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所说的“无”、“自然”与“道” —以与王博教授讨论为缘起

道教之音 王西平

2019-08-17 12:06:22

摘要:现当代的《老子》研究者普遍认为“道法自然”,是“道”效法“自然”,这是对老子本义最大的误解。“道法自然”,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念。“道”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生成、演进的总根源、总根据。自然,是自然而然,是道的属性、性能,是 “道”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法则、规律。“道”在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过程中,是“无为而无不为”,是“自然而然”的法则的体现。“无为”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省略语,主要着眼于人类社会,是老子的一种政治主张和人类行为规范。宇宙万物、人类社会自然而然生成、演进总的驱动之势,任何外力是难以阻挡的,千万亿年以来总是“自己如此”。但由“道”所生成的宇宙万物、人类社会中的个体、群体存在物,皆有其生存的外部环境,不受外力干预、影响,是绝对不可能的。外力,有有害的,也有有益的。一切生命体,特别是人类能够识别而予以接受、防御或抵抗。这些,都由“道”的自然而然的规律所涵盖。道,自然,无为,道法自然,是极具哲学内涵和意义的概念。庄子的思想与老子的思想,有实质性的差别,不能以庄解老。庄子、王弼等,都错解了老子的“道”和“无”,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问题,应该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从而进行深入地研究和讨论。

关键词:道  无  无名  道法自然  无为   

Summary: The researchers of Lao Zi in modern society usually believe “Tao follows nature”, which means Tao learns from nature. But this is the most misunderstanding of Lao Zi’s original thoughts. “Tao follows nature” is the core values of Lao Zi’s ideological system. “Taoism” is the beginning of the universe, including the evolution of human society. “Nature” is naturally the property and attribution of “Taoism” and is the laws of evolution in human society, so Lao Zi summarizes as “Tao follows nature”. “Taoism” generates and evolves the universe and human society, so it is “inaction and all action” and is the representation of “Natural”. “Inaction” is the brief of “Inaction and all action”, and it is also the political views and behavioral norms in Lao Zi’s mind. The generation of universe and the evolution of human society cannot be prohibited by any external forces. But the universe and human beings generated by “Tao” all rely on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and can be impacted by external forces. The external forces, some are harmful, but some are beneficial. All living things, especially that human beings can be recognized and defended, are all included by Taoism’s natural rules. “Taoism”, “Non-being”, “Natural”, “Inaction” and “Tao follows nature” all have deeply philosophy connotation and significant meaning. Chuang-tzu’s ideology has essential differences with Lao Zi’s ideology system, so we cannot use Chuang-tzu’s thoughts to explain Lao Zi’s. Chuang-tze and Wang Bi both misinterpret Lao Zi’s “Taoism” and “Non-being”. This is a historical problem, which should be aroused by general concern in academic circles, and have an in-depth exploration.

最近,在《哲学研究》2018年第10期,读了王博教授的《“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深有感触!王教授旁征博引,条分缕析,说服力很强。但是,关于《老子》,往往在十分节要之处,却与文本思想,隔了一层!于是,我在网上调出了王博教授的《“道德经”是怎样的一本书》、《道家“虚无”主张有五大重要意义  应认真对待》、《无的发现与确立——附论道家的形上学与政治哲学》等文章,一一拜读,深深感觉对老子所说的“无”,及其与之相关的“无名”、“无为”、“自然”特别是“道”的内涵、关系,所涉及的问题,非常需要进一步认真讨论。笔者有许多不同看法,发表出来,求教于专家、读者,希望能够取得共识。

一、“无”与“无名”

王博教授在《“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一文中说:“与儒家不同,老子从根本上区分了事物和对于事物的命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核心即在于此。‘无名,万物之始’揭示出‘无名’才是万物存在的根本,‘有名’不过是建立在‘无名’之上的人为建构。老子意识到‘命名’的危险,哪怕这种命名是在‘美’‘善’或者‘仁义’等美好价值之下。无论如何,当我们用名来规范和塑造事物的时候,事物就必然被扭曲了。”“进入到名的秩序之中,则物失去真面貌”。①

首先,要搞清“无名”是不是“万物存在的根本”?

《老子》第四十章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无”才是“万物存在的根本”。怎么能是“无名”呢?从古至今,由庄子、河上、王弼始,一直到现在众多的注“老”名家,却都是这么循循相因,难以变通!其根源皆在于对《老子》第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的理解和断句。所以,我们必须先从第一章的解读,来仔细进行分析。

第一章老子开宗明义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天地生成前之初始,一片混沌,是“无”的状态,所以用“无”来“名状”“天地之始”。如果说“无名”,天地之始,这还能讲得通,因为在天地产生之前,没有人类,一切都是无名的。这虽然能讲得通,但作为高智商的伟大“圣人”、“智者”老子,在他这样久久传世、名扬海内外的经典著作《道德经》的开篇,提出这样没有意义的浅显论题,就显得太没有深度、太没有水平了!因为,在宇宙万物产生之前,没有人类,那来的名字?如果问小学生:“天地产生前之初始,没有人类,有没有名字?”聪明一点的小学生也会回答说“没有名字”。然而,如果问:“天地产生前之初始,没有人类,宇宙是个什么状况?”恐怕就说不准了。为什么说不准?因为老子这里要讲的是宇宙万物生成的大问题。在宇宙中天地生成之前的初始时空,是个怎样的状况?谁也没有见过,这是一个非常深奥、难以说清的问题。高明得世人无法企及的老子,不知费尽了多少心血,搅尽了多少脑汁,才用一个“无”字来描状,来表达。一个“无”字,有深刻的内涵,有无尽的奥妙,直到今天研究者尚不能完全稿清楚!关于宇宙万物、天地生成前的时空状态,能是一个简单的有没有名字的问题吗?老子这里要揭示的是“无”和“有”的关于“道”的存在、状貌、性质的根本性大问题,因此第二章紧接着就提出“有、无相生”的论题。老子根本没有要在“道”的有名、无名上大做文章的意向。

王弼看出了这个问题,注解曰:“凡有皆始于‘无’,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即是说老子这里提出的是“无”的问题。但王弼同时又说“未形无名”,将“无”和“名”连在一起,含混其词,致使后世误解连连!王弼在《老子指略》中大谈“无名”的问题,将老子的思想推向“虚无主义”,对后世的《老子》研究产生了极大影响!

如果说“有名”,是“万物之母”,这就实在是讲不通了。因为在人类文明产生之前,万物(包括人类)早就存在了,人类给万物起名,是在人类文明产生之后。这是明摆着的事实,老子怎么能说出“有名”是“万物之母”这样的昏话?!令人感到十分费解 的是,连庄子这样后世普遍认为的“智者”开始,众多的《老子》研究者们,都没有作深入地思考,把“有名”,看作是“万物之母”了!天地产生以后,成为“有”,有了天地才有万物;万物经过非常漫长的演进,才有了人类;人类又经过漫长的进化,才产生了“文明”,才开始給宇宙万物起名号。“有名”怎么能是“万物之母”呢?“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所以用名万物之母,情通理顺。“有名”,是个什么东西?仅仅是个概念,不是实质性存在,它怎么能作“万物之母”啊!?“有名”能生成万物吗?逻辑、事理,都是讲不通的。

《老子》第一章的前半段,是讲宇宙怎样生成的,也就是老子的“宇宙生成论”。老子认为“无”是万物生成和存在的根本,而不是“无名”。“无名”,是由庄子、河上、王弼开始,研究者们一直未作深入思考的误解!

从“无”、“有”处断句的,由宋代司马光、王安石开始,后来有白玉蟾、叶梦德、俞越、梁启超、侯外庐、高亨等。司马温公曰:“天地,有形之大者也,其始必因于‘无’;故‘名’天地之始曰‘无’。万物以‘形’相生,其‘生’必因于‘有’;故‘名’万物之母曰‘有’。”②讲得入情入理。遗憾的是,却被庄子、河上、王弼这些注老、解老权威家们的强大的声音和气势压倒了!

“无”,是老子赋予了特定内涵的特指性概念。“无,名天地之始”,此“名”,不只指名字、称谓,而且具有形容、描状的意思。老子在说,天地生成之前,宇宙是一个“无”的状态。对于这种“无”的状态,老子在第十四和第二十五章中极力给以具象化地表述:

视之不见名曰微,听之不见名曰希,捪之不得名曰夷。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一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随之不见其后,迎之不见其首。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无”,是什么状貌呢?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惚恍”是什么样子呢?就是一种似有非有、似无非无的状况。难以言说,难以描状。所以老子说“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按伽莫夫“宇宙大爆炸”③理论,宇宙大约在150忆年以前,所有物质都集中到一点,这个点叫做“奇点”,有极高的温度,温度又极度升高,发生了大爆炸。这“奇点”之说,与老子“混而为一”之说,何其相似?老子说“一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这“一”是“上”(即往前)与“下”(往后)的分界点。往上“不皦”,是不明不清的,老子说“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按照“大爆炸”理论一般的表述认为,“那时物质以中子、质子、电子、光子和中微子等基本粒子形态存在”,是无形的。老子描述为“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复归于无物”的“无”,其特指性是十分明显的。

这“无物”的“无”,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无物”是指“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实则是“有物混成”。按“大爆炸”理论,许多种基本粒子,不是一种,是许多种“混成”在一起。

这真是叫人惊奇感叹不已!在2500多年前,没有现代高科技仪器设备的条件下,老子怎么能知道宇宙生成之前这些情况?尽管是“惚恍”,“吾不知其名”,他还是颇为肯定地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云云。

在宇宙生成之前太空是浩渺无垠的,对于这种“浩渺无垠”的“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个“大”,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外在形态;而“道”是其“内质”,就是老子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的“物”。这个“物”,应该是混合而成的许多基本粒子。这些“先天地生”的基本粒子,自古及今,其性能不变,无处不在处处在,当然“可以为天下母”。按照现当代科学理论,宇宙间什么东西不是由基本粒子构成的?两千五百多年前老子对宇宙的生成、万物的构成就做出了如此独到而惊人的描述

“宇宙大爆炸”理论,是1904年生于俄国敖德萨,后来移居美国的科学家伽莫夫,于1948年提出来的。“大爆炸”理论,“在星系的起源和各向同性分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未解决的困难问题”,而且是一种猜想和假说;但,有哈勃望远镜作观测实证,渐渐得到大多数科学家的普遍认可。

老子对宇宙生成之前的“无”和“道”的描述和结论,与“大爆炸”理论是不谋而合的。“无,名天地之始”,老子毫不含糊地在其书的开篇就这么肯定地说。这个“无”,是“道”的存在状态,可以说是“道”的特指词、代名词。

“有,名万物之母”,这里的“有”指的什么呢?特指“天地”。这是个大“有”。宇宙形成之后,有了地球,也有了地球人老祖宗所说的“天”。“天”下之“地”上,有形有质的万物,都是在天地产生之后逐渐形成的,当然天地这个大“有”就是“万物之母”了。

其次,要搞清命名是不是就意味着危险?是不是当我们用名来规范和塑造事物的时候,事物就必然被扭曲了?是不是进入到名的秩序之中,则物失去真面貌了?

王博教授的“危险”、“扭曲”、“则物失去真面貌”之说,源自王弼的《老子注》。王弼在注解第32章“始制有名”一段时说:

“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

“朴散始为官长”是第二十八章“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的略语。老子这句话原本的意思是说,圣人用朴散为器,即道散为万物的道理,也就是朴与器、道与万物既统一又分散的关系,设置官长,来统领万物。设置“官长”,正如王弼所说是“立名分以定尊卑”,这没有错。但是,王弼将设置“官长”,“立名分以定尊卑”,与“始制有名”混淆在一起了!

按照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实际来考察,老子所说的“始制有名”,是指人类文明初创时期,给宇宙万物起名字、名号。以人类文明起源来说,原始人活动,就会有名号;有首领,有部族,也会有尊卑。随着文明演进,以中华文明来说,出现了文字,最早是象形字。从甲骨文来看,“日”字,就划一个园圈,中间划一小横;“月”字,划一个月牙,中间划一小竖。这就是为日、月命名。命名,并不意味着全都是始制官长”“立名分以定尊卑王弼对老子的“始制有名”解释有误。既然不全都是“始制官长”“立名分以定尊卑”,怎么能必然导致“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呢?又怎么“任名以号物”,就会成为“失治之母”呢?

“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这是王弼本、帛书等本的文字。这句话,著名的台湾人陈鼓应译为:“万物兴作就产生了各种名称,各种名称已经制定了,就知道有个限度,知道有所限度,就可以避免危险。”④ 文化名人、大作家王蒙将“知止”译为“适可而止”。⑤ 其他注《老》、译《老》者,基本相类。

给万物起名号、名称,怎么个“有所限度”、“适可而止”法?那些该起,那些不该起,定规矩、定数量?或者是为了“避免危险”干脆不起“名号”了?……皆其理不通!

