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子〉“宠辱若惊”辨正》之辨正

道教之音 王西平

2019-08-17 12:11:11

《光明日报》2017年3月25日 11版“国学”栏,发表了徐山教授的《〈老子〉“宠辱若惊”辨正》一文,笔者读后,感想良多!别的不说,仅就徐教授的文章内容,发表一些不同看法,斗胆标题为“对《〈老子〉“宠辱若惊”辨正》之辨正”,就教于方家、读者。

“宠辱若惊”出自《老子》第十三章,全章原文为:“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我敢说徐教授将此章没有真正读懂,故而错解老子此章的主旨与文义。下面我们沿着徐教授的文章思路,摘要予以讨论。

一、关于“宠辱若惊”的理解

徐文认为:“‘宠辱’和下句的‘贵大患’结构相同,都是动宾结构。”

“宠辱”,不是“动宾结构”。为什么?我们须将“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连接一起来解。前句之“若”作“乃”或“而”解,后句之“若”作“如”、“像”解。“贵”为“贵重”、“宝贵”。宠辱若惊,言宠、辱皆是惊。为什么这样说?上宠下,下属感到突然而惊讶,或惊喜。下属得宠,并不一定得到好的结果,也可能是大祸临头。受辱那不用说,肯定为祸患。故而,老子用“贵大患若身”作比喻,义为看重大患像看重身体一样。反过来,即贵重身体一如重视大患。一般人,都喜欢受宠。老子同等看待宠与辱,皆视之为大患,见解不同凡俗。

宠、辱,在这里皆为受动词。为什么我们肯定地作此判断?因为后文在解释“何谓宠辱若惊”时老子说:“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意思是说:受宠者为下属人员。下属的被宠与受辱,都掌握在上级官员手里,得之乃惊喜,失之乃惊恐,情通理顺。得之,指得宠;失之,指失宠;失宠必受辱。

徐教授解释“宠辱若惊”,不联系后文老子的解释,仅就“宠辱若惊”这一词语来做判断,让人费解!《老子》此章开头一段,并不难解,怎么徐教授竟没有读懂,结果做出了如下的解读:

“宠辱若惊”的难解之处在于:即便循着“宠辱”为动宾结构的思路去寻求确解,“惊”一词的出现仍有突兀之感,且在第十三章的章内无从着落,同时“宠辱若惊”的主语指什么,也需要同时追问。由于“宠辱若惊”一句位于第十三章的章首,文义又含糊,这样就直接影响到第十三章文脉的梳理和章旨的整体把握。本文要讨论的是:“宠辱若惊”一句误读至今,主要原因是不明《老子》第十二章章末的“故去彼取此”的文脉走向特点,原本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相连的文脉在通行本《老子》的分章中被割裂,结果造成第十三章首句的“宠辱若惊”成为无根之谈,进而第十三章的章旨也不甚明朗。

徐教授此段牵扯到《老子》的“文脉”、分章、“故去彼取此”的归属问题,故而,《〈老子〉“宠辱若惊”辨正》一文的第二部分,专题作了许多讨论。徐教授以为他的这些观点,是研究《老子》的“新发现”、“新见解”,曾专门写了一篇长文发表在香港道教学院主办的国际性刊物《弘道》2016年第一期,笔者有幸得以拜读,冒昧撰写了《<老子>“故去彼取此”和“以此”之我见》一文,表示异议,据说将在今年出刊的《弘道》上发表,故这里对“文脉”、分章、“故去彼取此”的归属问题,不作讨论。仅就与“宠辱若惊”和第十三章有关的部分,做些辨析。

二、关于第十二、十三章的关联问题

徐文认为:“第十二章河上公注:‘去彼目之妄视,取此腹之养性。’该注中的‘取此腹之养性’之说,非是,其结果‘故去彼取此’的惯用句型原有的承上启下功能被抹去了,原本其后文脉相连的‘宠辱若惊’一句则显得不知所云。‘故去彼取此’中的‘彼’即上文中的‘五色’之类,而‘此’之所指,当出现在下文。”

