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史视野中的民间信仰与传统乡村社会(2)

中国社会科学网 王守恩

2012-03-14 12:11:56

在家庭、宗族这一层面,祖先和家、族神灵作为神圣权威与家长、族长互相配合,教化、控制着家、族成员。祭祖仪式象征家、族秩序,是教育其成员的一种手段。它再现了宗法伦理规范,宣扬了孝亲尊长道德,显示了成员各自的等级地位及彼此的关系和责任,激发了个人对家、族的忠诚与服从,从而保持了家、族的稳定与秩序。灶王爷等家、族神灵也劝孝劝善,并能对善恶行为分别奖惩。人们对这些神灵佑助的希冀和对其惩罚的畏惧,使之得以发挥维护家庭、宗族稳定和秩序的功能。

在村落社区,民间信仰也是教化控制的精神资源和稳定秩序的神力保障。传统乡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礼治社会,而村社神灵多是儒家伦理、礼制的神圣象征者、教化者和维护者;他们都有赏善罚恶的职司,并且威灵显赫,甚至其庙中设置也在警醒村社居民去恶向善。例如十殿阎王和十八层地狱,足以使人过目不忘、刻骨铭心。在这些神灵的激励与威慑下,村社居民具有统一的行为规范,基本能够自制自律。村社神灵还是社区集体的一种象征,是代表社区正义的神圣权威,既保护又监管社区。社区居民对这些神灵的敬畏可以强化个人对集体的服从。“因神以聚民,因聚而观礼”⑧的村社组织在神庙办公、村社首领通过主持修庙和祭祀获取神圣权威的支持,借助这种权威推行教化、实施控制,其权力及举措易被居民认可和接受。村社组织还通过集体祭神仪式展示社区关系、表达社区秩序。仪式中的献祭、祈祷强化了入神之间的关系,从而也固化了入神关系所表现的人与人、个体与集体的关系。这样,无须国家强力的介入,村落社区的礼治就可实现,其生活运行的秩序就得以构建并保持稳定。行业神崇拜对行业群体也有教化、控制功能。例如,商人对关帝的供奉使信义伦理有了神圣性,从而在商人中得到弘扬。在关帝神灵的熏陶感化和监督威慑之下,商人增强了自我约束能力,自觉规范商业行为,这就有利于社会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简而言之,民间信仰是社会教化、控制功能的重要环节,是社会规范的增效剂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剂。

四、民间信仰与社会的生活运行

社会是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相互依存作用而形成的生活共同体。人们为了共同生活而依据一定的相互关系结成一定的群体与组织,形成具有一定结构的生活共同体。这种生活共同体能够发挥整合、教化、控制等功能,而其宗旨也是为了适应民众共同生活的需要、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所谓社会生活就是某一生活共同体内民众的生活,包括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交往生活。民间信仰植根于传统乡村社会生活,而且渗透进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并服务于社会生活,是社会生活的调节器、社会运行的润滑剂。

民间信仰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民众信仰动机的世俗功利性一一其根本用意不外求吉避凶,祈福禳灾,为自己的世俗生活服务。这种动机导致了民众信仰状态的原始色彩(信仰主体的公众性与散在性、信仰意识的自发性与盲目性、信仰态度的随意性)。他们对于神灵有用则近,无用则疏;有灵则信,不灵则弃;祭必有求,灵必有酬。民众世俗功利的信仰动机还造成了其信仰对象的庞杂性与世俗性。神是人创造出来为其服务的偶像。神性来自人性。民众功利需求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间诸神的庞杂性,其功利需求的世俗性决定了民间诸神的世俗性。神与人互依互惠,形成一种和谐有趣的功利交换关系。通过这种交换,民间信仰在传统乡村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在谋生之道上和日常生活中,民众依据信仰行事,以避开风险力保平安并求福避祸。民间信仰活动是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从业人员职业生涯的重要内容。由于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而他们将信仰行为与生计活动融为一体,敬奉行业神灵,遵守相关禁忌。这可以帮助他们对风险保持警觉,拥有胆量和自信,从而提高借助经验知识获得成功的可能性。在服饰、饮食、居住、通行、器用上,社会形成了一定的风俗,其中许多内容亦由民间信仰而来。例如,儿童穿戴狮虎形鞋帽,成人逢九衣红,住宅讲究风水并供设祖、神,宅院雕饰和日用器物上多有吉祥符号,等等。通过采取基于信仰的举措和遵守基于信仰的禁忌,民众为自己构筑了一个具有安全感和吉祥气氛的生存空间,在日常生活中减少了疑虑与不安,保持了心理的平和。有些来自信仰的举措还可对民众的物质生活发挥一定的实用功能。例如,对敬灶规则与禁忌的遵守有助于饮食的节俭和卫生。

