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元代集贤院与地方道教事务管理的关系

世界宗教文化 林巧薇

2016-01-22 22:28:51

[内容提要]:元代集贤院是元代朝廷管理道教事务的主要机构。元朝统一江南以后,道教逐渐形成以龙虎山为核心的正一派与全真道相互制衡的发展态势。元代朝廷对道教事务的管理政策和内容也产生相应的变化。本文主要探讨元代集贤院的机构设立、地方管理道教事务的政策变化,以及道教事务管理机构与各道派的关系等问题。

元朝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其境内各种宗教并存,实行兼容并蓄的宗教政策,设立专门机构对各个宗教进行管理。元朝统一江南以后,道教从全真道一枝独大的局面转变为以龙虎山为核心的正一派与全真道相互制衡的发展态势。为适应这一道教发展形势,元朝廷对道教事务的管理政策和内容也发生变化。

中央管理宗教事务机构中,元朝廷主要设立集贤院管理道教事务。元代集贤院主要是在元朝统一江南以后由玄教大宗师张留孙奏议而设立。集贤院之下,在各州郡设道录、道正、道判、提点等道官管理地方道教事务。本文结合元朝统一以后全真道、龙虎山张天师与玄教等道派的发展情况,主要探讨集贤院的机构设立、地方管理道教事务的政策变化,以及道教事务管理机构与道教各派的关系等问题。

一、集贤院的设立

试论元代集贤院与地方道教事务管理的关系

唐代最早设立集贤院。唐开元五年(717)置干元院使。十三年,改名集贤殿书院,通称集贤院,主要“掌刊辑经籍”。[1]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创立昭文馆、集贤院、史馆三馆书院,赐名崇文院,主要管理图书经籍。[2]唐宋时期,中央朝廷设立集贤院主要负责管理图书经籍,并不参与宗教管理事务。《元史》记载元朝所设集贤院“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3]由此,元朝的全国道教事务统归在集贤院管理之下。

元代集贤院的设立与道教玄教大宗师张留孙的奏议密不可分。元朝初期,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属于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1285),元世祖擢商议集贤事,玄教大宗师张留孙奏议。元世祖用公奏:“分集贤、翰林为两院,以道教隶集贤,郡置道官,用五品印,宫观各置主掌。”[4]集贤院自设立以后,其官署职品和人员编制主要经历三次重要的机构调整。至元二十二年(1285),集贤院初设,秩从二品,置大学士三员、学士一员、直学士二员、典簿一员、吏属七人。至元二十四年(1287),集贤院升正二品,置:集贤院使一员;大学士二员,从二品;学士三员,从二品;侍读学士一员,从三品;侍讲学士一员,从三品;直学士二员,从四品;司直一员,从五品;待制一员,正五品。大德十一年(1307),集贤院升从一品,置院使六员。皇庆二年(1313)以后,集贤院定置:大学士五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并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掾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七人,典吏三人。[5]

在管理道教事务中,集贤院设“同知集贤院道教事”职位。该职主要由朝廷选取道派掌门担任,为集贤院在管理道教中进行咨询和建议,参与朝廷对整个道教的管理工作。元政府为加强对道派的管理,主要通过授予各道派宗师“真人”或“大真人”封号,以确定其宗教权威性的地位。元朝得到朝廷正式承认只有五大道派宗师,即龙虎山张天师、全真道掌教宗师、真大道掌教宗师、太一道掌教宗师及玄教大宗师。其中只有全真道掌教、张天师和玄教大宗师曾在集贤院担任过“同知集贤院道教事”的职位。如下:

“(苗道一)特授玄门演道大宗师管领诸路道教,商议集贤院道教事,余如故。宜令。准此。至大元年(1308)七月。”[6]

“长春宫提点常某(常志清)授玄门演道大宗师、掌教真人,管领诸路道教所、商议集贤院道教事。”[7]

“(孙德彧)号曰:特授神仙演道大宗师、玄门掌教、辅道体仁文粹开玄真人、管领诸路道教所、知集贤院道教事。”[8]

“(孙履道)知集贤院道教事。”[9]

“(完颜德明)知集贤院道教事。”[10]

“泰定二年(1325)正月壬午日……制加(张嗣成)翊元崇德正一教主知集贤院道教事。……(至元)三年(1337)三月,颁制加知集贤院事。”[11]

