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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杯

《云笈七签》卷三十九 说戒部二(5)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时间:2010-11-01 12:59:11      繁體中文版     

老君曰:五戒者,在天为五纬,天道失戒,则见灾祥;在地为五岳,地道失戒,则百谷不成;在数为五行,五数失戒则水火相薄,金木相伤;在治为五帝,五帝失戒,则祚夭身亡;在人为五脏,五脏失戒,则性发狂。

老君曰:是五,戒于此而顺于彼。故煞戒者,东方木也,受生气,尚于长养,而人犯煞,则肝受其害。盗戒者,北方水也,太阴之精,主于闭藏,而人为盗,则肾受其殃。淫戒者,西方金也,少阴之质,男女贞固,而人好淫,则肺受其沴。酒戒者,南方火也,太阴之气,物以之成,而人好酒,则心受其毒。妄语戒者,中夹土德,而人妄语,则脾受其辱。五德相资,不可亏缺。

老君曰:此五失一,则命不成。是故不煞者乃至无有煞心,不盗者乃至无有邪取,不淫者乃至无有邪念,不饮酒者乃至无有势立,不妄语者乃至无有漏泄,如是可谓成也。

老君曰:戒中淫酒,能生五恶。戒者,戒恶也。世之男女欢淫,罹于骨肉。上慢下暴,毁灭天德,沉醉争讼,祸命辱身。妄诈欺诳,罔有所由。六亲相盗,非但于他。煞害众生,利养身口。如此等辈,见生受业,永坠诸苦,备加五恶,无有休限。如有出者,当在边夷,短命伤残,夫妇丑恶,及不贞廉,贫穷冻露,在处不安。如有财畜,为人所夺。言说不信,人所不亲。意虑惽塞,众所慢轻。

◎化胡经十二戒

老君曰:戒之不饮酒,常当莫念醉。五声味相和,混沌乱正气。

戒之不食肉,心当莫念煞,含血有形类,元气所养活。

戒之勿骂詈,言当禁咒舌。骂人为自骂,咒人为自杀。

戒之勿欺诈,言当有成契,欺人为自欺,华词为负誓。

戒之勿为盗,见利当莫取。所利为赃罪,贪利更相害。

戒之勿淫泆,常当与色绝。阴形相感动,子命为夭折。

戒之勿悭吝,有物无过惜。富饶当施惠,悭贪后受厄。

戒之勿刚强,当可自屈折,强者必先摧,刚者必先缺。

戒之勿视听,耳目当常闭,远视令精散,极听神溃乱。

戒之勿言语,其口常当吸,语烦则费炁,多言则有失。

戒之勿恚怒,心对当莫发,金木水火土,五行更相伐。

戒之勿淫祀,邪鬼能乱真,但当存正念,道气自扶身。

◎修斋求道当奉十戒

第一戒者,心不恶妒,无生阴贼,检口慎过,想念在法。

第二戒者,守仁不煞,愍济群生,慈爱广救,润及一切。

第三戒者,守真让义,不淫不盗,常行善念,损巳济物。

第四戒者,不色不欲,心无放荡,真洁守慎,行无玷污。

第五戒者,口无恶言,言不华绮,内外忠直,不犯口过。

第六戒者,断酒节行,调和气性,神不损伤,无犯众恶。

第七戒者,不得自人胜已,争竞功名,每事逊让,退身度人。

第八戒者,不得评论经教,訾毁圣文,恭心承法,恒如对神。

第九戒者,不得关乱口舌,评详四辈,天人咎恨,损伤神气。

第十戒者,举动施为,平等一心,人和神穆,行常使然。

◎说戒喻

《海空智藏经》曰:“譬如有人持漆槃欲渡大海,尔时海中有一魔贼,即从此人乞索漆槃。其人听已,思惟念言:‘我今若与,必定没死。’于是答言:‘今者魔贼,汝宁煞我,漆槃叵得。’魔贼复言:‘汝若不能全与我者,恩惠其半。’是人犹故,心存不与。魔贼又言:‘汝若不能惠我半者,请愿与我三分之一。’是人又言:‘宁当俱死,终不与槃。’魔贼又言:‘唯愿大慈,哀愍我等,施我手宝。’是人思惟,即自念言:‘是我宝者,终不与汝。’魔贼又言:‘若复不能与我宝者,我今饥穷,众苦所逼,愿当济我,如微尘许。’是人复言:‘然我今日,方当渡海,不知东西近远云何?若当与汝,我今身者,大海之难,何由得往?又恐中路没水而死,恨复何及?’善男子、真人、童子,护持禁戒,亦如彼人护惜漆槃,不与魔贼。善男子、真人、童子,如是守护,微妙净戒,亦复如是。魔贼又言:‘汝当信我,终不相欺,但舍漆槃,护持馀槃,以是因缘,令汝安稳,得至彼岸。’其人尔时应自念言:‘我今宁没海中,终不毁槃。’魔贼又言:‘汝若不能毁漆槃者,可欲汝毁手上宝珍?以是因缘,令汝安稳,得至彼岸。’如是其人亦复不毁。魔贼又言:‘汝若不能舍手宝,亦可舍汝明珠,以是因缘,令汝安稳,得至彼岸。’尔时其人亦复不舍。尔时魔贼思惟良久,反面而退。于是其人乘漆槃行,得到彼岸。思惟念言:‘我今行者,魔贼来难。我执漆槃,坚固不舍,得到彼岸,当由我心牢固不舍。如是漆槃、手宝、明珠、足下金铛,护持坚固,起造成库,安者宝槃。善男子海空智藏,若有众生护持海空微妙净戒,坚持牢固,亦如其人护持宝槃,亦复如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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