《老子》第十二章的原文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老子列举的五种情况,都是第十一章“有之为利”带来的问题,人若对“有”对“利”追求过分就会走向反面。“有”、“利”都是为“目”所能见得到的东西,圣人“不为目”,即不偏重于或只看到眼前实有的利益,相反,却是“为腹”。“腹”到底指的什么?历来注家有较大的分歧。

一类认为是装食物的肚皮,即胃肠。王弼说:“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然后乃可以天下付之也。”今人刘笑敢说,“就是保障最基本需求的优先地位”。这种说法可以勉强讲得通,但经不起分析。其一、追求五味,猎人打猎,为谋生而偷盗难得之货,都有“填饱肚子”“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义涵。这样为目和为腹能有多大区别呢?其二,圣人如果仅仅为了“填饱肚子”而活着那还成其为“圣人”吗?俗语说:“小人谋食不谋道,君子谋道不谋食。”持“饱肚”观点者觉得其理不通,帛书本及有的世传本就在“圣人”之后加上“之治”二字。意思是圣人治世,只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填饱肚子。圣人治世如果是这样低水平,“瓜菜代”,老百姓其他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全不顾,甚至予以反对,那还成什么“圣人之治”呢?老子此言如果真的是这么个意思,那也就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了。老子也就不成其为老子了!

二类认为“为腹”在精神方面,河上本注曰:“守五性,去六情,节志气,养神明。”近现代人林语堂译注曰:“‘腹指内在自我(the inner seif ),‘目’指外在自我或感觉世界。”⑴蒋錫昌说:“‘腹’者,无知无欲,虽外有可欲之境而亦不能见。‘目’者,可见外物,易受外界诱惑而伤自然,故老子以‘腹’代表一种简单清静、无知无欲之生活……”⑵

笔者在诠解所著《老子辨正》⑶第三章“实其腹”时说过,意为“丹田气足”。老子是将“腹”与“丹田”等同看待的。那么丹田何以能代表精神呢?老子是修炼取得极高成就的人,他可能有他特殊的感受。道家的养生练功节要,也在于“意守丹田”。

关于“去彼取此”的理解,河上注曰:“去彼‘目’之妄视,取此‘腹’之养神。”其说完全正确。

老子第十二章其所以最后要说“故去彼取此”,着意于强调。尽管老子强调,后人还是将“彼”将“此”,分不清楚。竟然还有人将“故去彼取此”从下读者,硬要将“故去彼取此”置于第十三章之首,徐教授即其中之一。

“徐文”认为“‘故去彼取此’中的‘彼’即上文中的‘五色’之类,而‘此’之所指,当出现在下文。”

笔者认为,这是绝对讲不通的。“故去彼取此”,既然是章与章之间的衔接,“彼”就应该指的前一章的结论——“圣人为腹不为目”,怎么能撇开结论,而指“即上文中的‘五色’之类”的内容?这是“隔山抓馍”“拉郎配”式的剪接。

老子全书各章强调、突出的不是某句、某段的论点,而是最后的结论,也就是主旨。请徐山先生好好地再细读《老子》全书吧!

三、关于“宠辱若惊”的主语问题

徐文认为:“沿着‘故去彼取此’的文脉,可知‘宠辱若惊’一句当理解为(圣人要采取)‘宠辱若惊’(的态度)。”

接着徐教授作了许多曲里拐弯地分析,在第三节的最后说:“综上所述,‘宠辱若惊’一句联系上文的‘取此’应理解为:(圣人要采取)看重屈辱(的态度),就像(圣人看重对人们的贪欲追求)感到心惊(那样)。言下之意,‘宠辱’显得既自然又必要。行文至此,我们明白了‘去彼取此’的具体取舍内容,从中清楚地看出老子心目中的‘圣人’和一般人之间的根本对立之处。”

