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和谐”思想与新时期宗教中国化

道教之音 刘诚穹

2020-07-21 13:35:39

老子的“和谐”思想与新时期宗教中国化

伴随着1840年西方的枪炮声,近代中国开启了二百余年“西学东渐”的历史,外来文化及宗教也逐步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和生活。尤其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基础上,五大宗教在中华大地上生长开花,发挥着积极的文化建设作用。改革开放后,我国综合国力迅速提升,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呼唤着宗教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我国的国情和特色,这必然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走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道路。

道教作为我国本土产生的宗教,既要保持本色、积极适应我国新时期新情况,更要进一步挖掘自身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内涵,通过道教教理教义的阐释助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老子作为道教理论的源头,其博大精深的思想自古就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天,进一步阐释老子尤其是老子的“和谐”思想,对推进新时期宗教中国化将具有深刻意义。

一、宗教中国化与老子“和谐”思想

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要义在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五大宗教和合共生,用中华优秀文化润泽五大宗教,同时也让中国本土宗教摆脱原有窠臼,但又能持守其根本信仰和核心教义,让宗教真正融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让中国人对宗教有更好的理解。因此,宗教中国化就要求宗教的存在方式同时满足包容的外在环境、不断发展深化的内在品质两个要求。

一直以来,我国奉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使得我国五大宗教的生长有了天然的良好外部条件,而实现宗教中国化除了外部环境的有力保障以外,更要靠宗教团体自身的不断努力,积极拓展和深化教理教义,挖掘有价值的文化和思想,关切时代和未来,关切民族和国家,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来。

老子教导我们:“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我们要学习“水”至柔而又博大的胸襟和气度,以开放、谦逊的姿态面对中国的传统文化,面对中国新时期的时代精神。

老子的“和谐”思想与新时期宗教中国化

宗教中国化应该是内外兼修、深浅并重的。既需要表层的中国化,即宗教服饰、宗教建筑、宗教仪轨的中国化;更要有深层次的中国化,即引导各宗教在制度规范、道德文化、教义教理等方面与时俱进地同我国国情、社会制度、时代要求、文化进行深层次的对接。宗教“中国化”的具体要求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五大宗教,鼓励宗教界用中华文化优秀内容对本宗教的思想、教义、文化做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抵制境外渗透,自觉抵御极端影响。使宗教适应中国当下的本土环境,根据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习俗与信仰、伦理与制度等多层面的社会文化情状来进行教理教义的重新解读与传播方式的调整。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主义人文、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老子“和谐”思想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纵观中国的历史,宗教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与所处的社会相适应,坚持本土化和中国化的道路。在新时期道教的中国化过程中,应当充分挖掘老子的“和谐”思想,主动适应所在地风土人情、融入所在地文化体系,成为本地文化有机组成部分。宗教本土化的目的在于让当地民众容易理解和接受,汲取当地文化营养,满足当地民众的精神与社会需求,实现在当地扎根并发展,在当地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回应和面对时代存在的普遍问题。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中国早已成为令全球瞩目的现代化伟大国家。但与所有进入现代化的国家一样,一方面,我国经济水平在日益提升,社会在不断发展,但另一方面,环境污染、资源浪费、拜金主义等问题也相伴而来,究其原因在于,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飞速提高,各种消费主义也悄然兴起,很多人逐渐在不加节制的欲望中自我迷失。正如老子所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过度而盲目地追求物质以及欲望享受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和心智,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打破,进而影响到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

当然,这并不是说老子是完全拒绝物质生活的,老子主张“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他提示我们,在拥有了富足的物质条件以后,应该主动自觉地节制物欲,转向更高远的“恬淡为上,胜而不美”的境界追求中。詹石窗教授也提到:“道教的本色就是以‘道’为最高精神,以‘德’为基本修为,敬畏生命,护养生命,强调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性命双修、身国共治、行善积德、济世利人。”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以及对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等无不呼应着老子的思想和追求。

