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宗教观及其当代价值

《世界宗教文化》 何虎生 黄晓霓

2015-02-22 15:43:06

[内容提要]:毛泽东阐明了宗教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等宗教的基本问题,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又包含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宗教思想以及宗教工作的实践经验,对认识和处理中国革命、建设时期的宗教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今天仍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毛泽东;宗教观;历史地位;当代价值

宗教观主要是指人们对宗教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等宗教基本问题的认识。毛泽东宗教观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又包含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宗教思想以及宗教工作的实践经验。

一、毛泽东对宗教本质特征的揭示,有助于我们认识宗教的根本属性,区别有神与无神,信仰与迷信,以及宗教的文化内涵

(一)宗教是有神论的,与共产党人的唯物论有本质区别,对我们认识宗教的根本属性,坚持唯物论有重要作用

毛泽东认为,宗教承认神灵的存在,是有神论的思想体系。他在读李达的《社会学大纲》时批注道:“宗教的本质是崇拜超自然力,认为超自然力支配个人、社会及世界。这完全是由于不理解自然力及社会力这个事实而发生的。其最初形态有两种:一是崇拜祖先,二是崇拜自然物。”[1]说明宗教承认神的存在,而且崇拜它们。

毛泽东认为,宗教有神论与唯心论在思维路径上是一致的,与共产党人的唯物论有本质的区别。他指出:“哲学的唯心论是将认识的一个片段或一个方面,片面地夸张成为一种脱离物质、脱离自然的神化的绝对体。唯心论就是宗教的教义,这是很对的。”[2]“一切哲学的唯心论及宗教的神道主义的本质,在于它们从否认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出发,设想世界的运动及发展是没有物质的,或在最初是没有物质的,而是精神作用或上帝神力的结果。”[3]阐明了宗教有神论与唯心论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有时就是一致的,它们都夸大主观因素的作用,而否定客观实在的意义。

毛泽东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世界观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是无法调和与兼容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党的一项基本思想和组织原则。

(二)宗教是一种信仰,与迷信有相通的地方,更多的是不同,对信仰应当尊重,而对迷信则要反对

毛泽东在同西藏宗教界人士谈话时指出:“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除非他自己不信教,别人强迫他不信教是很危险的。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4]他把宗教问题定位为“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精神世界的问题”,[5]在他看来,宗教本质上是群众的一种信仰,是思想领域的事情。

毛泽东认为,要尊重公民个人的宗教信仰。1952年10月,他在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时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6]

毛泽东认为,宗教与迷信是有区别的。在延安时,有一天毛泽东和卫士李银桥去散步。毛泽东说:“我们去看看寺庙,好吗?”李银桥说:“有什么看头,都是些迷信。”毛泽东当即批评道:“片面,片面,都是文化,懂吗?那是名胜古迹,是历史文化遗产。”[7]

毛泽东关于宗教是一种群众信仰的观点。就信教群众而言,宗教信仰是人们精神领域的问题,倾注着信教群众的诸多情感。那种把迷信与宗教相混淆,把宗教等同于迷信,把宗教问题简单地等同于政治问题,任意干涉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看法和行为是错误的,但对迷信则要反对和打击。

(三)宗教是一种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重视宗教的文化价值,要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

毛泽东很早就注意到宗教和文化的密切关系,1947年10月,他参观陕西葭县(今佳县)白云山寺院古迹后表示:“这些东西,都是历史文化遗产,要好好保存,不要把它毁了。”[8]1952年10月,他在接见西藏致敬团时,谈到西藏地大人稀,人口、经济和文化都要发展,又补充说:“文化包括学校、报纸、电影等等,宗教也在内。”[9]提出了宗教是一种文化的观点,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文化传承中起过重要作用。

毛泽东认为,要重视宗教的文化价值,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在日趋复杂而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凸显,必须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包括优秀宗教文化在内的人类优秀文化,“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10]宗教文化中包含着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精神支持的成分。许多宗教的教义都教导信徒热爱生息的祖国,宗教还提倡珍重生命、言行诚实、与人为善的人格价值观念;追求相互了解、互爱和平、正直公平的和谐生活环境;以及服务他人、造福社会的责任意识,这些文化内涵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是一致的。党和政府的宗教工作应该充分调动和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毛泽东对宗教发展规律的阐释,对我们认识宗教存在的根源及其消亡的规律,遵循宗教发展规律,处理好中国宗教问题有重大指导作用

