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宗教在当代社会中的精神批判功能(2)

《世界宗教研究》 董江阳

2015-12-02 11:35:04

偶像崇拜的根源在于人的本质的有限性。对于信仰对象以及信仰程度正当与否的评估,不是来自抽象的教条,也不是来自具体当下的世俗生活,而只能是来自宗教的同真正无限相关联的超越性反思和批判。一旦引入这种宗教性的精神批判机制,社会中一切准宗教、伪宗教、假神圣都会还原出它们真实的面目,各种人为的造神运动都将流于破产。这种精神批判并不否定现实中一切有限物自身应有的价值,它反对的只是那些自嘘为或被人吹捧为拥有绝对价值的有限物的“神格化”。它所做的一切就是使披着神圣外衣的一切社会世俗物最终“非神圣化”。

第三,积极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就是要使人们认识到,一个积极、健全、富有未来的社会只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而不是什么“绝对的社会”;一颗积极、健全、富有希望和创造力的心灵也只能是一颗“开放的心灵”而不是什么“封闭的或自给自足式的心灵。”根据宗教的这种精神批判,可以发现一切极端的个人主义,自我中心论,以及一切狭隘的政党主义、宗派主义,都存在着根本性的缺憾,它们都不应当成为人的终极信仰的渊源。

第四,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还表现为积极引导社会文化抵制各种极端世俗主义庸俗性的侵袭。

人们对精神世界的追求,并非要否定社会的物质性,也不是要否定人们正当的物质利益追求。过去主要由宗教倡导的禁欲主义在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中已很难找到自己的位置。恰恰相反,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有向另一极端发展的倾向。社会物质性的极大丰富,按说本应带来人们精神生活的极大丰富。然而,现实情况却是社会物质性的发展导致了精神性的萎缩。换言之,社会的物质性正在吞噬着社会的精神性。

其结果,一方面是社会生活中世俗主义的庸俗性势力日渐兴盛。片面的经济发展取代了全面的社会发展,物质进步取代了精神的进步,物质的成功与否成为判定一个团体或个人价值的唯一标准。另一方面,在致力于社会精神生活建设的政治、文化、道德、艺术等领域中,也可悲地渗透了不少极端世俗主义庸俗成分,这突出地表现在社会文化中功利主义色彩日趋浓重的过程中,对此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重建丰富的社会精神世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宗教在其中自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引导社会不断走向自我超越,这正是宗教作用于社会的最佳切入点。

明确并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好宗教在社会文化中的自我定位问题,有利于推动宗教的自我改革和完善,而且对于正确处理宗教同各种社会团体、文化形式和意识形态的关系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明确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对宗教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宗教的自我革新和完善。

产生于遥远历史深处的传统宗教,如今多已老态龙钟。它们很难再激发起人们的崇敬之情。它们已与现代社会相隔离。在不少人眼里,它们的宗教价值已部分地让位于古董文物价值了。宗教象征与被象征之间的有机联系已然模糊不清。现存的宗教象征失去了有机的意义源泉,几乎变成了一具具“木乃伊”。因此,宗教的偶像崇拜色彩相当严重,更可怕的是,它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可见,现代社会的宗教正经历着悄无声息的危机,并且这种危机主要是来自内在而不是外部的因素。在一个对宗教充满敌视批判的社会里也许往往能激发它的活力。但在现代社会文化中,随着多元主义和世俗主义成为时代的主流,在信仰问题上,多元性和相互宽容精神也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在这种条件下,令人奇怪地是不少宗教在经历了一段表面上的繁荣时期之后,逐渐失去了自身的适应和创造能力,面临着停滞徘徊,再度衰落的窘境。

