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道教的兴起与扩散(3)

海南史志网 符和积

2011-03-09 08:51:55

三、近代以来海南道教的世俗化

清代统治者尊崇儒学和藏传佛教,对道教实行利用、限制政策。清后期,清廷对道教的抑制愈来愈严,至道光元年(1821年),清王朝敕令第五十九代天师张钰停止朝觐,不准来京,道教被排斥出宫廷政治舞台。从此,道教完全转向民间,走上了世俗化的道路。海南道教更趋向民间化、世俗化,与民众生活各个方面发生了紧密的联系,并且传到少数民族地区。

近代海南道教分布相当广泛,活动也较为频繁,布道场所不但在城镇有道观、道堂,而且农村居落普设神庙、神堂。据1920年陈铭编纂的《海南岛志》载:“道教之在本岛,几于无地无之。羽流不木妻道观,散处农村间。操家常职业,与常人无异。每一地方皆有一二先辈道士,称为师傅。凡学道者,须在道场跟随学习。师傅认为已成业,则为之起道名,给道印,授以道职,然后可出而应世人之请求而营其道业。地方人亦遂信仰之。凡道士有职者,其服装皆有一定,袍红而长,博其袖,帽黑顶尖,向前后斜。一般人民崇信甚笃,斋醮祈福,什八九延道士为之。”近代海南道教主要是承袭明清以来的正一道,尤以正一道中的先天道为甚。

据海南各市县新编地方志载,琼山县自宋以来是海南道教活动的中心地区,至近代形成统一的道教系统。初始在琼山府城北官市设置道宫,后来逐渐在全县范围内设11个分道堂,分别在府城福地后街9号、尚书直街1号、北官市刘宅、北官市2号、绣衣坊骆宅、宗伯里王宅、甲子白草坡“绿圣堂”、美茶村“义元堂”、罗以园村“符圣堂”、头坡村“镇元堂”、大坡中税圩“镇元堂”等。据1932统计,琼山县有道徒4597人,其中男2671,女1926人;海口市近代道教信徒众多,神庙不少,尤以土地神居多,分布于城乡之间,有住庙道士,也有居家世俗道士。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文明宫”,信奉“师主道吾后帝”。宫址设南门外7号,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有常年驻宫道姑;聚善堂,信奉“天师道”,宫址设南门外园内里22号,房屋二进,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有常年驻堂道士;临高县,近代道教场所众多。解放前夕,全县寺庙观堂共有67间,其中城县8间,博厚地区5间,波莲地区3间。这些寺庙观堂,大多为道教或带道教性质的庙堂,其中以高山庙最具代表性。高山庙,位于县西今高岭毗耶山上,临高八景之一“毗耶灵石”就在其中,为昔日神坛。

元延元年(1314年)始建毗耶神庙。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僧东明募资移建于毗耶山神之侧。道光十年(1830年)知县董番重修,在庙前建一座亭,两侧各建庑宇。后乡人重修,厅楣存有古石刻横额“嵩高维岳”四个字,左右有浙江钱塘潘士贤于嘉庆十七年(1812年)三月石刻“宰我邦者为好官,是海是山同福泽,谓彼政者能廉吏,一草一木尽甘棠”对联。庙外左侧立有元代廉访司范椁写的《高山毗耶神祷雨有应记》石碑。

昌江县1950年全县有庙堂17处,道士124人,其中香火最盛、求神抽签人数最多者为峻灵王庙,时有住堂道士23人。

琼海县近代道士遍于全县各地,信道者众。道士不出家,属“俗家道士”,平时操持家务,与常人无异,仅初一、十五和传统节日吃素,忌蛇肉、狗肉、龟肉。道士中有道头,俗称师父,持道职、道印,带道徒5—10人不等。琼海民间道教法事有:集众打醮,祭祀孤魂(俗称施孤),求平安(俗称做平安),报恩还愿(俗称割红),求寿延年(俗称祭星解限),超度亡魂(俗称做七)等等。七事称幽斋,其他称仁斋。法事有大小之分,大的如“做平安”,小的如“割红”等。做平安为区域性法事,参加人数众多,时间较长,一般三至五天,除道士外,还有神汉配合,抬神游村,即所谓“赶鬼驱邪”,保护众家平安之举。道头(师父)身着法衣,手执法器,口念经文,手舞足蹈,间有吆喝声。