徐教授这里已经完全离开了《老子》第十三章的文义及主旨,来执意为他的所谓“新发现”、“新见解”立论,将《老子》的本义解释得面目全非。笔者认为,“宠辱若惊”的主语不是“圣人”,而是指的处于低、下位的一般人。我们在“关于‘宠辱若惊’的理解”中已经说清楚了。老子这里是为下层的老百姓、一般人立言。对上层的任意宠、辱,持批判、反对的态度。从而提出了他的“宠辱观”。故下文老子说:“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贵大患若身”,是把大患与身体看得同等重要。老子说“及吾无身”,与第七章的“外其身”意思是一样的。“及”有作“若”解者,实则,作“待”、“待到”解更确切。《论语·季氏》:“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

老子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吾其所以惊惧大患,是因为贵重自己的身体;待到吾置身度外了,还惧怕什么大患呢?这里的“吾”不局限于老子或圣人,而同时为受宠、受辱的下属立言。俗语云:“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老子讲“贵身”,并不是贪生怕死,单纯地宣扬活命、保命哲学。

老子不是一个“抹杀矛盾”的利己论者,但也不是一个绝对的“无私”论者。他说“非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第七章)。他看清了人性中私的一面,因此积极宣扬“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第五十一章)、“功成、名遂身退”(第九章),把他人、公众、国家的利益放在前面,必要时是可以“舍私”、“舍身”的。这和我国新民主主义时期革命先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牺牲精神有相似之处。“贵身”与“舍身”完美地统一了起来。因“贵身”而甘愿舍身,那才是分外感人的至高境界呢!这就是老子心目中的“圣人”。哪里能是徐文所说的“从中清楚地看出老子心目中的‘圣人’和一般人之间的根本对立之处”?老子所说的“圣人”,“和一般人之间”不会是对立的,反之,应该是统一的,实际也是统一的。

四、关于“以身为天下”的理解

徐文第四节认为:“‘故’是推论标记,而‘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则用了上文已论及的两个重要词‘贵、身’以及比喻义‘若’的句型来构句,义即(圣人)看重把自身当作天下,就像(圣人看重)能够寄寓于天下(那样)。所谓‘以身为天下’,即不汲汲于身外之利,进一步肯定了前面行文所包含的‘贵大患若贵身’的‘贵身’看法。而‘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一句则与上句句式一致,‘爱’与‘贵’义近,‘托’与‘寄’义近。”

徐教授的基本观点是“义即(圣人)看重把自身当作天下,就像(圣人看重)能够寄寓于天下(那样)。”“(圣人)看重把自身当作天下”,是什么意思?我读不懂。圣人怎么能“看重把自身当作天下”呢?“天下”是个什么概念?圣人能和“天下”等同吗?其文不通,其理不通。我们这里不和徐教授作文字游戏式的探讨。我们直接解读《老子》“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这段话的意蕴,来看徐文的理解与老子原意的距离有多大,多远!

“贵”作崇尚讲,“爱”为喜爱,“为”作治理。此段的意思是:崇尚以身家性命治理天下的人,就可以寄天下于他;喜爱以身家性命治理天下的人,就可以全托天下于他。“寄”有暂义,“托”为完全托付,二者有程度、层次的差别。“贵”与“爱”也一样。所以老子将“贵”与“寄”配,将“爱”与“托”配,可见老子遣词造句的精细谨严。若按一般的理解,均分不出层次,上下两联句就显得重复。老子不会为了对应排比,重复使用两个意思完全相同的句子。

