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构建佛道教商业化联合监管治理网络

浙江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8-11-13 09:09:58

道教之音浙江讯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局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温州市佛道教商业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浙江省温州鹿城区积极整合市场监管理局、规划、国土、执法等其他相关部门力量,全方位构建佛道教商业化联合监管治理网络,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佛道教商业化治理的良好态势。

一、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针对条例规定:宗教场所属非营利性组织,禁止投资、承包经营等条例,及时与区市场监管理局对接,并把206处宗教场所和159处民间信仰场所的汇总名单发给区市监局的审批窗口,请区市场监管理局配合,一律不予办理在宗教以及民间信仰场内的商业经营相关审批手续。现区市场监管理局在办理宗教场所内的经营登记时将民宗部门意见作为许可前提条件。

二、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与规划、国土、执法等单位就宗教场所擅自改变功能等问题进行协调,要求各部门加强对场所改变宗教功能从事商业行为的监管。之后,由区民宗局、执法局主动联合属地街镇对清新道观等场所外墙设立商业广告牌进行拆除,并责令场所限期整改。

三、健全机制,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和公安、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工商、旅游、文物、网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沟通协调长效机制,打好依法依规处置组合拳,扎实推进佛道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去除、遏制佛道教商业化乱象,还原佛道教清静庄严本质,维护佛道教界合法权益,确保佛道教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转自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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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区构建佛道教商业化联合监管治理网络

浙江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8-11-13 09: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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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区构建佛道教商业化联合监管治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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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浙江讯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局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温州市佛道教商业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浙江省温州鹿城区积极整合市场监管理局、规划、国土、执法等其他相关部门力量,全方位构建佛道教商业化联合监管治理网络,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佛道教商业化治理的良好态势。

一、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针对条例规定:宗教场所属非营利性组织,禁止投资、承包经营等条例,及时与区市场监管理局对接,并把206处宗教场所和159处民间信仰场所的汇总名单发给区市监局的审批窗口,请区市场监管理局配合,一律不予办理在宗教以及民间信仰场内的商业经营相关审批手续。现区市场监管理局在办理宗教场所内的经营登记时将民宗部门意见作为许可前提条件。

二、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与规划、国土、执法等单位就宗教场所擅自改变功能等问题进行协调,要求各部门加强对场所改变宗教功能从事商业行为的监管。之后,由区民宗局、执法局主动联合属地街镇对清新道观等场所外墙设立商业广告牌进行拆除,并责令场所限期整改。

三、健全机制,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和公安、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工商、旅游、文物、网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沟通协调长效机制,打好依法依规处置组合拳,扎实推进佛道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去除、遏制佛道教商业化乱象,还原佛道教清静庄严本质,维护佛道教界合法权益,确保佛道教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转自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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