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比喻方法及其哲学意义(2)

道教之音整理 李锋、刘睿

2012-11-29 12:20:45

“小鲜”即小鱼。“治大国”怎么能和“烹小鲜”联系在一起呢?这两者之间肯定有共通之处。很明显,这里强调的不是“大国”、“小鲜”,而是“治”、“烹”的方法。小鱼很鲜嫩,若在锅里频频搅动,很容易就碎了,因此“烹小鲜”要尽量“无为”,虽“无为”而“有为”(煎熟小鱼)。“无为”是老子的重要主张,他提出“无为”,“为无为”,提出“无为而无不为”,反复说明这个道理,多方运用这个道理。“治大国”的“为无为,则无不治”,就是“无为”主张在政治上的运用。这里所讲的“无为”,并不是单纯的、消极的无为,而是在认清客观规律、顺势而为基础上的“无为”,它的理论基础是“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既然如此,“治大国”的“无为”和“烹小鲜”的“无为”就具有相同的性质,以之作喻,顺理成章。 

老子认为,“天之道”,即自然规律是普遍存在的:在空间上,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中;在时间上,它无始无终,永恒不灭。如何描述“天之道”广延无边,包罗万象的存在状态呢?老子设想了一张无边无际的“天网”,它所覆盖的范围和“天之道”同样广大,无所不包。然而,“天之道”虽存在于万事万物中,却并不是触手可及,活灵活现的具体物,而是渗透到事物内部、需要逻辑思维才能把握的抽象物。为了精确地表示“天之道”与万事万物的这种关系,老子称之为“疏而不失”。与其它比喻不同,这里的喻体“天网”是凭空设想的(尽管有现实的网),其存在状态亦是想当然描绘的,却更准确更形象地阐明了“天之道”,堪称经典之喻。 

老子还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天之道”。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第77章》),是有着认识论上的根据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统一的,既对立又同一,保持着内在的和谐和大致的均衡,如昼夜交替,寒来暑往等自然现象,均表现为均衡、统一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既不是外力给予的,也不是人为作用的,完全是由事物本身的内在矛盾所推动,通过自然而然的自身运动所表现。“天之道”,正是对万事万物运动变化规律的直观把握和经验概括。“张弓”是符合“天之道”的,它要求“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张弓”与“天之道”是具体和抽象、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以“张弓”喻“天之道”,把抽象的事物具体化,是比喻的标准用法之一。 

五、其它比喻 

这类比喻的特点是由一个或一组句子构成,而非前述的一个词组,因而容量较大,喻意更复杂。例: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老子?第23章》)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老子?第36章》) 

前例乍看起来是描述自然现象,但老子不是文学家,也不是科学家,而是一位思想家、哲学家,他不可能浪费笔墨去写一些无关主旨的东西,这段描述肯定另有所指。所指什么呢?结合具体的上下文我们可以看到,老子的落脚点放在“人”上,他以自然现象之“道”譬为政之“道”。老子用自然界狂风暴雨必不持久的事实作比喻,告诫统治者少以强制性的法令横加干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静无为”之政,才符合自然规律,即“道”,使百姓安然畅适。倘若以法令戒律强制人民,用苛捐杂税榨取百姓,那么人民就会以背戾抗拒的行动对待施政者,其统治必“不终朝”,“不终日”,暴政将不会持久。这里的喻意是非常深刻的,足以为统治者所戒! 

后例的意义更为复杂。一方面,我们可以把前句视为后句的比喻,即以自然现象比喻社会现象,说明“国之利器”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不可炫耀于人;另一方面,结合具体的语义环境,我们可以视该例为一个整体,从自然和社会的角度出发阐述“柔弱胜刚强”(《老子?第36章》)的道理。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动,一旦奋力跃出水面,“脱于渊”,则看似“刚强”,却走向死亡,不如处于水中之“柔弱”;“国之利器”,深藏不露,一旦拿出来威吓人民,制裁人民,则貌似“刚强”,但暴政却不会持久。更进一步,“物壮则老”、“强势必弱”只是老子关于“道”的运动变化法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已。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第40章》)。由此,我们从更宽的视界更可看出该例的深义。 

