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道论发微(陶君)(2)

道教之音整理 陶君

2012-11-28 11:05:40

《庄子》所论述的规律性的“道”,其基本特性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道是超越感官的,但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二、道支配着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发展,它决定着事物产生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客观必然性。三、道不是独立于事物之外去推动事物的发展,而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一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创造道,也不能改变和消灭道。不仅如此,道并不因某种具体事物的始终而始终,它并不随着某种具体事物的消失而消失。四、道之支配万物,并非根据自己的意志,违反事物的意愿而加以强制性的主宰,而是万物一任其自然而然。由于道对于万物无所偏私,无所干涉,从而使万物各依其自身的特性必然而自然地发展或呈现出某种特征和面貌。上述《庄子》为道所作的种种规定,都表现了道的规律性特征。(《庄子》有关这四个方面的原文见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46——247、411、741——747、754——758、916——917、1035、406——407、411、741——747、83、486、739、749——752、70、577、909页,限于篇幅而不引) 

如前所述,道具有物质性和规律性两个方面,既是天地万物产生的本原,又是天地万物运行的规律,是物质性与规律性的统一,道的规律性寓于其物质性之中。道对于天地万物的存在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确有普遍规律的意义,但这种规律又是实体化了的,所以道并非完全等同于我们今天哲学意义上的规律。《庄子》主要论述和强调道的规律性特征,有时甚至于无视或忽视了道的物质性方面。例如《庄子》当中曾经不只一次地表达过“物物者非物”的意思,如《知北游》:“有先天地生者物邪?物物者非物。物出不得先物也,犹其有物也。犹其有物也,无已。”这就是说,先天地而生、化生万物的道不是物。我们知道,所谓规律是不能产生于物之前而独立存在于物之外的,并且规律本身也不能生出天地万物,而《庄子》的话则似乎取消了道的物质性。无怪有些以黑格尔解老、庄者将老、庄之道与黑氏的绝对观念联系起来。但是实际上,《庄子》的意思不过是就道之无形的特征而强调其规律性方面而已,并非以其规律性排斥其物质性,更非象某些人所认为的神秘主义的故弄玄虚,只是对于道之规律性的着重论述掩盖了道的物质性方面,以至于显得道既失去了规律性又失去了物质性,而成为非规律非物质的绝对观念了。如果我们立足和着眼于《庄子》道论的全部,而不是只抓其只言片语而孤立片面地看问题,这个道理是不言而喻的。 

《庄子》着重申明道的规律性,而不主要强调其物质性,这是由于道的自然无为纯任万物自生自化的特性主要在于道的规律性方面。由于《庄子》强调自然无为,所以较多地表现了道的规律性特征。这与庄子学派抨击现实、倡导自由的宗旨是一致的,也是建立其自由学说的需要。 

《庄子》的道论,不是宇宙论,其目的和意义不在于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研究宇宙的起源及其演化的发展的历史等等宇宙现象和规律,也不是从哲学研究的角度出发进行关于人类认识等问题的探讨,而是在于通过论述大自然的无限和自由论证其社会人生理想和主张。所以《庄子》论道,只是意在说明道和天地万物本身所具有的自发性、必然性以及自然而然的基本属性,将道的基本属性和天地万物的自然性自发性引向社会人生。至于宇宙的本体和天地万物的始原问题以及各种具体的规律,《庄子》的作者们是无意去探索、分析研究和掌握的。而且限于当时的条件,他们对这些科学问题也无法弄清,所以他们对此的基本态度是不可知而不求知,若有人问则报之以不知。对于这些问题的回避不谈而不随意胡说八道,正表现了庄子学派的科学态度,当然,这也是由于其学说宗旨在于“人生”而不在于“宇宙”这一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虽然《庄子》的目的不在于掌握和利用多少具体规律,也不在于探讨和研究自然科学和宇宙本体,但它详明充分地阐述和论证了自然规律的客观存在及其无时不在无所不在等等基本的性质,在哲学史上这本身便具有不可否认的进步和积极意义。 

《庄子》所论证的大自然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一切事物都是依其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即道或规律)自发地必然地而又是自然而然地产生和发展,没有强制,没有主宰等等自然现象,正是《庄子》作者所渴望的自由,也是其自由学说的理论基础。他们向往只按自然规律去生活,要把自然规律运用于社会人生,使人们都享受着自然人(理想化的)的自由,从而希图使人类的社会生活同自然界一样,服从于自然规律(当然也是理想化的)。他们并非看不到人类社会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与自然界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也并非抹杀和混淆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界限,他们的设想纯然是理想主义的,他们的目的在于否定不合理的黑暗现实人生和追求一种美好的自由理想的境界。 