何以使然?究其因,恐怕根源之一就在于宗教关于自身在社会文化中的自我定位存在着问题。倘若找不准宗教同现代社会的结合点,就会使宗教面临着这样的困境:要么成为被现代社会抛弃的被遗忘者,要么成为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干扰者。要想彻底扭转这一尴尬的局面,当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过,本文认为,明确并积极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既是这一系统工程的突破口,又是这一系统工程的最终归旨。强调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将给宗教自身重新注入活力。孔汉思在具体谈到基督教时对此曾有触及,他指出,“如果基督徒想要以其神学在社会上发挥某种批判功能,……那么他们必须知道,并能够解释他们批判的依据。如果他们消极的批评都不过是社会本身的老生常谈,则他们的特殊基督教批判是肤浅的”[8]。

其次,明确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有利于引导社会文化的健康发展。

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对社会文化的建设也大有裨益。根据宗教的批判精神,就是要在现实生活中始终把人的价值、社会公义、道德伦理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放在首要的位置,就是要一贯地反对各种极权主义、地方主义和功利主义。人们有句俗话叫站得高,看得远。那么在涉及到绝对价值、终极关怀的问题时,究竟需要站多高,才能看得足够远呢?事实上当人们依据现实领域的各种有限价值来审视世界、审视自我时,仍然是以本质上处于同一层次的不同视角来检阅这一切的,它们缺乏的是那种真正源渊于绝对的眼光,亦即缺乏一种真正自上而下的垂直批判维度。这里,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重要作用。

最后,明确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为探索新型的政教关系开辟了富有创见性的思维模式。

千百年来,宗教同政治的关系始终纠葛不清。宗教作为独立的社会实体当然具备种种世俗的社会功能。问题在于历史上宗教往往忽略了自己的主旨,过多地同国家、民族、阶级、政党联系起来,两者或者相互合作,或者相互对抗,或者相互离间,不一而足。其实只要能正确理解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就会明白它们的关系本不应弄得这么复杂,因为它们涉及的是完全不同层次、不同侧面的问题。我国现在积极提倡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核心就是求同存异,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这其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仍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课题。正确理解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不仅为新时期、新条件下的政教关系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而且也为加强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注入了新的活力,增添了新的内容。

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虽然牵涉到宗教与社会两个方面的作用,但首先取决于宗教一方面的态度。来自宗教方面的自我定位、自我调整,以及对这一功能的自我认同都直接关系到这一功能的发挥状况。在行使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的过程中,能否处理好宗教同社会之间的关系尤其重要,应引起高度重视,它涉及到三组环环相扣的对立统一关系:

出世与入世。这个问题历来都是宗教与社会多元关系中一对引人注目的问题。作为对现实的一种超越,几乎所有宗教都蕴含有某种出世因素,只不过在各个具体宗教那里程度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诸如“隐居山林”、“遁入空门”、“弃绝红尘”、“往生彼岸”等等形成了宗教精神追求最为形象化的写照。但另一方面,宗教又不可能仅仅表现为一种灵性追求。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它又必然会同现实发生一定的关系。所谓完全“超凡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宗教是不可想像的,入世性也是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一个本质特征。正确处理出世性与入世性的关系对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职能十分重要。简言之,宗教的出世性是它精神批判的源头和依据;宗教的入世性是它精神批判的对象和指归。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动态平衡,过分强调任何一方都会引发不良的后果。

卷入与隔离。在实际参与入世过程中,则应格外注意处理好宗教的社会卷入与隔离问题。入世性是现代宗教发展的显著特征。宗教同社会结合应采取何种方式,应达到何种程度,应如何保持自身的不可替代性,以及应如何最大地体现自己的价值。对这些问题必须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保持一定的社会卷入是必要的。所谓“宗教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9]。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批判,不纯粹是旁观者,它需要直接卷入并体验社会的悲欢离合,而且还要给出自己的评判与解答。但问题是宗教的卷入有别于某一世俗精神在社会里水平的、线性的卷入。宗教的卷入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卷入。它是一种随时随地的卷入,又是一种随时随地的撤离。宗教的社会卷入是同宗教在社会中的一定的隔离相伴随的。两者之中每一端都对另一端构成了一种平衡和制约。唯有在动态的平衡中,才能恰当地把握宗教与社会的相互关系。