当疾病、瘟疫、灾害等危机来临的时候,民众有着太多的无奈,祈求神灵助佑等信仰活动是其必有之举。面对瘟疫、灾害之类公共危机,村社居民会举行集体仪式来禳解。这种仪式虽无多少物质技术层面的实效,但它可以唤起公众注意、凝聚集体力量、稳定人心与秩序,这对应付危机是有利的。信仰手段并不排斥可能采取的实用措施。例如面对疾病,求神拜佛、辟邪除妖与请医诊断、用药治疗可以一前一后或同时并举。在缺医少药和无力支付医药费用的境地中,民众也会自用偏方土法治病。医药可得而拒绝用之、专事祈禳似非普遍现象。事实上,许多巫者也兼用医术治病,故其后果并非一概不良。在医药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信仰手段的使用可以稳定患者及其家人的情绪,给他们以希望,这也强如在恐惧焦虑中坐以待毙。灾荒发生后,一些富人会捐资捐物进行救灾。这种慈善行为是社会保障功能得以发挥的必要条件。而此行为的精神动力主要来自行善积德必有好报的民间信仰。

在传统乡村社会的精神生活中,信仰是一项重要内容。民间信仰是民众精神文化的创造活动,民间诸神是民众精神创造活动的一种成果、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部分。不仅如此,民间信仰还是民众精神世界的最高主宰,是民众意识的核心与灵魂;它为民众构建了一个宇宙框架,民众在此框架下形成自己的知识与观念,调节自己的感情与心理,营造了自己的精神家园。

作为一种认知方式,民间信仰为民众构筑了一个万物有灵、各得其所的世界。民众在这个世界找到了自己的确定位置,形成了经验知识和神秘知识相杂并存的知识系统,因而能够与世间万物和谐相处。民间信仰渗入社会的生育、婚丧风俗之中。从诞生到成家立业、死亡转生,神与人终生相伴、生死相随,人生历程就在这种相伴相随中获得了神圣的扶持和不凡的意义。灵魂信仰和祖先崇拜使人们把传宗接代视为终极性人生目的。通过自我生命与祖先、子孙生命的衍接以及灵魂在不同世界的轮回转生,个人可以感受到一己生命的源远流长与绵延无穷,从而淡化面对死亡的恐惧和苦恼,个体生命由此跨越短暂而契人了永恒。民众对福禄寿神的崇拜表达了其价值取向和观念,并服务于其对荣华富贵、健康长寿的追求。对命运的信仰造就了民众先尽人力后由天命、在艰难困苦中不失时来运转希望的人生观念与态度,因而能够积极乐观地度过人生。拜祭、祈祷、占卜、巫术等民间信仰活动则可使人在精神上减轻压力与烦恼,消除迷茫与犹豫,得到解脱与安宁、希望与信心,保持内心的平衡与和谐,从而对人起了感情慰藉和心理保护的作用。

在民间信仰主导民众观念、心理的同时,民间艺术也与民间信仰结有不解之缘。原始时代,信仰的想象激发了人们的艺术想象,并感性化为各种形式的艺术。农业社会,民间信仰仍为民间艺术提供观念、意境、形象和想象力,促进了艺术的发展。民间故事(包括神话、传说)以民间信仰提供的认知成果为主要素材。神庙既是神圣的祭坛,也是建筑、美术、书法博物馆。一些园林式庙宇还运用了园林艺术、景观艺术,在作为神灵府第的同时兼为公园和游乐场。包括锣鼓、歌舞、说唱、杂耍、灯火等多种民间艺术的社火源于社祭,并有驱鬼防疫之意,它是社区成员集体祀神仪式的重要内容。各种民间艺术或多或少都蕴涵、体现着民间信仰,对其传播、继承起了重要作用。同时,这些民间艺术也充实、丰富了社会的精神生活,给人们带来审美的愉悦和快乐。作为民间艺术生成的源泉、发展的动力,民间信仰因此成为民众娱乐的来源之一。

