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钟鉴:宗教和谐的中国经验(2)

《宗教周刊》 牟钟鉴

2015-11-12 15:12:33

宗教和谐论既是对宗教信仰自由观的重要补充,又是对它的提升和扩展,是当代宗教文明发展的新境界,是中国人作出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创造性贡献。宗教信仰自由是西方打破基督教一神教神学政治垄断之后提出的理念,把宗教信仰视为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的通则。宗教信仰自由的出发点是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其不足是忽略信仰群体的宗教权利和宗教之间的关系,使宗教极端主义有机可乘,也容易造成不当传教而引起教际紧张。宗教和谐论在充分尊重公民个人信仰自由的前提下,主张宗教之间、教派之间互相尊重、和谐相处,把宗教信仰自由扩大为包括个体与群体的信仰自由,既尊重每个公民自由选择信仰的权利,又尊重一个民族维护已经选择的共同信仰的权利。我们看到,在宗教信仰自由理念广为传播的西方世界,宗教争斗乃至流血的事件不断发生。这说明,仅有信教自由是不够的,还要有宗教和谐。只有宗教和谐,宗教自由才能得到全面贯彻,才能真正避免宗教歧视,保证所有的宗教信徒都享有信仰自由的平等权利。可见,宗教和谐论已经超出了一国的范围,成为世界当代宗教文明转型的导向性理论,其国际意义是伟大的。

宗教和谐论的核心理念是“多元平等,和谐共生”。它是针对人类社会多民族多宗教多信仰的历史与现实,从地球村需要多元文化和而不同以保证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时代主题提出来的文化战略,也是为了补救宗教斗争论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以便推动宗教回归美善而开出的崭新路向。精神世界永远丰富多采,文化的多元存在是必然的,一种学说、一种宗教垄断世界绝无可能。全球化形势下的地球村必须是一个和谐的世界,才能长远存在。冲突意味着野蛮,和谐才能体现文明。

宗教关系包括一教内部的关系(教派之间、教区之间、一教多族之间、教职人员与信众之间的关系等)、信教群体与不信教群体之间的关系、国内宗教与国外宗教的关系、世界各种宗教之间的关系。“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宗教和谐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本质属性。中国的外交坚持和平自主路线,努力推动国与国的和平共处、睦邻友好,因此也倡导宗教之间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宗教和谐论正是促进国内外宗教关系和谐的理论,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世界的大目标。

宗教和谐论要以化解族群的矛盾和冲突为己任。它并不回避宗教矛盾和社会矛盾,也敢于正视历史的积怨和现实的冲突。问题在于:当代宗教应以什么态度和行动对待这些矛盾和冲突?是延续它、加剧它、还是调和它、化解它?这是对当代各种宗教文明素质的考验。宗教和谐论认为,宗教经典教义都有慈爱护生与友善待人的信条,作为倡导高尚人生的信仰,标示以拯救大众的苦难为己任的宗教,本质上应该也能够为消除世间恶行纷争、促进人类和美康宁发挥积极作用。只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和利益集团的扭曲,一些宗教在某些时期被异化,卷入世俗的斗争,失却了自家的真实面貌。宗教界要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关于和谐的思想资源,包括天人和谐、人类和谐、文明和谐、家庭和谐、内心和谐的理念,运用到教义创新、经典宣讲、对外交往之中;同时淡化和纠正宗教传统中自大独尊、排斥异己的消极成分,使“信神”与“爱人”统一起来,学会平等尊重信仰的他者,倡导宗教界参与宗教对话,推动宗教交流,加强宗教合作。在国内,一教内部教派教区之间要经常交流互访,五大宗教领袖、骨干人士之间要建立畅通的联络渠道,定期不定期坐在一起,探讨共同关心的大事,加深彼此了解。要使中国的各种宗教在爱国守法、服务社会、利益大众的大方向下,结成受社会欢迎赞扬的文明的宗教共同体,在教际关系上为世界作出表率。当然,由宗教极端主义引发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予以坚决打击,这是全世界的共识。

中国被称为“宗教的联合国”,世界上差不多各类型的宗教和它的教派,在没有政治强力介入的情况下,进入中国后都能正常生存,历史上有意与无意的宗教对话与互渗早就在进行并富于成效。既然世界各种宗教都能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实现对话与和谐,那么依照中国经验,只要宗教博爱劝善的情怀能够跨越族际教际的局限,防止被利益集团和极端主义所绑架,那么各种宗教在世界范围联合起来致力于和平正义事业,是能够实现的。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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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周刊》 牟钟鉴