“夫亦将知止”,河上本为“天亦将知之”。解释为:“人能法道行德,天亦将自知之。”显然,这是错解。因为河上将“夫”字,误录成“天”字了!但,是不是“亦将知之”也错了呢?胡适先生认为:“王弼今本‘之’字作‘止’”,“‘之’、‘止’古文相似,易误。”“若作‘知止’,则注中所引叔向谏子产的话,全无意思。”⑥ 胡适先生的见解,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引出,却又给以否定。其实,真理往往在少数人一边。“知之”指要知道所制而已有之名的内涵、特性、作用以及与其他名号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要知名物之理。这些都为“之”字所指代,所包含。“知之”就包容了“知止”、有限度、“适可而止”。知道了这些名物之理,就可以不发生危险,故曰“知之,可以不殆”。“名物之理”的内涵将前后文义贯通在一起,顺理成章地过度到最后两句。

这“名物之理”是什么呢?就是《老子》第三十九章所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天毋已清将恐裂,地毋已宁将恐发,神毋已灵将恐歇,谷毋已盈将恐竭,万物毋已生将恐灭,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榖,此其以贱为本耶?非乎!故数誉无誉。”尊、卑、贵、贱,宁、生、灭、蹶,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

我们再来联系第三十二章全章来分析。“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是说:道常是“无”的状态,叫做朴,虽然微小,天下人不敢以它为臣仆。侯王若能守道、守朴,万物将会自然而然地归附宾服。这就不会“蹶”,而会“得一以为天下正”。为了说明这个道理,老子用天下雨作比喻。“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这是说:天与地相互作用,降落甘露,民众没有给它们下命令,是它们自然而然地均匀洒布。这也是自然而然。

此章最后“譬道之在天下”,老子只说了半句,实则承接上文,意思是说道在天下与万物的关系。这二者的关系当然是道生万物,为万物之母,就是常无的状态——朴,虽小,也“天下不敢臣”。侯王若知之、守之,以“道”为根本,以“道”来治国,那么就“万物将自宾”。万物自然而然会归服于侯王,亦即归于道。

“道”与万物的这种关系,犹若“川谷之与江海”。万物比作川谷,“道”比作江海。“水流千转归大海”,万物生息归于道。

此章是在讲道、朴与万物、与万物之名之间的关系,着意在于明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而非在于止欲。名称名号并不等于名分名利。名称名号怎么能是“失治之母”?怎么会发生“危险”?社会“失治”的原因,难道是因为有名称名号吗?有了名称名号,“夫亦将知止”,是不是就该道不叫道、朴不叫朴、天不叫天、地不叫地了?按事理、文理都是无法讲通的。

历来的注《老》名家将“无名”等同于“道”,视“名”为社会“失治之母”,似乎发现了有“名”之“危险”,竟然提出了“以朴化名”的问题。2018年《人文杂志》第三期林光华所写《以道化欲,以朴化名——再论〈老子〉之自然及其对恶的克服》一文认为:“‘无名’是道的特点”;“道‘无名’,连名都没有,那就很难被注意到”;“朴,不是道的名,而只是指称道,是一个指示词而已。最高的朴是无名的。”“‘无名’是不去的‘常名’,因为无名,所以长久。”

对于人类社会来说,名字是会导致名分、名利的产生,但名分、名利的产生,其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有名字,而是外界社会不良风气  的习染。因此,才有了教育与法制,这是人类文明的产物。

黄帝、尧、舜时代,是无可争议的“圣人之治”,但那时已经有了名字,不是无名。为什么还能延续那么长久?人类社会发展有它自然而然的运行规律,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是一种必然趋势,并不是因为有了“名字”的结果。按照老子的理想,即就是人类社会完全“返朴归真”,没有了多欲、贪欲,也不能没有名字、名号。道,朴,将永远与名字、名号共存。

再则,人类之外的万物,根本不知道“名字”是什么,会产生名分、名利的影响吗?“道”,是宇宙万物生成、性能、规律的总概括,如果以“无名”来定义“道”的特点,这能行吗?

什么时候没有名字?不只是宇宙万物产生以前没有名字,就是人类文明产生以前也没有名字。而是人类文明产生过程中,随着人类进化,对宇宙万物的识别,为了表述名字、名号,从而产生了语言文字,人类社会才有了自然而然的有序化发展。如果没有名字,不要名字,连名字都没有,那还有人类文明吗?还有“圣人”吗?圣人治世,“以朴化名”,人类都将名字化掉,怎样来分辨人我、是非、尊卑、贵贱?那不是一切都乱了套吗!没有名字,不要名字,人类文明也将不复存在,这是否定人类文明的说法。因此,说“道的特点是‘无名’”,这是对《老子》文本、老子思想、老子所说的“道”的最大误解!如果《老子》真正说“道的特点是‘无名’”,以我看,此“道”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老子》压根儿就没有将“无名”,作为核心价值观来论述。可是从河上、王弼两个影响最大的传本延续至今,许多《老子》研究者都在将“道”与“无名”划等号,实在是难以改变,令人深感无奈啊!

二、“无”、“自然”与“道”的关系

王博教授在《“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一文的开头部分说:

二十多年以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有关老子自然观念的文章,认为在《老子》中,“自然”和“无为”的主语分别是万物、百姓和道、君主,所谓“自然”,即指万物或者百姓“自己如此”的存在状态,这种状态需要道或者君主的无为作为保证。 (参见王博,1995年) 当时的研究,主要局限于老子,并在政治意义上讨论。本文希望结合道家思想史,在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和个人的思考之上,对“自然”的意义,作进一步的讨论。……

在《“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一文的结尾,王博教授说:

综上所述,本文从“然”的存在和价值两个方向的意义出发,在整体的思想史中讨论“自然”观念的内涵。在存在的意义上,万物之“自然”要求从事物内部寻找事物的根据,由此发展出以“无”为中心的本原学说,并逻辑性地导致对任何造物主的否定。在价值意义上,万物之自然要求从自身出发肯定事物如此存在的合理性,由此发展出无名的理论,并逻辑性地导致对事物自己命名的肯定。始于老子的 “自然”观念,是道家核心价值的体现,……

王教授这两段话,牵扯的问题很多,我们这里必须仔细梳理,先将问题提出来,由于篇幅所限,不能展开详论,只能点到为止。

第一,首先是对于老子所说的“道”应该有正确的的认识和定位。

王博教授在他的《无的发现与确立——附论道家的形上学与政治哲学》一文中说: “老子一般被认为是中国形上学传统的开创者,这主要是因为通过对本原的思考与寻找,他把人们从物的世界引入道的世界(《老子·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从有的世界引入无的世界(《四十章》:‘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物与道、有与无,这两组关系并不能等量齐观。原因很简单,在老子那里,物的世界并不就是有的世界,而道的世界也不就是无的世界,道与物都是有无共同体。这也许并不符合学者一般的印象,但却是思想史的事实。”⑦

“共同体”之说,非常新鲜。这先肯定了“道”是有“体”的,是真实的存在,不是他为道家所定位的“虚无主义”。这个“共同体”之说是否符合老子的思想?需要分析。

老子所说的“无”,不是什么都没有,只是人的肉眼看不见而已。老子用“无”这个概念来描状、表述“道”的存在状貌。实则是真真正正的“有”。例如,一个密封的空玻璃球,将里面的空气抽净,成为真空。这玻璃球里边是“有”还是“无”?按照现代科学观测,肯定是“有”。为什么?因为里边有“光离子”。这“光离子”谁能用肉眼看得见?对于用肉眼看不见东西,老子用“无”来概括、表述。老子所说的“无”,实际是“有”,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老子》第十四章)。这与佛教的“真空妙有”之说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差别。“真空妙有”之“有”,是指无形之“有”;对这无形之“有”老子用“无”来特指、表述。这个“无”,实则是是指人的肉眼看不见的“有”。老子所说的“有生于无”,即是有形体之“有”生于无形体之“有”。无形体之“有”,就是《老子》第二十一章所说的“惚兮恍兮”的“道之为物”的“物”。这个“物”,是“其中有精”的“精”,而且是“其精甚真”,真真切切,毫不含糊。“精”,究竟是什么东西?《管子·内业篇》说:“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按照现代科学原理,气是分子组成,“气之精”,当然应该是“原子”之类的粒子了。中国古人对物质的构成,已经追寻到了“精”的地步,实在是令人惊讶!他们没有用“粒子”来概括,是因为当时没有望远镜、显微镜,是时代科学水平的限制。今天,我们为什么不能用现代科学的理论来解释?不用现代科学来解释,这是今天古典文献研究的缺失!我认为老子所说的“精”,就是老子“不知其名”的今天科学所测定的粒子,也就是第二十五章所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物”。这个“物”,就是“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的“道”。

有形的、无形的都是“物”。有形的“物”,是由无形的“物”所构成,老子用“生”来表述。物、有、道,是实际存在的指称,名不同,内质则没有分别。“无”,则是老子用来表述“道”的难以描状,他自己也难以表述的特定性“概念”,仅仅是个“概念”,不是实质性存在,无“体”可言。

王博教授的“共同体”之说,甚有创意,但却不甚精确。他看出了老子所说的“道”的实在性,然而,他对道生万物,给出的答案,却是否定的。这个问题,我们后文再做讨论。

第二、自然观念,是不是老子核心价值的体现

目前,许多老子研究者都将“自然”看作是老子的最高价值观念。如刘笑敢、叶树勋、林光华等专家学者。他们已经有不少这方面的文章发表在一些核心期刊。王博教授所说的“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大概就是指的这些人的文章。他们为什么会将“自然”推向高于“道”的地位?其原因有二:一是对老子所说的“道”,没有准确的认识和定位;二是对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解释有误。

关于老子所说的“道”,我们前面已做了简单的论述,下面我们对“道法自然”,略作分析。

河上注解“人法地”说:“人当法地,安静和柔也。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劳而不怨,有功而不置。”注解“地法天”说:“天,湛泊不动,施之不求报,生长万物,无所收取也。”“法地”之“法”、“法天”之“法”,皆可以理解为“效法”,“法”作动词。也可以理解为“以地为法则”,“以天为法则”,“法”为名词。这恐怕就是后世将“四法”之“法”,作“效法”解的根源。尽管河上在注解“天法道”时,直言“道法”,“法”毫无“效法”意味,但前面“二法”的含糊其辞,还是给后世《老子》研究者留下了错解的空间。

王弼旗帜鲜明地打出了“法,谓法则也”的旗帜。这即是说四个“法”全不是“效法”的意思。他说“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不违”,就是不违背,从正面说,就是顺从,依从,遵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就是人遵从地的法则,地遵从天的法则,天遵从道的法则。法则全是名词。换一种说法,就是人以地的法则为法则,地以天的法则为法则,天以道的法则为法则,(“以……为……”的这种句式,为“意动句”,句中的“人”、“法则”词性不变,还为名词,而非动词。)根本没有“效法”的意蕴。问题在于王弼对《老子》所说的“四法”,没有完全吃透,后面,又作了错误的解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

王弼所理解的“自然”,不是“自然而然”。“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是什么意思?“无称”,就是没办法称呼。说明王弼对“自然”没有搞明白。“穷极之辞”又是什么意思?这是含糊其辞!说“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这明显是指的“道”“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宇宙万物之“方”、之“圆”,都是由“道”所生、由“道”所成,怎么能说“道”法方,法圆呢?

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其实道性本身就是自然而然,不存在“道违自然”的问题。后文还说“故转相法也”,将“法”又全作动词用,与他所说的“法,谓法则也”,自相矛盾了!这样的“经典”注家,对后世的《老子》研究者产生了很大影响!