在民众的娱乐上,节日与庙会是主要的契机与场合。周期性的节日与庙会调剂了民众年复一年的辛勤劳作和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而节H、庙会与民间信仰的关系也十分密切。节日与庙会的活动包含了物质生活方面的内容(如衣食的改善、物资的交流等),但其主题在精神生活方面。“每个主要传统节日都有它自己的有神论基础、神话解释、献给祖先和神灵的祭品”,⑨有些还献演社火、戏曲,娱神与娱人同时进行、一举两得。节日期间,娱神成为娱人的正当理由和巨大动力,官方因此容忍了民众暂时的越界与狂欢,民众从中获得了平时少有的欢乐。庙会从崇神祈灵发展而来,本是村社群体的祭神集会。它的主要宗旨是娱乐社区神灵,其方式除了供奉祭品之外还有献上社火和戏曲表演,后者实为庙会最吸引入之处。在庙会中,信仰与娱乐完美结合,敬神之会实际上成为人与神、人与人的联欢会,洋溢着一种狂欢精神。“狂欢精神是指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中表现出的突破一般社会规范的非理性精神……常常表现为纵欲的、粗放的、显示人的自然本性的行为方式。”⑩元宵节为全国性的狂欢节,庙会则是地方性的狂欢节。通过庙会,人们维系了对神灵的信仰并与其保持着联系,同时也放纵自己、尽情欢娱。在民间信仰的作用下,节日与庙会除了呈现日夜接续、城乡交通、男女杂处、雅俗并陈、官民同乐的非常局面之外,还具有圣俗同乐的显著特色,成为人神共欢的盛大庆典。

对于传统乡村社会中的交往生活,民间信仰也是一种重要资源。村社神庙平时就是社区居民聚在一起闲聊、交流之处。庙会则为其与村社外部的亲友交往提供了良机。他们在庙会期间邀请亲友前来吃饭、看戏,加强了彼此之间的感情与联系。在村际关系中,民间信仰有时与一些村落的矛盾纠结在一起。由于祖先崇拜与风水信仰,坟地、庙宇、民居等的某种相对位置可能引起村际摩擦或加剧已有矛盾,有的会导致冲突。在此冲突中,神秘象征、巫术手段常被使用。但在同时,许多村落以共同信仰为纽带建立起较为密切的联系。村落之间在信仰功能上存在依赖与互补,例如若干村落共有一座神灵众多、功能综合的大庙,又如村民到外村求子求药。在晋中等地,不少村落因共同信奉某神而结为神亲,定期举行敬神仪式,遇灾进行求神活动。神亲把世俗亲缘关系由家、族之间延伸到村落之间,它可以超越地缘关系,村落因此建立或扩大了与外村的交往。在全国各地,共信某一威灵显赫之神的若干村落还组成不少大小不等的信仰圈,它也超出了社区,有些还越出了乡界或县境。同一信仰圈内的村落一般都要定期举行联合敬神活动,这些村落之间因此拥有和发展了友好往来。以灵验之神为基点而形成的神亲链和信仰圈在传统乡村社会中构成了村际之间建立、扩展交往的复杂而又广阔的途径与空间。

总之,民间信仰与传统乡村社会的生态、结构、功能、生活都有不解之缘。它在该社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除在少数场合产生负面影响之外,民间信仰基本能够适应传统乡村社会的需要,对该社会的生态稳定、凝聚统一、和谐有序、生活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民间信仰能够拥有广大信众、在传统乡村社会中长期传承的根本原因。

注释:

①本文所论的民间信仰不包括民间秘密结社与教派的信仰。

②冯天策:《信仰简论》,《光明日报》2005年7月12日第8版。

③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费孝通等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

④《重修三官庙告竣碑记》,史若民、牛白琳:《平、祁、太经济社会史料与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30页。

⑤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第四版),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页。