老子思想包含了老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历史观、文化观、自由观、幸福观等,其思想的核心是“道法自然”,而道法自然的的终极目标是“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这一核心思想是我们推进道教中国化进程的核心要素。道教中国化其实质是使道教真正融入中国社会、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历史进程中去,其目的是让我们通过老子的思想理解道教,用中华文化优秀内容对本宗教的思想、教义、文化做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使道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得到社会的认同,进而对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以老子“和谐”思想加强宗教“人文化”

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而拥有悠久历史的道教教义也同样是充满了思辨色彩的哲学思想,同样与时代精神休戚相关。以促进宗教的“人文化”来取代人们对宗教“迷信化”的误解,这是新时期宗教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宗教人文化就是在宗教中国化过程中融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来阐释宗教。

首先,宗教都有其自身的积极因素和深厚的文化根基,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老子思想本身就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在道教的中国化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掘老子思想的传统文化内涵,促进道教与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例如,我们应该纠正西方学者随意给道教文化中存在的神秘元素扣上“迷信”帽子的做法,应该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去面对道教中存在的符篆、礼仪等,去考据并论证它们的含义、演变与中国文字、习俗之间的关联,引导大众以理性的方式去理解这些具体的、追求庄严、洁净的符号或礼仪与老子看似虚无缥缈的精神追求是互为表里、形神一体的,它们的结合就是一种“和谐”共生的、立体的自我修养的方式,也是琢磨“君子”气质的途径之一。这与中国人追求的“絜静精微”“知行合一”等境界或伦理实践是完全一致的,本就属于中华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能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文化传统。

老子的“和谐”思想与新时期宗教中国化

其次,在宗教中国化的过程中,道教要进一步依托老子“和谐”思想的内涵,充分发挥自身的宗教教育作用,用老子“和谐”思想加强道教教育的中国化。道教思想教育要围绕政治认同、文化融合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展开。积极引导教育教职人员学习富有中国特色、具有时代精神的宗教思想,鼓励教职人员从现实社会中吸收新鲜养分,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传递更多的正能量。努力深入挖掘老子“和谐”思想与与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呼应的要素,结合道教教义教规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适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阐释,让宗教教义教规解决实际问题、回应现实需要、充满生机活力。能够使道教更好的发挥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坚决抵制境外渗透,自觉抵御极端思想的影响。

四、老子“和谐”思想与助推法治建设

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其成员的行为提出法律性、道德性、习俗性的要求,当一个社会成员愿意接受并且其行动符合这些要求,他就适应了这个社会。大家都适应这个社会,社会就有秩序、有和谐;反之,小则摩擦不断,大则矛盾事乱。所以,这种秩序与国家安全、宗教和睦、社会进步这些国家的根本利益相一致。

正所谓“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是《道德经》中宇宙观的核心,是万物的总源,万物最终归于“道”,老子用“道”来指称万物的源头、宇宙的根本,用“德”来指称宇宙的规则。万物合于“道”、“德”就是“知常”,正所谓“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在老子那里,“道”和“德”构成了万物赖以生成的根本以及运化的准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秩序”,万事万物只有按照“秩序”行事才能达到老子所追求的“自然”理想,而“自然”所呈现出来的状态就表现为“和谐”。

老子的人生观与他独特的宇宙观是一脉相承的,他以无与伦比的智慧告诉我们,无论是宇宙自然还是人类社会,都要按照“秩序”行事,只有按照“秩序”行事才能达到和谐的状态。而在今天,“秩序”和“规则”的最高表现形式就是法治,而“和谐”的理想也必须要依靠“法治”才能实现。因此,老子以他独特的“道”“德”观启示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今天的中国,信教公民和包括不信教公民在内的全体公民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根本表现就是遵守国家法律、恪守社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总之,新时期道教中国化要在强化服务社会的价值导向基础上,积极探索老子“和谐”思想的宝贵财富,以服务社会、维护和谐、促进发展等为目标导向,不断充实、拓展和提升道教传统的内涵。实现宗教中国化,把握好价值导向,发挥其有益于社会的正能量,面向现实、服务社会、造福人群。道在天亦在人,在身亦在心!讲好道教故事,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奋斗。

(本文作者刘诚穹道长,系陕西省道教协会副会长、安康市道教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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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和谐”思想与新时期宗教中国化

