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祠庙信仰和雷法的演变看宋代浙江道教史

道教之音整理 佚名

2015-12-08 18:44:00

宋代是道教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型期,这个时期不仅仅是对自古而来之传统的集大成,更是一个直接连通现代的新传统的诞生期。一方面基于宋王朝着手道藏的编纂为日后明代之《正统道藏》的臻成奠定了基础,宋至元初《上清灵宝大法》、《灵宝领教济度金书》等大部头的仪礼书问世,从而集教理和仪礼两方面之大成;另一方面,在金朝统治下的华北地区,以全真教为首的新道教相继成立,江南地区也确立了张天师在南方道教中的权威地位,对日后道教之教理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金丹道教也于此时出现等等诸如此类的事件。而在这个时期祠庙信仰和呪术也开始流行,本文以江南腹地浙江地区为例阐明宋代祠庙信仰及道教发展的变化。

【关键词】浙江道教/祠庙信仰/雷法

1、祠庙信仰的形成过程

宋代浙江道教史的演变——以祠庙信仰和雷法为例

戚继光祠(资料图)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全书绪论》中说:“人的生活依赖于社会,没有社会,人就不能有物质的生活,更不用说精神生活了。人的精神生活,既依赖于社会,它就要受社会的限制。”

中国的民间信仰是一种以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其他地方神灵崇拜为核心,缺乏统一信仰体系和宗教经典,具有地域性、分散性、自发性、民间性的非制度化的自然宗教。而祠庙信仰就是其中的一种,祠庙是汉民族祭祀祖先或先贤的场所,汉族民间崇拜的传说中的神,国家规定要祭祀的山川之神,也都有专用的祠庙。

在祠庙信仰发展的过程中常有巫者等民间宗教者的参与并活跃于其中,使它更容易传播,因此浙江地区的祠庙信仰一直以来都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即是在“江南之地出现了许多的丛祠,它们同传统的里社(春秋之祭)有着不同的性质。”这些数量众多的祠庙,由于其规模和支持基础的不同,它们从类似于祭祀巫者的小神坛开始,演变为祭神的小型祠庙,进而成为接受国家赐额、赐号等各种各样的祠庙。

2、祭神种类的演变

在古代,传统的村社(里社)完全是按照“礼”的要求来进行的,即“以屋设壇”,并不设置永久性的设施。而且,它们由原本村落的成员支持,并主张成员之间保持平等的关系。至宋代,这种“社”的性格开始发生了变化。即出现了欧阳修所言之“今大率一户之田及百顷者,养客数十家。……其春秋神社、婚姻死葬之具,又不幸遇凶荒与公家之事,当其乏时,尝举债于主人。”的情形。与此同时,亦出现了将人神与人鬼(人格神)结合相祀的情形。

虽然在东汉许慎的《五经异义》中,就有了“今人谓社神为社公”这种祭祀人格神的说法。但在宋代这种情况才成为了当时社会的一种潮流,即如金井德幸所言:“尽管在‘社’之外的小的郡县,滋生出许多‘丛祠’,然就作为春秋二社的‘社’与‘丛祠’于村里的作用而言,促进它们走向显著的同质化,却是宋代的一种潮流。”并认为这乃“作为纯‘私社’性场所的‘从祠’,向着作为‘社稷’之末端的‘春秋二社’靠近的结果。”“纯私社性”的祠庙(丛祠)曾经普遍地存在,实际上,在那个年代里,所谓村社,指的就是曾经的祠庙的祭祀、或是以此为中心的组织。对此,在雍正《宁波府志》卷一〇<壇庙>所载之“遗德庙”的记事中,有明确的记述:

县西南五十里,俗称它山庙。唐太和中鄮令王元暐,筑堰捍江,引山水入小江湖,灌溉甚溥,民德而祀之。……别庙一在它山之北,洞桥之南。宋建炎兵燹,岿然独存。嘉熙年间,屡旱祷之辄应。状闻于朝,赐以额曰天兴。

宁波府鄞县之天兴庙的王应麟的庙记也有同样的记述:

句章汉县也,隋省入鄮,唐以鄮为明州。其后名鄮曰句章,镇曰小溪,山水清远,地灵旁薄。……吏部之子松阳主簿庶谓余曰:镇之土神,自唐迄宋,分派它山,庙食松阳。里耋老相传,号为天兴。……咸淳甲戌旱暵,苗将槁籲,祷之翌日云油雨沛,甫田登成。

可以看出,宋代在民间之祠庙信仰方面,同以前的时代相比,展示出了非常大的不同的发展。因而,在这些祠庙中,其所祭祀神祇的种类,亦就体现出了其祠庙祭祀的特色。

在江南之地,自古以来就存在着鬼的信仰。特别是对于无依无靠之死者即所谓孤魂野鬼、异常死亡之鬼即所谓厉鬼对人的作崇行为的祭祀,其中对于后者的祭祀,其行为更为郑重。譬如,在陆修静所撰之《陆先生道门科略》中,就记述了将吊死、转落死、烧死、溺死之鬼,或战死之将等,唤作将军而被祭祀的情形。尽管在《陆先生道门科略》中强调了这种事情所带来的危害,但亦可见到在那个时代曾因祭祀这种鬼的祠庙而带来惠泽的事情。

