗師祠條下作了如下的詳細記載﹕

歷代宗師祠,在元符宮山頂名九層臺,中奉上清傍列諸宗師,有靜一劉真人道門傳派刻於石﹕

混靖希景,守汝玄志。宗道大天,得性自尊。克崇祖德,光紹真應。師寶友嗣,永仁世昌。公存以敬,有子必承。能思繼本,端拱一成。

嘉靖己丑孟秋靈官戴紹資立石。

顯然,元符宮道士、華陽洞靈官戴紹資於嘉靖己丑即嘉靖八年(1529)已立石刻此靜一法派的派字詩。而且,1983年茅山元符宮廢墟出土了戴紹資所立的這通碑,碑名《敕真人法派碑》。這已是無容質疑的事實。曾召南先生對明清茅山道教的研究貢獻良多。因未見到玉晨觀本《茅山志》,他據笪蟾光《茅山志》的轉錄,認為此靜一法派的派字在明嘉靖之後才出現,而且可能由戴紹資所定。現在我們可以用玉晨觀本《茅山志》的資料,來對曾召南的研究作一補充。

靜一法派即便未必始於宋代上清派第二十五代宗師劉混康(1036-1108)或其門下,但曾召南先生已證明該法派至晚在元至正十三年(1353)已在元符宮傳承。而在明代,從明初起,元符宮傳承此派從未間斷。茅山歷代宗師,自二十五代劉混康起,直到四十六代宗師元代王天符,凡有文字記載,皆出自元符宮。這也就是為甚么明洪武十六年(1383)朝廷在茅山設華陽洞正副靈官,規定例由元符宮道士中選授正靈官的原因。如玉晨觀本《茅山志•道秩考》第一部份專列華陽洞正靈官,但這一部份的標題卻是“元符宮正靈官”,清楚表明正靈官皆出自元符宮。事實上,雖然洪武十六年後,朝廷將茅山上清派宗師制改為華陽洞靈官制,固為茅山道教的一大轉變,但在明代非官方場合和道教內部,茅山華陽洞正靈官仍被尊稱為上清派宗師,這情形如同張天師,雖然明太祖廢除了“天師”之稱,而改為“大真人”,但在民間和道教內部,人們依然稱之為天師。如《明重修元符宮萬壽臺碑銘》由華陽洞正靈官楊存建題寫於萬曆十九年(1591)。在碑文中,楊存建的頭銜全稱是“上清六十六代宗師執掌銅玉二印總轄三茅山華陽洞事正靈官”。又如永樂八年(1410)和九年(1411)遼簡王朱植(1377-1424)在給當時華陽洞正靈官陳德星的三通信中,就分別稱陳為“三茅宗壇領教陳真人”和“華陽領教宗師德(按﹕原文作“惪”,系“德”的異體字)星陳先生”。既稱為“三茅宗壇領教”和“領教宗師”,當然就是指陳德星為當時茅山上清派的嗣師和宗師;而“華陽領教”的稱謂,又指他的總理茅山道教的華陽洞靈官的身份。事實上,早在華陽洞靈官制度形成之前的洪武十二年(1379),明太祖“命差克期林茂賚香至山(按指茅山),俾宗師選高尚法師赴京祈雨。欽此。除欽遵宗師秦真隱同法師陳清淵、錢虛白、徐右初等一十七人,於十八日赴鍾山七佛菴建壇。”因此,當時茅山上清派宗師是秦真隱,他自然是元符宮道士,同時也是靜一法派第二十三代弟子。

今人根據笪蟾光《茅山志•道秩考》的記載,得出如下華陽洞正靈官的名單﹕鄧自名、薛明道、陳德星、任自垣、王克玄、呂景暘、楊震清、支克常、朱崇潤、沈祖約、蔣德瑄、徐祖諫、戴紹資、任紹績、文栖雲、許必昇、陳承第、欒嗣麟、張嗣秀、龔承綬。需要指出的是,笪志此處皆襲自玉晨觀本《茅山志》,但卻遺漏了玉晨觀本《茅山志》名單上的一人。玉晨觀本《茅山志》尚有元符宮正靈官周□□。此外,1998年茅山出土的《應天府句容縣為申明》碑,列有華陽洞正靈官周友河,元符宮住持李永瑄、董子純、朱公勤、侯師茂、蔣仁惠、凌永常、李世恩、吳以宗、許必昇、朱永銘、周公祐、張存宣、陳敬修、周承意、夏嗣昌、張嗣宿、李世英、衛永軒、楊承待、袁友性、于有翼、陸嗣覺、尹永文、曹嗣正,和華陽洞道吏龔承壽、史世倇、呂以文。弘治六年(1493)的《重開華陽洞題字》,上有弘治六年“元符宮道士吳光玄重開華陽洞”的題字。前面引用過的《明重修元符宮萬壽臺碑銘》,提及萬曆十九年(1591)上清派第六十六代宗師、華陽洞正靈官楊存建,住持范友瑚、陸師萃、錢友餘、孫嗣源、馮以榮,和華陽洞道吏丁永璽、許子剛,和督工道士王存立。其中錢友餘在萬曆三十一年(1603)、三十二年(1604)時為華陽洞正靈官。立石於萬曆三十一年的李國祥(約1595-1621年前後在世)撰《敕賜三茅山大茅峰九霄宮碑記》碑末題名,還列出了除錢友餘之外的另一位華陽洞正靈官毛守完。而立石於萬曆三十二年的《重建元符萬寧宮章臺碑記》,除了列有當時華陽洞正靈官錢友餘之外,還列有住持楊公正和募緣道士王存立。