道教之音 刘诚穹

2020-07-21 13: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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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和谐”思想与新时期宗教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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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和谐”思想与新时期宗教中国化

伴随着1840年西方的枪炮声,近代中国开启了二百余年“西学东渐”的历史,外来文化及宗教也逐步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和生活。尤其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基础上,五大宗教在中华大地上生长开花,发挥着积极的文化建设作用。改革开放后,我国综合国力迅速提升,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呼唤着宗教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我国的国情和特色,这必然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走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道路。

道教作为我国本土产生的宗教,既要保持本色、积极适应我国新时期新情况,更要进一步挖掘自身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内涵,通过道教教理教义的阐释助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老子作为道教理论的源头,其博大精深的思想自古就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天,进一步阐释老子尤其是老子的“和谐”思想,对推进新时期宗教中国化将具有深刻意义。

一、宗教中国化与老子“和谐”思想

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要义在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五大宗教和合共生,用中华优秀文化润泽五大宗教,同时也让中国本土宗教摆脱原有窠臼,但又能持守其根本信仰和核心教义,让宗教真正融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让中国人对宗教有更好的理解。因此,宗教中国化就要求宗教的存在方式同时满足包容的外在环境、不断发展深化的内在品质两个要求。

一直以来,我国奉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使得我国五大宗教的生长有了天然的良好外部条件,而实现宗教中国化除了外部环境的有力保障以外,更要靠宗教团体自身的不断努力,积极拓展和深化教理教义,挖掘有价值的文化和思想,关切时代和未来,关切民族和国家,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来。

老子教导我们:“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我们要学习“水”至柔而又博大的胸襟和气度,以开放、谦逊的姿态面对中国的传统文化,面对中国新时期的时代精神。

老子的“和谐”思想与新时期宗教中国化

宗教中国化应该是内外兼修、深浅并重的。既需要表层的中国化,即宗教服饰、宗教建筑、宗教仪轨的中国化;更要有深层次的中国化,即引导各宗教在制度规范、道德文化、教义教理等方面与时俱进地同我国国情、社会制度、时代要求、文化进行深层次的对接。宗教“中国化”的具体要求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五大宗教,鼓励宗教界用中华文化优秀内容对本宗教的思想、教义、文化做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抵制境外渗透,自觉抵御极端影响。使宗教适应中国当下的本土环境,根据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习俗与信仰、伦理与制度等多层面的社会文化情状来进行教理教义的重新解读与传播方式的调整。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主义人文、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老子“和谐”思想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纵观中国的历史,宗教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与所处的社会相适应,坚持本土化和中国化的道路。在新时期道教的中国化过程中,应当充分挖掘老子的“和谐”思想,主动适应所在地风土人情、融入所在地文化体系,成为本地文化有机组成部分。宗教本土化的目的在于让当地民众容易理解和接受,汲取当地文化营养,满足当地民众的精神与社会需求,实现在当地扎根并发展,在当地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回应和面对时代存在的普遍问题。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中国早已成为令全球瞩目的现代化伟大国家。但与所有进入现代化的国家一样,一方面,我国经济水平在日益提升,社会在不断发展,但另一方面,环境污染、资源浪费、拜金主义等问题也相伴而来,究其原因在于,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飞速提高,各种消费主义也悄然兴起,很多人逐渐在不加节制的欲望中自我迷失。正如老子所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过度而盲目地追求物质以及欲望享受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和心智,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打破,进而影响到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

当然,这并不是说老子是完全拒绝物质生活的,老子主张“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他提示我们,在拥有了富足的物质条件以后,应该主动自觉地节制物欲,转向更高远的“恬淡为上,胜而不美”的境界追求中。詹石窗教授也提到:“道教的本色就是以‘道’为最高精神,以‘德’为基本修为,敬畏生命,护养生命,强调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性命双修、身国共治、行善积德、济世利人。”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以及对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等无不呼应着老子的思想和追求。

