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教界学习宣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道教协会公众号 佚名

2022-01-13 09:31:43

湖北省道教界学习宣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道教之音湖北讯  近期,《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布后,湖北省道教协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组织驻会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办法》,研究部署全省道教界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根据专题会议要求,省道协及时下发通知,指导各地道协、宫观和道教学院,要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学习方法、坚持学改结合,把学习宣传《办法》与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同时,在全省道教界启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情况摸底工作。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湖北省道教协会会长吴诚真道长表示,该《办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体现,是推动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从严治教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用以指导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规范化进程,切实提升道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会长鄢金华道长表示,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与《宗教事务条例》、中国道协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制定和修改的13项教制规章等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将学习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在做到自身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坚持向道众进行宣讲,不断提升道众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展现新时代道教新形象。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会长公孙清高道长表示,《办法》明确了除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等行为,这是坚持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原则的体现。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学深悟透,领会精神实质,对照规定自查自纠在互联网上的不规范行为,积极传播“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正能量,促进互联网与宗教和谐健康发展。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会长任宗权道长表示,互联网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办法》既是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规范,也是宗教在互联网领域的“清规戒律”,对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维护信教公民合法权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大指导意义。道众要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关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弘扬社会正能量,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为道教健康传承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秘书长叶信圆道长表示,《办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对宗教界人士提出的新要求与新标准,道众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不断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与时俱进。学习、理解、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守法遵规、精严持戒。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弘扬正能量,服务信众,奉献社会,做新时代的合格道士。

(本篇图文转自中国道教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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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教协会公众号 佚名

2022-01-13 09: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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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教界学习宣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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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教界学习宣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道教之音湖北讯  近期,《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布后,湖北省道教协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组织驻会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办法》,研究部署全省道教界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根据专题会议要求,省道协及时下发通知,指导各地道协、宫观和道教学院,要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学习方法、坚持学改结合,把学习宣传《办法》与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同时,在全省道教界启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情况摸底工作。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湖北省道教协会会长吴诚真道长表示,该《办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体现,是推动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从严治教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用以指导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规范化进程,切实提升道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会长鄢金华道长表示,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与《宗教事务条例》、中国道协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制定和修改的13项教制规章等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将学习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在做到自身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坚持向道众进行宣讲,不断提升道众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展现新时代道教新形象。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会长公孙清高道长表示,《办法》明确了除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等行为,这是坚持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原则的体现。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学深悟透,领会精神实质,对照规定自查自纠在互联网上的不规范行为,积极传播“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正能量,促进互联网与宗教和谐健康发展。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会长任宗权道长表示,互联网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办法》既是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规范,也是宗教在互联网领域的“清规戒律”,对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维护信教公民合法权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大指导意义。道众要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关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弘扬社会正能量,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为道教健康传承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秘书长叶信圆道长表示,《办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对宗教界人士提出的新要求与新标准,道众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不断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与时俱进。学习、理解、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守法遵规、精严持戒。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弘扬正能量,服务信众,奉献社会,做新时代的合格道士。

(本篇图文转自中国道教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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