在《庄子》当中,蕴含着对于大自然的无限热爱之情和对于自然现象的浓厚兴趣。《庄子》的作者将自己的精神寄托于广阔的大自然,对于天地万物及其生成变化的规律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和思考,从而对大自然运行的基本特性作出了自己理论性的总结。大自然和谐、安宁、静谧,充满生机,与当时动乱黑暗的社会人生形成尖锐的对比。在社会现实中看不到希望、找不到自由的庄子学派面对大自然的启发,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发现了自己的理想自由。放眼于大自然的无限与自由,这是形成庄学思想的理论基础的最重要的因素。庄子学派把自己放在“道”的高度,从无限的时空着眼,仰观宇宙,俯察万物,从而看到世间万物对于无穷的宇宙来说,不过是一些极小的存在。“天下之水,莫大于海……而吾未尝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方存乎见少,又奚以自多!计四海之在天地之间也,不似礨空之在大泽乎?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米之在太仓乎?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此其比万物也,不似豪末之在于马体乎?”(《秋水》)他们认为,从无限的时空和道的立场看,万物的存在本身就是微乎其微的,而它们彼此间的差别则是更加微不足道的。所以虽有差别,“相去几何”(见《知北游》)?根本不值一谈,又奚足以分别其中的优劣高下呢?严复在《则阳篇》评点中说:“今科学中有天文、地质两科,少年治之,乃有以实知宇宙之博大而悠久,回视大地与历史所著之数千年,真若一映。庄生未堂治此两学也,而所言如此,则其心虑之超越常人真万万也,所谓大人者非欤!”在中国历史上,是《庄子》最先系统地论述了人类与大自然的矛盾对立关系,从而赞美大自然的伟大,叹息人类社会的渺小,主张保持大自然的素朴纯洁,反对对大自然的自然状态进行人为的干扰和破坏。庄子从无限大处着眼,而反对斤斤计较于人世间微小的利害得失,这既是对社会现实的厌倦与批判,又是对其无限、自由的“大美”的追求。 

黄侃先生说:“大抵吾土玄学,多论人生,而少谈宇宙。”(《汉唐玄学论》)老、庄之谈宇宙也是为了论人生。庄子正是在接受了老子学说的基础上,从观察大自然入手,对大自然的自然无为化生万物的特性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的论证和发明,并继承了老子的传统,将天道自然无为的理论运用到社会人事上来。因此庄子的人生和治世之道的基本精神便是以“天道”来代替“人道”,希图将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生存活动改变为大自然那样的无意识无目的的自然运行。道的精神被作为宇宙万物最普遍最基本和最本质的属性与联系而加以论证并引向社会政治的时候,道存在于天地万事万物之中;而当“道”被作为远离尘世的自由境界的时候,道便彻底超脱于一切事物之外,实即泰初之无的状态。因此庄子的绝对自由的理想境界不过是“无”的境界,在这里庄子所强调的不是无的物质实在性,而只是一种理想的主观的境界。这种境界被庄子赋予了客观的意义,而与世界本原的理论一致起来并互为补充。以“天道”代替“人道”,作为社会政治理想,在现实中无法实现,于是不得不最终落脚于绝对的精神自由,所以上述道的主观性质在《庄子》道论和庄子自由理论体系中有时显得特别突出。庄子学派宣扬这些理论,其主要目的在于根本否定和彻底取消君主专制的制度和观念,从根本上推翻一切维护等级、宗法、专制主义制度的观点学说,引导人们在与现实社会彻底决裂的基础上,超脱现实,以改变现实。而且,他们的宣扬和提倡无意识无目的,有希望达到合规律合目的的因素。庄子有改造社会的要求,并且有实际的政治主张和尝试,虽然庄子向往在那“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逍遥乎寝卧”的生活(见《逍遥游》),甚至说,“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忘我难。”(见《天运》)希望彻底与人世隔绝,但在实际生活上,庄子并没有一个人隐遁山林;虽然他要追求精神上的超凡脱俗,“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但他在内心深处并没有忘怀世情和遗弃世人,仍然自觉地将改变现实作为一己之任,他的“著书十余万言”本身便说明了这一点。“其为书,辩多而情激,岂真忘是非者哉”(《齐物论》王先谦集解)!“要不然,一部《庄子》,只要‘今天天气哈哈哈……’七个字就写完了”(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文人相轻”》)。庄子学派以“天道”代替“人道”的学说出于对黑暗现实的憎恶和对自由生活的憧憬,其中所蕴涵的反对等级、宗法、专制主义制度,反对剥削压迫的不平等社会,主张人人自由,要求个性解放以及希望实现和平安宁的理想社会等民主性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开创和先驱的意义。 

