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宗委部署2017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

云南省民族宗教网 佚名

2017-04-22 08:42:15

道教之音云南讯  经省政府同意,从2017年起,省级每3年创建命名100个和谐寺观教堂。省民族宗教委从4月开始,对各州市部署开展2017年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是推动全省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目的是着力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宗教界自身素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二是明确创建标准。按照《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创建标准和要求开展创建和命名工作,严格检查、严格考评。同时,把宗教活动场所配合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开展宗教工作专项整治和专题工作的情况、开展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的情况、省级下拨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的情况,列为重要考评依据。三是规范命名程序。创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要经过州市(县区)层层创建命名、上报推荐命名审批表、检查考评、征求意见、公示、命名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被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四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州市、县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能职责,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创建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开展好创建工作,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五是坚持问题导向。省、州市、县区各级民宗部门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把开展创建活动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规范管理、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六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总结推广创建活动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在创建活动中发现、挖掘、树立新的先进典型,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七是加大经费支持。对被命名的省级和谐寺观教堂,省财政对每个创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的宗教活动场所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经费。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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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宗委部署2017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

云南省民族宗教网 佚名

2017-04-22 08: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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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宗委部署2017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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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云南讯  经省政府同意,从2017年起,省级每3年创建命名100个和谐寺观教堂。省民族宗教委从4月开始,对各州市部署开展2017年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是推动全省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目的是着力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宗教界自身素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二是明确创建标准。按照《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创建标准和要求开展创建和命名工作,严格检查、严格考评。同时,把宗教活动场所配合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开展宗教工作专项整治和专题工作的情况、开展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的情况、省级下拨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的情况,列为重要考评依据。三是规范命名程序。创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要经过州市(县区)层层创建命名、上报推荐命名审批表、检查考评、征求意见、公示、命名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被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四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州市、县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能职责,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创建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开展好创建工作,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五是坚持问题导向。省、州市、县区各级民宗部门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把开展创建活动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规范管理、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六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总结推广创建活动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在创建活动中发现、挖掘、树立新的先进典型,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七是加大经费支持。对被命名的省级和谐寺观教堂,省财政对每个创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的宗教活动场所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经费。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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