    2015-11-12 15: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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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和谐论既是对宗教信仰自由观的重要补充,又是对它的提升和扩展,是当代宗教文明发展的新境界,是中国人作出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创造性贡献。宗教信仰自由是西方打破基督教一神教神学政治垄断之后提出的理念,把宗教信仰视为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的通则。宗教信仰自由的出发点是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其不足是忽略信仰群体的宗教权利和宗教之间的关系,使宗教极端主义有机可乘,也容易造成不当传教而引起教际紧张。宗教和谐论在充分尊重公民个人信仰自由的前提下,主张宗教之间、教派之间互相尊重、和谐相处,把宗教信仰自由扩大为包括个体与群体的信仰自由,既尊重每个公民自由选择信仰的权利,又尊重一个民族维护已经选择的共同信仰的权利。我们看到,在宗教信仰自由理念广为传播的西方世界,宗教争斗乃至流血的事件不断发生。这说明,仅有信教自由是不够的,还要有宗教和谐。只有宗教和谐,宗教自由才能得到全面贯彻,才能真正避免宗教歧视,保证所有的宗教信徒都享有信仰自由的平等权利。可见,宗教和谐论已经超出了一国的范围,成为世界当代宗教文明转型的导向性理论,其国际意义是伟大的。

    宗教和谐论的核心理念是“多元平等,和谐共生”。它是针对人类社会多民族多宗教多信仰的历史与现实,从地球村需要多元文化和而不同以保证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时代主题提出来的文化战略,也是为了补救宗教斗争论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以便推动宗教回归美善而开出的崭新路向。精神世界永远丰富多采,文化的多元存在是必然的,一种学说、一种宗教垄断世界绝无可能。全球化形势下的地球村必须是一个和谐的世界,才能长远存在。冲突意味着野蛮,和谐才能体现文明。

    宗教关系包括一教内部的关系(教派之间、教区之间、一教多族之间、教职人员与信众之间的关系等)、信教群体与不信教群体之间的关系、国内宗教与国外宗教的关系、世界各种宗教之间的关系。“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宗教和谐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本质属性。中国的外交坚持和平自主路线,努力推动国与国的和平共处、睦邻友好,因此也倡导宗教之间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宗教和谐论正是促进国内外宗教关系和谐的理论,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世界的大目标。

    宗教和谐论要以化解族群的矛盾和冲突为己任。它并不回避宗教矛盾和社会矛盾,也敢于正视历史的积怨和现实的冲突。问题在于:当代宗教应以什么态度和行动对待这些矛盾和冲突?是延续它、加剧它、还是调和它、化解它?这是对当代各种宗教文明素质的考验。宗教和谐论认为,宗教经典教义都有慈爱护生与友善待人的信条,作为倡导高尚人生的信仰,标示以拯救大众的苦难为己任的宗教,本质上应该也能够为消除世间恶行纷争、促进人类和美康宁发挥积极作用。只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和利益集团的扭曲,一些宗教在某些时期被异化,卷入世俗的斗争,失却了自家的真实面貌。宗教界要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关于和谐的思想资源,包括天人和谐、人类和谐、文明和谐、家庭和谐、内心和谐的理念,运用到教义创新、经典宣讲、对外交往之中;同时淡化和纠正宗教传统中自大独尊、排斥异己的消极成分,使“信神”与“爱人”统一起来,学会平等尊重信仰的他者,倡导宗教界参与宗教对话,推动宗教交流,加强宗教合作。在国内,一教内部教派教区之间要经常交流互访,五大宗教领袖、骨干人士之间要建立畅通的联络渠道,定期不定期坐在一起,探讨共同关心的大事,加深彼此了解。要使中国的各种宗教在爱国守法、服务社会、利益大众的大方向下,结成受社会欢迎赞扬的文明的宗教共同体,在教际关系上为世界作出表率。当然,由宗教极端主义引发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予以坚决打击,这是全世界的共识。

    中国被称为“宗教的联合国”,世界上差不多各类型的宗教和它的教派,在没有政治强力介入的情况下,进入中国后都能正常生存,历史上有意与无意的宗教对话与互渗早就在进行并富于成效。既然世界各种宗教都能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实现对话与和谐,那么依照中国经验,只要宗教博爱劝善的情怀能够跨越族际教际的局限,防止被利益集团和极端主义所绑架,那么各种宗教在世界范围联合起来致力于和平正义事业,是能够实现的。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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