老子不是轻身、忘身,而是贵身、舍身。舍身,是要有足够的力量、勇气以及圣人的远见卓识和至高思想精神境界的。

统观第十三章全篇,第一个层次,提出“宠辱若惊”的议题,言受宠受辱皆是惊,“宠”则惊喜,“辱”则惊恐。“宠”也可能变成“辱”,都会招来“大患”。受宠、受辱者皆为下层一般人。第二个层次,呼应前文,论说“贵大患若身”的问题,是把大患与身体看得同等重要。老子讲“贵身”,并不是贪生怕死,而是必要时可以舍身,提倡一种“公而忘私”的高尚精神。第三层,老子希望最高统治者具有这种精神,“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老子在书中,多次阐发他的这一理想。第二十六章说:“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臣,躁则失君。”意思是说:为何有万乘之尊的君主却以尊贵之身而轻视天下呢?轻狂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基,浮躁就必然失去充当统领的地位。老子这里尖锐地批评、警告“万乘之主”,以“贵身”而“轻天下”。第三十九章说“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意思是说“侯王无休止地高贵下去,恐怕将会倒台”。第七十八章引用“圣人”的话说:“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意思是说:能忍受国家的耻辱、人民的辱骂,这才真的叫做“社稷主”;能承受国家的大灾大难,才真的叫做“天下王”。

老子不是单纯的强调“贵身”,而着意于“舍身”,为国为民做事,承担责任,甚至于受辱、受骂都在所不顾,在所不惜。

第十三章的主旨是:通过对“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的诠释,提出了“及吾无身”、“以身为天下”的因“贵身”而“舍身”之非凡卓见,表现出老子“为天下”可舍身家性命的至高思想精神境界,可歌可赞!

徐文落尾说“所谓‘以身为天下’,即不汲汲于身外之利”,这算是和第十三章的主旨粘上了个边儿,但全文的分析,与本章的主旨距离甚远,解释得支离破碎,叫人摸不着头脑。

注释:

⑴ 转引自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年  第107页

⑵ 蒋锡昌 《老子正诂》 成都古籍书店  1988年  第页

⑶ 王西平 《老子辨正》2015年10月  由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  三秦出版社出版  2016年春  在“当当网”曾经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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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子〉“宠辱若惊”辨正》之辨正

道教之音 王西平

2019-08-17 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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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子〉“宠辱若惊”辨正》之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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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2017年3月25日 11版“国学”栏,发表了徐山教授的《〈老子〉“宠辱若惊”辨正》一文,笔者读后,感想良多!别的不说,仅就徐教授的文章内容,发表一些不同看法,斗胆标题为“对《〈老子〉“宠辱若惊”辨正》之辨正”,就教于方家、读者。

“宠辱若惊”出自《老子》第十三章,全章原文为:“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我敢说徐教授将此章没有真正读懂,故而错解老子此章的主旨与文义。下面我们沿着徐教授的文章思路,摘要予以讨论。

一、关于“宠辱若惊”的理解

徐文认为:“‘宠辱’和下句的‘贵大患’结构相同,都是动宾结构。”

“宠辱”,不是“动宾结构”。为什么?我们须将“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连接一起来解。前句之“若”作“乃”或“而”解,后句之“若”作“如”、“像”解。“贵”为“贵重”、“宝贵”。宠辱若惊,言宠、辱皆是惊。为什么这样说?上宠下,下属感到突然而惊讶,或惊喜。下属得宠,并不一定得到好的结果,也可能是大祸临头。受辱那不用说,肯定为祸患。故而,老子用“贵大患若身”作比喻,义为看重大患像看重身体一样。反过来,即贵重身体一如重视大患。一般人,都喜欢受宠。老子同等看待宠与辱,皆视之为大患,见解不同凡俗。

宠、辱,在这里皆为受动词。为什么我们肯定地作此判断?因为后文在解释“何谓宠辱若惊”时老子说:“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意思是说:受宠者为下属人员。下属的被宠与受辱,都掌握在上级官员手里,得之乃惊喜,失之乃惊恐,情通理顺。得之,指得宠;失之,指失宠;失宠必受辱。