玉晨觀刊本《茅山志》還收錄了以下明代元符宮道士的材料﹕永樂元年至三年間華陽洞正靈官陳得旬。永樂十一年元符宮有道士施尊凱和任自垣之徒倪尊道。任自垣出自元符宮,其徒自為元符宮道士。正德初年有元符宮嗣師管公茂。元符宮嗣師自然是上清派宗師,也即華陽洞正靈官。嘉靖間有元符宮住持顧應鎣,和顧應鎣之法脈裔孫芮嗣宣。芮嗣宣當然也是元符宮道士。嘉靖二十五年有元符宮住持眭應祿。嘉靖二十四年至三十年間元符宮有道士、大真人府贊教陳應符。嘉靖二十九、三十年間元符宮有道士、大真人府贊教袁繼禮。

此外,笪蟾光《茅山志•道秩考》開始的“華陽洞靈官”部份的名單,完全襲自玉晨觀本《茅山志》的《道秩考》。但如前所說,玉晨觀本《茅山志》這一部份的標題是“元符宮正靈官”,更清楚表明他們是正靈官,而且皆出自元符號宮。笪蟾光《茅山志•道秩考》還著錄了史懷仙、張小峰、楊勺泉、王益泉、錢養悟、周繼華、朱永銘、許仁雋、錢公達。他們與笪志《道秩考》開始的“華陽洞靈官”分置於不同的位置,而且這組名單的小標題是“明正靈官”。我們可以判斷,這些人是嘉靖三十年之後的華陽洞正靈官,所以玉晨觀本《茅山志》未錄。最後,從其他材料,我們得知,萬曆三十三年元符宮有道士張近泉。

結合以上所有材料,明代茅山元符宮道士已知名字的有八十人,其中有些是使用字號或俗名而非法名或道號,因而無從知道其輩份,其餘明代元符宮道士有“景”字輩一人、“守”字輩一人、“得”字輩一人、“自”字輩二人、“尊”字輩二人、“克”字輩二人、“崇”字輩一人、“祖”字輩二人、“德”字輩二人、“光”字輩一人、“紹”字輩二人、“真”字輩一人、“應”字輩三人、“師”字輩二人、“友”字輩四人、“嗣”字輩八人、“永”字輩七人、“仁”字輩二人、“世”字輩三人、“公”字輩五人、“存”字輩三人、“以”字輩三人、“敬”字輩一人、“有”字輩一人、“子”字輩二人、“必”字輩一人、“承”字輩五人、“景”字輩一人、“繼”字輩二人。我們也有理由相信,明代元符宮至嘉靖三十年時,至少已傳到“拱”字輩(詳見下文)。雖說元至正十三年(1353)元符宮靜一法派已傳到“克”字輩,但宗教法派由師承關係決定的輩份之間的年齡差距,與世俗由血緣關係決定的輩份之間的年齡差距,很不一樣,明代元符宮靜一法派由明初第四代“景”字輩一直傳到嘉靖三十年的第四十六代“拱”字輩。