(一)宗教的存在有自然的、社会的和认识论的根源,只要这些根源存在,宗教就将继续存在下去

毛泽东在解释宗教产生的根源时,十分重视自然的作用和规定性。1944年3月,他指出,人们由于对自然力的敬畏而产生了宗教崇拜,“洋船他们不敬龙王菩萨,坐洋船的人也没有关心敬龙王菩萨的。但是木船他们就要敬龙王菩萨,龙王菩萨是他们的‘保险公司’,木船是容易翻船的,为了避免翻船,他们不得不投一笔钱到龙王菩萨这个‘保险公司’里去”。[11]在这里,他把人们对自然的控制能力的大小视作是否信神的主要原因,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解释。

毛泽东也十分重视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并从阶级的角度分析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构成的“神权”,同政权、族权、夫权一起,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教的思想和制度,成为“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12]说明宗教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需要和工具。他在读李达的《社会学大纲》时批注道:“自然支配,社会支配,万物有灵论,是原始宗教的三个来源。”[13]说明宗教的发展,特别是大规模的发展是阶级产生和统治阶级利用的结果。

毛泽东认为,宗教既是一种社会存在,也是一种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其存在有认识论的根源。他曾指出:“屈服于自然力之前而只能使用简单工具的原始人类,不能说明周围的事变,因而求助于神灵,这就是宗教同唯心论的起源。”[14]指明了宗教首先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但自然的原因又是不可克服的,于是人们便开始在心灵深处杜撰一个神灵,这个神灵是人们的颠倒的一个认识,而这个颠倒的认识则是宗教的起源之一。

毛泽东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的自然、社会和认识根源极其复杂,只要这些根源存在,宗教就会继续存在。宗教只有在人类消灭了阶级,并大大发展了控制自然和社会力量的能力的时候才有可能消亡。他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经过宗教制度民主改革而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宗教;宗教界人土及信教群众已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要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面去认识宗教问题。

(二)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根源并没有消除,它将长期存在,要遵循宗教的发展规律,不要妄言消灭宗教

毛泽东揭示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同时指出宗教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要遵循宗教的发展规律,不要妄言消灭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消灭宗教。1957年2月,他指出:“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15]

毛泽东揭示的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及宗教有其自身发展规律,要遵循宗教的发展规律,不要妄自消灭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消灭宗教的观点是符合中国宗教和世界宗教发展规律的,这有助于克服某些人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容易犯的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迅速消亡的“短视症”和盲目取消宗教急躁情绪。

(三)讲宗教的长期性并不讲宗教永存,我们一方面要遵循宗教的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找途径,以促进宗教的消亡

毛泽东认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消亡,并提出了促进宗教消亡的途径。他指出:“生产发达,对自然力逐渐理解的多,宗教发生的第一个根源渐渐失去。”[16]在这里,他将宗教的消亡视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此外,他还指出:“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17]指明了宗教的消亡需要科学的发展及人民的自觉革命,只有到了人能从自然、社会和自身认识局限性的控制与压迫下解放出来的时候,宗教才有可能消亡。

但毛泽东讲宗教的长期性,不是说宗教永远存在,而是为了克服宗教问题上的“短视症”,正确认识和积极寻找宗教消亡的途径。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了这一观点,江泽民指出,我们尊重宗教发展的规律,强调宗教的自然规律,不人为地消灭宗教,但也并非坚持“宗教永在”,无所作为,而是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做好宗教工作”[18]。

三、毛泽东认为宗教具有积极和消极作用的两面性,对我们今天发挥宗教积极作用,规避消极作用有指导意义

毛泽东认为,宗教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1958年,他在成都会议上将耶稣、释迦牟尼和孔夫子、马克思、孙中山列在一起,认为他们都是有创新精神、缔造新学派的人,在历史进程中发挥过作用。他十分推崇宗教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的地位,从世界角度来阐释宗教对人类的影响,要求加强研究。毛泽东认为,宗教教规、教义和道德中含有积极因素。宗教神权同封建政权、族权、父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绳索。此外,他还明确指出了为帝国主义侵华服务的教会和宗教界中的反动势力是中国人民的敌人,是必须加以反对的。

宗教在当代仍存在消极因素,这是由宗教有神论的唯心主义本质特征和敌对势力的利用等外界因素的诱导所决定的,必须加以规避和防范。我们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使宗教通过发挥积极作用来抑制其消极作用,更好地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注释:

[1]毛泽东:《读李达著〈社会学大纲〉一书的批注》,《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14页。

[2][3][14]毛泽东:《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第19、21、20页。

[4][6][9]《西藏工作文献选编(1949-2005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50、88、87页。

[5]《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32页。

[7]曹琦云:《毛泽东与佛教》,《佛教文化》,1993年第1期。

[8]《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46页。

[10]《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3页。

[11]《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20页。

[12][17]《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33页。

[13]毛泽东:《读李达著〈社会学大纲〉一书的批注》(1938年1月17日-3月16日),《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13页。

[15]《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09页。

[16]《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14页。

[18]《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81页。

(作者简介:何虎生,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晓霓,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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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宗教观及其当代价值