“皇帝圣旨:玄教宗师、总摄两淮荆襄等路道教、江南诸路道教都提点张留孙可授玄教宗师、总摄江淮荆襄等路道教都提点、同集贤院商议道教事。宜令张留孙准此。至元二十五年(1288)七月日。”[12]

“皇帝圣旨:玄教宗师、总摄江淮荆襄等路道教都提点、同集贤院商议道教事张留孙可授玄教宗师、志道弘教冲玄真人、总摄江淮荆襄等路道教都提点、同知集贤院道教事。宜令张留孙准此。元贞元年(1295)七月日。”[13]

“皇帝圣旨:(张留孙)可加授特赐上卿玄教大宗师志道弘教冲玄仁靖大真人、知集贤院事、领诸路道教事。宜令准此。大德十一年(1307)十月日。”[14]

据上述材料,至大元年(1308)元武宗赐苗道一“商议集贤院道教事”。此系全真道担任该职位的最早记录。此后全真掌教曾出任此官职,参与集贤院的决策。元朝历任张天师中只有三十九代天师张嗣成在泰定二年(1325)曾被赐予“知集贤院道教事”,至元三年(1337)元惠宗又封赐其“知集贤院事”的职位。而玄教大宗师在集贤院设立以后即从中担任重要职位。至元二十五年(1288),元世祖赐玄教大宗师张留孙“预议集贤院”。元贞元年(1295),元成宗诏张留孙“同知集贤院道教事”。大德十一年(1307)九月,武宗即位后命张留孙“知集贤院事,领诸路道教事”。至大二年(1309),赐张留孙领集贤院,位大学士上。[15]吴全节继任玄教大宗师后,至元二年(1336)任同知集贤院道教事。[16]成宗时期,曾拜吴全节为集贤学士。元顺帝时期,夏文泳嗣教为第三代玄教大宗师,任“同知集贤院道教事”。

可见,集贤院作为元代管理道教事务的中央行政机构,其设立与玄教大宗师张留孙的奏议有关。集贤院对道教事务的管理主要吸纳全真道、龙虎山张天师和玄教三个道派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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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宗教文化 林巧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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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元代集贤院是元代朝廷管理道教事务的主要机构。元朝统一江南以后,道教逐渐形成以龙虎山为核心的正一派与全真道相互制衡的发展态势。元代朝廷对道教事务的管理政策和内容也产生相应的变化。本文主要探讨元代集贤院的机构设立、地方管理道教事务的政策变化,以及道教事务管理机构与各道派的关系等问题。

    元朝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其境内各种宗教并存,实行兼容并蓄的宗教政策,设立专门机构对各个宗教进行管理。元朝统一江南以后,道教从全真道一枝独大的局面转变为以龙虎山为核心的正一派与全真道相互制衡的发展态势。为适应这一道教发展形势,元朝廷对道教事务的管理政策和内容也发生变化。

    中央管理宗教事务机构中,元朝廷主要设立集贤院管理道教事务。元代集贤院主要是在元朝统一江南以后由玄教大宗师张留孙奏议而设立。集贤院之下,在各州郡设道录、道正、道判、提点等道官管理地方道教事务。本文结合元朝统一以后全真道、龙虎山张天师与玄教等道派的发展情况,主要探讨集贤院的机构设立、地方管理道教事务的政策变化,以及道教事务管理机构与道教各派的关系等问题。

    一、集贤院的设立

    试论元代集贤院与地方道教事务管理的关系

    唐代最早设立集贤院。唐开元五年(717)置干元院使。十三年,改名集贤殿书院,通称集贤院,主要“掌刊辑经籍”。[1]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创立昭文馆、集贤院、史馆三馆书院,赐名崇文院,主要管理图书经籍。[2]唐宋时期,中央朝廷设立集贤院主要负责管理图书经籍,并不参与宗教管理事务。《元史》记载元朝所设集贤院“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3]由此,元朝的全国道教事务统归在集贤院管理之下。