笔者认为:《老子》所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四个法,全是名词。是说人、地、天、道的法则,都是自然而然。以人为起点,贯串“四法”。这样解释,是最合《老子》本义的。

人依靠地球提供的一切生存条件而生存,白天黑夜,阴晴雨雪,四时变化,这些自然而然的法则、规律,人能不依从吗?王弼说“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人必得依从地的法则不违背,以地的法则为法则,才得安全。

地球承载着万物、人类的生存,受天(中国古人所说的“天”,实则就是宇宙)的影响极大。白天黑夜,阴晴雨雪,四时变化,地震、台风、干旱、洪水……或风调雨顺,或灾害连发,这些人类、地球都难以控制的自然而然的法则,只能是顺从。王弼说“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现在,地球大气污染,天气变暖,致使严重的自然灾害到处发生,地球已经难以“全载”人类、万物了!似乎是地球违背了天“自然而然”的法则,实则是人类违背了“道”“自然而然”的法则。

“天法道”,河上说“道法清净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然生长”。“道法”,即言道的法则,“自然生长”,就是自然而然地生长。这实际就是“道法自然”的解释。最后归结说:“道性自然,无所法也。”说“道”没有“效法”的对象,也就不存在“效法”的问题。

“道”的性能、法则是自然而然,这是天地万物产生、发展、运行、变化的总法则、总规律。我们能感受到的“天”是日月星辰以及昼夜的黑白交替,永不停息地反复运转,自然而然,体现着“道”的特性,“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没有谁能改变它,中止它。有的星体坠落,有的星球碰撞,那都是按照自然而然的规律自身在寻找平衡。这就是老子的“宇宙自然观”。

地球(包括属于自己的大气层)有阴晴、雨雪、雷电、旱涝、地震、潮汐、海啸等等,它们都自然而然地时停时现,反复发作、变换,以维持自身平衡,保持相对的稳定,人类对它们的作用微乎其微。

地球上的生命体(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万物”,包括人类)要靠日光、空气、水生长,同时受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规律所支配,自然而然地自生自灭,虽然各自采取这样那样的方式以求改善自己的生存状态和延长自己的生存期限,但仍改变不了自然而然的生、灭法则。

人类是特殊的生命体,除了天地和其他物种所营造的环境之外,主要是社会环境;而社会环境又主要为社会制度所决定。考查人类社会制度的演变,由原始公社到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凡是世界上较大的经济体国家,都经历了不同时限却几乎相同的这些发展阶段。为什么?就是“道”的自然而然的法则在起作用。尤其是苏联、东欧、中国市场经济的回归,充分说明自然而然的法则是难以跨越和不容违背的。人在这“道”的自然而然的运行法则面前,显得那么渺小!只能是顺其自然的顺应,不能强行去违扭。对这自然而然的社会发展规律,人是“主宰”不了的?。主宰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帝王,朝代更替,都想保住自己的皇位,可最后他们还是抗不住社会发展规律的巨大力量,而灰飞烟灭!

这些,可以说是属于老子的“社会自然观”范畴。

老子关于“道”的理论,其预见性、概括性、客观性、规律性、科学性是无与伦比的。对于人类来说是如何吃透它、学习它、遵循它、顺应它的问题。

《老子》所说的“四法”中的“法”,全作法则解,情通理顺。如果作“效法”解,矛盾百出。“效法”一词,是人类由意识指导、支配的行为,说人“效法”天”,从词性、情理上还可讲得通。但是,说地“效法”天,天“效法”道,就情理不通了!地怎么效法天?天又怎么效法道?地和天,都是没有意识的存在,它们有“效法”的意向吗?能做出“效法”行为吗?如果当初,老子也这么想,他的头脑也是犯浑了!

老子没有把“自然”看作“最高法则”,也没有把“自然”看作自己“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而是,目前一些老子研究者硬是要把“自然”推到最高价值的地位上去!他们背离自己“自然”就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的诠解,而是将“自然”这个用来描状、形容“道的法则”自然而然、自己如此的性能、状态的形容词,要作名词用,视作大自然、自然界了!这是概念及概念内涵的混淆!也是自己理论、逻辑的矛盾与混乱!

“道法自然”,不是说“道”“效法”“自然”,而是说道的法则是自然而然,“道”自己如此地不断演化宇宙万物的发展、生灭。这里边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学问是太深、太大了!研究者要认真、深入地思考啊!

笔者认为,老子所说的,既然为天下母,它就是至高无上的,是宇宙万物的总根源、总根据,这理所当然的就是核心价值之所在,而不是“自然”。

王博教授所说“在价值意义上,万物之自然要求从自身出发肯定事物如此存在的合理性,由此发展出无名的理论,并逻辑性地导致对事物自己命名的肯定”,关于“无名”, 前文已有讨论。至于“对事物自己命名的肯定”之说,这个问题太简单,不需过多耗费笔墨。从历史事实来印证,事物都是由来命名。山,能给自己命名吗?水,能给自己命名吗?事情,能给自己命名吗?……

第三、老子的哲学思想不能以庄子的“虚无”来定性。

王博教授在《“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一文第四部分说:

庄子虽然肯定道能够“生天生地,神鬼神帝”,但更突出了道之“无”的品格。《齐物论》“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很显然有针对老子的意味,力图消除保留在老子那里的道和有的暧昧关系。在表述的层面,老子仍然把道视为一种特殊的“物”,如“道之为物”或者“有物混成”的说法,庄子则强调道和物之区分。《知北游》“物物者”的提出显然深化了这种区分,而“物物者与物无际”的说法又在避免把道简单地看作物之外或之上的存在。《则阳》对于“或使”和“莫为”二说的批评,重点是“未免于物”,即这两种说法都有把“道”视为物之上的一种“物”的危险。物物者并非造物者或者住在者,郭向注特别指出“道故不能使有,而有有者自然也”,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

王教授这段话集中到一点,就是用庄子和郭向对《庄子》的注解的观点,来否定老子“道生万物”的论断。这就要仔细分析庄子和郭向的观点是否符合老子的思想和科学的实际。

老子所说的“道”和“有”,不是“暧昧关系”。按照老子的表述,虽然“道之为物,唯恍唯惚”,但却是“其精甚真”,是真真切切的“有”,不是含糊其辞。无形之“道”是有,有形之物当然也是有。老子的论述是有实证意义的,也是符合现代科学仪器观测到的实际的。现在“信息时代”的“信息”,是老子所说的肉眼看不见的“无”,可是谁能说它不是“有”?《老子》第二十一章“其精甚真”之后,紧接着说“其中有信”,这个“信”,完全符合现代科学所说的“信息”哦。作为信息载体的语言,是可以感知、听见的“有”;文字,是可以读颂的看得见的“有”;现代媒体传播所用的电脑、电话、手机等等,所依凭的粒子,都是老子所说的肉眼看不见的“有”。这一切都是由“道”所生。由“道”所生的“有”,“道”也就在其中,根本不存在“物之外或之上”的问题。“道”永远和“物”、和“有”不分离,在一起。“道”是无处不在处处在。

王博教授认为庄子《齐物论》的那段话,“很显然有针对老子的意味,力图消除保留在老子那里的道和有的暧昧关系”。庄子和老子对“道”的体认,处在不同的层面和境域。就在王博教授所引的那段话之后,庄子紧接着说:“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今我则已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果有其谓乎?其果无谓乎?”    

庄子连他所说的话,是说了呢还是没说,是“有”还是“无”,都说“不知道”,全然“虚无”化,可见他视“有”、“无”、“道”,皆为虚无,皆为“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认为一切都是虚无,“世界归于‘未有是非’的混沌”。王博教授说:“按照庄子的理解这仍然不是‘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的‘知’。在‘未始有是非’之前,还有‘未始有封’‘未始有物’的‘知’。而‘未始有物’的‘知’是真正的‘无知’,也可以说是达到了关于‘无’的知识。只有达到了关于‘无’的知识,‘无物不然’才拥有了终极保证。”(引自《“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后文未注者,皆同此。)

庄子以“真正的‘无知’”为“知”,这才“可以说是达到了关于‘无’的知识。”王博教授认为:“‘无知’乃是一种深刻的洞见,是通过拒绝肯定某个外在于事物的超越理由或根据,来给事物本身留下自主的空间,其结果是对于‘自然’观念的肯定。后来,王弼对于‘自然’的理解,特别强调‘其端兆不可得而见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子》第一、二十一章注)。”

王博教授《无的发现与确立——附论道家的形上学与政治哲学》(网文,原载《哲学门》2011年第1册)一文又说:“比较起来,老子‘有物混成’之说不过是第二义,相当于‘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的境界。其中区别的关键就是有无之辨,老子仍然相信有一个开始,‘天下有始,可以为天下之母’(《五十二章》),而此开始又是‘有物’,庄子则用‘未始有物’把‘有物’彻底否定掉了。‘未始有物’并非某个东西,它也不是开始。《齐物论》极力避免人们把‘未始有物’看作是一种实存的东西:‘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这段话明显是针对着认为世界有个开始并主张‘有生于无’的老子。从‘未始有始’到‘未始有夫未始有始’的说法,体现出庄子拒绝确定一个‘始’的决心。不管这个‘始’是‘有’还是‘无’,庄子都致力于清除之。如果是‘有’,可以用‘无’来取消它。如果是‘无’,还可以用‘未始有无’以及‘未始有夫未始有无’来否定它。总之,庄子是要拒绝任何一个确定的东西作为世界的开始或者本原,这个世界是没有开始也没有本原的,因此它是变化无常、终始无端的。经由这个否定和拒绝,老子那个变化有常的世界就变成了一个完全不确定的世界,而纯粹的无就在这个完全不确定的世界中得到了确立。

 这些都说明庄子和老子所说的“道之为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有生于无”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对立的观点。这一点,王博教授是看清了,说准了,讲透了。庄子是要“用‘未始有物’”,把老子的“‘有物’彻底否定掉”。世人都以为庄子是老子思想的继承者,将“老庄”同称,视之为一家,实则,庄子和老子背道而驰,在唱“对台戏”!可以说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王博教授将道家定义为“虚无主义”。他在《道家“虚无”主张有五大重要意义, 应认真对待》⑧一文中,尽管“指出道家的虚无主张不应该被‘虚无化’”,但还是以“虚无”来定性,定位!

老子被奉为道家、道教的始祖,如果说道家是“虚无主义”,还可勉强讲通。然而,老子却绝对不是。只是从庄子开始,特别是王弼、郭向等误解老子所说的“无”,认为“无”是什么都没有,“纯粹的无”;进而,认为“有”、“无”没有差别,一切皆归于“虚无”。庄子是道家“虚无主义”的始祖、代表。庄子从他的思想层面和所知境域,来推知老子所说的“道”,纯粹是思辯的、逻辑的方式,他没有真正见“道”,也就不可能了解“道”究竟是什么!“虚无”的走向是“梦幻”。“庄周梦蝶”,不知道蝴蝶是他,还是他是蝴蝶。庄子否定有“始”、有“物”,连老子所说的“无”也要“用‘未始有无’以及‘未始有夫未始有无’来否定它”。如果说一切皆归于“纯粹的无”,不仅否定了宇宙、万物、社会的存在,连自己的存在、自己学说的存在,都否定了,这将是一种什么状态?庄子这是铁了心肠要与老子分家,另立学派啊!庄子的思想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可供人们欣赏、研究,甚至迷醉,有其存在的价值。但从社会现实应用而言,与老子的思想,有天渊之别,有本质的不同!

老子对他所说的“道”,是实证性的表述、论说。是“观”(第一章“以观其妙”,第二十五章“吾以观其复”)是“阅”(第二十一章“以阅众甫”),真正地见了“道”。“道”,尽管是不可得见、不可得闻、难以捉摸的“玄之又玄”,但却是真真实实的存在。“玄”,不等同于“虚”。“玄”《老子》第一章与“妙”相连。“妙”,是奥妙,微小。《老子》第一章说的“众妙之门”,在今天来说就是“微观世界”之门。老子说“以观其妙”,这决然是实证性的见证学说。现代科学的显微镜、“天眼”,不就是一个“观”吗!不是已经“观”到了“引力波”以及宇宙久远的诸多信息见之媒体报道吗?

老子说“天下有始”,这个“始”就是“无”,所以老子第一章说“无,名天地之始”。这个“无”,实则是“其精甚真”的“精”,老子将其“字之曰道”;对这“混成”之“物”(即“精”)的无边无际的存在,老子“强名曰大”。这个以“粒子”样态存在的“道”、“大”,老子说“自古至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其众甫之然哉?以此”。( 第二十一章)“名”,在这里包括古往今来的一切信息,都存在于宇宙空间,这实则就是今天科学所说的“大数据”。

根据现代科学观测报导,引力波能够提供一种观测极早期宇宙的方式。“引力波”是“对应天体”所产生的“信号”。 中国南极巡天望远镜AST3合作团队利用正在中国南极昆仑站运行的第2台望远镜,又观测到了“双中子星并合抛射出1 %量级太阳质量(超过3000 个地球质量)的物质,这些物质以0.3倍的光速被抛到星际空间,抛射过程中部分物质发生核合成,形成比铁还重的元素”这些都是物质性的存在。

现代科学仪器观测的结果证明老子的“以观其妙”、“以阅众甫”真实不虚。庄子、王弼、郭向们,没有“观”、“阅”的能力,仅用推知和思辯方法,来否定老子所说的“道”的真实存在,是不符合宇宙万物产生和发展实际的。

老子所说的“道”,既有“形而上”的一面,也有“形而下”的一面。“道”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也就是说“道”的实质是物质性的,属于形而下;另一方面,又包含着意识形态,这是形而上。然而,人的意识、精神,皆由人的心脑思维活动所产生、形成。心脑思维活动,实则是心脑细胞、神经组织的粒子活动,这实际就是一种物质性活动。思维活动的结果,形之于语言、文字,显现于书籍、荧屏等载体,也是一种物质性的转化与传递。这其间,意识、精神始终和物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近年,给机器人输入既定程序,具有了人的思维能力,可以和高明的棋手对弈,这无可辩驳地说明了意识的物质属性。

“道”的内质是粒子,因此“道”才具有了活性。意识、精神的活力,来源于粒子。由人的意识、精神活动所创造、生成的信息产品,就今天的网络来说,再由粒子来传递、传播,这一切,实则皆是物质性的活动。从这一点来说,与马克思主义的物质第一的观点,是相类、相近的。

“道”的“形而上”这一面,其核心是人的意识、精神,其中的“玄奥性”,今天的科学是难以探索穷尽的。信息时代的粒子运动、粒子现象,也是十分玄奥、十分神秘的,科学也难以探索穷尽。宇宙之大、历史之久远,更是玄奥、神秘,要说探索穷尽,谁也难以预言。因此,《老子》第二十五章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的“存在”,“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个“大”,包容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老子说:“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天地万物,古往今来,都包括其中了。形而上、形而下,物质与精神、意识,也都统统包容在“道”和“大”的概括之中了。

历来的研究者,大都是沿着《易经》“形而上者谓之道”的思路、定位,仅仅认为“道”是精神性的。没有看到老子的哲学论断是以坚实的科学认知为基础的。道,作为宇宙、万物生成的总根源、总根据,基本方面在于它的物质属性,不是在于它的精神属性。而精神属性这一面,却是的性能和作用,在人类的一切活动中得以体现和显现,是历世研究者最为重视、推崇的一面,应用范围极大,包含内容极其广阔丰富。现在要说 是物质、粒子,人们必然是难以接受的,可以理解。

老子说“吾何以知其众甫之然哉?”“甫”,这里指的是“始”。“众甫之然”,是说“众始之所以然”,就是“众始”之究竟,道理,根底。老子要追寻宇宙万物生成、存在的根底,是要做出“所以然”的判断和回答。然而,最具权威性的注《老》名家王弼却认为“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王博教授完全认同庄子和王弼的学说。实则,宇宙万物以至于社会现实,都是有其“所以然”之理的,如果将这些都“虚无”化,这个“社会”也将不成其为社会了,这个“世界”也将不成为世界了!如果认为 “所以然”不可知,不可探究,那么,著书、写文章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还有什么意义?

