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人”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护“传统文化”

中国社会科学网 马戎

2012-04-25 18:00:43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需要通过吸收和引进其他文明来得到充实,从而提升自己在现代社会的竞争能力,参与到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既包含具有生命力的精华成分,也包含一些缺乏生命力的内容。在发展过程中,第一部分会以某种形式保存下来甚至得到发展,后者则可能消亡,因此,应当以辩证和发展的眼光来理解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和这些文化的发展趋势。现代学校制度与传统文化之间能够找到沟通、互容的方法,将传统文化中优秀、有生命力的内容吸收进教材和课堂,使其得以传承。

2001年,费孝通先生在西北民族大学举办的第六届社会学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上提出了“我们是要保护人,还是保护文化”的问题。费先生说,由于社会发展,一些少数民族“传统的谋生之道正在改变,原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在山上的树没有了,河里的鱼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有人问是保命还是保文化。依我看,文化是为了人才存在的,有人才有文化,文化是谋生之道,做人之道。……少数民族也一样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发展,自身的文化不够用就引进”。费先生在这里讲的就是我们应当如何从人类社会未来长远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出路。

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下,一些人口规模很小而且长期未能接触到工业文明的群体,他们的传统文化基本上属于游牧、狩猎、采集等文化类型。在产业现代化和人口流动的发展态势下,这些群体的传统文化无法与现代工业文明、城镇文明接轨,在现代文化(体现于建筑、服装、生产工具、生活器物、思想理念等物质或观念的形态中)的冲击下,无法延续下去。当年轻一代接受了现代工业文明并进入现代经济体系后,本群体的传统文化(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对他们可能逐渐失去吸引力,这就使这些群体的传统文化难以保存和延续。

如果我们认为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最重要,那么这些群体的成员们就需要继续生存在原来的经济模式和传统村社组织中,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这些传统才能够“原汁原味”地得以延续。但是这样,他们就无法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无法进入现代社会的经济社会结构和文化生活,自然也就无法提高年轻一代的社会与经济竞争能力,其结果就是使这个群体完全被隔绝在现代文明世界之外。对于这样的群体,我们确实保护和维持了其传统文化,但是这个群体中的“人”必然无法得到发展甚至会面临生存困境,因为他的外部环境将被人口增长、迁移和全球化经济发展所改变。在一些北美印地安人保留地、澳大利亚土著人居住地,也许他们的传统文化得到延续,但是他们实际上被隔绝于现代文明和主流社会之外,难以进入国家统一管理的学校,无法参与现代经济活动,他们的生活和发展前景并不那么令人羡慕。所以,有些土著族群的成员认为,只有离开自己的保留地并进入现代文明和主流社会,他们才有可能实现个人的发展。

如果我们考虑的首先是要保护“人”,考虑的是这个群体成员的发展前途,那么只有使这些群体的年轻一代进入到现代文明当中,与社会主流群体成员一起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在现代产业中就业和发展,他们才能充分享受现代文明的所有成果,随着社会的进步得到同步的发展,这才算是使“人”得到保护。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与传统游牧、狩猎、采集文化相关的一些文化内容,很可能会在继承选择中失传。

那么,我们是应当为了保护传统文化而牺牲这些群体的“人”的发展,还是应当为了“人”的充分发展而放弃他们祖先创造的传统文化中那些已经无法与现代工业文明相适应的内容?费先生的答案十分清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需要通过吸收和引进其他文明来得到充实,从而提升自己在现代社会的竞争能力,参与到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传统文化的内涵(如如何看待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的精神世界等)和形式(如建筑风格、绘画手法、传统器物)等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也会找到它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应当说,这是环境变迁与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但是在市场的选择过程中,知识群体的选择和对市场的有意引导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现在思考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时,可以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就是把凡是某个民族具有特色并形成习俗的东西都看做是“传统文化”,如果这些“传统文化”逐渐消失,我们就觉得这是“文化破坏”,是值得痛惜的事情。另一种思路就是辩证地来看,把某个民族具有特色并成为习俗的“传统文化”看做是一个内部存在两部分内容的东西,既包含具有生命力的精华成分,也包含一些缺乏生命力的内容。在发展过程中,第一部分会以某种形式保存下来甚至得到发展,后者则可能消亡。任何群体的文化如果要在文明交往中得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在不同文化的比较和竞争中具有竞争力。