原文发布于《中国道教》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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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道论发微(陶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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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所论述的规律性的“道”,其基本特性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道是超越感官的,但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二、道支配着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发展,它决定着事物产生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客观必然性。三、道不是独立于事物之外去推动事物的发展,而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一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创造道,也不能改变和消灭道。不仅如此,道并不因某种具体事物的始终而始终,它并不随着某种具体事物的消失而消失。四、道之支配万物,并非根据自己的意志,违反事物的意愿而加以强制性的主宰,而是万物一任其自然而然。由于道对于万物无所偏私,无所干涉,从而使万物各依其自身的特性必然而自然地发展或呈现出某种特征和面貌。上述《庄子》为道所作的种种规定,都表现了道的规律性特征。(《庄子》有关这四个方面的原文见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46——247、411、741——747、754——758、916——917、1035、406——407、411、741——747、83、486、739、749——752、70、577、909页,限于篇幅而不引) 

    如前所述,道具有物质性和规律性两个方面,既是天地万物产生的本原,又是天地万物运行的规律,是物质性与规律性的统一,道的规律性寓于其物质性之中。道对于天地万物的存在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确有普遍规律的意义,但这种规律又是实体化了的,所以道并非完全等同于我们今天哲学意义上的规律。《庄子》主要论述和强调道的规律性特征,有时甚至于无视或忽视了道的物质性方面。例如《庄子》当中曾经不只一次地表达过“物物者非物”的意思,如《知北游》:“有先天地生者物邪?物物者非物。物出不得先物也,犹其有物也。犹其有物也,无已。”这就是说,先天地而生、化生万物的道不是物。我们知道,所谓规律是不能产生于物之前而独立存在于物之外的,并且规律本身也不能生出天地万物,而《庄子》的话则似乎取消了道的物质性。无怪有些以黑格尔解老、庄者将老、庄之道与黑氏的绝对观念联系起来。但是实际上,《庄子》的意思不过是就道之无形的特征而强调其规律性方面而已,并非以其规律性排斥其物质性,更非象某些人所认为的神秘主义的故弄玄虚,只是对于道之规律性的着重论述掩盖了道的物质性方面,以至于显得道既失去了规律性又失去了物质性,而成为非规律非物质的绝对观念了。如果我们立足和着眼于《庄子》道论的全部,而不是只抓其只言片语而孤立片面地看问题,这个道理是不言而喻的。 

    《庄子》着重申明道的规律性,而不主要强调其物质性,这是由于道的自然无为纯任万物自生自化的特性主要在于道的规律性方面。由于《庄子》强调自然无为,所以较多地表现了道的规律性特征。这与庄子学派抨击现实、倡导自由的宗旨是一致的,也是建立其自由学说的需要。 

    《庄子》的道论,不是宇宙论,其目的和意义不在于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研究宇宙的起源及其演化的发展的历史等等宇宙现象和规律,也不是从哲学研究的角度出发进行关于人类认识等问题的探讨,而是在于通过论述大自然的无限和自由论证其社会人生理想和主张。所以《庄子》论道,只是意在说明道和天地万物本身所具有的自发性、必然性以及自然而然的基本属性,将道的基本属性和天地万物的自然性自发性引向社会人生。至于宇宙的本体和天地万物的始原问题以及各种具体的规律,《庄子》的作者们是无意去探索、分析研究和掌握的。而且限于当时的条件,他们对这些科学问题也无法弄清,所以他们对此的基本态度是不可知而不求知,若有人问则报之以不知。对于这些问题的回避不谈而不随意胡说八道,正表现了庄子学派的科学态度,当然,这也是由于其学说宗旨在于“人生”而不在于“宇宙”这一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虽然《庄子》的目的不在于掌握和利用多少具体规律,也不在于探讨和研究自然科学和宇宙本体,但它详明充分地阐述和论证了自然规律的客观存在及其无时不在无所不在等等基本的性质,在哲学史上这本身便具有不可否认的进步和积极意义。 

    《庄子》所论证的大自然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一切事物都是依其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即道或规律)自发地必然地而又是自然而然地产生和发展,没有强制,没有主宰等等自然现象,正是《庄子》作者所渴望的自由,也是其自由学说的理论基础。他们向往只按自然规律去生活,要把自然规律运用于社会人生,使人们都享受着自然人(理想化的)的自由,从而希图使人类的社会生活同自然界一样,服从于自然规律(当然也是理想化的)。他们并非看不到人类社会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与自然界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也并非抹杀和混淆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界限,他们的设想纯然是理想主义的,他们的目的在于否定不合理的黑暗现实人生和追求一种美好的自由理想的境界。 