老子所说的“道”的“物质性”这一点,基本思想与社会现实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因而,王博教授及一些研究者认为《老子》是“王官之学”、“人君南面之术”!?(《老子》成书,在他离政隐居多年之后,“人君南面之术”一说,显然不能成立。)这虽然不切合《老子》全书的主旨,但却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老子》对于社会的实际应用性。因此,也就得到古今中外众多政治家的青睐。前美国总统尼克松、奥巴马,前德国总理施罗德,俄国总理韦德梅杰夫,前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等都引用《老子》的名言。实证的走向是科学,众多现当代的科学家说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在《老子》文本中找到了哲学根据。中国一位数学家在爱因斯坦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翻烂了”的《道德经》……令人非常遗憾的是,中国的现当代《老子》研究者对这些视而不见,却普遍认为老子所说的“道”是一种“假设”,是“什么也不是的X”,是个“摹状词”……要将老子所说的“道”“虚无”化,而要将“自然”确定为老子的“核心价值观”!这肯定是不符合老子思想实际的。

《纽约时报》选出古今中外10名著名作家,老子排名第一。“老子天下第一”,是世界思想巨人!庄子是无法企及的!以“庄”解“老”,或者用庄子来否定老子,都是不符合历史发展实际和《老子》文本实际的。

三、自然、无为与外力

“道”以及由它生成的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总的发展趋势、整体演进变化规律,是自然而然,这是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得住的。从千万亿年前“先天地生”的“有物混成”时期,直到如今这样的宇宙万物、人类社会之千姿百态,将来又会是怎样的状貌,恐怕没有人能够做出准确的预言,也没有什么外力能够使其改变而中止其演进。《老子》第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说“道”做了什么,它似乎什么都没有做;说它没有做什么,但它什么都做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生、成、坏、灭,丰富多彩,变化无穷,“周行不殆”!

然而,由“道”所生成的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都是由个体或群体的形式存在,它们及他们都有其存在的外部环境,不受外力作用,或干涉、干扰,是绝对不可能的。以地球为例,台风、暴雨、地震、海啸等等,对地球的“自然而然”,有多大的冲击和破坏啊!地球是“自然而然”地接受,无可奈何。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能够做出力所能及的抵御和修复,这也是一种外力。这种外力的干扰、干涉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生存在地球上的一切物种,既有他们内在的“自然而然”成活之动能动势,就是所谓的“自己如此”;另一方面,却无时无刻地存在着外界的作用与影响。如果把“自然”仅仅理解为“自己如此”,这是片面的理解。过分的强调事物的“自己如此”,忽视外部环境的作用,也是不符合实际而且行不通的。

《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首先是就宇宙万物而言,但重点却在于人类社会。老子所期盼的“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 17 章)、“希言,自然”( 第 23 章),是就他当时所处、所见的社会政治情况有感而论。西周末期,朝政腐败,老子尖锐地揭露统治者的贪婪、凶残,如第五十三章说:“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誇;盗誇,非道也哉!”他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高呼“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第三十九章),“强梁者不得其死”(第四十二章)……

因此,老子的救治之方,就是希望统治阶级能给人民大众更多的自主、自由,少一些政教法令,实现尧舜时代的“圣人之治”。这只是老子的“美好理想”,社会的最后走向,并没有使他如愿以偿!“百姓皆谓我自然”的祁盼,有其符合“道法自然”的真理性的一面,但是,这恰恰表现了老子这一思想的历史局限性,只能是针对当时的政治社会实际而言。老子当时不会想到社会发展,终有人民当家作主的一天。老子的道学思想,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先行,儒家、法家的相继出现,实则是在补道家的不足和缺失。从中国和世界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实际看,单纯的“百姓皆谓我自然”、“希言,自然”,是行不通的。政教、法制,是社会文明的结晶,关键在于政教、法制是为了人民,还是为了少数统治者。譬如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教、法令,可谓不少。从实施的结果看,这何尝不是老子所说的“圣人之治”呢?

人是社会的主宰,是宇宙万物的主人。人如何使宇宙万物为我所用?又如何使社会永远沿着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前进,这是人类要不断研究探讨并付之实施的大问题。老子所说的“道”、“自然”、“无为”,就是这样的问题。人,面对宇宙、万物、社会,应该是有所作为呢,还是无所作为?我想凡是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会认为:应该有所作为。因为,人类文明,现当代的高科技,都是由人的“有为”创造出来的。有了这个基本认识,再来讨论《老子》所说的“道”、“自然”、“无为”,就比较容易获得共识了。

人,面对宇宙、万物、社会,怎样去有效地作为?《老子》首先给出的回答是“道法自然”。这是适应宇宙万类的普遍法则、普遍原理、普遍规律,不能违背,只能是顺应。《老子》第十六章说:“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常”,就是永久存在的规律。“道”永存,“常”亦永存。“常”,体现着万物生灭——灭生由“道”制控的永在规律。这个规律是绝对不能违背的,人类必须认识清楚,这就是“知常”。反过来,如果不知常,而违背自然而然的规律——“常”,胡作妄为,就会受到惩罚而遇凶险。

《老子》第六十四章说:“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 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不敢为”,是不敢“妄为”。“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不违背自然法则,不任意作为,实则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省略语。“无为”,绝不是什么都不做。第三章最后两句说“为无为,则无不治”,就是说“无为”也是要“为”的。过去许多论者,将“无为”理解为“什么都不做”、无所作为,于是认定老子是虚无主义者,这是对老子思想的极大误解!

老子说“道法自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这可看出,“自然”、“无为”都是“道”的性能。自然而然,是宇宙间万事万物发展、演进、运行的总法则;无为,是社会政治主张和人类行为规范。无为,要受“道”的自然而然这个总法则的制约和统摄。

“道”的法则是“自然而然”,是说“道”以及由“道”所生的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全都在按着“自然而然”的轨迹不断地发展、演进。“百姓皆谓我自然”、“希言,自然”,老子针对的是春秋末期的社会情况。而要用于今天,那就颇为不适用了!

这说明,如果没有将《老子》第二十五章的“四法”及“道法自然”从总体上把握准确,没有将“道”、“自然”、“法”、“无为”的概念内涵、实质搞清楚,要在“自然”等具体问题上深化、出新意,进而为今天的社会现实所用,是很难遂意的。

结 语

《老子》所说的“道”,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却是有内质的存在,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物质与精神的有机统一体;“道”虽无形,但宇宙间所有有形的实体之物,无一不是由“道”所生成。“道”,正是古希腊哲学所追寻的“存在之存在”。古希腊哲学的追寻,没有答案,《老子》以“道”这个极富哲学意义的概念,做出了精确、完满的回答。这是老子对宇宙万物生成、演进的本质极其准确的认知和表达。进而,又以“道法自然”来概括、描述宇宙万物生成、演进的法则、规律是“自然而然”,定义“道”的性质、性能。整部《道德经》,论述的是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根本问题。故而,名贯古今,名扬天下。老子的发现、认知和表达,极具实证性、科学性、哲理性、真理性。“老子天下第一”,名副其实。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8月7日第一版刊登了张汝伦先生的《以独特贡献让中国哲学在场》一文说:“哲学的定义有许多,但今天人类比较能够接受的是它是对人类根本问题的根本思考,它要从根本上理解人和世界。”《老子》正是这样的著作,老子所说的“道”是“对人类根本问题的根本思考”和概括。老子以独特贡献,代表中国古典哲学,不仅是“在场”,而且攀登上世界古典哲学的峰巅。

然而,非常遗憾的是,我国的《老子》研究者,特别是现当代的一些学者,却对老子所说的“道”和“道法自然”、“无为”等基本思想、概念,做出了极不符合老子本义的诠解和判断。台湾著名学者陈鼓应先生认为:“‘道’只是概念上存在而已。‘道’所具有的一切特性的描写,都是老子所预设的。《老子》所预设的‘道’,若从常识的观点来看,也许会认为它是没有意义的。”⑨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郑开发表于2018年第一期《哲学研究》的《中国哲学语境中的本体论与形而上学》一文认为“道”是“什么也不是的X”。他们都否定“道”的实在性,都对老子所说的“道之为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之“物”,视而不见,或者说是不予理睬!否认“道”是有实质的真实存在,令人感到非常遗憾!

近年来的道学研究者又普遍认为“道法自然”,是“道”效法“自然”,“自然”是“最高的”。这是有意或无意在否定“道”的存在价值和应用价值,从而贬低“道”至高无上的位置。老子所说的“道”,是极具哲学内涵和意义的概括与表达,如果将“道法自然”解释为“道”“效法”“自然”,就将“道”的哲学意味,社会实用价值,消解殆尽了!自古至今,没有人真正能把“道”的实质彻底搞明白,说清楚。这是一个学术界必须继续深入研究的大课题。(笔者撰写了《老子所说之“道”新解》,台湾《宗教哲学》2018年9月号,总81期,作为首篇发表,网上可以调出。拙文试图将老子所说的“道”的真义揭示出来,抛砖引玉,让学界讨论。)

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认为老子的《道德经》提出“绝对的原则,一切事物的起源、最后的、最高的乃是‘无’,……他们(道家)否认世界的存在。”⑩黑格尔错解了老子的“无”,把老子所说的“无”当做什么都没有。从而断定“中国无哲学”。我们的《老子》研究专家们,不自觉地在应和黑格尔错解《老子》的“道”之特殊状态、特定表达——“无”,这怎能不叫人感到遗憾啊!

然而,古今中外名人对老子的热情赞美与极高评价,已成历史性定局,是很难改变的现实。这也可说是“自然而然”吧!我们的《老子》研究专家、学者们,还是要好好认真地反思,自己将老子所说的“道”、“道法自然”、“自然”、“无为”的实质到底搞清楚了没有?说的更直白一些,就是将《老子》文本真正读懂了没有?老子所说的“道”,到底是什么?在今天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信息时代,来研究《老子》,对其现代科学意义,发现了没有?为什么德国、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科学家对《道德经》那样的赞誉、推崇?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外政要,或引用老子的话,或盛情赞扬,《老子》的实用价值可见一斑。……

老子所说的“道”,是我们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古典文化的智慧结晶,古希腊伟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没有追寻到的“存在之存在”,老子用“道”概括了;“道”是极富哲学意义的概念,是我们中华民族足以引以自豪的“文化自信”的基石;如果割离了“道”的存在的实在性,“道”就什么也不是了,老子也就不成为老子!我们不能自己“自毁长城”啊!