譬如,据《浙江风俗简志》之嘉兴府的记事所记,祭祀着海宁县盐官张巡、许远的双忠庙,在三月三日和九月九日都要举行庙会。此二人在安禄山之乱时,合力守卫淮阳,坚持数月之久,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城池被破而被捕,英勇不屈而相继被杀。因许远为海宁人,遂修建了纪念他的祠庙。关于该海宁的祠庙,在《咸淳临安志》之盐官县的“许国公庙”中有记。宋初的雍熙年间,建成了祭祀许远的祠庙。后来又增祀了张巡,进而赐予南霁云、雷万春、姚訚他们全都为上公之爵号,因而被称作“五国公庙”。

3、神霄雷法的产生

宋代浙江道教史的演变——以祠庙信仰和雷法为例

宋代不仅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型期,也是道教重要的转型期。这个时期不仅仅尝试着对自古而来之传统的集大成,更是一个直接连通现代的新传统的诞生期。

一方面基于北宋王朝的宗教政策而着手着道藏的编纂,并为日后明代之《正统道藏》的臻成奠定着基础,而且从南宋到元初中,有《上清灵宝大法》、《灵宝领教济度金书》等大部头的仪礼书问世,从而集教理和仪礼两方面之大成;而另一方面,在金朝统治下的华北地区,以全真教为首的新道教相继成立,江南地区也确立了张天师在南方道教中的权威地位,更从以对日后道教之教理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金丹道教也于此时出现等等诸如此类的事件,意味着新的传统业已产生。而随着这个时期的、不同于以往的祠庙信仰的流行,以及大量的民间宗教者的活跃于其间,“占据着这新传统产生的一连串现象中的一个位置,咒术也粉墨登场了,而其具有的几个特征,在原来传统中是不曾见到的。”

在这些呪术中,有被唤作雷法、天心法、酆都法等之呪术。其中之雷法,则是以雷的力量来作为咒术的源泉。这些用雷咒以使役雷部的神将、神兵来驱邪的咒术,有特别精致的理论支撑和经典依据,其重要性可以说是道教咒术中首屈一指的。就这样随着祠庙的陆续产生,巫者也显得十分活跃起来。而各种各样的宗教者因回应人们的祈祷和呪术的需要而活跃的现象,无疑显示出民间宗教者的活动之相当的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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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之音整理 佚名

    2015-12-08 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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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是道教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型期,这个时期不仅仅是对自古而来之传统的集大成,更是一个直接连通现代的新传统的诞生期。一方面基于宋王朝着手道藏的编纂为日后明代之《正统道藏》的臻成奠定了基础,宋至元初《上清灵宝大法》、《灵宝领教济度金书》等大部头的仪礼书问世,从而集教理和仪礼两方面之大成;另一方面,在金朝统治下的华北地区,以全真教为首的新道教相继成立,江南地区也确立了张天师在南方道教中的权威地位,对日后道教之教理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金丹道教也于此时出现等等诸如此类的事件。而在这个时期祠庙信仰和呪术也开始流行,本文以江南腹地浙江地区为例阐明宋代祠庙信仰及道教发展的变化。

    【关键词】浙江道教/祠庙信仰/雷法

    1、祠庙信仰的形成过程

    宋代浙江道教史的演变——以祠庙信仰和雷法为例

    戚继光祠(资料图)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全书绪论》中说:“人的生活依赖于社会,没有社会,人就不能有物质的生活,更不用说精神生活了。人的精神生活,既依赖于社会,它就要受社会的限制。”

    中国的民间信仰是一种以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其他地方神灵崇拜为核心,缺乏统一信仰体系和宗教经典,具有地域性、分散性、自发性、民间性的非制度化的自然宗教。而祠庙信仰就是其中的一种,祠庙是汉民族祭祀祖先或先贤的场所,汉族民间崇拜的传说中的神,国家规定要祭祀的山川之神,也都有专用的祠庙。

    在祠庙信仰发展的过程中常有巫者等民间宗教者的参与并活跃于其中,使它更容易传播,因此浙江地区的祠庙信仰一直以来都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即是在“江南之地出现了许多的丛祠,它们同传统的里社(春秋之祭)有着不同的性质。”这些数量众多的祠庙,由于其规模和支持基础的不同,它们从类似于祭祀巫者的小神坛开始,演变为祭神的小型祠庙,进而成为接受国家赐额、赐号等各种各样的祠庙。

    2、祭神种类的演变

    在古代,传统的村社(里社)完全是按照“礼”的要求来进行的,即“以屋设壇”,并不设置永久性的设施。而且,它们由原本村落的成员支持,并主张成员之间保持平等的关系。至宋代,这种“社”的性格开始发生了变化。即出现了欧阳修所言之“今大率一户之田及百顷者,养客数十家。……其春秋神社、婚姻死葬之具,又不幸遇凶荒与公家之事,当其乏时,尝举债于主人。”的情形。与此同时,亦出现了将人神与人鬼(人格神)结合相祀的情形。