老子思想包含了老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历史观、文化观、自由观、幸福观等,其思想的核心是“道法自然”,而道法自然的的终极目标是“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这一核心思想是我们推进道教中国化进程的核心要素。道教中国化其实质是使道教真正融入中国社会、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历史进程中去,其目的是让我们通过老子的思想理解道教,用中华文化优秀内容对本宗教的思想、教义、文化做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使道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得到社会的认同,进而对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以老子“和谐”思想加强宗教“人文化”

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而拥有悠久历史的道教教义也同样是充满了思辨色彩的哲学思想,同样与时代精神休戚相关。以促进宗教的“人文化”来取代人们对宗教“迷信化”的误解,这是新时期宗教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宗教人文化就是在宗教中国化过程中融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来阐释宗教。

首先,宗教都有其自身的积极因素和深厚的文化根基,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老子思想本身就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在道教的中国化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掘老子思想的传统文化内涵,促进道教与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例如,我们应该纠正西方学者随意给道教文化中存在的神秘元素扣上“迷信”帽子的做法,应该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去面对道教中存在的符篆、礼仪等,去考据并论证它们的含义、演变与中国文字、习俗之间的关联,引导大众以理性的方式去理解这些具体的、追求庄严、洁净的符号或礼仪与老子看似虚无缥缈的精神追求是互为表里、形神一体的,它们的结合就是一种“和谐”共生的、立体的自我修养的方式,也是琢磨“君子”气质的途径之一。这与中国人追求的“絜静精微”“知行合一”等境界或伦理实践是完全一致的,本就属于中华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能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文化传统。

老子的“和谐”思想与新时期宗教中国化

其次,在宗教中国化的过程中,道教要进一步依托老子“和谐”思想的内涵,充分发挥自身的宗教教育作用,用老子“和谐”思想加强道教教育的中国化。道教思想教育要围绕政治认同、文化融合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展开。积极引导教育教职人员学习富有中国特色、具有时代精神的宗教思想,鼓励教职人员从现实社会中吸收新鲜养分,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传递更多的正能量。努力深入挖掘老子“和谐”思想与与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呼应的要素,结合道教教义教规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适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阐释,让宗教教义教规解决实际问题、回应现实需要、充满生机活力。能够使道教更好的发挥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坚决抵制境外渗透,自觉抵御极端思想的影响。

四、老子“和谐”思想与助推法治建设

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其成员的行为提出法律性、道德性、习俗性的要求,当一个社会成员愿意接受并且其行动符合这些要求,他就适应了这个社会。大家都适应这个社会,社会就有秩序、有和谐;反之,小则摩擦不断,大则矛盾事乱。所以,这种秩序与国家安全、宗教和睦、社会进步这些国家的根本利益相一致。

正所谓“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是《道德经》中宇宙观的核心,是万物的总源,万物最终归于“道”,老子用“道”来指称万物的源头、宇宙的根本,用“德”来指称宇宙的规则。万物合于“道”、“德”就是“知常”,正所谓“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在老子那里,“道”和“德”构成了万物赖以生成的根本以及运化的准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秩序”,万事万物只有按照“秩序”行事才能达到老子所追求的“自然”理想,而“自然”所呈现出来的状态就表现为“和谐”。

老子的人生观与他独特的宇宙观是一脉相承的,他以无与伦比的智慧告诉我们,无论是宇宙自然还是人类社会,都要按照“秩序”行事,只有按照“秩序”行事才能达到和谐的状态。而在今天,“秩序”和“规则”的最高表现形式就是法治,而“和谐”的理想也必须要依靠“法治”才能实现。因此,老子以他独特的“道”“德”观启示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今天的中国,信教公民和包括不信教公民在内的全体公民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根本表现就是遵守国家法律、恪守社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总之,新时期道教中国化要在强化服务社会的价值导向基础上,积极探索老子“和谐”思想的宝贵财富,以服务社会、维护和谐、促进发展等为目标导向,不断充实、拓展和提升道教传统的内涵。实现宗教中国化,把握好价值导向,发挥其有益于社会的正能量,面向现实、服务社会、造福人群。道在天亦在人,在身亦在心!讲好道教故事,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奋斗。

(本文作者刘诚穹道长,系陕西省道教协会副会长、安康市道教协会会长)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