《老子》五千言素有“哲学诗”的美誉,部分原因就是比喻的广泛运用。比喻总是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产生出某种视觉效果,使抽象的思辨获得形象生动的间接表达。从前述各例,我们可以看出比喻在阐释老子重要哲学概念,论述其思想体系时所起的巨大作用。当然,这些例子只是老子比喻之很少一部分,限于篇幅,其它喻例不能一一解析。然而,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却是毋庸置疑的,即大量比喻之用的背后是老子独特的思维方式。非如此不足以解释这样一个表面上自相矛盾的现象:老子既声称“信言不美”(《老子?第81章》),却为什么要用如此之多的比喻去美化自己的哲理著述呢?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比喻就是老子思维方式的一种表达方式。 

老子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中国哲学思维方式:直觉思维。直觉是指超越一般感性和理性的内心直观方法,是一种不经过逻辑分析而直接洞察事物本质的思维过程。现代思维科学认为,直觉思维往往在抽象思维无能为力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并直视事物的全体和本质,所以在认识功能上,有优于抽象思维的方面。下面以老子对“道”的体认为例说明直觉思维方式的特征。 

“道”是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的一种实存,它具有如下特点:(1)人们无法用感官感觉到它,但它是人们可以认知的一种理性上的真实存在。(2)“道”在逻辑上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因为“道”是对物的本质概括和抽象,它在认识上比物更根本,从本质高于个别现象而存在这个意义上讲,“道”在物先。(3)“道”在客观上产生万物。正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由“道”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认识“道”不能依靠人的感觉器官,因为感觉器官只能认识有形的东西,对于无形的“道”则无能为力。所以,认识“道”要超越一般感性。那么,能否用概念、定义、判断和推理等理性方法把握“道”呢?也是不行的。因为“道常无名”(《老子?第32章》),难以下定义,甚至,“道”本身也是“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第25章》),显然不能用概念的方法去认识。同时,“道”又无形、不确定,也不能用判断、推理的方法去认识。所以,把握“道”要超越一般理性。 

老子认为,真正能够认识“道”、把握“道”的方法是直觉。直觉思维的实质是一种潜(下)意识中静极而生的萌发,其结果是瞬间内凝神观照的具体结晶,其显著标志是静观。要使直觉的体道方法真正发挥作用,最重要的是保持思维的明澈性、纯净性,使思维真正发挥能动的直观作用。正如老子所说的:“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第16章》),“涤除玄览,能无疵乎”(《老子?第10章》)。只有揩净思想上的尘垢,在体认道的时候才不会出现差错;如果思想不纯净,就体悟不出“道”。而“涤除玄览”,保持思想纯净,其实就是要排除人的感性认识。在老子看来,人如果有了感性认识,就有了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带着偏见去体认“道”,就会歪曲“道”,使“道”带上感性色彩。只有一步步地抛弃感性认识,然后抛弃理性对外物所作的判定,最后使思想在纯净的本然状态中升华和飞跃,一下子把握整体性的理性对象———“道”,如此就可以“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老子?第47章》)。所以老子认为“为学”(《老子?第48章》)的认识方法并不能带来真正的知识,即对“道”的认识,只有用直觉的体道方法,才能获得“见天道”的真知。 

老子的直觉思维方式产生两个后果:一是由于没有精密推理和详细论证,其了悟所得和所得之由缺乏逻辑联系,其思想难以被人理解。老子采用比喻的表达方式,一方面方便他人理解自己的思想,另一方面也说明比喻即是其思路历程。二是受比喻本身表达力的限制,读者对老子的真正思想可能出现理解偏差。也就是说,读者所理解的思想可能和老子真正想表达的思想不一致。老子以比喻作为其思维方式的载体,暗示有余,明晰不足。然而,这何尝不是老子思想的魅力所在呢? 

