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问题(2)

中国社会科学网 龚学增

2012-04-12 16:15:56

作为邓小平理论一部分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结合到、落实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国情这个基础上来,必须研究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进一步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才能更有效地推进国家的宗教工作进入新世纪。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邓小平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就是因为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理论和实践的实际根据、国情根据。正是以此为根据,中国共产党才纠正了超越国情发展阶段的“左”的错误,才制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新的基础上从九个方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作了新的阐发。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联系我国的宗教问题,就需要深化对宗教五性的认识,科学地分析世纪之交的宗教状况和发展趋势。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国情仍然集中表现为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这一判断,早在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少数民族工作的经验时就提出来了。宗教五性论的提出,针对的就是宗教工作中由于忽视宗教国情所犯的急躁冒进的错误。1954年10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中就指出,我们对少数民族的宗教必须采取十分谨慎和认真尊重的态度的根据就是因为宗教具有五性。若干地方的若干同志,就是因为不了解少数民族宗教的长期性、民族性、国际性,因而发生了急躁冒进的错误。他们认为只要经过几次有力的反宗教宣传,宗教就可以大大削弱了,甚至有些同志认为土地改革是消灭宗教的好机会。这样做,不仅没有消灭或削弱宗教,反而使当地少数民族感觉到宗教情感受到压抑,因而更加巩固了宗教信仰。文件强调,共产党人虽然是唯物主义者、无神论者,但是,决不意味着可以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去使劳动群众也不信仰宗教。主要是依靠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改革的实践,自然地、间接地、迂回曲折地去逐步削弱宗教影响,任何简单急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这可以说是当时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新中国的宗教国情相结合形成的具有创新意义的重要思想。以后,在宗教工作方面,党和政府尽管多次重申宗教五性思想,但由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在一段时间犯了忽视国情,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宗教工作自然也不能幸免。直到1982年中共中央19号文件,才又重申了宗教五性论,我们对宗教国情才重新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从1954年中国共产党提出宗教五性论,至今已近45年,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已40余年,宗教五性的特征至今仍然十分鲜明。这就需要我们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地研究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的宗教国情,深化对宗教五性的认识。

宗教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是宗教五性论的基础。其它四性,大体上既表现出我国主要宗教的不同特点,又和长期性紧密相连。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它的初级阶段,宗教长期性的基本依据,就是因为社会上还广泛而深刻地存在着宗教的各种根源。其具体表现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很落后,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还很繁重,而且这些情况在我国各个地区又十分不平衡。这就表明,在社会主义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远未完全合理,社会上仍然存在着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但是,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长期性又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表现为一种动态的曲折发展过程。这一过程总的来说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取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否协调发展。协调发展,必然会逐步削弱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从而使一部分宗教徒的宗教观念、感情趋于理性化,甚至趋于淡化;发展不协调,特别是不正常,必然又会强化现实社会中盲目的异己力量,自然也会导致宗教徒宗教观念和感情的强化,甚至会进一步扩大宗教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党和政府、社会各界能否以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政策、态度来对待宗教。理论科学、政策正确而且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社会各界对宗教抱有尊重的态度,宗教与社会的总体发展就会比较适应和协调,宗教的长期性存在则会比较平稳,不会因宗教方面引发的社会矛盾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反之,则会出现相反的结果。上述情况,已为前苏联、东欧各国及我国处理宗教问题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所证明。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不到50年,指望在如此短暂的时期解决宗教存在和发展的根源问题是不现实的。因此,与其对宗教长期性估计不足而产生急躁情绪和蛮干行为,不如将其看得更长久一些更符合宗教发展的规律,更有利于正确处理好现实的宗教问题。我国目前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改革开放正进一步深入的扩大。在这样的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思想文化领域中的矛盾表现得很突出,而且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特点。另外,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包括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也必然会对我国产生影响。上述情况必然会影响到世纪之交中国宗教五性方面的状况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世纪之交中国宗教的状况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总体上有了较快的发展,个别宗教发展更为迅速,宗教的社会影响明显增强。