    元代集贤院的设立与道教玄教大宗师张留孙的奏议密不可分。元朝初期,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属于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1285),元世祖擢商议集贤事,玄教大宗师张留孙奏议。元世祖用公奏:“分集贤、翰林为两院,以道教隶集贤,郡置道官,用五品印,宫观各置主掌。”[4]集贤院自设立以后,其官署职品和人员编制主要经历三次重要的机构调整。至元二十二年(1285),集贤院初设,秩从二品,置大学士三员、学士一员、直学士二员、典簿一员、吏属七人。至元二十四年(1287),集贤院升正二品,置:集贤院使一员;大学士二员,从二品;学士三员,从二品;侍读学士一员,从三品;侍讲学士一员,从三品;直学士二员,从四品;司直一员,从五品;待制一员,正五品。大德十一年(1307),集贤院升从一品,置院使六员。皇庆二年(1313)以后,集贤院定置:大学士五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并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掾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七人,典吏三人。[5]

    在管理道教事务中,集贤院设“同知集贤院道教事”职位。该职主要由朝廷选取道派掌门担任,为集贤院在管理道教中进行咨询和建议,参与朝廷对整个道教的管理工作。元政府为加强对道派的管理,主要通过授予各道派宗师“真人”或“大真人”封号,以确定其宗教权威性的地位。元朝得到朝廷正式承认只有五大道派宗师,即龙虎山张天师、全真道掌教宗师、真大道掌教宗师、太一道掌教宗师及玄教大宗师。其中只有全真道掌教、张天师和玄教大宗师曾在集贤院担任过“同知集贤院道教事”的职位。如下:

    “(苗道一)特授玄门演道大宗师管领诸路道教,商议集贤院道教事,余如故。宜令。准此。至大元年(1308)七月。”[6]

    “长春宫提点常某(常志清)授玄门演道大宗师、掌教真人,管领诸路道教所、商议集贤院道教事。”[7]

    “(孙德彧)号曰:特授神仙演道大宗师、玄门掌教、辅道体仁文粹开玄真人、管领诸路道教所、知集贤院道教事。”[8]

    “(孙履道)知集贤院道教事。”[9]

    “(完颜德明)知集贤院道教事。”[10]

    “泰定二年(1325)正月壬午日……制加(张嗣成)翊元崇德正一教主知集贤院道教事。……(至元)三年(1337)三月,颁制加知集贤院事。”[11]

    “皇帝圣旨:玄教宗师、总摄两淮荆襄等路道教、江南诸路道教都提点张留孙可授玄教宗师、总摄江淮荆襄等路道教都提点、同集贤院商议道教事。宜令张留孙准此。至元二十五年(1288)七月日。”[12]

    “皇帝圣旨:玄教宗师、总摄江淮荆襄等路道教都提点、同集贤院商议道教事张留孙可授玄教宗师、志道弘教冲玄真人、总摄江淮荆襄等路道教都提点、同知集贤院道教事。宜令张留孙准此。元贞元年(1295)七月日。”[13]

    “皇帝圣旨:(张留孙)可加授特赐上卿玄教大宗师志道弘教冲玄仁靖大真人、知集贤院事、领诸路道教事。宜令准此。大德十一年(1307)十月日。”[14]

    据上述材料,至大元年(1308)元武宗赐苗道一“商议集贤院道教事”。此系全真道担任该职位的最早记录。此后全真掌教曾出任此官职,参与集贤院的决策。元朝历任张天师中只有三十九代天师张嗣成在泰定二年(1325)曾被赐予“知集贤院道教事”,至元三年(1337)元惠宗又封赐其“知集贤院事”的职位。而玄教大宗师在集贤院设立以后即从中担任重要职位。至元二十五年(1288),元世祖赐玄教大宗师张留孙“预议集贤院”。元贞元年(1295),元成宗诏张留孙“同知集贤院道教事”。大德十一年(1307)九月,武宗即位后命张留孙“知集贤院事,领诸路道教事”。至大二年(1309),赐张留孙领集贤院,位大学士上。[15]吴全节继任玄教大宗师后,至元二年(1336)任同知集贤院道教事。[16]成宗时期,曾拜吴全节为集贤学士。元顺帝时期,夏文泳嗣教为第三代玄教大宗师,任“同知集贤院道教事”。

    可见,集贤院作为元代管理道教事务的中央行政机构,其设立与玄教大宗师张留孙的奏议有关。集贤院对道教事务的管理主要吸纳全真道、龙虎山张天师和玄教三个道派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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