《世界宗教文化》 何虎生 黄晓霓

2015-02-22 15: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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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毛泽东阐明了宗教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等宗教的基本问题,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又包含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宗教思想以及宗教工作的实践经验,对认识和处理中国革命、建设时期的宗教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今天仍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毛泽东;宗教观;历史地位;当代价值

宗教观主要是指人们对宗教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等宗教基本问题的认识。毛泽东宗教观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又包含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宗教思想以及宗教工作的实践经验。

一、毛泽东对宗教本质特征的揭示,有助于我们认识宗教的根本属性,区别有神与无神,信仰与迷信,以及宗教的文化内涵

(一)宗教是有神论的,与共产党人的唯物论有本质区别,对我们认识宗教的根本属性,坚持唯物论有重要作用

毛泽东认为,宗教承认神灵的存在,是有神论的思想体系。他在读李达的《社会学大纲》时批注道:“宗教的本质是崇拜超自然力,认为超自然力支配个人、社会及世界。这完全是由于不理解自然力及社会力这个事实而发生的。其最初形态有两种:一是崇拜祖先,二是崇拜自然物。”[1]说明宗教承认神的存在,而且崇拜它们。

毛泽东认为,宗教有神论与唯心论在思维路径上是一致的,与共产党人的唯物论有本质的区别。他指出:“哲学的唯心论是将认识的一个片段或一个方面,片面地夸张成为一种脱离物质、脱离自然的神化的绝对体。唯心论就是宗教的教义,这是很对的。”[2]“一切哲学的唯心论及宗教的神道主义的本质,在于它们从否认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出发,设想世界的运动及发展是没有物质的,或在最初是没有物质的,而是精神作用或上帝神力的结果。”[3]阐明了宗教有神论与唯心论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有时就是一致的,它们都夸大主观因素的作用,而否定客观实在的意义。

毛泽东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世界观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是无法调和与兼容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党的一项基本思想和组织原则。

(二)宗教是一种信仰,与迷信有相通的地方,更多的是不同,对信仰应当尊重,而对迷信则要反对

毛泽东在同西藏宗教界人士谈话时指出:“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除非他自己不信教,别人强迫他不信教是很危险的。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4]他把宗教问题定位为“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精神世界的问题”,[5]在他看来,宗教本质上是群众的一种信仰,是思想领域的事情。

毛泽东认为,要尊重公民个人的宗教信仰。1952年10月,他在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时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6]

毛泽东认为,宗教与迷信是有区别的。在延安时,有一天毛泽东和卫士李银桥去散步。毛泽东说:“我们去看看寺庙,好吗?”李银桥说:“有什么看头,都是些迷信。”毛泽东当即批评道:“片面,片面,都是文化,懂吗?那是名胜古迹,是历史文化遗产。”[7]

毛泽东关于宗教是一种群众信仰的观点。就信教群众而言,宗教信仰是人们精神领域的问题,倾注着信教群众的诸多情感。那种把迷信与宗教相混淆,把宗教等同于迷信,把宗教问题简单地等同于政治问题,任意干涉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看法和行为是错误的,但对迷信则要反对和打击。

(三)宗教是一种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重视宗教的文化价值,要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

毛泽东很早就注意到宗教和文化的密切关系,1947年10月,他参观陕西葭县(今佳县)白云山寺院古迹后表示:“这些东西,都是历史文化遗产,要好好保存,不要把它毁了。”[8]1952年10月,他在接见西藏致敬团时,谈到西藏地大人稀,人口、经济和文化都要发展,又补充说:“文化包括学校、报纸、电影等等,宗教也在内。”[9]提出了宗教是一种文化的观点,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文化传承中起过重要作用。

毛泽东认为,要重视宗教的文化价值,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在日趋复杂而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凸显,必须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包括优秀宗教文化在内的人类优秀文化,“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10]宗教文化中包含着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精神支持的成分。许多宗教的教义都教导信徒热爱生息的祖国,宗教还提倡珍重生命、言行诚实、与人为善的人格价值观念;追求相互了解、互爱和平、正直公平的和谐生活环境;以及服务他人、造福社会的责任意识,这些文化内涵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是一致的。党和政府的宗教工作应该充分调动和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毛泽东对宗教发展规律的阐释,对我们认识宗教存在的根源及其消亡的规律,遵循宗教发展规律,处理好中国宗教问题有重大指导作用