宗教的发展,首先表现为建国近50年,宗教徒的人数并没有减少,还有增加。尽管中国的宗教徒在全国人口的比例只占约十分之一,但绝对数决不可以忽视。一些宗教,如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历史上就为约20个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仰。由于这些少数民族人口的自然增长,信教群众的数目也随之增长。如我国的穆斯林总人口现已增至1800万人,信仰藏传佛教的群众约750万人,南传上座部佛教信众近200万人。有的宗教,如天主教,尽管由于体制严密性的限制,信徒的发展也是稳中有升,已达400多万人。汉地佛教、道教除了正式皈依者增加以外,善男信女的大量增加而导致其香火愈盛。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基督教,近20年来发展更快,教徒已由建国初的70余万,增至1000万人以上。宗教群众性的强化,不仅在处于比较落后状态的广大农牧区,边疆偏僻地区,而且表现在城镇,包括许多大中城市不少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方面;不仅表现在生活贫困的人群之中,而且表现在富裕起来的人的群体之中。其次,宗教的社会影响继续不断扩大。宗教社会影响的扩大一方面来自宗教本身在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断发展自己。总体上来说,国家落实宗教政策,使合法宗教活动恢复的工作已基本结束。中国各主要宗教均已进入正常的发展时期,但都希望并努力使自己的实力进一步增强,要求开放并新建新修更多的活动场所,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在日益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对宗教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上对宗教单纯的负面的看法,尽管很多人不信宗教,但对宗教已不再像以往那样采取歧视或敌视的态度,甚至抱有好感,认为宗教对当今中国社会不仅无害,反而有益。宗教社会影响的不断扩大在目前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宗教文化热的形成。将宗教不仅看成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而且看成是一种文化现象,可以说是社会各界,尤其是理论文化界对宗教看法的重大突破。现在,可以说宗教书刊越来越多,表现宗教内容的文艺作品日益增加。新闻媒介中宗教方面的信息量也相当可观,旅游文化中的宗教成份日益浓厚。这其中,尤以佛教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在社会各界中的影响更为突出。

(二)各大宗教努力适应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首先,在政治上,绝大多数宗教组织,绝大多数教职人员是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是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宗教界的这一基本立场,在广大宗教徒当中起到了良好的政治上的凝聚作用。

其次,在经济建设方面,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一样本来就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直接在生产第一线,为国家创造着财富。在宗教界,以自办自养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信教群众的负担,有助于克服宗教单纯靠施舍及政府救济的缺陷,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宗教界以对某些教义、道德规范所作的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新解释,以其特定的道德说教方式,对教徒进行行善止恶的道德要求,恪守社会公德,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宗教界对宗教文化的学术研究,对优秀宗教文化的弘扬,对文物的保护等,都有助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四、在开展国际友好往来,维护世界和平事业的发展方面,宗教同样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上述可以证明,近20年是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最为协调的时期,宗教界总体上已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上一些混乱无序的现象也反映到了宗教领域。

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导致社会组织结构的消解和重建,传统的人际关系、价值观念需要作大的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成为人们主要追求的目标。但是,市场经济下市场竞争、生产与交换的偶然性和变动性很大,致使经济生活的盲目性很大。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已成为新的社会条件下的异己力量。经济生活的剧烈变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尚不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力量的欠缺,使社会各界许多人为了追逐自身利益而各行其是,社会生活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这些都反映到了宗教领域。

在宗教方面,某些地区、某些宗教的寺庙发展失控,滥建寺庙、乱收僧尼、私办经文学校的现象突出;少数宗教教职人员干预基层行政、司法、国民教育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的寺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这种现象在藏传佛教和西北、新疆的伊斯兰教中表现比较明显。

在佛道教方面,一些寺观游离于佛协、道协之外自行其是,一些寺观内部管理混乱,滥传戒、滥收皈依弟子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寺庙随着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贪污腐化现象也时有发生。另外,在伊斯兰教、基督教内部教派纷争现象近些年也日益明显。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宗教自身的形象。除五大宗教以外,一些地区的民间宗教也日益活跃。在佛、道教影响较大的广大农村,乱建乱修小庙现象也十分突出。

除了宗教自身存在某些无序现象以外,近些年,一些非宗教单位也在利用宗教,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在一些干部的纵容、支持下,乱建寺庙、建露天大佛,一度成风,至今尚未得到彻底治理。这种情况不仅干扰、损害了合法的宗教活动,而且导致宗教事务的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它使非法建立的非宗教活动场所出现了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安置“僧道”人员、乱举行开光仪式、乱设功德箱、设香火、收取布施,借机敛财。更值得注意的是非宗教活动场所既不受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又游离于宗教团体以外,致使封建迷信活动掺杂其中,甚至会裹挟邪教和反动会道门活动。此外,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还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特别是搞所谓中外合资建宗教景点、露天大佛,负面影响会更大。