渗透与超越。要准确地把握宗教在社会中的卷入与隔离关系,就必须明了宗教在社会中的渗透与超越问题。宗教的社会卷入本质上不是像某种制度、组织、实体或某种意识形态、思想观念的卷入,而是在精神层次上,确切地说在同神圣相关联的层次上的渗透。这种渗透不影响社会的具体内容和进程,而是把它引入一种无限性的视域来突显其有限性本质,以及指明其同无限性的真正联结之处。这就是说,这种渗透带来的是真正的超越。通过宗教的精神批判,使有限的社会面向无限作出精神上的自我超越,从而使社会更清晰地把握自身的意义与价值。这里,渗透与超越处在对立统一的关系之中。能否保持二者的动态平衡,成为衡量宗教精神批判功能发挥是否得当的标准之一。

总之,唯有处理好宗教在社会中的出世与入世、卷入与隔离以及渗透与超越这三组对立统一关系,才可以正确发挥宗教在现代社会文化生活中的精神批判功能。能否做到这一点,对宗教,对社会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注释:

[1]参见《宗教观的历史·理论·现实》,陈麟书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版,第八章。

[2]蒂利希:《文化神学》,工人出版社,1988年中译本,第9页。

[3]参见卓新平《当代西方天主教神学》,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第236页。

[4]参见卓新平《当代西方新教神学》,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第239页。

[5]汉斯·昆:《论基督徒》(上),三联书店,1995年中译本,第85页。

[6]汉斯·昆:《论基督徒》(上),三联书店,1995年中译本,第8页。

[7][法]帕斯卡尔:《思想录》,商务印书馆,1985年中译本,第40页。

[8][瑞士]汉斯·昆:《论基督徒》(下),三联书店,1995年中译本,第792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第1版,第453页。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试论宗教在当代社会中的精神批判功能(2)

    《世界宗教研究》 董江阳

    2015-12-02 11:35:04

    |
    试论宗教在当代社会中的精神批判功能(2)
    |

    偶像崇拜的根源在于人的本质的有限性。对于信仰对象以及信仰程度正当与否的评估,不是来自抽象的教条,也不是来自具体当下的世俗生活,而只能是来自宗教的同真正无限相关联的超越性反思和批判。一旦引入这种宗教性的精神批判机制,社会中一切准宗教、伪宗教、假神圣都会还原出它们真实的面目,各种人为的造神运动都将流于破产。这种精神批判并不否定现实中一切有限物自身应有的价值,它反对的只是那些自嘘为或被人吹捧为拥有绝对价值的有限物的“神格化”。它所做的一切就是使披着神圣外衣的一切社会世俗物最终“非神圣化”。

    第三,积极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就是要使人们认识到,一个积极、健全、富有未来的社会只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而不是什么“绝对的社会”;一颗积极、健全、富有希望和创造力的心灵也只能是一颗“开放的心灵”而不是什么“封闭的或自给自足式的心灵。”根据宗教的这种精神批判,可以发现一切极端的个人主义,自我中心论,以及一切狭隘的政党主义、宗派主义,都存在着根本性的缺憾,它们都不应当成为人的终极信仰的渊源。

    第四,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还表现为积极引导社会文化抵制各种极端世俗主义庸俗性的侵袭。

    人们对精神世界的追求,并非要否定社会的物质性,也不是要否定人们正当的物质利益追求。过去主要由宗教倡导的禁欲主义在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中已很难找到自己的位置。恰恰相反,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有向另一极端发展的倾向。社会物质性的极大丰富,按说本应带来人们精神生活的极大丰富。然而,现实情况却是社会物质性的发展导致了精神性的萎缩。换言之,社会的物质性正在吞噬着社会的精神性。

