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承负 吉人成善——《感应篇》是如何进行功过考核的(3)

道教之音整理 佚名

2016-03-19 19:10:36

神灵监督,天降福祸,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天道承负 吉人成善——《感应篇》是如何进行功过考核的

资料图

人的道德品格的形成并不完全具有自发性、自觉性,将道德自觉内化的过程也是极其艰难的,故在道教中有戒律等等的规定,以起到监督、辅佐成德、成吉乃至最后成仙的作用。《太上感应篇》中言及了诸位神仙有着查人过失、奖善除恶的职能,认为成善积德过程中有着外在力量的存在。人活着的时间以“纪算”计之,冥冥中有神灵在监督世人的一言一行,作恶者必“夺其纪算”。文中有言: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前代道教典籍中已有这方面的记载,将神灵报应人之善恶作为约束道士的方法之一。如东汉《太平经·大功益年书出岁月戒》中曰:“过无大小,天皆知之。簿疏善恶之籍,岁日月拘校,前后除算减年;其恶不止,便见鬼门。”,说的是天神设有小本子专门记录人在凡间所犯的错误,并在一定时间之后根据记录对人的寿命做出加减的处理。若一个人在世间作恶不已,那就离赴阴曹地狱不远了。

作为监督者,《太上感应篇》归之于神灵,除了说到有司过之神外,还说过: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书中介绍的神灵具体有四种:司过之神、三台北斗神君、三尸神、灶神。神能称之为神必有其灵异之处:司过之神对人之罪过进行定性;三台北斗神君高高在上,俯视人间万象,也起到的是考察鉴别作用;三尸神暗藏人体内,感应心神,那就与人的内心动机有了不可分割的关系。灶神终日与人同室而居更是一言一行逃不过他的耳目。总而言之,神灵的外在监督表现在依据其行为进行定性定量,从而决定为其善赐福或者降祸。

而神灵的这种作用是否灵验呢?《太上感应篇》曰:

“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

其中两个“必”字已经非常的明确表明,这种神灵监督、天降福祸的必然性。较之《抱朴子》的不确定性, 《感应篇》从这一角度突出了“欲修仙道,先修人道”之要求,而且是唯一成仙的路径。所以神给人以畏惧之感,成为善德的外在约束力,人的行为受到受到神的监督。

修德成仙,除了外在的对神灵敬畏之情在起作用之外,还有个体自我约束、改正的作用所在。《太上感应篇》开题便言:“祸福无门,惟人自召。”人是决定祸福的主体。行善者能获得精神上的支持,恶人唯有悲惨的下场,故世人当选择去做一个行善之人而加以自律,以免做了恶事招来祸害。另外,人在某些场合还拥有选择行为上的主动权,这时就有了左右“天”或者“神”意愿的条件,也就是说人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太上感应篇》曰:

“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

天道承负 吉人成善——《感应篇》是如何进行功过考核的

资料图

尽管天神一刻也不同地记录人在世间犯下的罪过,但并不代表这种罪过具有不可逆转性。《感应篇》认为如果一个人做了恶事,然而其后来可以改正悔过,从此奉行“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而久之便会获得吉庆,这就是“转祸为福”。也就是道教的成善约束不完全一成不变,而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变化。

《太上感应篇》的神灵监督、天人感应、报应等思想都可以上溯道《太平经》、《抱朴子》等传统道教经籍。《太平经》说:“人生皆含怀天气具乃出,头圆,天也;足方,地也;四支,四时也;五藏,五行也;耳目口鼻,七政三光也”以此说明“天人同类”,又说“天之照人,与镜无相”表示“天人感应”,“天”神将时时刻刻监督人的行为。《太平经》更在因果报应的基础上,提出“承负说”的理论“力行善反得恶者,是承负先人之过,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其行恶及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积蓄大功,来流及此人也”,认为人在生前做的事带来的相应俘获,如果没有在人自己生前身上实现,这种福或者祸并不会不了了之,而是即使在人的子孙后世那里得到应验。这种“祸及子孙”的理论直接为《感应篇》所接受。

人在世间遵守《太上感应篇》规定的善原则,并持之以恒的做善事、存善心,必将为“太上”感应,从而将会有善的回报。相反,人若按恶的原则,做恶事、存恶心,也必定会为“太上”感应,带来祸的回应。南宋先挺跋《太上感应篇》云:“感不在物而在心,应不在近而在远。”据《左传·昭公十七年》“人道迩,天道远”推断,他提示此书所说的感应当在天道而非人道,而感者则在于人心。可见先挺也是以“太上”解作为“天道”的一层含义。所以《太上感应篇》在末尾又曰:“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

遵守“太上”规定的善原则,诸善奉行,不仅会受到世间人的尊敬爱戴,更能受到“天道”的保佑。总而言之,“太上”规定“善”,为“善”的根据;而人的行为又可以在“太上”那里有回应。

为此,清黄正元《太上感应篇序》言:“经文虽出《道藏》所言,皆格致诚正之功,齐治均平之理,并无鼎炉修炼之习,与四书六经相为表里。人能全而体之,则可希圣希天;得其余绪,亦可谨身寡过,观者慎勿视为道书而忽之也。”他认为,研读《感应篇》,如果能看懂一点,就能“谨身寡过”;而如果能充分体会,就能“希圣希天”。即使在今天,《太上感应篇》的内容不仅在构建道教理论体系方面有着特殊的贡献,而且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社会意义。