(四)境外某些宗教加大对我传教力度,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的政治渗透逐步加剧。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宗教方面的国际交流越来越频繁。从目前状况看,一方面正常的促进我国宗教界与国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是发展的主流,这不仅有利于我国宗教的正常发展,而且对于推进国家的外交工作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外开放越扩大,境外宗教对我传教的力度也必然加大,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的政治渗透更为加强。这些情况可以说是建国以来空前的。他们在我国周边地区设立广播电台进行空中传教;利用各种渠道向我国境内偷运宗教宣传品;利用来华旅游、探亲、经商、讲学等机会进行传教活动;在我国出国打工、留学人员中传教布道;直接、间接提供经费修建教堂寺庙;插手干涉我国宗教事务、培植地下势力,同我国爱国宗教组织争夺信教群众,对抗中国政府;支持宗教界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搞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等等。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活动,主要表现在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藏传佛教方面。

(五)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引发的社会矛盾比较突出。

特别是在大多数群众都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地区,面临着与汉族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引起少数民族的群众、干部、知识分子的心理不平衡和失落感;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各民族之间进一步扩大交流,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利益、文化、宗教、风俗习惯方面的碰撞。某些宗教的民族性又出现强化的趋向。如近些年伊斯兰教由于受到来自社会某些方面的伤害而引发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强烈反应。从1989年的《性风俗》事件,到1993年《脑筋急转弯》事件,再到猪年话猪引发的一连串的事端,导致广大穆斯林的强烈抗议活动,充分证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与民族的关系仍然十分密切。特别还要看到,一些民族宗教界中还有极少数敌视社会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人。他们以宗教领袖或教职人员的身份,打着维护民族利益的旗号,从事反动的政治活动,更增加了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密切交织的程度。

(六)邪教、迷信活动以及伪科学真巫术现象干扰着合法宗教的发展。

社会转型时期引发的社会的某些动荡,也促使历史的沉渣泛起。近些年,邪教、迷信活动的泛滥,伪科学真巫术现象的流行不少也打起了宗教的旗号,严重干扰着合法宗教的发展。

总之,世纪之交中国宗教现状是在正常发展的主流前提下,也包含着相当程度的混乱现象。这种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这就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状况仍然是十分复杂的。但从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看,我国宗教将会转入平稳而正常的发展时期,宗教方面的消极因素将会进一步得到扼制。

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大体上可以作出以下几点预测:

(一)宗教总体发展的大起大落现象在未来若干年内将不会出现。

进入21世纪,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将会进一步健康发展,经济发展会更快,社会会更加稳定。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将长期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说,在未来若干年内,中国社会将不会出现大的动荡,更不会出现对正常宗教发展的类似“极左”年代对宗教政治上的压制。由于极左年代对宗教的压制导致的80年代中国宗教发展的反弹现象已经成为历史。

(二)宗教的发展还会继续下去,但会进一步有序化、世俗化并努力向高层次发展。

对宗教发展的长期性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这是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可能彻底消除宗教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根源、自然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的。现在,需要进一步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使宗教进一步发展的各种因素。如市场经济的不稳定和盲目性的一面对一部分人的生活的影响;政治环境的进一步宽松必然导致人们思想信仰的多元选择;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思想领域各种矛盾的突出会增加许多人精神上的困惑;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引起的中外文化、宗教的频繁接触及碰撞等等。

未来中国宗教发展中,世俗化的倾向将会进一步加强。这在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更突出一些。所谓世俗化,即非神圣化。表现在社会方面,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步摆脱宗教的控制和影响,表现在宗教方面,即传统宗教不断调节自身,以适应现实社会的发展。例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许多信教群众商品经济意识进一步强化,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更多地关注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如何发财致富,参加宗教活动的次数有所减少,对神的虔诚信仰程度有所降低。宗教界经济活动的规模逐渐加大,许多寺观教堂兴办各种实业,不少宗教人士成了懂经济的能人,这不仅用于解决自养,许多寺庙甚至已积蓄了相当强的经济实力。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不少中青年教职人员更多地关注自己的世俗利益,积蓄钱财,享受现代化的世俗生活、娱乐活动,信仰上的虔诚和修持上的严格均有所减弱。新皈依宗教的人,特别是一些年青的出家人,功利主义的目的比较突出。

