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建勇一行赴南平开展宗教工作调研

福建省民宗厅网站 佚名

2020-08-05 10:46:33

道教之音福建讯  2020年7月30日至3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建勇带队赴南平建阳区、武夷山市开展宗教有关工作调研,实地走访了建阳区圣迹寺、城关基督教堂、武夷山瑞岩寺、桃源洞道观等部分宗教场所,重点围绕宗教场所确权和规范化管理、宗教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和传承等问题与基层宗教管理人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宗教团体代表座谈交流,同时听取《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稿)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南平市及建阳区、武夷山市能不断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宗教领域重点问题的治理,宗教事务管理各项工作依法逐步规范。在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对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宗教立法工作具有很好参考价值。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的工作要求,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现代化水平。

一是不断坚持福建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对教规教义作出有利于当代中国社会和谐和发展进步、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做好宗教历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等工作,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推动福建省宗教界人士与港澳台等地区及我国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宗教领域的交流交往,宣传展示中华优秀文化,提升福建宗教文化影响力。

二是不断加强福建省宗教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总结和提升宗教界在场所建设、教职人员管理制度、院校建设等方面好经验好做法,加快福建省宗教立法进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福建省宗教工作实际,对宗教界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细化明确;条文规定要统筹考虑各宗教的教义教规和传统习俗区别,避免“一刀切”。

三是不断推进福建省宗教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研究解决场所管理使用中的交通、水电气等配套设施问题。特别是要尽快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分类处理、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处理宗教场所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以举办世界遗产大会为契机,对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海内外影响较大的宗教场所、宗教文化遗存、遗迹加以修缮、保护和利用。同时,要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引导宗教团体规范各宗教教规戒律,保证宗教服饰、活动场所建设和宗教活动符合宗教传统、宗教仪轨。

(转自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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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建勇一行赴南平开展宗教工作调研

福建省民宗厅网站 佚名

2020-08-05 10: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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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建勇一行赴南平开展宗教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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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福建讯  2020年7月30日至3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建勇带队赴南平建阳区、武夷山市开展宗教有关工作调研,实地走访了建阳区圣迹寺、城关基督教堂、武夷山瑞岩寺、桃源洞道观等部分宗教场所,重点围绕宗教场所确权和规范化管理、宗教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和传承等问题与基层宗教管理人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宗教团体代表座谈交流,同时听取《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稿)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南平市及建阳区、武夷山市能不断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宗教领域重点问题的治理,宗教事务管理各项工作依法逐步规范。在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对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宗教立法工作具有很好参考价值。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的工作要求,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现代化水平。

一是不断坚持福建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对教规教义作出有利于当代中国社会和谐和发展进步、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做好宗教历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等工作,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推动福建省宗教界人士与港澳台等地区及我国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宗教领域的交流交往,宣传展示中华优秀文化,提升福建宗教文化影响力。

二是不断加强福建省宗教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总结和提升宗教界在场所建设、教职人员管理制度、院校建设等方面好经验好做法,加快福建省宗教立法进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福建省宗教工作实际,对宗教界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细化明确;条文规定要统筹考虑各宗教的教义教规和传统习俗区别,避免“一刀切”。

三是不断推进福建省宗教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研究解决场所管理使用中的交通、水电气等配套设施问题。特别是要尽快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分类处理、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处理宗教场所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以举办世界遗产大会为契机,对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海内外影响较大的宗教场所、宗教文化遗存、遗迹加以修缮、保护和利用。同时,要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引导宗教团体规范各宗教教规戒律,保证宗教服饰、活动场所建设和宗教活动符合宗教传统、宗教仪轨。

(转自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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