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宗教与三大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松辉

2012-03-15 19:39:59

人的所有活动,无非都是在处理三大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外物的关系。而对这三大关系的正确处理,中国传统宗教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大自然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摆在人类面前的首要问题。

早期人类自然知识的贫乏,面对大自然时不可避免地产生无限的敬畏心理。他们用类推的方式去解释自然——既然人有意识,那么自然也是如此,于是就出现了“万物有灵”的观念:天有天神,地有地神,山有山神,水有水神,而天地山水又是这些神灵的依托。于是自然与神灵就是二位一体的关系,敬畏自然就是敬畏神灵,而敬畏神灵也就是敬畏自然。因此古人很早就对大自然举行祭祀活动:

肆类于上帝,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尚书·舜典》)

舜帝要祭祀上帝、六宗(天、地、春、夏、秋、冬)、山川和群神。这里的六宗和山川都属于自然,由此可见时人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尊重。敬畏自然神是中国原始宗教的主要内容之一。古人如此虔诚地祭祀山河,崇拜万物,客观上有利于对自然的保护。

人们敬畏自然,认为自然具有比人类更大的力量和智慧,于是就学习自然、效法自然。《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康德主张“人为自然立法”,老子则主张自然为人立法。两者观点相反,各有道理,但从中不难看出中西文化的差异:中国古人更重自然,而西方人更重人事。佛教同样认为自然是人类最好的老师:

青青翠竹,尽是真如;郁郁黄花,无非般若。(《祖堂集》卷三)

山河大地是真善知识,时常说法……不妨诸上座参取。(《五灯会元》卷十)

佛教认为,翠竹黄花,山河大地,无不蕴涵着真法妙道,人们完全可以拜自然为师。

在政治上,道教认为最好的政治是“无为而治”。《道德经》中的“无为而治”直接来自对天道的模仿:“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天下将自正。”(三十七章)天道无为而无不为,君主如能依此行事,国家自然将安定昌盛。

在自然科学方面也是如此。佛教信徒牟子《理惑论》认为许多发明应归功于自然的启示:“转蓬漂而车轮成,木流而舟楫设,蜘蛛布而罗陈,鸟迹见而文字作。”人们看到蓬草在地上旋转,于是发明了车轮;看到木片在水上漂流,于是发明了舟船;看到蜘蛛结网,于是发明了捕鱼兽的网罟;看到鸟的足迹,于是发明了文字。

传统宗教在个人处世方面也没有忘记大自然这位老师。水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物,而古人就从这一自然物上学到了许多为人的道理: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八章)

道德高尚的人像水一样。水善于施利于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安居于低洼之地,所以说它的行为符合道的原则。

敬畏、效法自然的必然结果就是爱护自然。佛教爱护自然生灵的思想对世人产生极大影响,甚至连一些至高无上的皇帝也不敢或不愿伤害一个小小的生灵。《东坡志林》卷二说:“陛下仁孝发于天性,每行见昆虫蝼蚁,违而过之,且敕左右勿践履。”有些读书人在此基础之上又有了新的发挥,不仅爱禽兽的生命,甚至还爱植物的生命:

(江泌)衣敝虱多,绵里置壁上。恐虱饥死,乃复置衣中……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唯食老叶而已。(《南史》卷七十三)

江泌只吃蔬菜的老叶,因为菜心看起来还有生机,是吃不得的。虽然人们无法彻底做到不杀生,但不可否认,佛教的这一主张多少有利于对自然万物的保护。

另外,佛道习惯把寺观建于山中,为了改善周边环境,他们客观上尽到了一定的保护山林的责任。《五灯会元》卷一记载:“五祖弘忍……先为破头山中栽松道者。”这说明古代宗教组织安排有专门植树人员。五代时衡山僧人玄泰专为保护山林而创作了《畲山谣》:

