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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精神专一

徐祖祥:论瑶族道教的教派及其特点(3)


来源:网络     作者:徐祖祥     时间:2011-01-14 23:54:57      繁體中文版     

其二为驱鬼捉邪的济世思想。驱鬼捉邪是符派道教的主要教义之一。道教传入过山瑶社会后,与其原有的鬼魂崇拜结合在一起,使驱鬼捉邪成为过山瑶道教的另一个重要教义。符派之符斋醮侧重于“济世度人”,具有普遍的社会性。符派普济众生的特点正满足了瑶族的社会需要,故而为瑶人所接受。在过山瑶中,师公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驱鬼捉邪。不只师公可以驱鬼,凡已举行过挂灯仪式的人都有一定的道法和一定数量的神兵用于驱鬼,表现出其群众性和普遍性。如云南金平县过山瑶挂灯时,师公在开坛后要举行专门的传授驱鬼道法仪式,挂灯仪式结束后,师男就有了招魂驱鬼的能力。驱鬼又分以个人和家庭为主的个体驱鬼和村寨性的集体驱鬼两种,或为治病,或为除难免灾,或为祈求全寨平安等。在他们看来,个人或集体的灾难病患大多是由恶鬼邪神带来的,或因得罪家先和神灵而被降罪所致。因此,除了驱鬼捉邪外,还得祈神。

过山瑶驱鬼斩鬼捉邪有专门的道法,常见者有以符斩鬼、设禁(经书中或写为“井”)斩鬼等。以符斩鬼类似于汉族道教,书若干道符请神兵神将助其斩鬼去邪。设禁斩鬼之法也要书符,要念专门的经文。《下禁书》就是专门用于设禁斩鬼除邪的经书,书中收集了设禁斩鬼除邪的符和经咒等。类似设禁斩鬼收邪之法之经文大量存在于《传度书》、《法书》等经书中。

凡挂灯的男女,都要由师父授给他们各一枚印章。印章是师男用于请道教尊神和神兵神将帮助驱鬼捉邪的重要法器,对于师女则是请诸神助其主持家业的重要法宝。如云南省富宁县板瑶师男所获为“老君印”,印文为“太上老君敕令印”,师女所获为“王母印”,印文为“太上王母敕令印”。其挂灯仪式的级别每升一级,所获的印都要重新授予,以示其道法的提高。

师公所用法器有牛角、鼓、锣、镲等。其中牛角和鼓是其重要的法器,经书中有专门用于敕鼓和敕牛角的经咒。据经书所载,鼓和牛角的主要功用为请动天兵神将驱鬼禁鬼。鼓也有特殊的功用,如《法书》的“敕鼓法”言道:“师祖坛前一面鼓,将来下界度师男,一打天兵降,二打地兵行,三打人民得安乐,四打邪鬼断宗由。……准吾奉太上老君令敕。”

据其请神用的经书《请圣科文》所载,其神癨多达360余位,也具神癨较多的特点。其中约三分之二的神癨来自汉族道教,但也经过了一个瑶族化的过程。如他们分别称三清为“清微天宫玉清圣境大罗元始天尊”、“禹余天宫上清真境灵宝天尊”、“太乙天宫太清道德天尊”,与汉族道教有一定的出入。三清之下有六御。较多的本民族宗教人士进入神癨系统,使其神癨体系变得非常庞大。在本民族神中,相当一部分是本民族历史上的宗教人士,经书《请圣科文》中以“郎”和“娘”字结尾的神灵就有26个和13个之多,如谢雨五郎、梅山十八郎、着衫九郎、助法四娘、唐少唐圣九娘等,占了整个神癨系统的九分之一。在过山瑶中,夫妻已挂大罗十二盏灯和度师,其子也挂了大罗十二盏灯和度师之后,他们就分别获得“郎”和“娘”的称号。这些得以跻身神癨系统的“郎”和“娘”,应是历史上过山瑶社会中著名的宗教人士,死后被视为仙真纳入神癨系统之中。他们把天府也分为三十六重天,但其经书中并未对这三十六天进行详细划分。其中也分出了大罗天、三清境等,但显得有些混乱,与汉族道教的划分不尽相同。过山瑶中还有三十六洞之说,正与汉族道教的三十六小洞相对应,但这三十六洞在过山瑶中变为因授等级、死亡原因、死亡年龄等不同而亡灵所去的不同地方。