在许多工业化以前的社会中,传统文化由专门机构组织学习(如中国过去的书院、私塾)或通过家族中长辈的教授而习得(如游牧部落)。由于现代的知识体系(文、理、工、医、农等各学科)和学校制度(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等)都是工业化社会的产物,所以前工业化社会的许多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通常并不被包括在正规的学校教学体系之内,人们因此认为现代学校与传统文化是相互抵触的。有人认为,年轻一代进入政府开办的现代学校将会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边缘化乃至失传,从而在心理上抵制现代学校教育,认为只有传统的知识教授机构(寺庙、经堂)和讲授方法才能保护传统文化。也有人认为,学校不需要也不应该讲授工业化以前流传下来、与现代产业发展和就业要求无关的传统文化知识。这两种观念都把现代学校教育制度与民族传统文化对立和割裂开来,是缺乏辩证思维的僵化观念。

其实,现代学校教育和知识体系也是在欧洲传统社会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是在欧洲近代科技和生产力革命、政治启蒙运动中发展出来的,现代学校(特别是文史各科)讲授的许多内容都是欧洲社会的传统文化知识。既然可以包含欧洲社会的传统文化知识,为什么就不能包含亚洲、中国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知识呢?只要我们不是因循守旧的教条主义者,不是“言必称希腊”的欧洲文明的盲目崇拜者,我们就可以在现代学校制度与传统文化之间找到沟通、互容的方法,把我国各民族传统文化中优秀、有生命力的内容吸收进教材和课堂,使其得以传承。许多内容可使用本民族语言讲授,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学习中为本民族的文化自豪,感到课本上的这些知识与自己生活的社会密切相关,他们将更容易理解学习内容,从而提高自己在就业与生活当中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

转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责任编辑:张宗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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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人”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护“传统文化”

中国社会科学网 马戎

2012-04-25 18: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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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人”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护“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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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需要通过吸收和引进其他文明来得到充实,从而提升自己在现代社会的竞争能力,参与到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既包含具有生命力的精华成分,也包含一些缺乏生命力的内容。在发展过程中,第一部分会以某种形式保存下来甚至得到发展,后者则可能消亡,因此,应当以辩证和发展的眼光来理解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和这些文化的发展趋势。现代学校制度与传统文化之间能够找到沟通、互容的方法,将传统文化中优秀、有生命力的内容吸收进教材和课堂,使其得以传承。

2001年,费孝通先生在西北民族大学举办的第六届社会学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上提出了“我们是要保护人,还是保护文化”的问题。费先生说,由于社会发展,一些少数民族“传统的谋生之道正在改变,原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在山上的树没有了,河里的鱼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有人问是保命还是保文化。依我看,文化是为了人才存在的,有人才有文化,文化是谋生之道,做人之道。……少数民族也一样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发展,自身的文化不够用就引进”。费先生在这里讲的就是我们应当如何从人类社会未来长远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出路。

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下,一些人口规模很小而且长期未能接触到工业文明的群体,他们的传统文化基本上属于游牧、狩猎、采集等文化类型。在产业现代化和人口流动的发展态势下,这些群体的传统文化无法与现代工业文明、城镇文明接轨,在现代文化(体现于建筑、服装、生产工具、生活器物、思想理念等物质或观念的形态中)的冲击下,无法延续下去。当年轻一代接受了现代工业文明并进入现代经济体系后,本群体的传统文化(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对他们可能逐渐失去吸引力,这就使这些群体的传统文化难以保存和延续。