另外,宗教努力向高层次方向发展的趋势也将日益明显。中国各种宗教总体上来说是处于低层次的。这种低层次的状况从根本上说是两千多年封建社会造成的我们国家至今依然十分落后造成的。中国各宗教的教徒绝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及边远落后的地区,文化素质和宗教方面的素质很低,对其所信仰的宗教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盲目性很大。不少宗教的教职人员自身素质也比较低。这种低层次的状况使某些宗教往往满足于大量地吸收教徒,而忽略不断提高教徒的宗教素质。这就造成了相当多的教徒和一些教职人员对进入宗教的诸如抽签、占卜、驱鬼治病等迷信活动和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活动认识不清甚至有所纵容,从而给自身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了混乱。近些年来,在积极倡导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社会条件下,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心我国的宗教如何进一步向高层次发展。宗教界的一些领袖人物和教职人员也积极作出了种种努力。如反对迷信活动和邪教对宗教的影响,提高宗教的文化品位,发挥宗教文化及道德教化的功能。这方面,佛教界的赵朴初会长、基督教界的丁光训主教可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宗教领袖人物。赵朴初领导的中国佛教协会在弘扬“人间佛教”的事业中除在政治上发挥爱国爱教的积极作用外,特别注重佛教界内部自身的建设,先在提高教职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同时特别注重佛教道德及文化中的积极因素的发挥。丁光训主教近年也多次强调要引导各宗教发掘深埋于其自身的伦理道德内容。他强调,“只有一个伦理道德占据高位的宗教,才能从它自身的理论上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我们中国的各种宗教都变成伦理道德内容很丰富的宗教,这样我们的宗教质量就提高了,宗教徒的素质就提高了。”他还结合基督教的一些情况,指出一个宗教讲赶鬼治病,讲人生了病,不要吃药,要作祷告,这就是一个很落后的宗教,很原始的宗教。一个轻视道德,甚至高喊道德无用的宗教,迟早是要被淘汰的。当然,中国宗教向高层次发展的进程从根本上说是决定于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总进程,没有社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带来国民素质其中包括信教群众素质的提高及宗教整体上的高层次化。这一进程将是长期的。

由于今后我国两个文明建设进一步趋于协调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的加大,再加上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统战、民族、宗教事务部门采取一系列得力的措施以及宗教界的积极配合,宗教方面的无序现象将会大大减少。宗教健康、正常发展的局面会逐步形成。

(三)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渗透的工作依然艰巨。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境外宗教对我传教力度会更为增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战略不会改变。境外宗教的政治渗透,对基督教来说主要还是通过经济上的资助和宗教上的密切交往动摇基督教界“三自”的信心,同时,加剧基督教内部的教派矛盾、冲突,破坏中国基督教的大团结。对天主教来说,由于目前中梵关系正常化的条件尚未具备,梵蒂冈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我国教会管理的内部事务,扶植对抗我国政府的天主教地下势力的势头未见减弱。对伊斯兰教来说,主要是新疆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在有些伊斯兰国家的支持下,在泛伊斯兰主义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将会继续打着伊斯兰教的旗号进行分裂祖国的罪恶活动。达赖集团也将继续在西方敌对势力及其他势力的支持下与我争夺西藏佛教寺庙的领导权,培植藏传佛教界中的分裂势力。一些新的宗教和教派乃至邪教仍有可能进入中国大陆。

境外宗教对我渗透及对我国宗教内部的干预将在宗教领域中的人权问题上有所加强。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将会继续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并对我国施加政治压力。另外,现代电脑科学技术在宗教领域中的应用,电子网络的形成进一步加快各种宗教传教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国际互联网除了在促进各宗教之间以及宗教内部各教派的联系和交往的同时,也会产生不少负面的效应,如政治上宗教上敌视我国的信息会更加畅通无阻,甚至邪教也可以上网流行,都会对我国宗教的正常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当然,在看到上述情况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自身的工作也在加强。除了认识上更高度重视外,也积累了不少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斗争的经验,同时将会采取更为得力的措施。因此,尽管这方面的斗争仍然十分艰巨,但是主动权将会进一步为我所掌握。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国情,特别是世纪之交中国宗教状况及发展趋势要求进一步加大宗教工作的力度。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政策。近些年来,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我国的宗教问题,对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作出过许多重要指示。中共十五大再次强调要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依法治国。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已成为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大原则大方向。只要这个大原则大方向不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就会健康发展,宗教方面就会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转自《世界宗教研究》1998年第04期