注释:

① 《哲学研究》2018年第10期第52页

② 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新编影印本《道藏》第13册第845页

③ 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 (英)史蒂芬·霍金 许明贤、吴忠超译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版

④ 《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5月第1版 第197页

⑤《老子的帮助》 华夏出版社2010年9月北京第12次印刷本 第131页

⑥ 见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2011年2月北京第七次印刷本)第400页

⑦  《哲学门》2011年第1册

⑧  2017年05月11日   凤凰国学网

⑨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年  第42—43页

⑩ 《哲学史讲演录》 中译本 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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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所说的“无”、“自然”与“道” —以与王博教授讨论为缘起

道教之音 王西平

2019-08-17 1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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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所说的“无”、“自然”与“道” —以与王博教授讨论为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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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当代的《老子》研究者普遍认为“道法自然”,是“道”效法“自然”,这是对老子本义最大的误解。“道法自然”,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念。“道”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生成、演进的总根源、总根据。自然,是自然而然,是道的属性、性能,是 “道”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法则、规律。“道”在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过程中,是“无为而无不为”,是“自然而然”的法则的体现。“无为”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省略语,主要着眼于人类社会,是老子的一种政治主张和人类行为规范。宇宙万物、人类社会自然而然生成、演进总的驱动之势,任何外力是难以阻挡的,千万亿年以来总是“自己如此”。但由“道”所生成的宇宙万物、人类社会中的个体、群体存在物,皆有其生存的外部环境,不受外力干预、影响,是绝对不可能的。外力,有有害的,也有有益的。一切生命体,特别是人类能够识别而予以接受、防御或抵抗。这些,都由“道”的自然而然的规律所涵盖。道,自然,无为,道法自然,是极具哲学内涵和意义的概念。庄子的思想与老子的思想,有实质性的差别,不能以庄解老。庄子、王弼等,都错解了老子的“道”和“无”,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问题,应该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从而进行深入地研究和讨论。

关键词:道  无  无名  道法自然  无为   

Summary: The researchers of Lao Zi in modern society usually believe “Tao follows nature”, which means Tao learns from nature. But this is the most misunderstanding of Lao Zi’s original thoughts. “Tao follows nature” is the core values of Lao Zi’s ideological system. “Taoism” is the beginning of the universe, including the evolution of human society. “Nature” is naturally the property and attribution of “Taoism” and is the laws of evolution in human society, so Lao Zi summarizes as “Tao follows nature”. “Taoism” generates and evolves the universe and human society, so it is “inaction and all action” and is the representation of “Natural”. “Inaction” is the brief of “Inaction and all action”, and it is also the political views and behavioral norms in Lao Zi’s mind. The generation of universe and the evolution of human society cannot be prohibited by any external forces. But the universe and human beings generated by “Tao” all rely on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and can be impacted by external forces. The external forces, some are harmful, but some are beneficial. All living things, especially that human beings can be recognized and defended, are all included by Taoism’s natural rules. “Taoism”, “Non-being”, “Natural”, “Inaction” and “Tao follows nature” all have deeply philosophy connotation and significant meaning. Chuang-tzu’s ideology has essential differences with Lao Zi’s ideology system, so we cannot use Chuang-tzu’s thoughts to explain Lao Zi’s. Chuang-tze and Wang Bi both misinterpret Lao Zi’s “Taoism” and “Non-being”. This is a historical problem, which should be aroused by general concern in academic circles, and have an in-depth exploration.

最近,在《哲学研究》2018年第10期,读了王博教授的《“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深有感触!王教授旁征博引,条分缕析,说服力很强。但是,关于《老子》,往往在十分节要之处,却与文本思想,隔了一层!于是,我在网上调出了王博教授的《“道德经”是怎样的一本书》、《道家“虚无”主张有五大重要意义  应认真对待》、《无的发现与确立——附论道家的形上学与政治哲学》等文章,一一拜读,深深感觉对老子所说的“无”,及其与之相关的“无名”、“无为”、“自然”特别是“道”的内涵、关系,所涉及的问题,非常需要进一步认真讨论。笔者有许多不同看法,发表出来,求教于专家、读者,希望能够取得共识。

一、“无”与“无名”

王博教授在《“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一文中说:“与儒家不同,老子从根本上区分了事物和对于事物的命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核心即在于此。‘无名,万物之始’揭示出‘无名’才是万物存在的根本,‘有名’不过是建立在‘无名’之上的人为建构。老子意识到‘命名’的危险,哪怕这种命名是在‘美’‘善’或者‘仁义’等美好价值之下。无论如何,当我们用名来规范和塑造事物的时候,事物就必然被扭曲了。”“进入到名的秩序之中,则物失去真面貌”。①

首先,要搞清“无名”是不是“万物存在的根本”?

《老子》第四十章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无”才是“万物存在的根本”。怎么能是“无名”呢?从古至今,由庄子、河上、王弼始,一直到现在众多的注“老”名家,却都是这么循循相因,难以变通!其根源皆在于对《老子》第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的理解和断句。所以,我们必须先从第一章的解读,来仔细进行分析。

第一章老子开宗明义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天地生成前之初始,一片混沌,是“无”的状态,所以用“无”来“名状”“天地之始”。如果说“无名”,天地之始,这还能讲得通,因为在天地产生之前,没有人类,一切都是无名的。这虽然能讲得通,但作为高智商的伟大“圣人”、“智者”老子,在他这样久久传世、名扬海内外的经典著作《道德经》的开篇,提出这样没有意义的浅显论题,就显得太没有深度、太没有水平了!因为,在宇宙万物产生之前,没有人类,那来的名字?如果问小学生:“天地产生前之初始,没有人类,有没有名字?”聪明一点的小学生也会回答说“没有名字”。然而,如果问:“天地产生前之初始,没有人类,宇宙是个什么状况?”恐怕就说不准了。为什么说不准?因为老子这里要讲的是宇宙万物生成的大问题。在宇宙中天地生成之前的初始时空,是个怎样的状况?谁也没有见过,这是一个非常深奥、难以说清的问题。高明得世人无法企及的老子,不知费尽了多少心血,搅尽了多少脑汁,才用一个“无”字来描状,来表达。一个“无”字,有深刻的内涵,有无尽的奥妙,直到今天研究者尚不能完全稿清楚!关于宇宙万物、天地生成前的时空状态,能是一个简单的有没有名字的问题吗?老子这里要揭示的是“无”和“有”的关于“道”的存在、状貌、性质的根本性大问题,因此第二章紧接着就提出“有、无相生”的论题。老子根本没有要在“道”的有名、无名上大做文章的意向。

王弼看出了这个问题,注解曰:“凡有皆始于‘无’,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即是说老子这里提出的是“无”的问题。但王弼同时又说“未形无名”,将“无”和“名”连在一起,含混其词,致使后世误解连连!王弼在《老子指略》中大谈“无名”的问题,将老子的思想推向“虚无主义”,对后世的《老子》研究产生了极大影响!

如果说“有名”,是“万物之母”,这就实在是讲不通了。因为在人类文明产生之前,万物(包括人类)早就存在了,人类给万物起名,是在人类文明产生之后。这是明摆着的事实,老子怎么能说出“有名”是“万物之母”这样的昏话?!令人感到十分费解 的是,连庄子这样后世普遍认为的“智者”开始,众多的《老子》研究者们,都没有作深入地思考,把“有名”,看作是“万物之母”了!天地产生以后,成为“有”,有了天地才有万物;万物经过非常漫长的演进,才有了人类;人类又经过漫长的进化,才产生了“文明”,才开始給宇宙万物起名号。“有名”怎么能是“万物之母”呢?“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所以用名万物之母,情通理顺。“有名”,是个什么东西?仅仅是个概念,不是实质性存在,它怎么能作“万物之母”啊!?“有名”能生成万物吗?逻辑、事理,都是讲不通的。

《老子》第一章的前半段,是讲宇宙怎样生成的,也就是老子的“宇宙生成论”。老子认为“无”是万物生成和存在的根本,而不是“无名”。“无名”,是由庄子、河上、王弼开始,研究者们一直未作深入思考的误解!

从“无”、“有”处断句的,由宋代司马光、王安石开始,后来有白玉蟾、叶梦德、俞越、梁启超、侯外庐、高亨等。司马温公曰:“天地,有形之大者也,其始必因于‘无’;故‘名’天地之始曰‘无’。万物以‘形’相生,其‘生’必因于‘有’;故‘名’万物之母曰‘有’。”②讲得入情入理。遗憾的是,却被庄子、河上、王弼这些注老、解老权威家们的强大的声音和气势压倒了!

“无”,是老子赋予了特定内涵的特指性概念。“无,名天地之始”,此“名”,不只指名字、称谓,而且具有形容、描状的意思。老子在说,天地生成之前,宇宙是一个“无”的状态。对于这种“无”的状态,老子在第十四和第二十五章中极力给以具象化地表述:

视之不见名曰微,听之不见名曰希,捪之不得名曰夷。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一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随之不见其后,迎之不见其首。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无”,是什么状貌呢?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惚恍”是什么样子呢?就是一种似有非有、似无非无的状况。难以言说,难以描状。所以老子说“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按伽莫夫“宇宙大爆炸”③理论,宇宙大约在150忆年以前,所有物质都集中到一点,这个点叫做“奇点”,有极高的温度,温度又极度升高,发生了大爆炸。这“奇点”之说,与老子“混而为一”之说,何其相似?老子说“一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这“一”是“上”(即往前)与“下”(往后)的分界点。往上“不皦”,是不明不清的,老子说“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按照“大爆炸”理论一般的表述认为,“那时物质以中子、质子、电子、光子和中微子等基本粒子形态存在”,是无形的。老子描述为“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复归于无物”的“无”,其特指性是十分明显的。

这“无物”的“无”,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无物”是指“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实则是“有物混成”。按“大爆炸”理论,许多种基本粒子,不是一种,是许多种“混成”在一起。

这真是叫人惊奇感叹不已!在2500多年前,没有现代高科技仪器设备的条件下,老子怎么能知道宇宙生成之前这些情况?尽管是“惚恍”,“吾不知其名”,他还是颇为肯定地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云云。

在宇宙生成之前太空是浩渺无垠的,对于这种“浩渺无垠”的“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个“大”,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外在形态;而“道”是其“内质”,就是老子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的“物”。这个“物”,应该是混合而成的许多基本粒子。这些“先天地生”的基本粒子,自古及今,其性能不变,无处不在处处在,当然“可以为天下母”。按照现当代科学理论,宇宙间什么东西不是由基本粒子构成的?两千五百多年前老子对宇宙的生成、万物的构成就做出了如此独到而惊人的描述

“宇宙大爆炸”理论,是1904年生于俄国敖德萨,后来移居美国的科学家伽莫夫,于1948年提出来的。“大爆炸”理论,“在星系的起源和各向同性分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未解决的困难问题”,而且是一种猜想和假说;但,有哈勃望远镜作观测实证,渐渐得到大多数科学家的普遍认可。

老子对宇宙生成之前的“无”和“道”的描述和结论,与“大爆炸”理论是不谋而合的。“无,名天地之始”,老子毫不含糊地在其书的开篇就这么肯定地说。这个“无”,是“道”的存在状态,可以说是“道”的特指词、代名词。

“有,名万物之母”,这里的“有”指的什么呢?特指“天地”。这是个大“有”。宇宙形成之后,有了地球,也有了地球人老祖宗所说的“天”。“天”下之“地”上,有形有质的万物,都是在天地产生之后逐渐形成的,当然天地这个大“有”就是“万物之母”了。

其次,要搞清命名是不是就意味着危险?是不是当我们用名来规范和塑造事物的时候,事物就必然被扭曲了?是不是进入到名的秩序之中,则物失去真面貌了?

王博教授的“危险”、“扭曲”、“则物失去真面貌”之说,源自王弼的《老子注》。王弼在注解第32章“始制有名”一段时说:

“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

“朴散始为官长”是第二十八章“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的略语。老子这句话原本的意思是说,圣人用朴散为器,即道散为万物的道理,也就是朴与器、道与万物既统一又分散的关系,设置官长,来统领万物。设置“官长”,正如王弼所说是“立名分以定尊卑”,这没有错。但是,王弼将设置“官长”,“立名分以定尊卑”,与“始制有名”混淆在一起了!

按照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实际来考察,老子所说的“始制有名”,是指人类文明初创时期,给宇宙万物起名字、名号。以人类文明起源来说,原始人活动,就会有名号;有首领,有部族,也会有尊卑。随着文明演进,以中华文明来说,出现了文字,最早是象形字。从甲骨文来看,“日”字,就划一个园圈,中间划一小横;“月”字,划一个月牙,中间划一小竖。这就是为日、月命名。命名,并不意味着全都是始制官长”“立名分以定尊卑王弼对老子的“始制有名”解释有误。既然不全都是“始制官长”“立名分以定尊卑”,怎么能必然导致“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呢?又怎么“任名以号物”,就会成为“失治之母”呢?

“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这是王弼本、帛书等本的文字。这句话,著名的台湾人陈鼓应译为:“万物兴作就产生了各种名称,各种名称已经制定了,就知道有个限度,知道有所限度,就可以避免危险。”④ 文化名人、大作家王蒙将“知止”译为“适可而止”。⑤ 其他注《老》、译《老》者,基本相类。

给万物起名号、名称,怎么个“有所限度”、“适可而止”法?那些该起,那些不该起,定规矩、定数量?或者是为了“避免危险”干脆不起“名号”了?……皆其理不通!

