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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笈七签》卷四十五 秘要诀法部一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时间:2010-11-01 12:59:11      繁體中文版     

 ◎修真旨要

△序事第一

道者,虚无之至真也;术者,变化之玄伎也。道无形,因术以济人;人有灵,因修而会道。人能学道,则变化自然。道之要者,深简而易知也;术之秘者,唯符与气、药也。符者,三光之灵文,天真之信也;气者,阴阳之太和,万物之灵爽也;药者,五行之华英,天地之精液也。妙于一事,则无不应矣。

△性情第二

夫生我者道,禀我者神,而寿夭去留不由于已,何也?以性动而为情,情反于道,故为化机所运,不能自持也。将超迹存亡之域,栖心自得之乡者,道可以为师,神可以为友。何谓其然乎?夫道与神,无为而气自化;无虑而物自成;入于品汇之中;出于生死之表。故君子黜嗜欲,隳聪明,视无色,听无声,恬淡纯粹,体和神清,希夷忘身,乃合至真,所谓返我之宗,复与道同。与道同者,造化不能移,鬼神不能知,而况于人乎!盖传受之者,多不能叩师旨、晓玄奥,滥参经法,不会修行之由,不知避忌、动静、进退、取舍之端,致于俯仰触于正真,虽然立功,功不足以补过。学仙之士,须探幽赜玄,制遏情性,性常静之,情无挠之,情性平和,方可以学道矣。

△明正一箓第三

箓者,戒录情性,止塞愆非,制断恶根,发生道业,从凡入圣,自始及终,先从戒箓,然后登真。夫事悉两存,则理无不通。箓者,亦云箓三天妙气、十方神仙、灵官名号,与奉道之人。《修行经》云:生无道位,死为下鬼。若高人俗士,有希道之心,未能舍荣录,初门不可顿受,可受三五阶。若修奉有功,然更迁受《上古真人寻按经箓》,唯受一二阶,修行便登上真。多受不会至理,师又不明修行之由,于身未能有益。道在用心真而又正,修行契合于道,其应如神也。《正一箓》流传总二十四阶,今略云一二阶,以明正一之由。正一三五,百五十将军,箓有两阶,每一阶分为七十五将军。上阶云上仙,下阶云上灵,是人身中二仪正神也。正一三五,混沌元命,真人箓正一法中王也。正则不邪,一则不二,制伏邪伪,悉归正道。混沌者,我初生亦如天地混沌之初也;元命者,有身之元命也。知道修其元命,可为真人也。此元命之理稍长,事难具载,临坛受度,师合明示弟子,令识元命之由矣。万法悉有内外及两存,外以天中指事者,正一盟威,处乎星汉斗宫之中;若内以指事者,以身中三丹田为三气,正神变化,有千二百形影,万二千精光。经云:得三气之所生,能知六数之所因。即阳气化为龙车,阴气化为玉女,腾转无方,轮舞空玄之上。又气之所在,随神所生焉,神在则气盛,神去则气迁。气者,则二十四神之正气,气亦成神,神亦成气。散之为云雾,合之为形影,出为乱,入为真,上结三元,下生万物,静用为我身,动用为我神,故知道成动用悉在我身。修炼之人,阴气日消,阳气日隆,既无阴气,自然上升。吴天师曰:九天之上无阴也;九地之下无阳也。

△避忌第四

《正一箓》云:弟子遇大风雨时,皆不可朝真醮请,当默坐烧香,为真灵不降,候晴为之。

受道之家或遭疾病,唯思愆悔过,不得怨咎神明。可晨夕虔心焚香礼念,陈列章表,乞赎过尤,无不应也。

道士行法,为人治病,所受信物,分于寒栖之人,次充功德之用,若私用非道,则治病不验,罪考难解,殃流子孙。

凡人诣师受道,入靖启事,弟子皆应三叩头,抟颊再拜,受讫,三日谢恩。若师在远处,入靖室面向师所在方,至心再拜,焚修香火,不得用灶中灰火。

天师门下科令云:灶灰火,为伏龙屎,故宜忌耳。

经大丧一年,殗期丧四十日,殗限内不得入靖朝真,限满沐浴,然可朝真。犯者考病十日。

凡人入靖朝礼,启事言词章表,欲得质而不繁,约而不华,上真圣聪不在繁词。

凡欲入靖朝真,具衣褐,执简当心,定神存思,然后闭气入靖。经云:闭口入靖,百神畏惮,功曹使者、龙虎君,各可见与语,谓能精心,久久行之。

《登真戒忌》云:未见无功受赏而保安,有罪不罚而永全,兆心自然之感,犹影响之相应。

又曰:夫学道者,第一欲得广行阴德,慈向万物,救人危难,度人苦厄,轻财重道,施恩布德,最为上善。遵戒避忌,第一戒贪,第二戒杀,第三戒欲。守此,实学者之坚梯,登真之枢要。苟不依承,是求没溺之渐矣。

又云:淫为十败之首。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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