(责任编辑:张宗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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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 龚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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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邓小平理论一部分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结合到、落实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国情这个基础上来,必须研究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进一步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才能更有效地推进国家的宗教工作进入新世纪。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邓小平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就是因为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理论和实践的实际根据、国情根据。正是以此为根据,中国共产党才纠正了超越国情发展阶段的“左”的错误,才制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新的基础上从九个方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作了新的阐发。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联系我国的宗教问题,就需要深化对宗教五性的认识,科学地分析世纪之交的宗教状况和发展趋势。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国情仍然集中表现为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这一判断,早在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少数民族工作的经验时就提出来了。宗教五性论的提出,针对的就是宗教工作中由于忽视宗教国情所犯的急躁冒进的错误。1954年10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中就指出,我们对少数民族的宗教必须采取十分谨慎和认真尊重的态度的根据就是因为宗教具有五性。若干地方的若干同志,就是因为不了解少数民族宗教的长期性、民族性、国际性,因而发生了急躁冒进的错误。他们认为只要经过几次有力的反宗教宣传,宗教就可以大大削弱了,甚至有些同志认为土地改革是消灭宗教的好机会。这样做,不仅没有消灭或削弱宗教,反而使当地少数民族感觉到宗教情感受到压抑,因而更加巩固了宗教信仰。文件强调,共产党人虽然是唯物主义者、无神论者,但是,决不意味着可以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去使劳动群众也不信仰宗教。主要是依靠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改革的实践,自然地、间接地、迂回曲折地去逐步削弱宗教影响,任何简单急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这可以说是当时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新中国的宗教国情相结合形成的具有创新意义的重要思想。以后,在宗教工作方面,党和政府尽管多次重申宗教五性思想,但由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在一段时间犯了忽视国情,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宗教工作自然也不能幸免。直到1982年中共中央19号文件,才又重申了宗教五性论,我们对宗教国情才重新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从1954年中国共产党提出宗教五性论,至今已近45年,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已40余年,宗教五性的特征至今仍然十分鲜明。这就需要我们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地研究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的宗教国情,深化对宗教五性的认识。

    宗教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是宗教五性论的基础。其它四性,大体上既表现出我国主要宗教的不同特点,又和长期性紧密相连。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它的初级阶段,宗教长期性的基本依据,就是因为社会上还广泛而深刻地存在着宗教的各种根源。其具体表现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很落后,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还很繁重,而且这些情况在我国各个地区又十分不平衡。这就表明,在社会主义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远未完全合理,社会上仍然存在着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但是,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长期性又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表现为一种动态的曲折发展过程。这一过程总的来说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取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否协调发展。协调发展,必然会逐步削弱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从而使一部分宗教徒的宗教观念、感情趋于理性化,甚至趋于淡化;发展不协调,特别是不正常,必然又会强化现实社会中盲目的异己力量,自然也会导致宗教徒宗教观念和感情的强化,甚至会进一步扩大宗教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党和政府、社会各界能否以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政策、态度来对待宗教。理论科学、政策正确而且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社会各界对宗教抱有尊重的态度,宗教与社会的总体发展就会比较适应和协调,宗教的长期性存在则会比较平稳,不会因宗教方面引发的社会矛盾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反之,则会出现相反的结果。上述情况,已为前苏联、东欧各国及我国处理宗教问题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所证明。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不到50年,指望在如此短暂的时期解决宗教存在和发展的根源问题是不现实的。因此,与其对宗教长期性估计不足而产生急躁情绪和蛮干行为,不如将其看得更长久一些更符合宗教发展的规律,更有利于正确处理好现实的宗教问题。我国目前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改革开放正进一步深入的扩大。在这样的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思想文化领域中的矛盾表现得很突出,而且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特点。另外,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包括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也必然会对我国产生影响。上述情况必然会影响到世纪之交中国宗教五性方面的状况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世纪之交中国宗教的状况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总体上有了较快的发展,个别宗教发展更为迅速,宗教的社会影响明显增强。