(道教之音根据李似珍和李婷婷所著《<太上感应篇>的教理传承意义》整理而成<节选>,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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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道德品格的形成并不完全具有自发性、自觉性,将道德自觉内化的过程也是极其艰难的,故在道教中有戒律等等的规定,以起到监督、辅佐成德、成吉乃至最后成仙的作用。《太上感应篇》中言及了诸位神仙有着查人过失、奖善除恶的职能,认为成善积德过程中有着外在力量的存在。人活着的时间以“纪算”计之,冥冥中有神灵在监督世人的一言一行,作恶者必“夺其纪算”。文中有言: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前代道教典籍中已有这方面的记载,将神灵报应人之善恶作为约束道士的方法之一。如东汉《太平经·大功益年书出岁月戒》中曰:“过无大小,天皆知之。簿疏善恶之籍,岁日月拘校,前后除算减年;其恶不止,便见鬼门。”,说的是天神设有小本子专门记录人在凡间所犯的错误,并在一定时间之后根据记录对人的寿命做出加减的处理。若一个人在世间作恶不已,那就离赴阴曹地狱不远了。

    作为监督者,《太上感应篇》归之于神灵,除了说到有司过之神外,还说过: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书中介绍的神灵具体有四种:司过之神、三台北斗神君、三尸神、灶神。神能称之为神必有其灵异之处:司过之神对人之罪过进行定性;三台北斗神君高高在上,俯视人间万象,也起到的是考察鉴别作用;三尸神暗藏人体内,感应心神,那就与人的内心动机有了不可分割的关系。灶神终日与人同室而居更是一言一行逃不过他的耳目。总而言之,神灵的外在监督表现在依据其行为进行定性定量,从而决定为其善赐福或者降祸。

    而神灵的这种作用是否灵验呢?《太上感应篇》曰:

    “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

    其中两个“必”字已经非常的明确表明,这种神灵监督、天降福祸的必然性。较之《抱朴子》的不确定性, 《感应篇》从这一角度突出了“欲修仙道,先修人道”之要求,而且是唯一成仙的路径。所以神给人以畏惧之感,成为善德的外在约束力,人的行为受到受到神的监督。

    修德成仙,除了外在的对神灵敬畏之情在起作用之外,还有个体自我约束、改正的作用所在。《太上感应篇》开题便言:“祸福无门,惟人自召。”人是决定祸福的主体。行善者能获得精神上的支持,恶人唯有悲惨的下场,故世人当选择去做一个行善之人而加以自律,以免做了恶事招来祸害。另外,人在某些场合还拥有选择行为上的主动权,这时就有了左右“天”或者“神”意愿的条件,也就是说人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太上感应篇》曰:

    “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

    天道承负 吉人成善——《感应篇》是如何进行功过考核的

    资料图

    尽管天神一刻也不同地记录人在世间犯下的罪过,但并不代表这种罪过具有不可逆转性。《感应篇》认为如果一个人做了恶事,然而其后来可以改正悔过,从此奉行“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而久之便会获得吉庆,这就是“转祸为福”。也就是道教的成善约束不完全一成不变,而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变化。

    《太上感应篇》的神灵监督、天人感应、报应等思想都可以上溯道《太平经》、《抱朴子》等传统道教经籍。《太平经》说:“人生皆含怀天气具乃出,头圆,天也;足方,地也;四支,四时也;五藏,五行也;耳目口鼻,七政三光也”以此说明“天人同类”,又说“天之照人,与镜无相”表示“天人感应”,“天”神将时时刻刻监督人的行为。《太平经》更在因果报应的基础上,提出“承负说”的理论“力行善反得恶者,是承负先人之过,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其行恶及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积蓄大功,来流及此人也”,认为人在生前做的事带来的相应俘获,如果没有在人自己生前身上实现,这种福或者祸并不会不了了之,而是即使在人的子孙后世那里得到应验。这种“祸及子孙”的理论直接为《感应篇》所接受。

    人在世间遵守《太上感应篇》规定的善原则,并持之以恒的做善事、存善心,必将为“太上”感应,从而将会有善的回报。相反,人若按恶的原则,做恶事、存恶心,也必定会为“太上”感应,带来祸的回应。南宋先挺跋《太上感应篇》云:“感不在物而在心,应不在近而在远。”据《左传·昭公十七年》“人道迩,天道远”推断,他提示此书所说的感应当在天道而非人道,而感者则在于人心。可见先挺也是以“太上”解作为“天道”的一层含义。所以《太上感应篇》在末尾又曰:“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

    遵守“太上”规定的善原则,诸善奉行,不仅会受到世间人的尊敬爱戴,更能受到“天道”的保佑。总而言之,“太上”规定“善”,为“善”的根据;而人的行为又可以在“太上”那里有回应。

    为此,清黄正元《太上感应篇序》言:“经文虽出《道藏》所言,皆格致诚正之功,齐治均平之理,并无鼎炉修炼之习,与四书六经相为表里。人能全而体之,则可希圣希天;得其余绪,亦可谨身寡过,观者慎勿视为道书而忽之也。”他认为,研读《感应篇》,如果能看懂一点,就能“谨身寡过”;而如果能充分体会,就能“希圣希天”。即使在今天,《太上感应篇》的内容不仅在构建道教理论体系方面有着特殊的贡献,而且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社会意义。

    (道教之音根据李似珍和李婷婷所著《<太上感应篇>的教理传承意义》整理而成<节选>,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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