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信阳道长:进一步宣传落实《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协调解决好已确权的宗教房产问题

道教之音 佚名

2021-01-26 10:47:06

黄信阳道长:进一步宣传落实《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协调解决好已确权的宗教房产问题

道教之音北京讯  2021年1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开幕。

会议中,中国道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道教协会会长黄信阳道长提出《关于市政府要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和《关于协调解决宗教团体已落政确权的宗教房产维权和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的议案。

黄信阳道长指出,新修订的《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的理念,是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市委工作要求、提高首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宗教和睦与首都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他建议:一是市民族宗教委及相关部门要在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抓好各级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特别是基层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宗教界人士和相关行业领域对《条例》的学习贯彻。三是市民族宗教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条例》配套文件和细化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执法改革衔接。四是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引导和督促各宗教团体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

在《关于协调解决宗教团体已落政确权的宗教房产维权和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提案中,他指出,为更好地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请市人大依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北京市关于落实宗教房产政策要求,关注并协调解决已落政确权并完成腾退的宗教房产在属地政府的支持下有序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相关房产使用权应根据各区发展规划、行业布局和宗教团体实际,由政府牵头在依法依规、尊重事实、支持属地发展、助推宗教团体提高自养能力的前提下,积极协商通过返还宗教房产使用权、房产置换、给予租金或补偿等方式解决宗教房产管理工作的掣肘问题。

(黄信阳道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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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信阳道长:进一步宣传落实《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协调解决好已确权的宗教房产问题

道教之音 佚名

2021-01-26 10: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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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信阳道长:进一步宣传落实《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协调解决好已确权的宗教房产问题

道教之音北京讯  2021年1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开幕。

会议中,中国道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道教协会会长黄信阳道长提出《关于市政府要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和《关于协调解决宗教团体已落政确权的宗教房产维权和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的议案。

黄信阳道长指出,新修订的《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的理念,是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市委工作要求、提高首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宗教和睦与首都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他建议:一是市民族宗教委及相关部门要在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抓好各级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特别是基层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宗教界人士和相关行业领域对《条例》的学习贯彻。三是市民族宗教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条例》配套文件和细化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执法改革衔接。四是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引导和督促各宗教团体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

在《关于协调解决宗教团体已落政确权的宗教房产维权和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提案中,他指出,为更好地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请市人大依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北京市关于落实宗教房产政策要求,关注并协调解决已落政确权并完成腾退的宗教房产在属地政府的支持下有序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相关房产使用权应根据各区发展规划、行业布局和宗教团体实际,由政府牵头在依法依规、尊重事实、支持属地发展、助推宗教团体提高自养能力的前提下,积极协商通过返还宗教房产使用权、房产置换、给予租金或补偿等方式解决宗教房产管理工作的掣肘问题。

(黄信阳道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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