    其结果,一方面是社会生活中世俗主义的庸俗性势力日渐兴盛。片面的经济发展取代了全面的社会发展,物质进步取代了精神的进步,物质的成功与否成为判定一个团体或个人价值的唯一标准。另一方面,在致力于社会精神生活建设的政治、文化、道德、艺术等领域中,也可悲地渗透了不少极端世俗主义庸俗成分,这突出地表现在社会文化中功利主义色彩日趋浓重的过程中,对此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重建丰富的社会精神世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宗教在其中自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引导社会不断走向自我超越,这正是宗教作用于社会的最佳切入点。

    明确并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好宗教在社会文化中的自我定位问题,有利于推动宗教的自我改革和完善,而且对于正确处理宗教同各种社会团体、文化形式和意识形态的关系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明确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对宗教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宗教的自我革新和完善。

    产生于遥远历史深处的传统宗教,如今多已老态龙钟。它们很难再激发起人们的崇敬之情。它们已与现代社会相隔离。在不少人眼里,它们的宗教价值已部分地让位于古董文物价值了。宗教象征与被象征之间的有机联系已然模糊不清。现存的宗教象征失去了有机的意义源泉,几乎变成了一具具“木乃伊”。因此,宗教的偶像崇拜色彩相当严重,更可怕的是,它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可见,现代社会的宗教正经历着悄无声息的危机,并且这种危机主要是来自内在而不是外部的因素。在一个对宗教充满敌视批判的社会里也许往往能激发它的活力。但在现代社会文化中,随着多元主义和世俗主义成为时代的主流,在信仰问题上,多元性和相互宽容精神也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在这种条件下,令人奇怪地是不少宗教在经历了一段表面上的繁荣时期之后,逐渐失去了自身的适应和创造能力,面临着停滞徘徊,再度衰落的窘境。

    何以使然?究其因,恐怕根源之一就在于宗教关于自身在社会文化中的自我定位存在着问题。倘若找不准宗教同现代社会的结合点,就会使宗教面临着这样的困境:要么成为被现代社会抛弃的被遗忘者,要么成为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干扰者。要想彻底扭转这一尴尬的局面,当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过,本文认为,明确并积极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既是这一系统工程的突破口,又是这一系统工程的最终归旨。强调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将给宗教自身重新注入活力。孔汉思在具体谈到基督教时对此曾有触及,他指出,“如果基督徒想要以其神学在社会上发挥某种批判功能,……那么他们必须知道,并能够解释他们批判的依据。如果他们消极的批评都不过是社会本身的老生常谈,则他们的特殊基督教批判是肤浅的”[8]。

    其次,明确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有利于引导社会文化的健康发展。

    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对社会文化的建设也大有裨益。根据宗教的批判精神,就是要在现实生活中始终把人的价值、社会公义、道德伦理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放在首要的位置,就是要一贯地反对各种极权主义、地方主义和功利主义。人们有句俗话叫站得高,看得远。那么在涉及到绝对价值、终极关怀的问题时,究竟需要站多高,才能看得足够远呢?事实上当人们依据现实领域的各种有限价值来审视世界、审视自我时,仍然是以本质上处于同一层次的不同视角来检阅这一切的,它们缺乏的是那种真正源渊于绝对的眼光,亦即缺乏一种真正自上而下的垂直批判维度。这里,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重要作用。

    最后,明确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为探索新型的政教关系开辟了富有创见性的思维模式。

    千百年来,宗教同政治的关系始终纠葛不清。宗教作为独立的社会实体当然具备种种世俗的社会功能。问题在于历史上宗教往往忽略了自己的主旨,过多地同国家、民族、阶级、政党联系起来,两者或者相互合作,或者相互对抗,或者相互离间,不一而足。其实只要能正确理解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就会明白它们的关系本不应弄得这么复杂,因为它们涉及的是完全不同层次、不同侧面的问题。我国现在积极提倡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核心就是求同存异,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这其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仍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课题。正确理解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不仅为新时期、新条件下的政教关系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而且也为加强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注入了新的活力,增添了新的内容。