“夫亦将知止”,河上本为“天亦将知之”。解释为:“人能法道行德,天亦将自知之。”显然,这是错解。因为河上将“夫”字,误录成“天”字了!但,是不是“亦将知之”也错了呢?胡适先生认为:“王弼今本‘之’字作‘止’”,“‘之’、‘止’古文相似,易误。”“若作‘知止’,则注中所引叔向谏子产的话,全无意思。”⑥ 胡适先生的见解,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引出,却又给以否定。其实,真理往往在少数人一边。“知之”指要知道所制而已有之名的内涵、特性、作用以及与其他名号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要知名物之理。这些都为“之”字所指代,所包含。“知之”就包容了“知止”、有限度、“适可而止”。知道了这些名物之理,就可以不发生危险,故曰“知之,可以不殆”。“名物之理”的内涵将前后文义贯通在一起,顺理成章地过度到最后两句。

这“名物之理”是什么呢?就是《老子》第三十九章所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天毋已清将恐裂,地毋已宁将恐发,神毋已灵将恐歇,谷毋已盈将恐竭,万物毋已生将恐灭,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榖,此其以贱为本耶?非乎!故数誉无誉。”尊、卑、贵、贱,宁、生、灭、蹶,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

我们再来联系第三十二章全章来分析。“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是说:道常是“无”的状态,叫做朴,虽然微小,天下人不敢以它为臣仆。侯王若能守道、守朴,万物将会自然而然地归附宾服。这就不会“蹶”,而会“得一以为天下正”。为了说明这个道理,老子用天下雨作比喻。“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这是说:天与地相互作用,降落甘露,民众没有给它们下命令,是它们自然而然地均匀洒布。这也是自然而然。

此章最后“譬道之在天下”,老子只说了半句,实则承接上文,意思是说道在天下与万物的关系。这二者的关系当然是道生万物,为万物之母,就是常无的状态——朴,虽小,也“天下不敢臣”。侯王若知之、守之,以“道”为根本,以“道”来治国,那么就“万物将自宾”。万物自然而然会归服于侯王,亦即归于道。

“道”与万物的这种关系,犹若“川谷之与江海”。万物比作川谷,“道”比作江海。“水流千转归大海”,万物生息归于道。

此章是在讲道、朴与万物、与万物之名之间的关系,着意在于明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而非在于止欲。名称名号并不等于名分名利。名称名号怎么能是“失治之母”?怎么会发生“危险”?社会“失治”的原因,难道是因为有名称名号吗?有了名称名号,“夫亦将知止”,是不是就该道不叫道、朴不叫朴、天不叫天、地不叫地了?按事理、文理都是无法讲通的。

历来的注《老》名家将“无名”等同于“道”,视“名”为社会“失治之母”,似乎发现了有“名”之“危险”,竟然提出了“以朴化名”的问题。2018年《人文杂志》第三期林光华所写《以道化欲,以朴化名——再论〈老子〉之自然及其对恶的克服》一文认为:“‘无名’是道的特点”;“道‘无名’,连名都没有,那就很难被注意到”;“朴,不是道的名,而只是指称道,是一个指示词而已。最高的朴是无名的。”“‘无名’是不去的‘常名’,因为无名,所以长久。”

对于人类社会来说,名字是会导致名分、名利的产生,但名分、名利的产生,其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有名字,而是外界社会不良风气  的习染。因此,才有了教育与法制,这是人类文明的产物。

黄帝、尧、舜时代,是无可争议的“圣人之治”,但那时已经有了名字,不是无名。为什么还能延续那么长久?人类社会发展有它自然而然的运行规律,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是一种必然趋势,并不是因为有了“名字”的结果。按照老子的理想,即就是人类社会完全“返朴归真”,没有了多欲、贪欲,也不能没有名字、名号。道,朴,将永远与名字、名号共存。

再则,人类之外的万物,根本不知道“名字”是什么,会产生名分、名利的影响吗?“道”,是宇宙万物生成、性能、规律的总概括,如果以“无名”来定义“道”的特点,这能行吗?

什么时候没有名字?不只是宇宙万物产生以前没有名字,就是人类文明产生以前也没有名字。而是人类文明产生过程中,随着人类进化,对宇宙万物的识别,为了表述名字、名号,从而产生了语言文字,人类社会才有了自然而然的有序化发展。如果没有名字,不要名字,连名字都没有,那还有人类文明吗?还有“圣人”吗?圣人治世,“以朴化名”,人类都将名字化掉,怎样来分辨人我、是非、尊卑、贵贱?那不是一切都乱了套吗!没有名字,不要名字,人类文明也将不复存在,这是否定人类文明的说法。因此,说“道的特点是‘无名’”,这是对《老子》文本、老子思想、老子所说的“道”的最大误解!如果《老子》真正说“道的特点是‘无名’”,以我看,此“道”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老子》压根儿就没有将“无名”,作为核心价值观来论述。可是从河上、王弼两个影响最大的传本延续至今,许多《老子》研究者都在将“道”与“无名”划等号,实在是难以改变,令人深感无奈啊!

二、“无”、“自然”与“道”的关系

王博教授在《“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一文的开头部分说:

二十多年以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有关老子自然观念的文章,认为在《老子》中,“自然”和“无为”的主语分别是万物、百姓和道、君主,所谓“自然”,即指万物或者百姓“自己如此”的存在状态,这种状态需要道或者君主的无为作为保证。 (参见王博,1995年) 当时的研究,主要局限于老子,并在政治意义上讨论。本文希望结合道家思想史,在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和个人的思考之上,对“自然”的意义,作进一步的讨论。……

在《“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一文的结尾,王博教授说:

综上所述,本文从“然”的存在和价值两个方向的意义出发,在整体的思想史中讨论“自然”观念的内涵。在存在的意义上,万物之“自然”要求从事物内部寻找事物的根据,由此发展出以“无”为中心的本原学说,并逻辑性地导致对任何造物主的否定。在价值意义上,万物之自然要求从自身出发肯定事物如此存在的合理性,由此发展出无名的理论,并逻辑性地导致对事物自己命名的肯定。始于老子的 “自然”观念,是道家核心价值的体现,……

王教授这两段话,牵扯的问题很多,我们这里必须仔细梳理,先将问题提出来,由于篇幅所限,不能展开详论,只能点到为止。

第一,首先是对于老子所说的“道”应该有正确的的认识和定位。

王博教授在他的《无的发现与确立——附论道家的形上学与政治哲学》一文中说: “老子一般被认为是中国形上学传统的开创者,这主要是因为通过对本原的思考与寻找,他把人们从物的世界引入道的世界(《老子·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从有的世界引入无的世界(《四十章》:‘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物与道、有与无,这两组关系并不能等量齐观。原因很简单,在老子那里,物的世界并不就是有的世界,而道的世界也不就是无的世界,道与物都是有无共同体。这也许并不符合学者一般的印象,但却是思想史的事实。”⑦

“共同体”之说,非常新鲜。这先肯定了“道”是有“体”的,是真实的存在,不是他为道家所定位的“虚无主义”。这个“共同体”之说是否符合老子的思想?需要分析。

老子所说的“无”,不是什么都没有,只是人的肉眼看不见而已。老子用“无”这个概念来描状、表述“道”的存在状貌。实则是真真正正的“有”。例如,一个密封的空玻璃球,将里面的空气抽净,成为真空。这玻璃球里边是“有”还是“无”?按照现代科学观测,肯定是“有”。为什么?因为里边有“光离子”。这“光离子”谁能用肉眼看得见?对于用肉眼看不见东西,老子用“无”来概括、表述。老子所说的“无”,实际是“有”,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老子》第十四章)。这与佛教的“真空妙有”之说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差别。“真空妙有”之“有”,是指无形之“有”;对这无形之“有”老子用“无”来特指、表述。这个“无”,实则是是指人的肉眼看不见的“有”。老子所说的“有生于无”,即是有形体之“有”生于无形体之“有”。无形体之“有”,就是《老子》第二十一章所说的“惚兮恍兮”的“道之为物”的“物”。这个“物”,是“其中有精”的“精”,而且是“其精甚真”,真真切切,毫不含糊。“精”,究竟是什么东西?《管子·内业篇》说:“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按照现代科学原理,气是分子组成,“气之精”,当然应该是“原子”之类的粒子了。中国古人对物质的构成,已经追寻到了“精”的地步,实在是令人惊讶!他们没有用“粒子”来概括,是因为当时没有望远镜、显微镜,是时代科学水平的限制。今天,我们为什么不能用现代科学的理论来解释?不用现代科学来解释,这是今天古典文献研究的缺失!我认为老子所说的“精”,就是老子“不知其名”的今天科学所测定的粒子,也就是第二十五章所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物”。这个“物”,就是“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的“道”。

有形的、无形的都是“物”。有形的“物”,是由无形的“物”所构成,老子用“生”来表述。物、有、道,是实际存在的指称,名不同,内质则没有分别。“无”,则是老子用来表述“道”的难以描状,他自己也难以表述的特定性“概念”,仅仅是个“概念”,不是实质性存在,无“体”可言。

王博教授的“共同体”之说,甚有创意,但却不甚精确。他看出了老子所说的“道”的实在性,然而,他对道生万物,给出的答案,却是否定的。这个问题,我们后文再做讨论。

第二、自然观念,是不是老子核心价值的体现

目前,许多老子研究者都将“自然”看作是老子的最高价值观念。如刘笑敢、叶树勋、林光华等专家学者。他们已经有不少这方面的文章发表在一些核心期刊。王博教授所说的“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大概就是指的这些人的文章。他们为什么会将“自然”推向高于“道”的地位?其原因有二:一是对老子所说的“道”,没有准确的认识和定位;二是对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解释有误。

关于老子所说的“道”,我们前面已做了简单的论述,下面我们对“道法自然”,略作分析。

河上注解“人法地”说:“人当法地,安静和柔也。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劳而不怨,有功而不置。”注解“地法天”说:“天,湛泊不动,施之不求报,生长万物,无所收取也。”“法地”之“法”、“法天”之“法”,皆可以理解为“效法”,“法”作动词。也可以理解为“以地为法则”,“以天为法则”,“法”为名词。这恐怕就是后世将“四法”之“法”,作“效法”解的根源。尽管河上在注解“天法道”时,直言“道法”,“法”毫无“效法”意味,但前面“二法”的含糊其辞,还是给后世《老子》研究者留下了错解的空间。

王弼旗帜鲜明地打出了“法,谓法则也”的旗帜。这即是说四个“法”全不是“效法”的意思。他说“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不违”,就是不违背,从正面说,就是顺从,依从,遵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就是人遵从地的法则,地遵从天的法则,天遵从道的法则。法则全是名词。换一种说法,就是人以地的法则为法则,地以天的法则为法则,天以道的法则为法则,(“以……为……”的这种句式,为“意动句”,句中的“人”、“法则”词性不变,还为名词,而非动词。)根本没有“效法”的意蕴。问题在于王弼对《老子》所说的“四法”,没有完全吃透,后面,又作了错误的解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

王弼所理解的“自然”,不是“自然而然”。“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是什么意思?“无称”,就是没办法称呼。说明王弼对“自然”没有搞明白。“穷极之辞”又是什么意思?这是含糊其辞!说“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这明显是指的“道”“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宇宙万物之“方”、之“圆”,都是由“道”所生、由“道”所成,怎么能说“道”法方,法圆呢?

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其实道性本身就是自然而然,不存在“道违自然”的问题。后文还说“故转相法也”,将“法”又全作动词用,与他所说的“法,谓法则也”,自相矛盾了!这样的“经典”注家,对后世的《老子》研究者产生了很大影响!