⑥林美容:《台湾民间信仰的分类》,《汉学研究通讯》1991年第10卷第1期。

⑦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0页。

⑧柳曾符、柳定生选编:《柳诒徵史学论文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78页。

⑨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与其历史因素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98页。

⑩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16—117页。

(作者为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邮编:030006)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10年第1期,引自中国民俗学网)

(责任编辑:张宗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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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村落社区,民间信仰也是教化控制的精神资源和稳定秩序的神力保障。传统乡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礼治社会,而村社神灵多是儒家伦理、礼制的神圣象征者、教化者和维护者;他们都有赏善罚恶的职司,并且威灵显赫,甚至其庙中设置也在警醒村社居民去恶向善。例如十殿阎王和十八层地狱,足以使人过目不忘、刻骨铭心。在这些神灵的激励与威慑下,村社居民具有统一的行为规范,基本能够自制自律。村社神灵还是社区集体的一种象征,是代表社区正义的神圣权威,既保护又监管社区。社区居民对这些神灵的敬畏可以强化个人对集体的服从。“因神以聚民,因聚而观礼”⑧的村社组织在神庙办公、村社首领通过主持修庙和祭祀获取神圣权威的支持,借助这种权威推行教化、实施控制,其权力及举措易被居民认可和接受。村社组织还通过集体祭神仪式展示社区关系、表达社区秩序。仪式中的献祭、祈祷强化了入神之间的关系,从而也固化了入神关系所表现的人与人、个体与集体的关系。这样,无须国家强力的介入,村落社区的礼治就可实现,其生活运行的秩序就得以构建并保持稳定。行业神崇拜对行业群体也有教化、控制功能。例如,商人对关帝的供奉使信义伦理有了神圣性,从而在商人中得到弘扬。在关帝神灵的熏陶感化和监督威慑之下,商人增强了自我约束能力,自觉规范商业行为,这就有利于社会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简而言之,民间信仰是社会教化、控制功能的重要环节,是社会规范的增效剂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剂。

    四、民间信仰与社会的生活运行

    社会是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相互依存作用而形成的生活共同体。人们为了共同生活而依据一定的相互关系结成一定的群体与组织,形成具有一定结构的生活共同体。这种生活共同体能够发挥整合、教化、控制等功能,而其宗旨也是为了适应民众共同生活的需要、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所谓社会生活就是某一生活共同体内民众的生活,包括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交往生活。民间信仰植根于传统乡村社会生活,而且渗透进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并服务于社会生活,是社会生活的调节器、社会运行的润滑剂。

    民间信仰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民众信仰动机的世俗功利性一一其根本用意不外求吉避凶,祈福禳灾,为自己的世俗生活服务。这种动机导致了民众信仰状态的原始色彩(信仰主体的公众性与散在性、信仰意识的自发性与盲目性、信仰态度的随意性)。他们对于神灵有用则近,无用则疏;有灵则信,不灵则弃;祭必有求,灵必有酬。民众世俗功利的信仰动机还造成了其信仰对象的庞杂性与世俗性。神是人创造出来为其服务的偶像。神性来自人性。民众功利需求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间诸神的庞杂性,其功利需求的世俗性决定了民间诸神的世俗性。神与人互依互惠,形成一种和谐有趣的功利交换关系。通过这种交换,民间信仰在传统乡村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在谋生之道上和日常生活中,民众依据信仰行事,以避开风险力保平安并求福避祸。民间信仰活动是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从业人员职业生涯的重要内容。由于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而他们将信仰行为与生计活动融为一体,敬奉行业神灵,遵守相关禁忌。这可以帮助他们对风险保持警觉,拥有胆量和自信,从而提高借助经验知识获得成功的可能性。在服饰、饮食、居住、通行、器用上,社会形成了一定的风俗,其中许多内容亦由民间信仰而来。例如,儿童穿戴狮虎形鞋帽,成人逢九衣红,住宅讲究风水并供设祖、神,宅院雕饰和日用器物上多有吉祥符号,等等。通过采取基于信仰的举措和遵守基于信仰的禁忌,民众为自己构筑了一个具有安全感和吉祥气氛的生存空间,在日常生活中减少了疑虑与不安,保持了心理的平和。有些来自信仰的举措还可对民众的物质生活发挥一定的实用功能。例如,对敬灶规则与禁忌的遵守有助于饮食的节俭和卫生。