曾召南的研究還表明,崇禧宮在明清時傳承清微派。其派詩為﹕“宗虛與道,富德仁從。世理真常,可思教本。克成大正,必定文昌。一自增崇,繼紹玄祖。性如日月,體似玉銀。合朝無上,萬古留名。”據1926年北京白雲觀梁至祥鈔《諸真宗派總簿》和民國十八年嚴合怡編《道統源流》,二茅真君留傳此清微派。我們姑且稱之為二茅真君清微派,以區別於其他清微法派。曾召南根據笪蟾光《茅山志•道秩考》所列茅山副靈官名字與該清微派詩不合,而笪志所記康熙十年崇禧宮捐資助刻笪志之住持名單的名字卻與清微派詩合,推測在明嘉靖之後,此清微派才出現。其實,玉晨觀本《茅山志》提供了更早的崇禧宮清微派道士信息。今人據笪蟾光《茅山志》轉錄玉晨觀本《茅山志》的記載,得出一份明代茅山華陽洞副靈官的名單﹕王允恭、楊復陽、許中立、張混然、陳南塢、謝舜咨、湯希文、丁與明、湯與慶、沈清淵、金玄禮。他們當然皆為崇禧宮道士。前面所引的《應天府句容縣為申明》碑,列有華陽洞副靈官潘玄鉞,崇禧宮住持陳玄微、朱守[宀+昔]、張思脩、許玄裕、李可暘、陸隆圻、蔣紹星、史本元、周可諫。他們也為崇禧宮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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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版全本《茅山志》與明代茅山正一道(6)

    道教之音 王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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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較多的田地收益其實也表示較多的支出。還是以南京大寺來作參照。田地實收扣除支出,當時各大寺的每年收入剩餘是﹕靈谷寺只有銀41.903兩,米45.608石;天界寺只有銀20.264兩,米39.158石;報恩寺只有銀30.024兩,米18.158石;雞鳴寺只有銀8.334兩。注意,每年靈谷寺還給雞鳴寺米380石。如果沒有靈谷寺支援的這些米,雞鳴寺每年會有赤字。能仁寺每年的收入剩餘只有銀5.284兩,米3.871石;棲霞寺只有銀3.913兩,米2.773石;弘覺寺只有銀0.493兩,米0.013石;靜海寺只有銀4.032兩,米2.512石。像這些南京大寺一樣,茅山宮觀同樣也需要在殿堂的新建或維修、常住事務費、道官的薪俸和口糧、道眾口糧、官員和士大夫香客的供應等方面投入和花費。其結果恐怕和上述南京八大寺和次大寺類似,其田產能維持每年的的開銷和支出就不錯了。當然,各宮觀有時還向信眾化緣籌款。但每年還有一些額外的數額鉅大的花費,如玉晨觀在嘉靖二十九年和三十年的刊刻《茅山志》或逢災害時的賑災施粥等舉措。以上對茅山一些宮觀經濟收入的估算,並非要說明這些道廟有多少富裕,而是表明但凡有穩定的收益,這些宮觀就一定會用於一定規模的道教傳教事業上。收入越多,其對茅山道教的投入就越多。宮觀幾乎沒有多少盈餘,道士個人仍然保持“貧道”的風範。

    宮觀法派、道團規模與全真道士

    對於確認正一道的傳承法派標誌之一的派詩,學術界有一種說法,認為道教以派字詩來區分傳承法派輩份,始於明清之際,而正一派使用字派,更要晚到清末民初。就全真道來說,晚近的研究成果,以確鑿的證據,已推翻了這種看法,而將派譜的出現時間前推到明代前中期。正一道字派出現的時間也不應如此晚。筆者在他處就證明了在明嘉靖十九年(1540)和二十年(1541),甘肅蘭州的一些主要道觀在傳承正一道的“鐵師派”,並在使用該法派的派詩。就茅山道教來說,玉晨觀本《茅山志》在描述元符宮時,就提供了如下信息﹕“極頂為九層臺,祠上清歷代諸宗師,石刻劉混康道門法派定字于上。嘉(原文作“加”,誤,今予更正)靖間靈官戴紹資,前頃所多脩葺。”更在元符宮歷代宗師祠條下作了如下的詳細記載﹕

    歷代宗師祠,在元符宮山頂名九層臺,中奉上清傍列諸宗師,有靜一劉真人道門傳派刻於石﹕

    混靖希景,守汝玄志。宗道大天,得性自尊。克崇祖德,光紹真應。師寶友嗣,永仁世昌。公存以敬,有子必承。能思繼本,端拱一成。

    嘉靖己丑孟秋靈官戴紹資立石。

    顯然,元符宮道士、華陽洞靈官戴紹資於嘉靖己丑即嘉靖八年(1529)已立石刻此靜一法派的派字詩。而且,1983年茅山元符宮廢墟出土了戴紹資所立的這通碑,碑名《敕真人法派碑》。這已是無容質疑的事實。曾召南先生對明清茅山道教的研究貢獻良多。因未見到玉晨觀本《茅山志》,他據笪蟾光《茅山志》的轉錄,認為此靜一法派的派字在明嘉靖之後才出現,而且可能由戴紹資所定。現在我們可以用玉晨觀本《茅山志》的資料,來對曾召南的研究作一補充。