笔者认为:《老子》所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四个法,全是名词。是说人、地、天、道的法则,都是自然而然。以人为起点,贯串“四法”。这样解释,是最合《老子》本义的。

人依靠地球提供的一切生存条件而生存,白天黑夜,阴晴雨雪,四时变化,这些自然而然的法则、规律,人能不依从吗?王弼说“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人必得依从地的法则不违背,以地的法则为法则,才得安全。

地球承载着万物、人类的生存,受天(中国古人所说的“天”,实则就是宇宙)的影响极大。白天黑夜,阴晴雨雪,四时变化,地震、台风、干旱、洪水……或风调雨顺,或灾害连发,这些人类、地球都难以控制的自然而然的法则,只能是顺从。王弼说“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现在,地球大气污染,天气变暖,致使严重的自然灾害到处发生,地球已经难以“全载”人类、万物了!似乎是地球违背了天“自然而然”的法则,实则是人类违背了“道”“自然而然”的法则。

“天法道”,河上说“道法清净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然生长”。“道法”,即言道的法则,“自然生长”,就是自然而然地生长。这实际就是“道法自然”的解释。最后归结说:“道性自然,无所法也。”说“道”没有“效法”的对象,也就不存在“效法”的问题。

“道”的性能、法则是自然而然,这是天地万物产生、发展、运行、变化的总法则、总规律。我们能感受到的“天”是日月星辰以及昼夜的黑白交替,永不停息地反复运转,自然而然,体现着“道”的特性,“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没有谁能改变它,中止它。有的星体坠落,有的星球碰撞,那都是按照自然而然的规律自身在寻找平衡。这就是老子的“宇宙自然观”。

地球(包括属于自己的大气层)有阴晴、雨雪、雷电、旱涝、地震、潮汐、海啸等等,它们都自然而然地时停时现,反复发作、变换,以维持自身平衡,保持相对的稳定,人类对它们的作用微乎其微。

地球上的生命体(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万物”,包括人类)要靠日光、空气、水生长,同时受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规律所支配,自然而然地自生自灭,虽然各自采取这样那样的方式以求改善自己的生存状态和延长自己的生存期限,但仍改变不了自然而然的生、灭法则。

人类是特殊的生命体,除了天地和其他物种所营造的环境之外,主要是社会环境;而社会环境又主要为社会制度所决定。考查人类社会制度的演变,由原始公社到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凡是世界上较大的经济体国家,都经历了不同时限却几乎相同的这些发展阶段。为什么?就是“道”的自然而然的法则在起作用。尤其是苏联、东欧、中国市场经济的回归,充分说明自然而然的法则是难以跨越和不容违背的。人在这“道”的自然而然的运行法则面前,显得那么渺小!只能是顺其自然的顺应,不能强行去违扭。对这自然而然的社会发展规律,人是“主宰”不了的?。主宰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帝王,朝代更替,都想保住自己的皇位,可最后他们还是抗不住社会发展规律的巨大力量,而灰飞烟灭!

这些,可以说是属于老子的“社会自然观”范畴。

老子关于“道”的理论,其预见性、概括性、客观性、规律性、科学性是无与伦比的。对于人类来说是如何吃透它、学习它、遵循它、顺应它的问题。

《老子》所说的“四法”中的“法”,全作法则解,情通理顺。如果作“效法”解,矛盾百出。“效法”一词,是人类由意识指导、支配的行为,说人“效法”天”,从词性、情理上还可讲得通。但是,说地“效法”天,天“效法”道,就情理不通了!地怎么效法天?天又怎么效法道?地和天,都是没有意识的存在,它们有“效法”的意向吗?能做出“效法”行为吗?如果当初,老子也这么想,他的头脑也是犯浑了!

老子没有把“自然”看作“最高法则”,也没有把“自然”看作自己“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而是,目前一些老子研究者硬是要把“自然”推到最高价值的地位上去!他们背离自己“自然”就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的诠解,而是将“自然”这个用来描状、形容“道的法则”自然而然、自己如此的性能、状态的形容词,要作名词用,视作大自然、自然界了!这是概念及概念内涵的混淆!也是自己理论、逻辑的矛盾与混乱!

“道法自然”,不是说“道”“效法”“自然”,而是说道的法则是自然而然,“道”自己如此地不断演化宇宙万物的发展、生灭。这里边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学问是太深、太大了!研究者要认真、深入地思考啊!

笔者认为,老子所说的,既然为天下母,它就是至高无上的,是宇宙万物的总根源、总根据,这理所当然的就是核心价值之所在,而不是“自然”。

王博教授所说“在价值意义上,万物之自然要求从自身出发肯定事物如此存在的合理性,由此发展出无名的理论,并逻辑性地导致对事物自己命名的肯定”,关于“无名”, 前文已有讨论。至于“对事物自己命名的肯定”之说,这个问题太简单,不需过多耗费笔墨。从历史事实来印证,事物都是由来命名。山,能给自己命名吗?水,能给自己命名吗?事情,能给自己命名吗?……

第三、老子的哲学思想不能以庄子的“虚无”来定性。

王博教授在《“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一文第四部分说:

庄子虽然肯定道能够“生天生地,神鬼神帝”,但更突出了道之“无”的品格。《齐物论》“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很显然有针对老子的意味,力图消除保留在老子那里的道和有的暧昧关系。在表述的层面,老子仍然把道视为一种特殊的“物”,如“道之为物”或者“有物混成”的说法,庄子则强调道和物之区分。《知北游》“物物者”的提出显然深化了这种区分,而“物物者与物无际”的说法又在避免把道简单地看作物之外或之上的存在。《则阳》对于“或使”和“莫为”二说的批评,重点是“未免于物”,即这两种说法都有把“道”视为物之上的一种“物”的危险。物物者并非造物者或者住在者,郭向注特别指出“道故不能使有,而有有者自然也”,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

王教授这段话集中到一点,就是用庄子和郭向对《庄子》的注解的观点,来否定老子“道生万物”的论断。这就要仔细分析庄子和郭向的观点是否符合老子的思想和科学的实际。

老子所说的“道”和“有”,不是“暧昧关系”。按照老子的表述,虽然“道之为物,唯恍唯惚”,但却是“其精甚真”,是真真切切的“有”,不是含糊其辞。无形之“道”是有,有形之物当然也是有。老子的论述是有实证意义的,也是符合现代科学仪器观测到的实际的。现在“信息时代”的“信息”,是老子所说的肉眼看不见的“无”,可是谁能说它不是“有”?《老子》第二十一章“其精甚真”之后,紧接着说“其中有信”,这个“信”,完全符合现代科学所说的“信息”哦。作为信息载体的语言,是可以感知、听见的“有”;文字,是可以读颂的看得见的“有”;现代媒体传播所用的电脑、电话、手机等等,所依凭的粒子,都是老子所说的肉眼看不见的“有”。这一切都是由“道”所生。由“道”所生的“有”,“道”也就在其中,根本不存在“物之外或之上”的问题。“道”永远和“物”、和“有”不分离,在一起。“道”是无处不在处处在。

王博教授认为庄子《齐物论》的那段话,“很显然有针对老子的意味,力图消除保留在老子那里的道和有的暧昧关系”。庄子和老子对“道”的体认,处在不同的层面和境域。就在王博教授所引的那段话之后,庄子紧接着说:“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今我则已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果有其谓乎?其果无谓乎?”    

庄子连他所说的话,是说了呢还是没说,是“有”还是“无”,都说“不知道”,全然“虚无”化,可见他视“有”、“无”、“道”,皆为虚无,皆为“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认为一切都是虚无,“世界归于‘未有是非’的混沌”。王博教授说:“按照庄子的理解这仍然不是‘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的‘知’。在‘未始有是非’之前,还有‘未始有封’‘未始有物’的‘知’。而‘未始有物’的‘知’是真正的‘无知’,也可以说是达到了关于‘无’的知识。只有达到了关于‘无’的知识,‘无物不然’才拥有了终极保证。”(引自《“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后文未注者,皆同此。)

庄子以“真正的‘无知’”为“知”,这才“可以说是达到了关于‘无’的知识。”王博教授认为:“‘无知’乃是一种深刻的洞见,是通过拒绝肯定某个外在于事物的超越理由或根据,来给事物本身留下自主的空间,其结果是对于‘自然’观念的肯定。后来,王弼对于‘自然’的理解,特别强调‘其端兆不可得而见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子》第一、二十一章注)。”

王博教授《无的发现与确立——附论道家的形上学与政治哲学》(网文,原载《哲学门》2011年第1册)一文又说:“比较起来,老子‘有物混成’之说不过是第二义,相当于‘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的境界。其中区别的关键就是有无之辨,老子仍然相信有一个开始,‘天下有始,可以为天下之母’(《五十二章》),而此开始又是‘有物’,庄子则用‘未始有物’把‘有物’彻底否定掉了。‘未始有物’并非某个东西,它也不是开始。《齐物论》极力避免人们把‘未始有物’看作是一种实存的东西:‘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这段话明显是针对着认为世界有个开始并主张‘有生于无’的老子。从‘未始有始’到‘未始有夫未始有始’的说法,体现出庄子拒绝确定一个‘始’的决心。不管这个‘始’是‘有’还是‘无’,庄子都致力于清除之。如果是‘有’,可以用‘无’来取消它。如果是‘无’,还可以用‘未始有无’以及‘未始有夫未始有无’来否定它。总之,庄子是要拒绝任何一个确定的东西作为世界的开始或者本原,这个世界是没有开始也没有本原的,因此它是变化无常、终始无端的。经由这个否定和拒绝,老子那个变化有常的世界就变成了一个完全不确定的世界,而纯粹的无就在这个完全不确定的世界中得到了确立。

 这些都说明庄子和老子所说的“道之为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有生于无”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对立的观点。这一点,王博教授是看清了,说准了,讲透了。庄子是要“用‘未始有物’”,把老子的“‘有物’彻底否定掉”。世人都以为庄子是老子思想的继承者,将“老庄”同称,视之为一家,实则,庄子和老子背道而驰,在唱“对台戏”!可以说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王博教授将道家定义为“虚无主义”。他在《道家“虚无”主张有五大重要意义, 应认真对待》⑧一文中,尽管“指出道家的虚无主张不应该被‘虚无化’”,但还是以“虚无”来定性,定位!

老子被奉为道家、道教的始祖,如果说道家是“虚无主义”,还可勉强讲通。然而,老子却绝对不是。只是从庄子开始,特别是王弼、郭向等误解老子所说的“无”,认为“无”是什么都没有,“纯粹的无”;进而,认为“有”、“无”没有差别,一切皆归于“虚无”。庄子是道家“虚无主义”的始祖、代表。庄子从他的思想层面和所知境域,来推知老子所说的“道”,纯粹是思辯的、逻辑的方式,他没有真正见“道”,也就不可能了解“道”究竟是什么!“虚无”的走向是“梦幻”。“庄周梦蝶”,不知道蝴蝶是他,还是他是蝴蝶。庄子否定有“始”、有“物”,连老子所说的“无”也要“用‘未始有无’以及‘未始有夫未始有无’来否定它”。如果说一切皆归于“纯粹的无”,不仅否定了宇宙、万物、社会的存在,连自己的存在、自己学说的存在,都否定了,这将是一种什么状态?庄子这是铁了心肠要与老子分家,另立学派啊!庄子的思想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可供人们欣赏、研究,甚至迷醉,有其存在的价值。但从社会现实应用而言,与老子的思想,有天渊之别,有本质的不同!

老子对他所说的“道”,是实证性的表述、论说。是“观”(第一章“以观其妙”,第二十五章“吾以观其复”)是“阅”(第二十一章“以阅众甫”),真正地见了“道”。“道”,尽管是不可得见、不可得闻、难以捉摸的“玄之又玄”,但却是真真实实的存在。“玄”,不等同于“虚”。“玄”《老子》第一章与“妙”相连。“妙”,是奥妙,微小。《老子》第一章说的“众妙之门”,在今天来说就是“微观世界”之门。老子说“以观其妙”,这决然是实证性的见证学说。现代科学的显微镜、“天眼”,不就是一个“观”吗!不是已经“观”到了“引力波”以及宇宙久远的诸多信息见之媒体报道吗?

老子说“天下有始”,这个“始”就是“无”,所以老子第一章说“无,名天地之始”。这个“无”,实则是“其精甚真”的“精”,老子将其“字之曰道”;对这“混成”之“物”(即“精”)的无边无际的存在,老子“强名曰大”。这个以“粒子”样态存在的“道”、“大”,老子说“自古至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其众甫之然哉?以此”。( 第二十一章)“名”,在这里包括古往今来的一切信息,都存在于宇宙空间,这实则就是今天科学所说的“大数据”。

根据现代科学观测报导,引力波能够提供一种观测极早期宇宙的方式。“引力波”是“对应天体”所产生的“信号”。 中国南极巡天望远镜AST3合作团队利用正在中国南极昆仑站运行的第2台望远镜,又观测到了“双中子星并合抛射出1 %量级太阳质量(超过3000 个地球质量)的物质,这些物质以0.3倍的光速被抛到星际空间,抛射过程中部分物质发生核合成,形成比铁还重的元素”这些都是物质性的存在。

现代科学仪器观测的结果证明老子的“以观其妙”、“以阅众甫”真实不虚。庄子、王弼、郭向们,没有“观”、“阅”的能力,仅用推知和思辯方法,来否定老子所说的“道”的真实存在,是不符合宇宙万物产生和发展实际的。

老子所说的“道”,既有“形而上”的一面,也有“形而下”的一面。“道”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也就是说“道”的实质是物质性的,属于形而下;另一方面,又包含着意识形态,这是形而上。然而,人的意识、精神,皆由人的心脑思维活动所产生、形成。心脑思维活动,实则是心脑细胞、神经组织的粒子活动,这实际就是一种物质性活动。思维活动的结果,形之于语言、文字,显现于书籍、荧屏等载体,也是一种物质性的转化与传递。这其间,意识、精神始终和物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近年,给机器人输入既定程序,具有了人的思维能力,可以和高明的棋手对弈,这无可辩驳地说明了意识的物质属性。