经书因其道法科仪来源复杂故多为师公博采众家自己编写而成。抄写较规整,以汉文为主,不时也夹杂一些古瑶文。也有数十种之多,主要有《开坛书》、《伸香意者》、《上呈意者》、《咒奏经》、《挂灯书》、《解意书》、《传度答文戒民书》、《传度书》、《度曹》(或称《度朝》)、《三戒书》、《三戒疏牒表文》、《三戒加职戒民书》、《请圣科文》、《下禁书》、《法书》、《送亡法书》、《招魂书》等。其记录章奏、疏式和奏表的经书均较统一,表现出规范化的特点。请神的经书多用七言句式,其格式与完满派的同类经书有一些类似之处,但规范化程度比后者又有所不及。经书中记入了不少瑶族的历史传说、神话故事和历史上的生产状况等内容,如《解意书》中记述了盘瓠传说和“漂洋过海”传说,以及历史上曾种麻织布的情况。

四、结语

综上所述,瑶族道教中因信教主体和道法科仪来源不同,在其教义、道法、神灵体系、经书等诸多方面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特点,并进而形成了梅山派、完满派和闾梅派三个派别。蓝靛瑶和茶山瑶中的两派虽在教义和道法上存在着差别,却并不冲突,而是在许多方面形成互补。三派之间虽存在着较明显的差异,也有不少共同特点。如其教义、神灵体系、经书等都经历了一个瑶族化的过程,如其教义是汉族道教教义与瑶族鬼魂崇拜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其成仙思想都重彼岸。这几个信仰道教的瑶族支系都是全民信教。其中蓝靛瑶和茶山瑶仅男子举行度戒仪式,女子随已度戒的丈夫成为道教的信徒。过山瑶则夫妻一起举行挂灯等授仪式。因此,每个已度戒或挂灯的男女均可称为道士。由于近代以前瑶族过着迁徙不定的游耕生活,居无定所,庙宇建筑大多非常简陋。但师公和道公都拥有其主要神灵的神像,在度戒、葬礼等主要的宗教仪式中都要挂出。其宗教传承均以父子相传为主,即师公和道公的衣钵大都传给与自己有直接或间接血缘关系的道教信徒,从而形成了若干以血缘关系为联系纽带的无形而松散的民间宗教团体,但这个所谓的宗教团体与汉族地区所见的道教宗教团体相比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其道教信仰中都夹杂有一些佛教和儒教因素,但这些因素均是道教从汉族社会中传入时带来的附属物,并非后者直接影响其宗教的结果。道教传入后,经过近千年的渗透和浸染,已深入到了瑶族文化的各主要层面,对瑶族文化产生了极大影响。

道教信仰虽然至今仍在瑶族社会中盛行,但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已逐渐发生细微的变异,对之进行及时深入的调查研究,不仅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社会意义。

注:
① 唐兆民:《瑶山散记》,台北新文丰出版社公司重印,1980年版,第70页。
②黄贵权:《瑶族面具初识》,载《民族学》1996年第2-3期合刊。
③胡建国:《巫傩与巫术》,海南出版社,1993年版,第14页。
④ 参见《瑶族度戒调查及其傩仪初探》,载《长沙水电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2期。
⑤ 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第一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版,第162-163页。
⑥ 赵廷光:《论瑶族传统文化》,云南民族出版社,1990版,第43-44 页。
⑦⑧⑨雷宏安、金少萍:《云南师宗瑶族道教考察》,载《民族学调查研究》1993年第3期。
⑩ 本部分所引文字,未注明其他出处者,皆引自《完满科》。标点为笔者所加。
[11] 卿希泰:《道教文化新探》,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页。
[12] 邓玉民搜集:《瑶族七星灯度戒文书》,载《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汇编》(五),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3] 《道藏》第十八册,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51-252页。
[14] 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第二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52页。
[15] 徐祖祥:《瑶族文化史》,云南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152-153页。
[16] 徐祖祥:《瑶族文化史》,云南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153页。
[17] 徐祖祥:《瑶传道教中的佛教与儒家因素》,载《贵州民族研究》2002年第2期。
(作者单位:云南省民族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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