    在《庄子》当中,蕴含着对于大自然的无限热爱之情和对于自然现象的浓厚兴趣。《庄子》的作者将自己的精神寄托于广阔的大自然,对于天地万物及其生成变化的规律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和思考,从而对大自然运行的基本特性作出了自己理论性的总结。大自然和谐、安宁、静谧,充满生机,与当时动乱黑暗的社会人生形成尖锐的对比。在社会现实中看不到希望、找不到自由的庄子学派面对大自然的启发,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发现了自己的理想自由。放眼于大自然的无限与自由,这是形成庄学思想的理论基础的最重要的因素。庄子学派把自己放在“道”的高度,从无限的时空着眼,仰观宇宙,俯察万物,从而看到世间万物对于无穷的宇宙来说,不过是一些极小的存在。“天下之水,莫大于海……而吾未尝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方存乎见少,又奚以自多!计四海之在天地之间也,不似礨空之在大泽乎?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米之在太仓乎?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此其比万物也,不似豪末之在于马体乎?”(《秋水》)他们认为,从无限的时空和道的立场看,万物的存在本身就是微乎其微的,而它们彼此间的差别则是更加微不足道的。所以虽有差别,“相去几何”(见《知北游》)?根本不值一谈,又奚足以分别其中的优劣高下呢?严复在《则阳篇》评点中说:“今科学中有天文、地质两科,少年治之,乃有以实知宇宙之博大而悠久,回视大地与历史所著之数千年,真若一映。庄生未堂治此两学也,而所言如此,则其心虑之超越常人真万万也,所谓大人者非欤!”在中国历史上,是《庄子》最先系统地论述了人类与大自然的矛盾对立关系,从而赞美大自然的伟大,叹息人类社会的渺小,主张保持大自然的素朴纯洁,反对对大自然的自然状态进行人为的干扰和破坏。庄子从无限大处着眼,而反对斤斤计较于人世间微小的利害得失,这既是对社会现实的厌倦与批判,又是对其无限、自由的“大美”的追求。 

    黄侃先生说:“大抵吾土玄学,多论人生,而少谈宇宙。”(《汉唐玄学论》)老、庄之谈宇宙也是为了论人生。庄子正是在接受了老子学说的基础上,从观察大自然入手,对大自然的自然无为化生万物的特性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的论证和发明,并继承了老子的传统,将天道自然无为的理论运用到社会人事上来。因此庄子的人生和治世之道的基本精神便是以“天道”来代替“人道”,希图将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生存活动改变为大自然那样的无意识无目的的自然运行。道的精神被作为宇宙万物最普遍最基本和最本质的属性与联系而加以论证并引向社会政治的时候,道存在于天地万事万物之中;而当“道”被作为远离尘世的自由境界的时候,道便彻底超脱于一切事物之外,实即泰初之无的状态。因此庄子的绝对自由的理想境界不过是“无”的境界,在这里庄子所强调的不是无的物质实在性,而只是一种理想的主观的境界。这种境界被庄子赋予了客观的意义,而与世界本原的理论一致起来并互为补充。以“天道”代替“人道”,作为社会政治理想,在现实中无法实现,于是不得不最终落脚于绝对的精神自由,所以上述道的主观性质在《庄子》道论和庄子自由理论体系中有时显得特别突出。庄子学派宣扬这些理论,其主要目的在于根本否定和彻底取消君主专制的制度和观念,从根本上推翻一切维护等级、宗法、专制主义制度的观点学说,引导人们在与现实社会彻底决裂的基础上,超脱现实,以改变现实。而且,他们的宣扬和提倡无意识无目的,有希望达到合规律合目的的因素。庄子有改造社会的要求,并且有实际的政治主张和尝试,虽然庄子向往在那“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逍遥乎寝卧”的生活(见《逍遥游》),甚至说,“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忘我难。”(见《天运》)希望彻底与人世隔绝,但在实际生活上,庄子并没有一个人隐遁山林;虽然他要追求精神上的超凡脱俗,“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但他在内心深处并没有忘怀世情和遗弃世人,仍然自觉地将改变现实作为一己之任,他的“著书十余万言”本身便说明了这一点。“其为书,辩多而情激,岂真忘是非者哉”(《齐物论》王先谦集解)!“要不然,一部《庄子》,只要‘今天天气哈哈哈……’七个字就写完了”(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文人相轻”》)。庄子学派以“天道”代替“人道”的学说出于对黑暗现实的憎恶和对自由生活的憧憬,其中所蕴涵的反对等级、宗法、专制主义制度,反对剥削压迫的不平等社会,主张人人自由,要求个性解放以及希望实现和平安宁的理想社会等民主性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开创和先驱的意义。 

    原文发布于《中国道教》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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