徐教授解释“宠辱若惊”,不联系后文老子的解释,仅就“宠辱若惊”这一词语来做判断,让人费解!《老子》此章开头一段,并不难解,怎么徐教授竟没有读懂,结果做出了如下的解读:

“宠辱若惊”的难解之处在于:即便循着“宠辱”为动宾结构的思路去寻求确解,“惊”一词的出现仍有突兀之感,且在第十三章的章内无从着落,同时“宠辱若惊”的主语指什么,也需要同时追问。由于“宠辱若惊”一句位于第十三章的章首,文义又含糊,这样就直接影响到第十三章文脉的梳理和章旨的整体把握。本文要讨论的是:“宠辱若惊”一句误读至今,主要原因是不明《老子》第十二章章末的“故去彼取此”的文脉走向特点,原本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相连的文脉在通行本《老子》的分章中被割裂,结果造成第十三章首句的“宠辱若惊”成为无根之谈,进而第十三章的章旨也不甚明朗。

徐教授此段牵扯到《老子》的“文脉”、分章、“故去彼取此”的归属问题,故而,《〈老子〉“宠辱若惊”辨正》一文的第二部分,专题作了许多讨论。徐教授以为他的这些观点,是研究《老子》的“新发现”、“新见解”,曾专门写了一篇长文发表在香港道教学院主办的国际性刊物《弘道》2016年第一期,笔者有幸得以拜读,冒昧撰写了《<老子>“故去彼取此”和“以此”之我见》一文,表示异议,据说将在今年出刊的《弘道》上发表,故这里对“文脉”、分章、“故去彼取此”的归属问题,不作讨论。仅就与“宠辱若惊”和第十三章有关的部分,做些辨析。

二、关于第十二、十三章的关联问题

徐文认为:“第十二章河上公注:‘去彼目之妄视,取此腹之养性。’该注中的‘取此腹之养性’之说,非是,其结果‘故去彼取此’的惯用句型原有的承上启下功能被抹去了,原本其后文脉相连的‘宠辱若惊’一句则显得不知所云。‘故去彼取此’中的‘彼’即上文中的‘五色’之类,而‘此’之所指,当出现在下文。”

《老子》第十二章的原文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老子列举的五种情况,都是第十一章“有之为利”带来的问题,人若对“有”对“利”追求过分就会走向反面。“有”、“利”都是为“目”所能见得到的东西,圣人“不为目”,即不偏重于或只看到眼前实有的利益,相反,却是“为腹”。“腹”到底指的什么?历来注家有较大的分歧。

一类认为是装食物的肚皮,即胃肠。王弼说:“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然后乃可以天下付之也。”今人刘笑敢说,“就是保障最基本需求的优先地位”。这种说法可以勉强讲得通,但经不起分析。其一、追求五味,猎人打猎,为谋生而偷盗难得之货,都有“填饱肚子”“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义涵。这样为目和为腹能有多大区别呢?其二,圣人如果仅仅为了“填饱肚子”而活着那还成其为“圣人”吗?俗语说:“小人谋食不谋道,君子谋道不谋食。”持“饱肚”观点者觉得其理不通,帛书本及有的世传本就在“圣人”之后加上“之治”二字。意思是圣人治世,只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填饱肚子。圣人治世如果是这样低水平,“瓜菜代”,老百姓其他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全不顾,甚至予以反对,那还成什么“圣人之治”呢?老子此言如果真的是这么个意思,那也就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了。老子也就不成其为老子了!