参考文献: 

1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版 

2 萧兵、叶舒宪:《老子的文化解读》,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版 

3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的学出版社1996年版 

4 张智彦:《老子与中国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原文发布于《中国道教》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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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鲜”即小鱼。“治大国”怎么能和“烹小鲜”联系在一起呢?这两者之间肯定有共通之处。很明显,这里强调的不是“大国”、“小鲜”,而是“治”、“烹”的方法。小鱼很鲜嫩,若在锅里频频搅动,很容易就碎了,因此“烹小鲜”要尽量“无为”,虽“无为”而“有为”(煎熟小鱼)。“无为”是老子的重要主张,他提出“无为”,“为无为”,提出“无为而无不为”,反复说明这个道理,多方运用这个道理。“治大国”的“为无为,则无不治”,就是“无为”主张在政治上的运用。这里所讲的“无为”,并不是单纯的、消极的无为,而是在认清客观规律、顺势而为基础上的“无为”,它的理论基础是“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既然如此,“治大国”的“无为”和“烹小鲜”的“无为”就具有相同的性质,以之作喻,顺理成章。 

    老子认为,“天之道”,即自然规律是普遍存在的:在空间上,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中;在时间上,它无始无终,永恒不灭。如何描述“天之道”广延无边,包罗万象的存在状态呢?老子设想了一张无边无际的“天网”,它所覆盖的范围和“天之道”同样广大,无所不包。然而,“天之道”虽存在于万事万物中,却并不是触手可及,活灵活现的具体物,而是渗透到事物内部、需要逻辑思维才能把握的抽象物。为了精确地表示“天之道”与万事万物的这种关系,老子称之为“疏而不失”。与其它比喻不同,这里的喻体“天网”是凭空设想的(尽管有现实的网),其存在状态亦是想当然描绘的,却更准确更形象地阐明了“天之道”,堪称经典之喻。 

    老子还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天之道”。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第77章》),是有着认识论上的根据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统一的,既对立又同一,保持着内在的和谐和大致的均衡,如昼夜交替,寒来暑往等自然现象,均表现为均衡、统一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既不是外力给予的,也不是人为作用的,完全是由事物本身的内在矛盾所推动,通过自然而然的自身运动所表现。“天之道”,正是对万事万物运动变化规律的直观把握和经验概括。“张弓”是符合“天之道”的,它要求“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张弓”与“天之道”是具体和抽象、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以“张弓”喻“天之道”,把抽象的事物具体化,是比喻的标准用法之一。 

    五、其它比喻 

    这类比喻的特点是由一个或一组句子构成,而非前述的一个词组,因而容量较大,喻意更复杂。例: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老子?第23章》)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老子?第36章》) 

    前例乍看起来是描述自然现象,但老子不是文学家,也不是科学家,而是一位思想家、哲学家,他不可能浪费笔墨去写一些无关主旨的东西,这段描述肯定另有所指。所指什么呢?结合具体的上下文我们可以看到,老子的落脚点放在“人”上,他以自然现象之“道”譬为政之“道”。老子用自然界狂风暴雨必不持久的事实作比喻,告诫统治者少以强制性的法令横加干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静无为”之政,才符合自然规律,即“道”,使百姓安然畅适。倘若以法令戒律强制人民,用苛捐杂税榨取百姓,那么人民就会以背戾抗拒的行动对待施政者,其统治必“不终朝”,“不终日”,暴政将不会持久。这里的喻意是非常深刻的,足以为统治者所戒! 

    后例的意义更为复杂。一方面,我们可以把前句视为后句的比喻,即以自然现象比喻社会现象,说明“国之利器”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不可炫耀于人;另一方面,结合具体的语义环境,我们可以视该例为一个整体,从自然和社会的角度出发阐述“柔弱胜刚强”(《老子?第36章》)的道理。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动,一旦奋力跃出水面,“脱于渊”,则看似“刚强”,却走向死亡,不如处于水中之“柔弱”;“国之利器”,深藏不露,一旦拿出来威吓人民,制裁人民,则貌似“刚强”,但暴政却不会持久。更进一步,“物壮则老”、“强势必弱”只是老子关于“道”的运动变化法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已。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第40章》)。由此,我们从更宽的视界更可看出该例的深义。 