    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虽然牵涉到宗教与社会两个方面的作用,但首先取决于宗教一方面的态度。来自宗教方面的自我定位、自我调整,以及对这一功能的自我认同都直接关系到这一功能的发挥状况。在行使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的过程中,能否处理好宗教同社会之间的关系尤其重要,应引起高度重视,它涉及到三组环环相扣的对立统一关系:

    出世与入世。这个问题历来都是宗教与社会多元关系中一对引人注目的问题。作为对现实的一种超越,几乎所有宗教都蕴含有某种出世因素,只不过在各个具体宗教那里程度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诸如“隐居山林”、“遁入空门”、“弃绝红尘”、“往生彼岸”等等形成了宗教精神追求最为形象化的写照。但另一方面,宗教又不可能仅仅表现为一种灵性追求。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它又必然会同现实发生一定的关系。所谓完全“超凡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宗教是不可想像的,入世性也是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一个本质特征。正确处理出世性与入世性的关系对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职能十分重要。简言之,宗教的出世性是它精神批判的源头和依据;宗教的入世性是它精神批判的对象和指归。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动态平衡,过分强调任何一方都会引发不良的后果。

    卷入与隔离。在实际参与入世过程中,则应格外注意处理好宗教的社会卷入与隔离问题。入世性是现代宗教发展的显著特征。宗教同社会结合应采取何种方式,应达到何种程度,应如何保持自身的不可替代性,以及应如何最大地体现自己的价值。对这些问题必须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保持一定的社会卷入是必要的。所谓“宗教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9]。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批判,不纯粹是旁观者,它需要直接卷入并体验社会的悲欢离合,而且还要给出自己的评判与解答。但问题是宗教的卷入有别于某一世俗精神在社会里水平的、线性的卷入。宗教的卷入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卷入。它是一种随时随地的卷入,又是一种随时随地的撤离。宗教的社会卷入是同宗教在社会中的一定的隔离相伴随的。两者之中每一端都对另一端构成了一种平衡和制约。唯有在动态的平衡中,才能恰当地把握宗教与社会的相互关系。

    渗透与超越。要准确地把握宗教在社会中的卷入与隔离关系,就必须明了宗教在社会中的渗透与超越问题。宗教的社会卷入本质上不是像某种制度、组织、实体或某种意识形态、思想观念的卷入,而是在精神层次上,确切地说在同神圣相关联的层次上的渗透。这种渗透不影响社会的具体内容和进程,而是把它引入一种无限性的视域来突显其有限性本质,以及指明其同无限性的真正联结之处。这就是说,这种渗透带来的是真正的超越。通过宗教的精神批判,使有限的社会面向无限作出精神上的自我超越,从而使社会更清晰地把握自身的意义与价值。这里,渗透与超越处在对立统一的关系之中。能否保持二者的动态平衡,成为衡量宗教精神批判功能发挥是否得当的标准之一。

    总之,唯有处理好宗教在社会中的出世与入世、卷入与隔离以及渗透与超越这三组对立统一关系,才可以正确发挥宗教在现代社会文化生活中的精神批判功能。能否做到这一点,对宗教,对社会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注释:

    [1]参见《宗教观的历史·理论·现实》,陈麟书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版,第八章。

    [2]蒂利希:《文化神学》,工人出版社,1988年中译本,第9页。

    [3]参见卓新平《当代西方天主教神学》,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第236页。

    [4]参见卓新平《当代西方新教神学》,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第239页。

    [5]汉斯·昆:《论基督徒》(上),三联书店,1995年中译本,第85页。

    [6]汉斯·昆:《论基督徒》(上),三联书店,1995年中译本,第8页。

    [7][法]帕斯卡尔:《思想录》,商务印书馆,1985年中译本,第40页。

    [8][瑞士]汉斯·昆:《论基督徒》(下),三联书店,1995年中译本,第792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第1版,第453页。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