    靜一法派即便未必始於宋代上清派第二十五代宗師劉混康(1036-1108)或其門下,但曾召南先生已證明該法派至晚在元至正十三年(1353)已在元符宮傳承。而在明代,從明初起,元符宮傳承此派從未間斷。茅山歷代宗師,自二十五代劉混康起,直到四十六代宗師元代王天符,凡有文字記載,皆出自元符宮。這也就是為甚么明洪武十六年(1383)朝廷在茅山設華陽洞正副靈官,規定例由元符宮道士中選授正靈官的原因。如玉晨觀本《茅山志•道秩考》第一部份專列華陽洞正靈官,但這一部份的標題卻是“元符宮正靈官”,清楚表明正靈官皆出自元符宮。事實上,雖然洪武十六年後,朝廷將茅山上清派宗師制改為華陽洞靈官制,固為茅山道教的一大轉變,但在明代非官方場合和道教內部,茅山華陽洞正靈官仍被尊稱為上清派宗師,這情形如同張天師,雖然明太祖廢除了“天師”之稱,而改為“大真人”,但在民間和道教內部,人們依然稱之為天師。如《明重修元符宮萬壽臺碑銘》由華陽洞正靈官楊存建題寫於萬曆十九年(1591)。在碑文中,楊存建的頭銜全稱是“上清六十六代宗師執掌銅玉二印總轄三茅山華陽洞事正靈官”。又如永樂八年(1410)和九年(1411)遼簡王朱植(1377-1424)在給當時華陽洞正靈官陳德星的三通信中,就分別稱陳為“三茅宗壇領教陳真人”和“華陽領教宗師德(按﹕原文作“惪”,系“德”的異體字)星陳先生”。既稱為“三茅宗壇領教”和“領教宗師”,當然就是指陳德星為當時茅山上清派的嗣師和宗師;而“華陽領教”的稱謂,又指他的總理茅山道教的華陽洞靈官的身份。事實上,早在華陽洞靈官制度形成之前的洪武十二年(1379),明太祖“命差克期林茂賚香至山(按指茅山),俾宗師選高尚法師赴京祈雨。欽此。除欽遵宗師秦真隱同法師陳清淵、錢虛白、徐右初等一十七人,於十八日赴鍾山七佛菴建壇。”因此,當時茅山上清派宗師是秦真隱,他自然是元符宮道士,同時也是靜一法派第二十三代弟子。

    今人根據笪蟾光《茅山志•道秩考》的記載,得出如下華陽洞正靈官的名單﹕鄧自名、薛明道、陳德星、任自垣、王克玄、呂景暘、楊震清、支克常、朱崇潤、沈祖約、蔣德瑄、徐祖諫、戴紹資、任紹績、文栖雲、許必昇、陳承第、欒嗣麟、張嗣秀、龔承綬。需要指出的是,笪志此處皆襲自玉晨觀本《茅山志》,但卻遺漏了玉晨觀本《茅山志》名單上的一人。玉晨觀本《茅山志》尚有元符宮正靈官周□□。此外,1998年茅山出土的《應天府句容縣為申明》碑,列有華陽洞正靈官周友河,元符宮住持李永瑄、董子純、朱公勤、侯師茂、蔣仁惠、凌永常、李世恩、吳以宗、許必昇、朱永銘、周公祐、張存宣、陳敬修、周承意、夏嗣昌、張嗣宿、李世英、衛永軒、楊承待、袁友性、于有翼、陸嗣覺、尹永文、曹嗣正,和華陽洞道吏龔承壽、史世倇、呂以文。弘治六年(1493)的《重開華陽洞題字》,上有弘治六年“元符宮道士吳光玄重開華陽洞”的題字。前面引用過的《明重修元符宮萬壽臺碑銘》,提及萬曆十九年(1591)上清派第六十六代宗師、華陽洞正靈官楊存建,住持范友瑚、陸師萃、錢友餘、孫嗣源、馮以榮,和華陽洞道吏丁永璽、許子剛,和督工道士王存立。其中錢友餘在萬曆三十一年(1603)、三十二年(1604)時為華陽洞正靈官。立石於萬曆三十一年的李國祥(約1595-1621年前後在世)撰《敕賜三茅山大茅峰九霄宮碑記》碑末題名,還列出了除錢友餘之外的另一位華陽洞正靈官毛守完。而立石於萬曆三十二年的《重建元符萬寧宮章臺碑記》,除了列有當時華陽洞正靈官錢友餘之外,還列有住持楊公正和募緣道士王存立。