    《老子》五千言素有“哲学诗”的美誉,部分原因就是比喻的广泛运用。比喻总是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产生出某种视觉效果,使抽象的思辨获得形象生动的间接表达。从前述各例,我们可以看出比喻在阐释老子重要哲学概念,论述其思想体系时所起的巨大作用。当然,这些例子只是老子比喻之很少一部分,限于篇幅,其它喻例不能一一解析。然而,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却是毋庸置疑的,即大量比喻之用的背后是老子独特的思维方式。非如此不足以解释这样一个表面上自相矛盾的现象:老子既声称“信言不美”(《老子?第81章》),却为什么要用如此之多的比喻去美化自己的哲理著述呢?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比喻就是老子思维方式的一种表达方式。 

    老子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中国哲学思维方式:直觉思维。直觉是指超越一般感性和理性的内心直观方法,是一种不经过逻辑分析而直接洞察事物本质的思维过程。现代思维科学认为,直觉思维往往在抽象思维无能为力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并直视事物的全体和本质,所以在认识功能上,有优于抽象思维的方面。下面以老子对“道”的体认为例说明直觉思维方式的特征。 

    “道”是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的一种实存,它具有如下特点:(1)人们无法用感官感觉到它,但它是人们可以认知的一种理性上的真实存在。(2)“道”在逻辑上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因为“道”是对物的本质概括和抽象,它在认识上比物更根本,从本质高于个别现象而存在这个意义上讲,“道”在物先。(3)“道”在客观上产生万物。正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由“道”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认识“道”不能依靠人的感觉器官,因为感觉器官只能认识有形的东西,对于无形的“道”则无能为力。所以,认识“道”要超越一般感性。那么,能否用概念、定义、判断和推理等理性方法把握“道”呢?也是不行的。因为“道常无名”(《老子?第32章》),难以下定义,甚至,“道”本身也是“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第25章》),显然不能用概念的方法去认识。同时,“道”又无形、不确定,也不能用判断、推理的方法去认识。所以,把握“道”要超越一般理性。 

    老子认为,真正能够认识“道”、把握“道”的方法是直觉。直觉思维的实质是一种潜(下)意识中静极而生的萌发,其结果是瞬间内凝神观照的具体结晶,其显著标志是静观。要使直觉的体道方法真正发挥作用,最重要的是保持思维的明澈性、纯净性,使思维真正发挥能动的直观作用。正如老子所说的:“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第16章》),“涤除玄览,能无疵乎”(《老子?第10章》)。只有揩净思想上的尘垢,在体认道的时候才不会出现差错;如果思想不纯净,就体悟不出“道”。而“涤除玄览”,保持思想纯净,其实就是要排除人的感性认识。在老子看来,人如果有了感性认识,就有了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带着偏见去体认“道”,就会歪曲“道”,使“道”带上感性色彩。只有一步步地抛弃感性认识,然后抛弃理性对外物所作的判定,最后使思想在纯净的本然状态中升华和飞跃,一下子把握整体性的理性对象———“道”,如此就可以“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老子?第47章》)。所以老子认为“为学”(《老子?第48章》)的认识方法并不能带来真正的知识,即对“道”的认识,只有用直觉的体道方法,才能获得“见天道”的真知。 

    老子的直觉思维方式产生两个后果:一是由于没有精密推理和详细论证,其了悟所得和所得之由缺乏逻辑联系,其思想难以被人理解。老子采用比喻的表达方式,一方面方便他人理解自己的思想,另一方面也说明比喻即是其思路历程。二是受比喻本身表达力的限制,读者对老子的真正思想可能出现理解偏差。也就是说,读者所理解的思想可能和老子真正想表达的思想不一致。老子以比喻作为其思维方式的载体,暗示有余,明晰不足。然而,这何尝不是老子思想的魅力所在呢? 

    参考文献: 

    1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版 

    2 萧兵、叶舒宪:《老子的文化解读》,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版 

    3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的学出版社1996年版 

    4 张智彦:《老子与中国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原文发布于《中国道教》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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