二类认为“为腹”在精神方面,河上本注曰:“守五性,去六情,节志气,养神明。”近现代人林语堂译注曰:“‘腹指内在自我(the inner seif ),‘目’指外在自我或感觉世界。”⑴蒋錫昌说:“‘腹’者,无知无欲,虽外有可欲之境而亦不能见。‘目’者,可见外物,易受外界诱惑而伤自然,故老子以‘腹’代表一种简单清静、无知无欲之生活……”⑵

笔者在诠解所著《老子辨正》⑶第三章“实其腹”时说过,意为“丹田气足”。老子是将“腹”与“丹田”等同看待的。那么丹田何以能代表精神呢?老子是修炼取得极高成就的人,他可能有他特殊的感受。道家的养生练功节要,也在于“意守丹田”。

关于“去彼取此”的理解,河上注曰:“去彼‘目’之妄视,取此‘腹’之养神。”其说完全正确。

老子第十二章其所以最后要说“故去彼取此”,着意于强调。尽管老子强调,后人还是将“彼”将“此”,分不清楚。竟然还有人将“故去彼取此”从下读者,硬要将“故去彼取此”置于第十三章之首,徐教授即其中之一。

“徐文”认为“‘故去彼取此’中的‘彼’即上文中的‘五色’之类,而‘此’之所指,当出现在下文。”

笔者认为,这是绝对讲不通的。“故去彼取此”,既然是章与章之间的衔接,“彼”就应该指的前一章的结论——“圣人为腹不为目”,怎么能撇开结论,而指“即上文中的‘五色’之类”的内容?这是“隔山抓馍”“拉郎配”式的剪接。

老子全书各章强调、突出的不是某句、某段的论点,而是最后的结论,也就是主旨。请徐山先生好好地再细读《老子》全书吧!

三、关于“宠辱若惊”的主语问题

徐文认为:“沿着‘故去彼取此’的文脉,可知‘宠辱若惊’一句当理解为(圣人要采取)‘宠辱若惊’(的态度)。”

接着徐教授作了许多曲里拐弯地分析,在第三节的最后说:“综上所述,‘宠辱若惊’一句联系上文的‘取此’应理解为:(圣人要采取)看重屈辱(的态度),就像(圣人看重对人们的贪欲追求)感到心惊(那样)。言下之意,‘宠辱’显得既自然又必要。行文至此,我们明白了‘去彼取此’的具体取舍内容,从中清楚地看出老子心目中的‘圣人’和一般人之间的根本对立之处。”

徐教授这里已经完全离开了《老子》第十三章的文义及主旨,来执意为他的所谓“新发现”、“新见解”立论,将《老子》的本义解释得面目全非。笔者认为,“宠辱若惊”的主语不是“圣人”,而是指的处于低、下位的一般人。我们在“关于‘宠辱若惊’的理解”中已经说清楚了。老子这里是为下层的老百姓、一般人立言。对上层的任意宠、辱,持批判、反对的态度。从而提出了他的“宠辱观”。故下文老子说:“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贵大患若身”,是把大患与身体看得同等重要。老子说“及吾无身”,与第七章的“外其身”意思是一样的。“及”有作“若”解者,实则,作“待”、“待到”解更确切。《论语·季氏》:“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

老子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吾其所以惊惧大患,是因为贵重自己的身体;待到吾置身度外了,还惧怕什么大患呢?这里的“吾”不局限于老子或圣人,而同时为受宠、受辱的下属立言。俗语云:“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老子讲“贵身”,并不是贪生怕死,单纯地宣扬活命、保命哲学。

老子不是一个“抹杀矛盾”的利己论者,但也不是一个绝对的“无私”论者。他说“非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第七章)。他看清了人性中私的一面,因此积极宣扬“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第五十一章)、“功成、名遂身退”(第九章),把他人、公众、国家的利益放在前面,必要时是可以“舍私”、“舍身”的。这和我国新民主主义时期革命先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牺牲精神有相似之处。“贵身”与“舍身”完美地统一了起来。因“贵身”而甘愿舍身,那才是分外感人的至高境界呢!这就是老子心目中的“圣人”。哪里能是徐文所说的“从中清楚地看出老子心目中的‘圣人’和一般人之间的根本对立之处”?老子所说的“圣人”,“和一般人之间”不会是对立的,反之,应该是统一的,实际也是统一的。