如果我们认为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最重要,那么这些群体的成员们就需要继续生存在原来的经济模式和传统村社组织中,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这些传统才能够“原汁原味”地得以延续。但是这样,他们就无法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无法进入现代社会的经济社会结构和文化生活,自然也就无法提高年轻一代的社会与经济竞争能力,其结果就是使这个群体完全被隔绝在现代文明世界之外。对于这样的群体,我们确实保护和维持了其传统文化,但是这个群体中的“人”必然无法得到发展甚至会面临生存困境,因为他的外部环境将被人口增长、迁移和全球化经济发展所改变。在一些北美印地安人保留地、澳大利亚土著人居住地,也许他们的传统文化得到延续,但是他们实际上被隔绝于现代文明和主流社会之外,难以进入国家统一管理的学校,无法参与现代经济活动,他们的生活和发展前景并不那么令人羡慕。所以,有些土著族群的成员认为,只有离开自己的保留地并进入现代文明和主流社会,他们才有可能实现个人的发展。

如果我们考虑的首先是要保护“人”,考虑的是这个群体成员的发展前途,那么只有使这些群体的年轻一代进入到现代文明当中,与社会主流群体成员一起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在现代产业中就业和发展,他们才能充分享受现代文明的所有成果,随着社会的进步得到同步的发展,这才算是使“人”得到保护。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与传统游牧、狩猎、采集文化相关的一些文化内容,很可能会在继承选择中失传。

那么,我们是应当为了保护传统文化而牺牲这些群体的“人”的发展,还是应当为了“人”的充分发展而放弃他们祖先创造的传统文化中那些已经无法与现代工业文明相适应的内容?费先生的答案十分清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需要通过吸收和引进其他文明来得到充实,从而提升自己在现代社会的竞争能力,参与到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传统文化的内涵(如如何看待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的精神世界等)和形式(如建筑风格、绘画手法、传统器物)等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也会找到它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应当说,这是环境变迁与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但是在市场的选择过程中,知识群体的选择和对市场的有意引导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现在思考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时,可以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就是把凡是某个民族具有特色并形成习俗的东西都看做是“传统文化”,如果这些“传统文化”逐渐消失,我们就觉得这是“文化破坏”,是值得痛惜的事情。另一种思路就是辩证地来看,把某个民族具有特色并成为习俗的“传统文化”看做是一个内部存在两部分内容的东西,既包含具有生命力的精华成分,也包含一些缺乏生命力的内容。在发展过程中,第一部分会以某种形式保存下来甚至得到发展,后者则可能消亡。任何群体的文化如果要在文明交往中得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在不同文化的比较和竞争中具有竞争力。

在许多工业化以前的社会中,传统文化由专门机构组织学习(如中国过去的书院、私塾)或通过家族中长辈的教授而习得(如游牧部落)。由于现代的知识体系(文、理、工、医、农等各学科)和学校制度(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等)都是工业化社会的产物,所以前工业化社会的许多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通常并不被包括在正规的学校教学体系之内,人们因此认为现代学校与传统文化是相互抵触的。有人认为,年轻一代进入政府开办的现代学校将会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边缘化乃至失传,从而在心理上抵制现代学校教育,认为只有传统的知识教授机构(寺庙、经堂)和讲授方法才能保护传统文化。也有人认为,学校不需要也不应该讲授工业化以前流传下来、与现代产业发展和就业要求无关的传统文化知识。这两种观念都把现代学校教育制度与民族传统文化对立和割裂开来,是缺乏辩证思维的僵化观念。

其实,现代学校教育和知识体系也是在欧洲传统社会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是在欧洲近代科技和生产力革命、政治启蒙运动中发展出来的,现代学校(特别是文史各科)讲授的许多内容都是欧洲社会的传统文化知识。既然可以包含欧洲社会的传统文化知识,为什么就不能包含亚洲、中国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知识呢?只要我们不是因循守旧的教条主义者,不是“言必称希腊”的欧洲文明的盲目崇拜者,我们就可以在现代学校制度与传统文化之间找到沟通、互容的方法,把我国各民族传统文化中优秀、有生命力的内容吸收进教材和课堂,使其得以传承。许多内容可使用本民族语言讲授,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学习中为本民族的文化自豪,感到课本上的这些知识与自己生活的社会密切相关,他们将更容易理解学习内容,从而提高自己在就业与生活当中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

转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责任编辑:张宗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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