    玉晨觀刊本《茅山志》還收錄了以下明代元符宮道士的材料﹕永樂元年至三年間華陽洞正靈官陳得旬。永樂十一年元符宮有道士施尊凱和任自垣之徒倪尊道。任自垣出自元符宮,其徒自為元符宮道士。正德初年有元符宮嗣師管公茂。元符宮嗣師自然是上清派宗師,也即華陽洞正靈官。嘉靖間有元符宮住持顧應鎣,和顧應鎣之法脈裔孫芮嗣宣。芮嗣宣當然也是元符宮道士。嘉靖二十五年有元符宮住持眭應祿。嘉靖二十四年至三十年間元符宮有道士、大真人府贊教陳應符。嘉靖二十九、三十年間元符宮有道士、大真人府贊教袁繼禮。

    此外,笪蟾光《茅山志•道秩考》開始的“華陽洞靈官”部份的名單,完全襲自玉晨觀本《茅山志》的《道秩考》。但如前所說,玉晨觀本《茅山志》這一部份的標題是“元符宮正靈官”,更清楚表明他們是正靈官,而且皆出自元符號宮。笪蟾光《茅山志•道秩考》還著錄了史懷仙、張小峰、楊勺泉、王益泉、錢養悟、周繼華、朱永銘、許仁雋、錢公達。他們與笪志《道秩考》開始的“華陽洞靈官”分置於不同的位置,而且這組名單的小標題是“明正靈官”。我們可以判斷,這些人是嘉靖三十年之後的華陽洞正靈官,所以玉晨觀本《茅山志》未錄。最後,從其他材料,我們得知,萬曆三十三年元符宮有道士張近泉。

    結合以上所有材料,明代茅山元符宮道士已知名字的有八十人,其中有些是使用字號或俗名而非法名或道號,因而無從知道其輩份,其餘明代元符宮道士有“景”字輩一人、“守”字輩一人、“得”字輩一人、“自”字輩二人、“尊”字輩二人、“克”字輩二人、“崇”字輩一人、“祖”字輩二人、“德”字輩二人、“光”字輩一人、“紹”字輩二人、“真”字輩一人、“應”字輩三人、“師”字輩二人、“友”字輩四人、“嗣”字輩八人、“永”字輩七人、“仁”字輩二人、“世”字輩三人、“公”字輩五人、“存”字輩三人、“以”字輩三人、“敬”字輩一人、“有”字輩一人、“子”字輩二人、“必”字輩一人、“承”字輩五人、“景”字輩一人、“繼”字輩二人。我們也有理由相信,明代元符宮至嘉靖三十年時,至少已傳到“拱”字輩(詳見下文)。雖說元至正十三年(1353)元符宮靜一法派已傳到“克”字輩,但宗教法派由師承關係決定的輩份之間的年齡差距,與世俗由血緣關係決定的輩份之間的年齡差距,很不一樣,明代元符宮靜一法派由明初第四代“景”字輩一直傳到嘉靖三十年的第四十六代“拱”字輩。

    曾召南的研究還表明,崇禧宮在明清時傳承清微派。其派詩為﹕“宗虛與道,富德仁從。世理真常,可思教本。克成大正,必定文昌。一自增崇,繼紹玄祖。性如日月,體似玉銀。合朝無上,萬古留名。”據1926年北京白雲觀梁至祥鈔《諸真宗派總簿》和民國十八年嚴合怡編《道統源流》,二茅真君留傳此清微派。我們姑且稱之為二茅真君清微派,以區別於其他清微法派。曾召南根據笪蟾光《茅山志•道秩考》所列茅山副靈官名字與該清微派詩不合,而笪志所記康熙十年崇禧宮捐資助刻笪志之住持名單的名字卻與清微派詩合,推測在明嘉靖之後,此清微派才出現。其實,玉晨觀本《茅山志》提供了更早的崇禧宮清微派道士信息。今人據笪蟾光《茅山志》轉錄玉晨觀本《茅山志》的記載,得出一份明代茅山華陽洞副靈官的名單﹕王允恭、楊復陽、許中立、張混然、陳南塢、謝舜咨、湯希文、丁與明、湯與慶、沈清淵、金玄禮。他們當然皆為崇禧宮道士。前面所引的《應天府句容縣為申明》碑,列有華陽洞副靈官潘玄鉞,崇禧宮住持陳玄微、朱守[宀+昔]、張思脩、許玄裕、李可暘、陸隆圻、蔣紹星、史本元、周可諫。他們也為崇禧宮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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