四、关于“以身为天下”的理解

徐文第四节认为:“‘故’是推论标记,而‘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则用了上文已论及的两个重要词‘贵、身’以及比喻义‘若’的句型来构句,义即(圣人)看重把自身当作天下,就像(圣人看重)能够寄寓于天下(那样)。所谓‘以身为天下’,即不汲汲于身外之利,进一步肯定了前面行文所包含的‘贵大患若贵身’的‘贵身’看法。而‘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一句则与上句句式一致,‘爱’与‘贵’义近,‘托’与‘寄’义近。”

徐教授的基本观点是“义即(圣人)看重把自身当作天下,就像(圣人看重)能够寄寓于天下(那样)。”“(圣人)看重把自身当作天下”,是什么意思?我读不懂。圣人怎么能“看重把自身当作天下”呢?“天下”是个什么概念?圣人能和“天下”等同吗?其文不通,其理不通。我们这里不和徐教授作文字游戏式的探讨。我们直接解读《老子》“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这段话的意蕴,来看徐文的理解与老子原意的距离有多大,多远!

“贵”作崇尚讲,“爱”为喜爱,“为”作治理。此段的意思是:崇尚以身家性命治理天下的人,就可以寄天下于他;喜爱以身家性命治理天下的人,就可以全托天下于他。“寄”有暂义,“托”为完全托付,二者有程度、层次的差别。“贵”与“爱”也一样。所以老子将“贵”与“寄”配,将“爱”与“托”配,可见老子遣词造句的精细谨严。若按一般的理解,均分不出层次,上下两联句就显得重复。老子不会为了对应排比,重复使用两个意思完全相同的句子。

老子不是轻身、忘身,而是贵身、舍身。舍身,是要有足够的力量、勇气以及圣人的远见卓识和至高思想精神境界的。

统观第十三章全篇,第一个层次,提出“宠辱若惊”的议题,言受宠受辱皆是惊,“宠”则惊喜,“辱”则惊恐。“宠”也可能变成“辱”,都会招来“大患”。受宠、受辱者皆为下层一般人。第二个层次,呼应前文,论说“贵大患若身”的问题,是把大患与身体看得同等重要。老子讲“贵身”,并不是贪生怕死,而是必要时可以舍身,提倡一种“公而忘私”的高尚精神。第三层,老子希望最高统治者具有这种精神,“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老子在书中,多次阐发他的这一理想。第二十六章说:“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臣,躁则失君。”意思是说:为何有万乘之尊的君主却以尊贵之身而轻视天下呢?轻狂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基,浮躁就必然失去充当统领的地位。老子这里尖锐地批评、警告“万乘之主”,以“贵身”而“轻天下”。第三十九章说“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意思是说“侯王无休止地高贵下去,恐怕将会倒台”。第七十八章引用“圣人”的话说:“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意思是说:能忍受国家的耻辱、人民的辱骂,这才真的叫做“社稷主”;能承受国家的大灾大难,才真的叫做“天下王”。

老子不是单纯的强调“贵身”,而着意于“舍身”,为国为民做事,承担责任,甚至于受辱、受骂都在所不顾,在所不惜。

第十三章的主旨是:通过对“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的诠释,提出了“及吾无身”、“以身为天下”的因“贵身”而“舍身”之非凡卓见,表现出老子“为天下”可舍身家性命的至高思想精神境界,可歌可赞!

徐文落尾说“所谓‘以身为天下’,即不汲汲于身外之利”,这算是和第十三章的主旨粘上了个边儿,但全文的分析,与本章的主旨距离甚远,解释得支离破碎,叫人摸不着头脑。

注释:

⑴ 转引自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年  第107页

⑵ 蒋锡昌 《老子正诂》 成都古籍书店  1988年  第页

⑶ 王西平 《老子辨正》2015年10月  由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  三秦出版社出版  2016年春  在“当当网”曾经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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