    宗教的发展,首先表现为建国近50年,宗教徒的人数并没有减少,还有增加。尽管中国的宗教徒在全国人口的比例只占约十分之一,但绝对数决不可以忽视。一些宗教,如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历史上就为约20个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仰。由于这些少数民族人口的自然增长,信教群众的数目也随之增长。如我国的穆斯林总人口现已增至1800万人,信仰藏传佛教的群众约750万人,南传上座部佛教信众近200万人。有的宗教,如天主教,尽管由于体制严密性的限制,信徒的发展也是稳中有升,已达400多万人。汉地佛教、道教除了正式皈依者增加以外,善男信女的大量增加而导致其香火愈盛。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基督教,近20年来发展更快,教徒已由建国初的70余万,增至1000万人以上。宗教群众性的强化,不仅在处于比较落后状态的广大农牧区,边疆偏僻地区,而且表现在城镇,包括许多大中城市不少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方面;不仅表现在生活贫困的人群之中,而且表现在富裕起来的人的群体之中。其次,宗教的社会影响继续不断扩大。宗教社会影响的扩大一方面来自宗教本身在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断发展自己。总体上来说,国家落实宗教政策,使合法宗教活动恢复的工作已基本结束。中国各主要宗教均已进入正常的发展时期,但都希望并努力使自己的实力进一步增强,要求开放并新建新修更多的活动场所,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在日益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对宗教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上对宗教单纯的负面的看法,尽管很多人不信宗教,但对宗教已不再像以往那样采取歧视或敌视的态度,甚至抱有好感,认为宗教对当今中国社会不仅无害,反而有益。宗教社会影响的不断扩大在目前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宗教文化热的形成。将宗教不仅看成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而且看成是一种文化现象,可以说是社会各界,尤其是理论文化界对宗教看法的重大突破。现在,可以说宗教书刊越来越多,表现宗教内容的文艺作品日益增加。新闻媒介中宗教方面的信息量也相当可观,旅游文化中的宗教成份日益浓厚。这其中,尤以佛教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在社会各界中的影响更为突出。

    (二)各大宗教努力适应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首先,在政治上,绝大多数宗教组织,绝大多数教职人员是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是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宗教界的这一基本立场,在广大宗教徒当中起到了良好的政治上的凝聚作用。

    其次,在经济建设方面,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一样本来就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直接在生产第一线,为国家创造着财富。在宗教界,以自办自养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信教群众的负担,有助于克服宗教单纯靠施舍及政府救济的缺陷,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宗教界以对某些教义、道德规范所作的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新解释,以其特定的道德说教方式,对教徒进行行善止恶的道德要求,恪守社会公德,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宗教界对宗教文化的学术研究,对优秀宗教文化的弘扬,对文物的保护等,都有助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四、在开展国际友好往来,维护世界和平事业的发展方面,宗教同样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上述可以证明,近20年是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最为协调的时期,宗教界总体上已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上一些混乱无序的现象也反映到了宗教领域。

    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导致社会组织结构的消解和重建,传统的人际关系、价值观念需要作大的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成为人们主要追求的目标。但是,市场经济下市场竞争、生产与交换的偶然性和变动性很大,致使经济生活的盲目性很大。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已成为新的社会条件下的异己力量。经济生活的剧烈变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尚不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力量的欠缺,使社会各界许多人为了追逐自身利益而各行其是,社会生活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这些都反映到了宗教领域。

    在宗教方面,某些地区、某些宗教的寺庙发展失控,滥建寺庙、乱收僧尼、私办经文学校的现象突出;少数宗教教职人员干预基层行政、司法、国民教育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的寺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这种现象在藏传佛教和西北、新疆的伊斯兰教中表现比较明显。

    在佛道教方面,一些寺观游离于佛协、道协之外自行其是,一些寺观内部管理混乱,滥传戒、滥收皈依弟子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寺庙随着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贪污腐化现象也时有发生。另外,在伊斯兰教、基督教内部教派纷争现象近些年也日益明显。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宗教自身的形象。除五大宗教以外,一些地区的民间宗教也日益活跃。在佛、道教影响较大的广大农村,乱建乱修小庙现象也十分突出。

    除了宗教自身存在某些无序现象以外,近些年,一些非宗教单位也在利用宗教,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在一些干部的纵容、支持下,乱建寺庙、建露天大佛,一度成风,至今尚未得到彻底治理。这种情况不仅干扰、损害了合法的宗教活动,而且导致宗教事务的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它使非法建立的非宗教活动场所出现了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安置“僧道”人员、乱举行开光仪式、乱设功德箱、设香火、收取布施,借机敛财。更值得注意的是非宗教活动场所既不受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又游离于宗教团体以外,致使封建迷信活动掺杂其中,甚至会裹挟邪教和反动会道门活动。此外,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还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特别是搞所谓中外合资建宗教景点、露天大佛,负面影响会更大。