畲山儿,无所知,年年斫断青山嵋。就中最好衡岳色,杉松利斧摧贞枝。灵禽野鹤无因依,白云回避青烟飞……年年斫罢仍再锄,千秋终是难复初。又道今年种不多,来年更斫当阳坡。国家寿岳尚如此,不知此理如之何?(《五灯会元》卷六)

《宋高僧传》对其创作原由有一介绍:当地百姓为了开荒种地,在衡山烧荒砍树,环境损坏十分严重。玄泰看到这种情况,就写了这首歌谣,结果远近传唱,最后被朝廷知道,于是下令禁止人们烧荒垦田,使衡山的山林得以保护。

道教也主张爱护自然万物。《南华真经·马蹄》说:“故至德之世……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在最理想的社会中,人与包括鸟兽、草木在内的天地万物是互不伤害、和平共处的。

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后,还必须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传统宗教对此也给予了高度关注。

首先值得介绍的就是“神道设教”思想。

在普遍信仰鬼神的时代,一些思想家有意识地利用鬼神,称他们是人类行为的监督者,这就是所谓“神道设教”:“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周易·观卦·彖》)对于“神道设教”的良苦用心,《孔子集语·楚伐陈》记载:

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吾欲言死者无知也,恐不孝子孙弃而不葬也。”

孔子说:“我如果说人死后有知觉,就担心孝顺子孙为死去的长辈花钱过多而妨碍活人的生活;我如果说人死后没有知觉,又担心不孝的子孙连父母的尸体都不肯埋葬。”人死后有无灵魂,孔子并不在意弄清真相,而是立足于现实生活。

借上帝来管理属下,大概是件最为省心的事情。《墨子·明鬼下》说:“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鬼神对人的善恶明察秋毫,人无法逃避鬼神的赏罚。面对如此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灵,人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老老实实当个好人。

神道设教的行为已经过时,然而回顾这一思想,对处理今天的宗教事务仍有借鉴意义。除了神道设教,古代宗教为了处理好人际关系,还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原则。下面,我们择其要者予以介绍。

第一,反战。战争是人间罪孽,遏止战争是古人面临的一大课题。《道德经》三十章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为了减少战争,就要协调各国关系、加强彼此友谊:“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欲,大者宜为下。”(六十一章)在这段文字中,老子煞费苦心,目的就是要求大小国之间能够相互尊重,彼此共存。

第二,主张思想学派相互包容。在历史上,儒、释、道,特别是佛、道之间,有时会产生矛盾。但在有识之士看来,这些矛盾是次要的,而三教合一才是主要的。全真教就主张三教合一:

道冠儒履释袈裟,三教从来总一家。红莲白藕青荷叶,绿竹黄鞭紫笋芽。虽然形服难相似,其实根源本不差。(何道全《三教一源》)

莲花是红色的,莲藕是白色的,莲叶是青色的;竹子是绿色的,竹根是黄色的,竹笋是紫色的。它们的外形、颜色虽然不同,却是同根同源。儒生、道士、僧人的装束虽然不同,却也是一家。佛教也是如此看待三教。明代高僧祩宏《题三教图》说:

胡须秀才书一卷,白头老子丹一片,碧眼胡僧袒一肩,相看相聚还相恋……

当时提倡“三教合一”的人很多,甚至出现了“三一教”。明代林兆恩原本儒生,后出入道、佛,创立了“三一教”,使“三教合一”的理论主张具体外化为宗教组织,从而把“三教合一”的理论宣扬推向鼎盛。这种包容各种思想的主张无疑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三,宽容与忍耐。《道德经》十五章认为最高的思想境界是如大海般无所不容——既容得好人、也容得坏人。当然,包容坏人不是最终目的,老子的最终目的是: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道德经》四十九章)

好人我善待他,坏人我也善待他,最后使大家都变成好人;诚实的人我相信他,不诚实的人我也相信他,最后使大家都变成诚实的人。老子是想通过宽容的态度去感化别人。在此基础上,老子提出“报怨以德”(《道德经》六十三章)的主张。