(一)宗教的存在有自然的、社会的和认识论的根源,只要这些根源存在,宗教就将继续存在下去

毛泽东在解释宗教产生的根源时,十分重视自然的作用和规定性。1944年3月,他指出,人们由于对自然力的敬畏而产生了宗教崇拜,“洋船他们不敬龙王菩萨,坐洋船的人也没有关心敬龙王菩萨的。但是木船他们就要敬龙王菩萨,龙王菩萨是他们的‘保险公司’,木船是容易翻船的,为了避免翻船,他们不得不投一笔钱到龙王菩萨这个‘保险公司’里去”。[11]在这里,他把人们对自然的控制能力的大小视作是否信神的主要原因,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解释。

毛泽东也十分重视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并从阶级的角度分析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构成的“神权”,同政权、族权、夫权一起,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教的思想和制度,成为“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12]说明宗教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需要和工具。他在读李达的《社会学大纲》时批注道:“自然支配,社会支配,万物有灵论,是原始宗教的三个来源。”[13]说明宗教的发展,特别是大规模的发展是阶级产生和统治阶级利用的结果。

毛泽东认为,宗教既是一种社会存在,也是一种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其存在有认识论的根源。他曾指出:“屈服于自然力之前而只能使用简单工具的原始人类,不能说明周围的事变,因而求助于神灵,这就是宗教同唯心论的起源。”[14]指明了宗教首先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但自然的原因又是不可克服的,于是人们便开始在心灵深处杜撰一个神灵,这个神灵是人们的颠倒的一个认识,而这个颠倒的认识则是宗教的起源之一。

毛泽东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的自然、社会和认识根源极其复杂,只要这些根源存在,宗教就会继续存在。宗教只有在人类消灭了阶级,并大大发展了控制自然和社会力量的能力的时候才有可能消亡。他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经过宗教制度民主改革而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宗教;宗教界人土及信教群众已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要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面去认识宗教问题。

(二)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根源并没有消除,它将长期存在,要遵循宗教的发展规律,不要妄言消灭宗教

毛泽东揭示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同时指出宗教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要遵循宗教的发展规律,不要妄言消灭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消灭宗教。1957年2月,他指出:“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15]

毛泽东揭示的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及宗教有其自身发展规律,要遵循宗教的发展规律,不要妄自消灭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消灭宗教的观点是符合中国宗教和世界宗教发展规律的,这有助于克服某些人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容易犯的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迅速消亡的“短视症”和盲目取消宗教急躁情绪。

(三)讲宗教的长期性并不讲宗教永存,我们一方面要遵循宗教的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找途径,以促进宗教的消亡

毛泽东认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消亡,并提出了促进宗教消亡的途径。他指出:“生产发达,对自然力逐渐理解的多,宗教发生的第一个根源渐渐失去。”[16]在这里,他将宗教的消亡视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此外,他还指出:“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17]指明了宗教的消亡需要科学的发展及人民的自觉革命,只有到了人能从自然、社会和自身认识局限性的控制与压迫下解放出来的时候,宗教才有可能消亡。

但毛泽东讲宗教的长期性,不是说宗教永远存在,而是为了克服宗教问题上的“短视症”,正确认识和积极寻找宗教消亡的途径。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了这一观点,江泽民指出,我们尊重宗教发展的规律,强调宗教的自然规律,不人为地消灭宗教,但也并非坚持“宗教永在”,无所作为,而是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做好宗教工作”[18]。

三、毛泽东认为宗教具有积极和消极作用的两面性,对我们今天发挥宗教积极作用,规避消极作用有指导意义

毛泽东认为,宗教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1958年,他在成都会议上将耶稣、释迦牟尼和孔夫子、马克思、孙中山列在一起,认为他们都是有创新精神、缔造新学派的人,在历史进程中发挥过作用。他十分推崇宗教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的地位,从世界角度来阐释宗教对人类的影响,要求加强研究。毛泽东认为,宗教教规、教义和道德中含有积极因素。宗教神权同封建政权、族权、父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绳索。此外,他还明确指出了为帝国主义侵华服务的教会和宗教界中的反动势力是中国人民的敌人,是必须加以反对的。

宗教在当代仍存在消极因素,这是由宗教有神论的唯心主义本质特征和敌对势力的利用等外界因素的诱导所决定的,必须加以规避和防范。我们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使宗教通过发挥积极作用来抑制其消极作用,更好地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注释:

[1]毛泽东:《读李达著〈社会学大纲〉一书的批注》,《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14页。

[2][3][14]毛泽东:《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第19、21、20页。

[4][6][9]《西藏工作文献选编(1949-2005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50、88、87页。

[5]《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32页。

[7]曹琦云:《毛泽东与佛教》,《佛教文化》,1993年第1期。

[8]《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46页。

[10]《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3页。

[11]《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20页。

[12][17]《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33页。

[13]毛泽东:《读李达著〈社会学大纲〉一书的批注》(1938年1月17日-3月16日),《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13页。

[15]《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09页。

[16]《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14页。

[18]《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81页。

(作者简介:何虎生,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晓霓,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