    (四)境外某些宗教加大对我传教力度,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的政治渗透逐步加剧。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宗教方面的国际交流越来越频繁。从目前状况看,一方面正常的促进我国宗教界与国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是发展的主流,这不仅有利于我国宗教的正常发展,而且对于推进国家的外交工作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外开放越扩大,境外宗教对我传教的力度也必然加大,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的政治渗透更为加强。这些情况可以说是建国以来空前的。他们在我国周边地区设立广播电台进行空中传教;利用各种渠道向我国境内偷运宗教宣传品;利用来华旅游、探亲、经商、讲学等机会进行传教活动;在我国出国打工、留学人员中传教布道;直接、间接提供经费修建教堂寺庙;插手干涉我国宗教事务、培植地下势力,同我国爱国宗教组织争夺信教群众,对抗中国政府;支持宗教界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搞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等等。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活动,主要表现在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藏传佛教方面。

    (五)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引发的社会矛盾比较突出。

    特别是在大多数群众都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地区,面临着与汉族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引起少数民族的群众、干部、知识分子的心理不平衡和失落感;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各民族之间进一步扩大交流,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利益、文化、宗教、风俗习惯方面的碰撞。某些宗教的民族性又出现强化的趋向。如近些年伊斯兰教由于受到来自社会某些方面的伤害而引发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强烈反应。从1989年的《性风俗》事件,到1993年《脑筋急转弯》事件,再到猪年话猪引发的一连串的事端,导致广大穆斯林的强烈抗议活动,充分证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与民族的关系仍然十分密切。特别还要看到,一些民族宗教界中还有极少数敌视社会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人。他们以宗教领袖或教职人员的身份,打着维护民族利益的旗号,从事反动的政治活动,更增加了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密切交织的程度。

    (六)邪教、迷信活动以及伪科学真巫术现象干扰着合法宗教的发展。

    社会转型时期引发的社会的某些动荡,也促使历史的沉渣泛起。近些年,邪教、迷信活动的泛滥,伪科学真巫术现象的流行不少也打起了宗教的旗号,严重干扰着合法宗教的发展。

    总之,世纪之交中国宗教现状是在正常发展的主流前提下,也包含着相当程度的混乱现象。这种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这就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状况仍然是十分复杂的。但从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看,我国宗教将会转入平稳而正常的发展时期,宗教方面的消极因素将会进一步得到扼制。

    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大体上可以作出以下几点预测:

    (一)宗教总体发展的大起大落现象在未来若干年内将不会出现。

    进入21世纪,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将会进一步健康发展,经济发展会更快,社会会更加稳定。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将长期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说,在未来若干年内,中国社会将不会出现大的动荡,更不会出现对正常宗教发展的类似“极左”年代对宗教政治上的压制。由于极左年代对宗教的压制导致的80年代中国宗教发展的反弹现象已经成为历史。

    (二)宗教的发展还会继续下去,但会进一步有序化、世俗化并努力向高层次发展。

    对宗教发展的长期性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这是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可能彻底消除宗教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根源、自然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的。现在,需要进一步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使宗教进一步发展的各种因素。如市场经济的不稳定和盲目性的一面对一部分人的生活的影响;政治环境的进一步宽松必然导致人们思想信仰的多元选择;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思想领域各种矛盾的突出会增加许多人精神上的困惑;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引起的中外文化、宗教的频繁接触及碰撞等等。

    未来中国宗教发展中,世俗化的倾向将会进一步加强。这在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更突出一些。所谓世俗化,即非神圣化。表现在社会方面,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步摆脱宗教的控制和影响,表现在宗教方面,即传统宗教不断调节自身,以适应现实社会的发展。例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许多信教群众商品经济意识进一步强化,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更多地关注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如何发财致富,参加宗教活动的次数有所减少,对神的虔诚信仰程度有所降低。宗教界经济活动的规模逐渐加大,许多寺观教堂兴办各种实业,不少宗教人士成了懂经济的能人,这不仅用于解决自养,许多寺庙甚至已积蓄了相当强的经济实力。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不少中青年教职人员更多地关注自己的世俗利益,积蓄钱财,享受现代化的世俗生活、娱乐活动,信仰上的虔诚和修持上的严格均有所减弱。新皈依宗教的人,特别是一些年青的出家人,功利主义的目的比较突出。