儒释道都提倡与宽容有联系的“忍”,孔子说“小不忍则乱大谋”(《论语·卫灵公》),《南华真经·让王》说“强力忍垢”,佛教更把“忍”视为成佛的条件之一。《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七说:“雪山有草,名为忍辱,牛若食者,则出醍醐。”佛教甚至把僧衣叫作“忍辱铠”:

浊劫恶世中,多有诸恐怖,恶鬼入其身,骂詈毁辱我。我等敬信佛,当著忍辱铠。(《法华经·劝持品》)

应该说,在处理人际关系内部矛盾时,宽容、忍耐的原则还是值得提倡的。

第四,要懂权变。所谓“权变”,就是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灵活变通。“权变”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通玄真经·道德》说:

上言者,常用也,下言者,权用也……故圣人论事之曲直,与之曲伸,无常仪表,祝则名君,溺则父,势使然也。

圣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变化,不固执一端。比如在祭神时可以直呼君主姓名,当父亲溺水时可以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拉上来。佛教也主张权实二教,“权”又叫“方便法门”,就是指在为世人说法时,要根据不同的根性,讲授不同的道理,而最终目的就是引导大众都能到达幸福的彼岸。这种权变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十分重要,大原则是必须的,但社会生活是那样的丰富,几条大原则根本无法应付复杂的现实,因此在不违背大原则的情况下,对所遇事件进行灵活处理,就显得非常重要。

 第五,守柔谦让。在复杂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和摩擦难以避免。如何解决种种误会和摩擦呢?传统宗教认为最好办法就是“柔和”。老子提出了“柔弱胜刚强”(《道德经》三十六章)的主张。据说老子的守柔思想来自他的老师常枞:

(常枞)张其口而示老子曰:“吾舌存乎?”老子曰:“然。”“吾齿存乎?”老子曰:“亡。”常枞曰:“子知之乎?”老子曰:“夫舌之存也,岂非以其柔耶?齿之亡也,岂非以其刚耶?”(《说苑·敬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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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松辉

    2012-03-15 19: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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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所有活动,无非都是在处理三大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外物的关系。而对这三大关系的正确处理,中国传统宗教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大自然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摆在人类面前的首要问题。

    早期人类自然知识的贫乏,面对大自然时不可避免地产生无限的敬畏心理。他们用类推的方式去解释自然——既然人有意识,那么自然也是如此,于是就出现了“万物有灵”的观念:天有天神,地有地神,山有山神,水有水神,而天地山水又是这些神灵的依托。于是自然与神灵就是二位一体的关系,敬畏自然就是敬畏神灵,而敬畏神灵也就是敬畏自然。因此古人很早就对大自然举行祭祀活动:

    肆类于上帝,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尚书·舜典》)

    舜帝要祭祀上帝、六宗(天、地、春、夏、秋、冬)、山川和群神。这里的六宗和山川都属于自然,由此可见时人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尊重。敬畏自然神是中国原始宗教的主要内容之一。古人如此虔诚地祭祀山河,崇拜万物,客观上有利于对自然的保护。

    人们敬畏自然,认为自然具有比人类更大的力量和智慧,于是就学习自然、效法自然。《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康德主张“人为自然立法”,老子则主张自然为人立法。两者观点相反,各有道理,但从中不难看出中西文化的差异:中国古人更重自然,而西方人更重人事。佛教同样认为自然是人类最好的老师:

    青青翠竹,尽是真如;郁郁黄花,无非般若。(《祖堂集》卷三)

    山河大地是真善知识,时常说法……不妨诸上座参取。(《五灯会元》卷十)

    佛教认为,翠竹黄花,山河大地,无不蕴涵着真法妙道,人们完全可以拜自然为师。

    在政治上,道教认为最好的政治是“无为而治”。《道德经》中的“无为而治”直接来自对天道的模仿:“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天下将自正。”(三十七章)天道无为而无不为,君主如能依此行事,国家自然将安定昌盛。

