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意义(2)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志刚

2012-05-12 19:17:17

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这决不是又可以用其他概念,用“自我意识”以及诸如此类的胡言乱语来解释的,而是应该用一向存在的生产和交往的方式来解释的。这种生产和交往的方式也是不以纯粹概念为转移的,就像自动纺机的发明和铁路的使用不以黑格尔哲学为转移一样。如果他真的想谈宗教的“本质”,即谈这一虚构的本质的物质基础,那么,他就应该既不在“人的本质”中,也不在上帝的宾词中去寻找这个本质,而只有到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成物质世界中去寻找这个本质……

上述论述引自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哲学名著一般被看作唯物史观形成的主要标志,即第一次系统地阐发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如此系统地研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原著,不但可使我们重温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宗教观的形成过程和基本原理,更为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会如何思考,如何用其科学的方法论观念来研究我国现阶段所存在的宗教现象及其重大现实问题。这是本文的目的,下面笔者略陈浅见,主要是提出问题,供大家一起思考。

三、观念转变和理论选择

用目前通用的术语来说,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就在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门科学的原则或原理总是简明的。问题在于,我们今天应该如何把作为一种科学方法论的唯物史观具体落实于我国现阶段的宗教研究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从前引几段经典论述中得到诸多思想深刻的学术启发。譬如,要从现实的社会或国家出发来解释宗教现象及其问题;又如,要把宗教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要用历史来说明宗教;再如,要以经验条件来解释宗教现象及其本质,因为宗教意识形式总是与特定的国家形式、社会形式相联系的,并由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按笔者的理解,上述一系列学术启发的方法论意义可归结为一句话:要实事求是,以唯物史观的科学态度,与时与地俱进地研究宗教现象的本质与作用。这里之所以在大家耳熟能详的“与时俱进”一词上复加“与地俱进”,就是想强调,我们的宗教研究也要像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研究领域一样,立足当代中国国情,紧随中国社会不断改革开放、走向繁荣富强的前进步伐。就此而言,我们是否应当反省:我国宗教学界的学术观念还不够开放,我们的研究成果还不能适应国家的发展战略呢?究其原因,我们是否应该认可本文开头所提出的判断呢?笔者以为,我们的回答应当是明确的。

因此,笔者进而认为,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研究,迫切需要在学术观念上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注重经典论断注释”转向“注重方法论观念的继承发扬”;再就是,从“批判性的研究倾向及其结论”转向“建设性的研究取向及其结论”。关于第一种观念转变的理由,前面已有较为充分的讨论,无需多做解释。关于第二种观念转变的理由,主要补充说明两点:首先,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产生于无产阶级革命时期,其历史使命就在于,批判旧世界,建设新世界。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形成时期的宗教理论主要是以批判当时欧洲的资本主义社会为目的的,“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等经典论断便是由此而来的一些批判性的深刻结论;其次,如果这种理论背景诠释没有违背历史的话,我们今天便不能不慎重思考这样两种理论选择了:既然我们所处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均已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生活时代,我们的宗教研究应该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的批判性倾向及其具体结论,还是理应继承发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精神,广泛借鉴国际学术界的新近成果,着眼于当代中国国情,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在正视宗教现象及其正负两方面功能的前提下,为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多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积极结论呢?笔者以为,我们对于后一种理论选择的回答也应当是明确的。

 

(作者为北京大学宗教文化研究院院长,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此文为作者2009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办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论坛”上的演讲,略有删节。)

(转自中国宗教网)

 

(责任编辑:张宗蕰)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再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意义(2)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志刚

    2012-05-12 19:17:17

    |
    再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意义(2)
    |

    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这决不是又可以用其他概念,用“自我意识”以及诸如此类的胡言乱语来解释的,而是应该用一向存在的生产和交往的方式来解释的。这种生产和交往的方式也是不以纯粹概念为转移的,就像自动纺机的发明和铁路的使用不以黑格尔哲学为转移一样。如果他真的想谈宗教的“本质”,即谈这一虚构的本质的物质基础,那么,他就应该既不在“人的本质”中,也不在上帝的宾词中去寻找这个本质,而只有到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成物质世界中去寻找这个本质……

    上述论述引自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哲学名著一般被看作唯物史观形成的主要标志,即第一次系统地阐发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如此系统地研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原著,不但可使我们重温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宗教观的形成过程和基本原理,更为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会如何思考,如何用其科学的方法论观念来研究我国现阶段所存在的宗教现象及其重大现实问题。这是本文的目的,下面笔者略陈浅见,主要是提出问题,供大家一起思考。

    三、观念转变和理论选择

    用目前通用的术语来说,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就在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门科学的原则或原理总是简明的。问题在于,我们今天应该如何把作为一种科学方法论的唯物史观具体落实于我国现阶段的宗教研究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从前引几段经典论述中得到诸多思想深刻的学术启发。譬如,要从现实的社会或国家出发来解释宗教现象及其问题;又如,要把宗教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要用历史来说明宗教;再如,要以经验条件来解释宗教现象及其本质,因为宗教意识形式总是与特定的国家形式、社会形式相联系的,并由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按笔者的理解,上述一系列学术启发的方法论意义可归结为一句话:要实事求是,以唯物史观的科学态度,与时与地俱进地研究宗教现象的本质与作用。这里之所以在大家耳熟能详的“与时俱进”一词上复加“与地俱进”,就是想强调,我们的宗教研究也要像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研究领域一样,立足当代中国国情,紧随中国社会不断改革开放、走向繁荣富强的前进步伐。就此而言,我们是否应当反省:我国宗教学界的学术观念还不够开放,我们的研究成果还不能适应国家的发展战略呢?究其原因,我们是否应该认可本文开头所提出的判断呢?笔者以为,我们的回答应当是明确的。

    因此,笔者进而认为,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研究,迫切需要在学术观念上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注重经典论断注释”转向“注重方法论观念的继承发扬”;再就是,从“批判性的研究倾向及其结论”转向“建设性的研究取向及其结论”。关于第一种观念转变的理由,前面已有较为充分的讨论,无需多做解释。关于第二种观念转变的理由,主要补充说明两点:首先,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产生于无产阶级革命时期,其历史使命就在于,批判旧世界,建设新世界。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形成时期的宗教理论主要是以批判当时欧洲的资本主义社会为目的的,“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等经典论断便是由此而来的一些批判性的深刻结论;其次,如果这种理论背景诠释没有违背历史的话,我们今天便不能不慎重思考这样两种理论选择了:既然我们所处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均已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生活时代,我们的宗教研究应该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的批判性倾向及其具体结论,还是理应继承发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精神,广泛借鉴国际学术界的新近成果,着眼于当代中国国情,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在正视宗教现象及其正负两方面功能的前提下,为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多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积极结论呢?笔者以为,我们对于后一种理论选择的回答也应当是明确的。

     

    (作者为北京大学宗教文化研究院院长,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此文为作者2009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办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论坛”上的演讲,略有删节。)

    (转自中国宗教网)

     

    (责任编辑:张宗蕰)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