    当疾病、瘟疫、灾害等危机来临的时候,民众有着太多的无奈,祈求神灵助佑等信仰活动是其必有之举。面对瘟疫、灾害之类公共危机,村社居民会举行集体仪式来禳解。这种仪式虽无多少物质技术层面的实效,但它可以唤起公众注意、凝聚集体力量、稳定人心与秩序,这对应付危机是有利的。信仰手段并不排斥可能采取的实用措施。例如面对疾病,求神拜佛、辟邪除妖与请医诊断、用药治疗可以一前一后或同时并举。在缺医少药和无力支付医药费用的境地中,民众也会自用偏方土法治病。医药可得而拒绝用之、专事祈禳似非普遍现象。事实上,许多巫者也兼用医术治病,故其后果并非一概不良。在医药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信仰手段的使用可以稳定患者及其家人的情绪,给他们以希望,这也强如在恐惧焦虑中坐以待毙。灾荒发生后,一些富人会捐资捐物进行救灾。这种慈善行为是社会保障功能得以发挥的必要条件。而此行为的精神动力主要来自行善积德必有好报的民间信仰。

    在传统乡村社会的精神生活中,信仰是一项重要内容。民间信仰是民众精神文化的创造活动,民间诸神是民众精神创造活动的一种成果、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部分。不仅如此,民间信仰还是民众精神世界的最高主宰,是民众意识的核心与灵魂;它为民众构建了一个宇宙框架,民众在此框架下形成自己的知识与观念,调节自己的感情与心理,营造了自己的精神家园。

    作为一种认知方式,民间信仰为民众构筑了一个万物有灵、各得其所的世界。民众在这个世界找到了自己的确定位置,形成了经验知识和神秘知识相杂并存的知识系统,因而能够与世间万物和谐相处。民间信仰渗入社会的生育、婚丧风俗之中。从诞生到成家立业、死亡转生,神与人终生相伴、生死相随,人生历程就在这种相伴相随中获得了神圣的扶持和不凡的意义。灵魂信仰和祖先崇拜使人们把传宗接代视为终极性人生目的。通过自我生命与祖先、子孙生命的衍接以及灵魂在不同世界的轮回转生,个人可以感受到一己生命的源远流长与绵延无穷,从而淡化面对死亡的恐惧和苦恼,个体生命由此跨越短暂而契人了永恒。民众对福禄寿神的崇拜表达了其价值取向和观念,并服务于其对荣华富贵、健康长寿的追求。对命运的信仰造就了民众先尽人力后由天命、在艰难困苦中不失时来运转希望的人生观念与态度,因而能够积极乐观地度过人生。拜祭、祈祷、占卜、巫术等民间信仰活动则可使人在精神上减轻压力与烦恼,消除迷茫与犹豫,得到解脱与安宁、希望与信心,保持内心的平衡与和谐,从而对人起了感情慰藉和心理保护的作用。

    在民间信仰主导民众观念、心理的同时,民间艺术也与民间信仰结有不解之缘。原始时代,信仰的想象激发了人们的艺术想象,并感性化为各种形式的艺术。农业社会,民间信仰仍为民间艺术提供观念、意境、形象和想象力,促进了艺术的发展。民间故事(包括神话、传说)以民间信仰提供的认知成果为主要素材。神庙既是神圣的祭坛,也是建筑、美术、书法博物馆。一些园林式庙宇还运用了园林艺术、景观艺术,在作为神灵府第的同时兼为公园和游乐场。包括锣鼓、歌舞、说唱、杂耍、灯火等多种民间艺术的社火源于社祭,并有驱鬼防疫之意,它是社区成员集体祀神仪式的重要内容。各种民间艺术或多或少都蕴涵、体现着民间信仰,对其传播、继承起了重要作用。同时,这些民间艺术也充实、丰富了社会的精神生活,给人们带来审美的愉悦和快乐。作为民间艺术生成的源泉、发展的动力,民间信仰因此成为民众娱乐的来源之一。