    另外,宗教努力向高层次方向发展的趋势也将日益明显。中国各种宗教总体上来说是处于低层次的。这种低层次的状况从根本上说是两千多年封建社会造成的我们国家至今依然十分落后造成的。中国各宗教的教徒绝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及边远落后的地区,文化素质和宗教方面的素质很低,对其所信仰的宗教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盲目性很大。不少宗教的教职人员自身素质也比较低。这种低层次的状况使某些宗教往往满足于大量地吸收教徒,而忽略不断提高教徒的宗教素质。这就造成了相当多的教徒和一些教职人员对进入宗教的诸如抽签、占卜、驱鬼治病等迷信活动和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活动认识不清甚至有所纵容,从而给自身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了混乱。近些年来,在积极倡导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社会条件下,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心我国的宗教如何进一步向高层次发展。宗教界的一些领袖人物和教职人员也积极作出了种种努力。如反对迷信活动和邪教对宗教的影响,提高宗教的文化品位,发挥宗教文化及道德教化的功能。这方面,佛教界的赵朴初会长、基督教界的丁光训主教可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宗教领袖人物。赵朴初领导的中国佛教协会在弘扬“人间佛教”的事业中除在政治上发挥爱国爱教的积极作用外,特别注重佛教界内部自身的建设,先在提高教职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同时特别注重佛教道德及文化中的积极因素的发挥。丁光训主教近年也多次强调要引导各宗教发掘深埋于其自身的伦理道德内容。他强调,“只有一个伦理道德占据高位的宗教,才能从它自身的理论上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我们中国的各种宗教都变成伦理道德内容很丰富的宗教,这样我们的宗教质量就提高了,宗教徒的素质就提高了。”他还结合基督教的一些情况,指出一个宗教讲赶鬼治病,讲人生了病,不要吃药,要作祷告,这就是一个很落后的宗教,很原始的宗教。一个轻视道德,甚至高喊道德无用的宗教,迟早是要被淘汰的。当然,中国宗教向高层次发展的进程从根本上说是决定于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总进程,没有社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带来国民素质其中包括信教群众素质的提高及宗教整体上的高层次化。这一进程将是长期的。

    由于今后我国两个文明建设进一步趋于协调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的加大,再加上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统战、民族、宗教事务部门采取一系列得力的措施以及宗教界的积极配合,宗教方面的无序现象将会大大减少。宗教健康、正常发展的局面会逐步形成。

    (三)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渗透的工作依然艰巨。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境外宗教对我传教力度会更为增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战略不会改变。境外宗教的政治渗透,对基督教来说主要还是通过经济上的资助和宗教上的密切交往动摇基督教界“三自”的信心,同时,加剧基督教内部的教派矛盾、冲突,破坏中国基督教的大团结。对天主教来说,由于目前中梵关系正常化的条件尚未具备,梵蒂冈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我国教会管理的内部事务,扶植对抗我国政府的天主教地下势力的势头未见减弱。对伊斯兰教来说,主要是新疆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在有些伊斯兰国家的支持下,在泛伊斯兰主义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将会继续打着伊斯兰教的旗号进行分裂祖国的罪恶活动。达赖集团也将继续在西方敌对势力及其他势力的支持下与我争夺西藏佛教寺庙的领导权,培植藏传佛教界中的分裂势力。一些新的宗教和教派乃至邪教仍有可能进入中国大陆。

    境外宗教对我渗透及对我国宗教内部的干预将在宗教领域中的人权问题上有所加强。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将会继续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并对我国施加政治压力。另外,现代电脑科学技术在宗教领域中的应用,电子网络的形成进一步加快各种宗教传教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国际互联网除了在促进各宗教之间以及宗教内部各教派的联系和交往的同时,也会产生不少负面的效应,如政治上宗教上敌视我国的信息会更加畅通无阻,甚至邪教也可以上网流行,都会对我国宗教的正常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当然,在看到上述情况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自身的工作也在加强。除了认识上更高度重视外,也积累了不少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斗争的经验,同时将会采取更为得力的措施。因此,尽管这方面的斗争仍然十分艰巨,但是主动权将会进一步为我所掌握。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国情,特别是世纪之交中国宗教状况及发展趋势要求进一步加大宗教工作的力度。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政策。近些年来,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我国的宗教问题,对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作出过许多重要指示。中共十五大再次强调要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依法治国。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已成为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大原则大方向。只要这个大原则大方向不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就会健康发展,宗教方面就会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转自《世界宗教研究》1998年第04期

    (责任编辑:张宗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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