    在自然科学方面也是如此。佛教信徒牟子《理惑论》认为许多发明应归功于自然的启示:“转蓬漂而车轮成,木流而舟楫设,蜘蛛布而罗陈,鸟迹见而文字作。”人们看到蓬草在地上旋转,于是发明了车轮;看到木片在水上漂流,于是发明了舟船;看到蜘蛛结网,于是发明了捕鱼兽的网罟;看到鸟的足迹,于是发明了文字。

    传统宗教在个人处世方面也没有忘记大自然这位老师。水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物,而古人就从这一自然物上学到了许多为人的道理: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八章)

    道德高尚的人像水一样。水善于施利于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安居于低洼之地,所以说它的行为符合道的原则。

    敬畏、效法自然的必然结果就是爱护自然。佛教爱护自然生灵的思想对世人产生极大影响,甚至连一些至高无上的皇帝也不敢或不愿伤害一个小小的生灵。《东坡志林》卷二说:“陛下仁孝发于天性,每行见昆虫蝼蚁,违而过之,且敕左右勿践履。”有些读书人在此基础之上又有了新的发挥,不仅爱禽兽的生命,甚至还爱植物的生命:

    (江泌)衣敝虱多,绵里置壁上。恐虱饥死,乃复置衣中……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唯食老叶而已。(《南史》卷七十三)

    江泌只吃蔬菜的老叶,因为菜心看起来还有生机,是吃不得的。虽然人们无法彻底做到不杀生,但不可否认,佛教的这一主张多少有利于对自然万物的保护。

    另外,佛道习惯把寺观建于山中,为了改善周边环境,他们客观上尽到了一定的保护山林的责任。《五灯会元》卷一记载:“五祖弘忍……先为破头山中栽松道者。”这说明古代宗教组织安排有专门植树人员。五代时衡山僧人玄泰专为保护山林而创作了《畲山谣》:

    畲山儿,无所知,年年斫断青山嵋。就中最好衡岳色,杉松利斧摧贞枝。灵禽野鹤无因依,白云回避青烟飞……年年斫罢仍再锄,千秋终是难复初。又道今年种不多,来年更斫当阳坡。国家寿岳尚如此,不知此理如之何?(《五灯会元》卷六)

    《宋高僧传》对其创作原由有一介绍:当地百姓为了开荒种地,在衡山烧荒砍树,环境损坏十分严重。玄泰看到这种情况,就写了这首歌谣,结果远近传唱,最后被朝廷知道,于是下令禁止人们烧荒垦田,使衡山的山林得以保护。

    道教也主张爱护自然万物。《南华真经·马蹄》说:“故至德之世……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在最理想的社会中,人与包括鸟兽、草木在内的天地万物是互不伤害、和平共处的。

    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后,还必须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传统宗教对此也给予了高度关注。

    首先值得介绍的就是“神道设教”思想。

    在普遍信仰鬼神的时代,一些思想家有意识地利用鬼神,称他们是人类行为的监督者,这就是所谓“神道设教”:“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周易·观卦·彖》)对于“神道设教”的良苦用心,《孔子集语·楚伐陈》记载:

    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吾欲言死者无知也,恐不孝子孙弃而不葬也。”

    孔子说:“我如果说人死后有知觉,就担心孝顺子孙为死去的长辈花钱过多而妨碍活人的生活;我如果说人死后没有知觉,又担心不孝的子孙连父母的尸体都不肯埋葬。”人死后有无灵魂,孔子并不在意弄清真相,而是立足于现实生活。

    借上帝来管理属下,大概是件最为省心的事情。《墨子·明鬼下》说:“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鬼神对人的善恶明察秋毫,人无法逃避鬼神的赏罚。面对如此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灵,人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老老实实当个好人。

    神道设教的行为已经过时,然而回顾这一思想,对处理今天的宗教事务仍有借鉴意义。除了神道设教,古代宗教为了处理好人际关系,还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原则。下面,我们择其要者予以介绍。