    虽然在东汉许慎的《五经异义》中,就有了“今人谓社神为社公”这种祭祀人格神的说法。但在宋代这种情况才成为了当时社会的一种潮流,即如金井德幸所言:“尽管在‘社’之外的小的郡县,滋生出许多‘丛祠’,然就作为春秋二社的‘社’与‘丛祠’于村里的作用而言,促进它们走向显著的同质化,却是宋代的一种潮流。”并认为这乃“作为纯‘私社’性场所的‘从祠’,向着作为‘社稷’之末端的‘春秋二社’靠近的结果。”“纯私社性”的祠庙(丛祠)曾经普遍地存在,实际上,在那个年代里,所谓村社,指的就是曾经的祠庙的祭祀、或是以此为中心的组织。对此,在雍正《宁波府志》卷一〇<壇庙>所载之“遗德庙”的记事中,有明确的记述:

    县西南五十里,俗称它山庙。唐太和中鄮令王元暐,筑堰捍江,引山水入小江湖,灌溉甚溥,民德而祀之。……别庙一在它山之北,洞桥之南。宋建炎兵燹,岿然独存。嘉熙年间,屡旱祷之辄应。状闻于朝,赐以额曰天兴。

    宁波府鄞县之天兴庙的王应麟的庙记也有同样的记述:

    句章汉县也,隋省入鄮,唐以鄮为明州。其后名鄮曰句章,镇曰小溪,山水清远,地灵旁薄。……吏部之子松阳主簿庶谓余曰:镇之土神,自唐迄宋,分派它山,庙食松阳。里耋老相传,号为天兴。……咸淳甲戌旱暵,苗将槁籲,祷之翌日云油雨沛,甫田登成。

    可以看出,宋代在民间之祠庙信仰方面,同以前的时代相比,展示出了非常大的不同的发展。因而,在这些祠庙中,其所祭祀神祇的种类,亦就体现出了其祠庙祭祀的特色。

    在江南之地,自古以来就存在着鬼的信仰。特别是对于无依无靠之死者即所谓孤魂野鬼、异常死亡之鬼即所谓厉鬼对人的作崇行为的祭祀,其中对于后者的祭祀,其行为更为郑重。譬如,在陆修静所撰之《陆先生道门科略》中,就记述了将吊死、转落死、烧死、溺死之鬼,或战死之将等,唤作将军而被祭祀的情形。尽管在《陆先生道门科略》中强调了这种事情所带来的危害,但亦可见到在那个时代曾因祭祀这种鬼的祠庙而带来惠泽的事情。

    譬如,据《浙江风俗简志》之嘉兴府的记事所记,祭祀着海宁县盐官张巡、许远的双忠庙,在三月三日和九月九日都要举行庙会。此二人在安禄山之乱时,合力守卫淮阳,坚持数月之久,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城池被破而被捕,英勇不屈而相继被杀。因许远为海宁人,遂修建了纪念他的祠庙。关于该海宁的祠庙,在《咸淳临安志》之盐官县的“许国公庙”中有记。宋初的雍熙年间,建成了祭祀许远的祠庙。后来又增祀了张巡,进而赐予南霁云、雷万春、姚訚他们全都为上公之爵号,因而被称作“五国公庙”。

    3、神霄雷法的产生

    宋代浙江道教史的演变——以祠庙信仰和雷法为例

    宋代不仅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型期,也是道教重要的转型期。这个时期不仅仅尝试着对自古而来之传统的集大成,更是一个直接连通现代的新传统的诞生期。

    一方面基于北宋王朝的宗教政策而着手着道藏的编纂,并为日后明代之《正统道藏》的臻成奠定着基础,而且从南宋到元初中,有《上清灵宝大法》、《灵宝领教济度金书》等大部头的仪礼书问世,从而集教理和仪礼两方面之大成;而另一方面,在金朝统治下的华北地区,以全真教为首的新道教相继成立,江南地区也确立了张天师在南方道教中的权威地位,更从以对日后道教之教理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金丹道教也于此时出现等等诸如此类的事件,意味着新的传统业已产生。而随着这个时期的、不同于以往的祠庙信仰的流行,以及大量的民间宗教者的活跃于其间,“占据着这新传统产生的一连串现象中的一个位置,咒术也粉墨登场了,而其具有的几个特征,在原来传统中是不曾见到的。”

    在这些呪术中,有被唤作雷法、天心法、酆都法等之呪术。其中之雷法,则是以雷的力量来作为咒术的源泉。这些用雷咒以使役雷部的神将、神兵来驱邪的咒术,有特别精致的理论支撑和经典依据,其重要性可以说是道教咒术中首屈一指的。就这样随着祠庙的陆续产生,巫者也显得十分活跃起来。而各种各样的宗教者因回应人们的祈祷和呪术的需要而活跃的现象,无疑显示出民间宗教者的活动之相当的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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