    在民众的娱乐上,节日与庙会是主要的契机与场合。周期性的节日与庙会调剂了民众年复一年的辛勤劳作和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而节H、庙会与民间信仰的关系也十分密切。节日与庙会的活动包含了物质生活方面的内容(如衣食的改善、物资的交流等),但其主题在精神生活方面。“每个主要传统节日都有它自己的有神论基础、神话解释、献给祖先和神灵的祭品”,⑨有些还献演社火、戏曲,娱神与娱人同时进行、一举两得。节日期间,娱神成为娱人的正当理由和巨大动力,官方因此容忍了民众暂时的越界与狂欢,民众从中获得了平时少有的欢乐。庙会从崇神祈灵发展而来,本是村社群体的祭神集会。它的主要宗旨是娱乐社区神灵,其方式除了供奉祭品之外还有献上社火和戏曲表演,后者实为庙会最吸引入之处。在庙会中,信仰与娱乐完美结合,敬神之会实际上成为人与神、人与人的联欢会,洋溢着一种狂欢精神。“狂欢精神是指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中表现出的突破一般社会规范的非理性精神……常常表现为纵欲的、粗放的、显示人的自然本性的行为方式。”⑩元宵节为全国性的狂欢节,庙会则是地方性的狂欢节。通过庙会,人们维系了对神灵的信仰并与其保持着联系,同时也放纵自己、尽情欢娱。在民间信仰的作用下,节日与庙会除了呈现日夜接续、城乡交通、男女杂处、雅俗并陈、官民同乐的非常局面之外,还具有圣俗同乐的显著特色,成为人神共欢的盛大庆典。

    对于传统乡村社会中的交往生活,民间信仰也是一种重要资源。村社神庙平时就是社区居民聚在一起闲聊、交流之处。庙会则为其与村社外部的亲友交往提供了良机。他们在庙会期间邀请亲友前来吃饭、看戏,加强了彼此之间的感情与联系。在村际关系中,民间信仰有时与一些村落的矛盾纠结在一起。由于祖先崇拜与风水信仰,坟地、庙宇、民居等的某种相对位置可能引起村际摩擦或加剧已有矛盾,有的会导致冲突。在此冲突中,神秘象征、巫术手段常被使用。但在同时,许多村落以共同信仰为纽带建立起较为密切的联系。村落之间在信仰功能上存在依赖与互补,例如若干村落共有一座神灵众多、功能综合的大庙,又如村民到外村求子求药。在晋中等地,不少村落因共同信奉某神而结为神亲,定期举行敬神仪式,遇灾进行求神活动。神亲把世俗亲缘关系由家、族之间延伸到村落之间,它可以超越地缘关系,村落因此建立或扩大了与外村的交往。在全国各地,共信某一威灵显赫之神的若干村落还组成不少大小不等的信仰圈,它也超出了社区,有些还越出了乡界或县境。同一信仰圈内的村落一般都要定期举行联合敬神活动,这些村落之间因此拥有和发展了友好往来。以灵验之神为基点而形成的神亲链和信仰圈在传统乡村社会中构成了村际之间建立、扩展交往的复杂而又广阔的途径与空间。

    总之,民间信仰与传统乡村社会的生态、结构、功能、生活都有不解之缘。它在该社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除在少数场合产生负面影响之外,民间信仰基本能够适应传统乡村社会的需要,对该社会的生态稳定、凝聚统一、和谐有序、生活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民间信仰能够拥有广大信众、在传统乡村社会中长期传承的根本原因。

    注释:

    ①本文所论的民间信仰不包括民间秘密结社与教派的信仰。

    ②冯天策:《信仰简论》,《光明日报》2005年7月12日第8版。

    ③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费孝通等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

    ④《重修三官庙告竣碑记》,史若民、牛白琳:《平、祁、太经济社会史料与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30页。

    ⑤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第四版),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页。

    ⑥林美容:《台湾民间信仰的分类》,《汉学研究通讯》1991年第10卷第1期。

    ⑦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0页。

    ⑧柳曾符、柳定生选编:《柳诒徵史学论文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78页。

    ⑨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与其历史因素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98页。

    ⑩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16—117页。

    (作者为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邮编:030006)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10年第1期,引自中国民俗学网)

    (责任编辑:张宗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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