    第一,反战。战争是人间罪孽,遏止战争是古人面临的一大课题。《道德经》三十章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为了减少战争,就要协调各国关系、加强彼此友谊:“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欲,大者宜为下。”(六十一章)在这段文字中,老子煞费苦心,目的就是要求大小国之间能够相互尊重,彼此共存。

    第二,主张思想学派相互包容。在历史上,儒、释、道,特别是佛、道之间,有时会产生矛盾。但在有识之士看来,这些矛盾是次要的,而三教合一才是主要的。全真教就主张三教合一:

    道冠儒履释袈裟,三教从来总一家。红莲白藕青荷叶,绿竹黄鞭紫笋芽。虽然形服难相似,其实根源本不差。(何道全《三教一源》)

    莲花是红色的,莲藕是白色的,莲叶是青色的;竹子是绿色的,竹根是黄色的,竹笋是紫色的。它们的外形、颜色虽然不同,却是同根同源。儒生、道士、僧人的装束虽然不同,却也是一家。佛教也是如此看待三教。明代高僧祩宏《题三教图》说:

    胡须秀才书一卷,白头老子丹一片,碧眼胡僧袒一肩,相看相聚还相恋……

    当时提倡“三教合一”的人很多,甚至出现了“三一教”。明代林兆恩原本儒生,后出入道、佛,创立了“三一教”,使“三教合一”的理论主张具体外化为宗教组织,从而把“三教合一”的理论宣扬推向鼎盛。这种包容各种思想的主张无疑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三,宽容与忍耐。《道德经》十五章认为最高的思想境界是如大海般无所不容——既容得好人、也容得坏人。当然,包容坏人不是最终目的,老子的最终目的是: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道德经》四十九章)

    好人我善待他,坏人我也善待他,最后使大家都变成好人;诚实的人我相信他,不诚实的人我也相信他,最后使大家都变成诚实的人。老子是想通过宽容的态度去感化别人。在此基础上,老子提出“报怨以德”(《道德经》六十三章)的主张。

    儒释道都提倡与宽容有联系的“忍”,孔子说“小不忍则乱大谋”(《论语·卫灵公》),《南华真经·让王》说“强力忍垢”,佛教更把“忍”视为成佛的条件之一。《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七说:“雪山有草,名为忍辱,牛若食者,则出醍醐。”佛教甚至把僧衣叫作“忍辱铠”:

    浊劫恶世中,多有诸恐怖,恶鬼入其身,骂詈毁辱我。我等敬信佛,当著忍辱铠。(《法华经·劝持品》)

    应该说,在处理人际关系内部矛盾时,宽容、忍耐的原则还是值得提倡的。

    第四,要懂权变。所谓“权变”,就是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灵活变通。“权变”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通玄真经·道德》说:

    上言者,常用也,下言者,权用也……故圣人论事之曲直,与之曲伸,无常仪表,祝则名君,溺则父,势使然也。

    圣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变化,不固执一端。比如在祭神时可以直呼君主姓名,当父亲溺水时可以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拉上来。佛教也主张权实二教,“权”又叫“方便法门”,就是指在为世人说法时,要根据不同的根性,讲授不同的道理,而最终目的就是引导大众都能到达幸福的彼岸。这种权变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十分重要,大原则是必须的,但社会生活是那样的丰富,几条大原则根本无法应付复杂的现实,因此在不违背大原则的情况下,对所遇事件进行灵活处理,就显得非常重要。

     第五,守柔谦让。在复杂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和摩擦难以避免。如何解决种种误会和摩擦呢?传统宗教认为最好办法就是“柔和”。老子提出了“柔弱胜刚强”(《道德经》三十六章)的主张。据说老子的守柔思想来自他的老师常枞:

    (常枞)张其口而示老子曰:“吾舌存乎?”老子曰:“然。”“吾齿存乎?”老子曰:“亡。”常枞曰:“子知之乎?”老子曰:“夫舌之存也,岂非以其柔耶?齿之亡也,岂非以其刚耶?”(《说苑·敬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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