“道”的内质是粒子,因此“道”才具有了活性。意识、精神的活力,来源于粒子。由人的意识、精神活动所创造、生成的信息产品,就今天的网络来说,再由粒子来传递、传播,这一切,实则皆是物质性的活动。从这一点来说,与马克思主义的物质第一的观点,是相类、相近的。

“道”的“形而上”这一面,其核心是人的意识、精神,其中的“玄奥性”,今天的科学是难以探索穷尽的。信息时代的粒子运动、粒子现象,也是十分玄奥、十分神秘的,科学也难以探索穷尽。宇宙之大、历史之久远,更是玄奥、神秘,要说探索穷尽,谁也难以预言。因此,《老子》第二十五章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的“存在”,“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个“大”,包容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老子说:“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天地万物,古往今来,都包括其中了。形而上、形而下,物质与精神、意识,也都统统包容在“道”和“大”的概括之中了。

历来的研究者,大都是沿着《易经》“形而上者谓之道”的思路、定位,仅仅认为“道”是精神性的。没有看到老子的哲学论断是以坚实的科学认知为基础的。道,作为宇宙、万物生成的总根源、总根据,基本方面在于它的物质属性,不是在于它的精神属性。而精神属性这一面,却是的性能和作用,在人类的一切活动中得以体现和显现,是历世研究者最为重视、推崇的一面,应用范围极大,包含内容极其广阔丰富。现在要说 是物质、粒子,人们必然是难以接受的,可以理解。

老子说“吾何以知其众甫之然哉?”“甫”,这里指的是“始”。“众甫之然”,是说“众始之所以然”,就是“众始”之究竟,道理,根底。老子要追寻宇宙万物生成、存在的根底,是要做出“所以然”的判断和回答。然而,最具权威性的注《老》名家王弼却认为“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王博教授完全认同庄子和王弼的学说。实则,宇宙万物以至于社会现实,都是有其“所以然”之理的,如果将这些都“虚无”化,这个“社会”也将不成其为社会了,这个“世界”也将不成为世界了!如果认为 “所以然”不可知,不可探究,那么,著书、写文章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还有什么意义?

老子所说的“道”的“物质性”这一点,基本思想与社会现实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因而,王博教授及一些研究者认为《老子》是“王官之学”、“人君南面之术”!?(《老子》成书,在他离政隐居多年之后,“人君南面之术”一说,显然不能成立。)这虽然不切合《老子》全书的主旨,但却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老子》对于社会的实际应用性。因此,也就得到古今中外众多政治家的青睐。前美国总统尼克松、奥巴马,前德国总理施罗德,俄国总理韦德梅杰夫,前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等都引用《老子》的名言。实证的走向是科学,众多现当代的科学家说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在《老子》文本中找到了哲学根据。中国一位数学家在爱因斯坦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翻烂了”的《道德经》……令人非常遗憾的是,中国的现当代《老子》研究者对这些视而不见,却普遍认为老子所说的“道”是一种“假设”,是“什么也不是的X”,是个“摹状词”……要将老子所说的“道”“虚无”化,而要将“自然”确定为老子的“核心价值观”!这肯定是不符合老子思想实际的。

《纽约时报》选出古今中外10名著名作家,老子排名第一。“老子天下第一”,是世界思想巨人!庄子是无法企及的!以“庄”解“老”,或者用庄子来否定老子,都是不符合历史发展实际和《老子》文本实际的。

三、自然、无为与外力

“道”以及由它生成的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总的发展趋势、整体演进变化规律,是自然而然,这是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得住的。从千万亿年前“先天地生”的“有物混成”时期,直到如今这样的宇宙万物、人类社会之千姿百态,将来又会是怎样的状貌,恐怕没有人能够做出准确的预言,也没有什么外力能够使其改变而中止其演进。《老子》第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说“道”做了什么,它似乎什么都没有做;说它没有做什么,但它什么都做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生、成、坏、灭,丰富多彩,变化无穷,“周行不殆”!

然而,由“道”所生成的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都是由个体或群体的形式存在,它们及他们都有其存在的外部环境,不受外力作用,或干涉、干扰,是绝对不可能的。以地球为例,台风、暴雨、地震、海啸等等,对地球的“自然而然”,有多大的冲击和破坏啊!地球是“自然而然”地接受,无可奈何。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能够做出力所能及的抵御和修复,这也是一种外力。这种外力的干扰、干涉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生存在地球上的一切物种,既有他们内在的“自然而然”成活之动能动势,就是所谓的“自己如此”;另一方面,却无时无刻地存在着外界的作用与影响。如果把“自然”仅仅理解为“自己如此”,这是片面的理解。过分的强调事物的“自己如此”,忽视外部环境的作用,也是不符合实际而且行不通的。

《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首先是就宇宙万物而言,但重点却在于人类社会。老子所期盼的“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 17 章)、“希言,自然”( 第 23 章),是就他当时所处、所见的社会政治情况有感而论。西周末期,朝政腐败,老子尖锐地揭露统治者的贪婪、凶残,如第五十三章说:“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誇;盗誇,非道也哉!”他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高呼“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第三十九章),“强梁者不得其死”(第四十二章)……

因此,老子的救治之方,就是希望统治阶级能给人民大众更多的自主、自由,少一些政教法令,实现尧舜时代的“圣人之治”。这只是老子的“美好理想”,社会的最后走向,并没有使他如愿以偿!“百姓皆谓我自然”的祁盼,有其符合“道法自然”的真理性的一面,但是,这恰恰表现了老子这一思想的历史局限性,只能是针对当时的政治社会实际而言。老子当时不会想到社会发展,终有人民当家作主的一天。老子的道学思想,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先行,儒家、法家的相继出现,实则是在补道家的不足和缺失。从中国和世界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实际看,单纯的“百姓皆谓我自然”、“希言,自然”,是行不通的。政教、法制,是社会文明的结晶,关键在于政教、法制是为了人民,还是为了少数统治者。譬如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教、法令,可谓不少。从实施的结果看,这何尝不是老子所说的“圣人之治”呢?

人是社会的主宰,是宇宙万物的主人。人如何使宇宙万物为我所用?又如何使社会永远沿着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前进,这是人类要不断研究探讨并付之实施的大问题。老子所说的“道”、“自然”、“无为”,就是这样的问题。人,面对宇宙、万物、社会,应该是有所作为呢,还是无所作为?我想凡是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会认为:应该有所作为。因为,人类文明,现当代的高科技,都是由人的“有为”创造出来的。有了这个基本认识,再来讨论《老子》所说的“道”、“自然”、“无为”,就比较容易获得共识了。

人,面对宇宙、万物、社会,怎样去有效地作为?《老子》首先给出的回答是“道法自然”。这是适应宇宙万类的普遍法则、普遍原理、普遍规律,不能违背,只能是顺应。《老子》第十六章说:“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常”,就是永久存在的规律。“道”永存,“常”亦永存。“常”,体现着万物生灭——灭生由“道”制控的永在规律。这个规律是绝对不能违背的,人类必须认识清楚,这就是“知常”。反过来,如果不知常,而违背自然而然的规律——“常”,胡作妄为,就会受到惩罚而遇凶险。

《老子》第六十四章说:“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 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不敢为”,是不敢“妄为”。“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不违背自然法则,不任意作为,实则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省略语。“无为”,绝不是什么都不做。第三章最后两句说“为无为,则无不治”,就是说“无为”也是要“为”的。过去许多论者,将“无为”理解为“什么都不做”、无所作为,于是认定老子是虚无主义者,这是对老子思想的极大误解!

老子说“道法自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这可看出,“自然”、“无为”都是“道”的性能。自然而然,是宇宙间万事万物发展、演进、运行的总法则;无为,是社会政治主张和人类行为规范。无为,要受“道”的自然而然这个总法则的制约和统摄。

“道”的法则是“自然而然”,是说“道”以及由“道”所生的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全都在按着“自然而然”的轨迹不断地发展、演进。“百姓皆谓我自然”、“希言,自然”,老子针对的是春秋末期的社会情况。而要用于今天,那就颇为不适用了!

这说明,如果没有将《老子》第二十五章的“四法”及“道法自然”从总体上把握准确,没有将“道”、“自然”、“法”、“无为”的概念内涵、实质搞清楚,要在“自然”等具体问题上深化、出新意,进而为今天的社会现实所用,是很难遂意的。

结 语

《老子》所说的“道”,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却是有内质的存在,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物质与精神的有机统一体;“道”虽无形,但宇宙间所有有形的实体之物,无一不是由“道”所生成。“道”,正是古希腊哲学所追寻的“存在之存在”。古希腊哲学的追寻,没有答案,《老子》以“道”这个极富哲学意义的概念,做出了精确、完满的回答。这是老子对宇宙万物生成、演进的本质极其准确的认知和表达。进而,又以“道法自然”来概括、描述宇宙万物生成、演进的法则、规律是“自然而然”,定义“道”的性质、性能。整部《道德经》,论述的是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根本问题。故而,名贯古今,名扬天下。老子的发现、认知和表达,极具实证性、科学性、哲理性、真理性。“老子天下第一”,名副其实。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8月7日第一版刊登了张汝伦先生的《以独特贡献让中国哲学在场》一文说:“哲学的定义有许多,但今天人类比较能够接受的是它是对人类根本问题的根本思考,它要从根本上理解人和世界。”《老子》正是这样的著作,老子所说的“道”是“对人类根本问题的根本思考”和概括。老子以独特贡献,代表中国古典哲学,不仅是“在场”,而且攀登上世界古典哲学的峰巅。

然而,非常遗憾的是,我国的《老子》研究者,特别是现当代的一些学者,却对老子所说的“道”和“道法自然”、“无为”等基本思想、概念,做出了极不符合老子本义的诠解和判断。台湾著名学者陈鼓应先生认为:“‘道’只是概念上存在而已。‘道’所具有的一切特性的描写,都是老子所预设的。《老子》所预设的‘道’,若从常识的观点来看,也许会认为它是没有意义的。”⑨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郑开发表于2018年第一期《哲学研究》的《中国哲学语境中的本体论与形而上学》一文认为“道”是“什么也不是的X”。他们都否定“道”的实在性,都对老子所说的“道之为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之“物”,视而不见,或者说是不予理睬!否认“道”是有实质的真实存在,令人感到非常遗憾!

近年来的道学研究者又普遍认为“道法自然”,是“道”效法“自然”,“自然”是“最高的”。这是有意或无意在否定“道”的存在价值和应用价值,从而贬低“道”至高无上的位置。老子所说的“道”,是极具哲学内涵和意义的概括与表达,如果将“道法自然”解释为“道”“效法”“自然”,就将“道”的哲学意味,社会实用价值,消解殆尽了!自古至今,没有人真正能把“道”的实质彻底搞明白,说清楚。这是一个学术界必须继续深入研究的大课题。(笔者撰写了《老子所说之“道”新解》,台湾《宗教哲学》2018年9月号,总81期,作为首篇发表,网上可以调出。拙文试图将老子所说的“道”的真义揭示出来,抛砖引玉,让学界讨论。)

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认为老子的《道德经》提出“绝对的原则,一切事物的起源、最后的、最高的乃是‘无’,……他们(道家)否认世界的存在。”⑩黑格尔错解了老子的“无”,把老子所说的“无”当做什么都没有。从而断定“中国无哲学”。我们的《老子》研究专家们,不自觉地在应和黑格尔错解《老子》的“道”之特殊状态、特定表达——“无”,这怎能不叫人感到遗憾啊!

然而,古今中外名人对老子的热情赞美与极高评价,已成历史性定局,是很难改变的现实。这也可说是“自然而然”吧!我们的《老子》研究专家、学者们,还是要好好认真地反思,自己将老子所说的“道”、“道法自然”、“自然”、“无为”的实质到底搞清楚了没有?说的更直白一些,就是将《老子》文本真正读懂了没有?老子所说的“道”,到底是什么?在今天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信息时代,来研究《老子》,对其现代科学意义,发现了没有?为什么德国、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科学家对《道德经》那样的赞誉、推崇?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外政要,或引用老子的话,或盛情赞扬,《老子》的实用价值可见一斑。……

老子所说的“道”,是我们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古典文化的智慧结晶,古希腊伟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没有追寻到的“存在之存在”,老子用“道”概括了;“道”是极富哲学意义的概念,是我们中华民族足以引以自豪的“文化自信”的基石;如果割离了“道”的存在的实在性,“道”就什么也不是了,老子也就不成为老子!我们不能自己“自毁长城”啊!

注释:

① 《哲学研究》2018年第10期第52页

② 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新编影印本《道藏》第13册第845页

③ 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 (英)史蒂芬·霍金 许明贤、吴忠超译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版

④ 《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5月第1版 第197页

⑤《老子的帮助》 华夏出版社2010年9月北京第12次印刷本 第131页

⑥ 见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2011年2月北京第七次印刷本)第400页

⑦  《哲学门》2011年第1册

⑧  2017年05月11日   凤凰国学网

⑨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年  第42—43页

⑩ 《哲学史讲演录》 中译本 第131页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