其唱腔时似民谣,时如曲艺,讲究韵律,由师父做唱,弟子敲锣击鼓助之。所用之法器有法剑、法鞭、惊木、飞壳等;乐器有号角、锣、鼓、胡琴和唢呐等。近代海南汉区各县道教民间法事,基本与琼海县同。

据1949年出版的陈植《海南岛新志》云:“道教之于本岛,相当普及,大多数寺庙均属之,侍奉寺庙者,谓之道士,惟仍可返家生活,与常人无异。本岛人均信仰之。全岛道教徒计三十万人。”时海南全岛总人口约二百一十三万,道教徒占百分之十四。近代海南道徒之众,道教之盛,显而见之。

近代海南黎族地区,特别是黎汉杂居地区,已经传入了道教、佛教和基督教,其中道教影响最大。道教的某些教义与黎族祖先崇拜、万物有灵的多神崇拜相近,易于为黎族民众所接受,因此,黎族信奉道教者居多。信道者普遍相信科仪、斋、醮、符象、禁咒可以招灾求福,役使鬼神,用道教符 对付鬼魔疾病。专门从事道教活动的“道公”传入黎族地区,逐渐取代了黎族的巫师“娘母”。道教传入黎区后,黎族出现了“大元佛鬼”、“华光公”、“三圣娘娘”、“上界夫人”、“下界夫人”等道教神祗,黎族乡村建立了“土地公庙”、“峒主公庙”、“祖先鬼屋(祠堂)”。祖先鬼屋供有祖先神像,有祭坛、神坛、香炉,用香、烛、元宝、纸钱、饭、酒、米、牲等祭祀。道教传入黎族地区,使其民俗发生诸多变化,如丧葬风俗方面,不少地区摒弃“黎人葬祖”的原始丧俗,出现了风水造墓、葬着龙脉、木棺入殓、立碑、做七做八,以及清明、端阳、农历七月十五鬼节祭祀祖先、扫墓等类似汉族丧葬仪式。黎族地区受道教影响以琼中县为甚,1950年前全县有道士105人,散居乡村,为信民“作醮”、“祭鬼”。

近代海南苗族中,宗教信仰主要是祖先崇拜,敬奉盘古为始祖。自然崇拜也占有重要地位,他们崇尚山神、海龙公、土地公、灶王公等,砍山狩猎前都要祭拜山神。汉族道教对其有较深的影响。

近代海南道士大都依靠为亡人超度作道场和宫观内“香火”、庙产、布施为主要生活来源,少数道士以行医卖药,卜卦星相为生活来源。由于近代道教的民间化、世俗化,有的已脱离道教教义的教规。1953年由于部分宫观道堂违反人民政府宗教管理条例,予以取缔,道士有的回家自立自修,有的还俗弃道,海南正统的道教活动基本停止。

作者:符和积(1949-),男,海南文昌人,海南省史志办公室副主任,研究方向:海南省地方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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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近代以来海南道教的世俗化

    清代统治者尊崇儒学和藏传佛教,对道教实行利用、限制政策。清后期,清廷对道教的抑制愈来愈严,至道光元年(1821年),清王朝敕令第五十九代天师张钰停止朝觐,不准来京,道教被排斥出宫廷政治舞台。从此,道教完全转向民间,走上了世俗化的道路。海南道教更趋向民间化、世俗化,与民众生活各个方面发生了紧密的联系,并且传到少数民族地区。

    近代海南道教分布相当广泛,活动也较为频繁,布道场所不但在城镇有道观、道堂,而且农村居落普设神庙、神堂。据1920年陈铭编纂的《海南岛志》载:“道教之在本岛,几于无地无之。羽流不木妻道观,散处农村间。操家常职业,与常人无异。每一地方皆有一二先辈道士,称为师傅。凡学道者,须在道场跟随学习。师傅认为已成业,则为之起道名,给道印,授以道职,然后可出而应世人之请求而营其道业。地方人亦遂信仰之。凡道士有职者,其服装皆有一定,袍红而长,博其袖,帽黑顶尖,向前后斜。一般人民崇信甚笃,斋醮祈福,什八九延道士为之。”近代海南道教主要是承袭明清以来的正一道,尤以正一道中的先天道为甚。

    据海南各市县新编地方志载,琼山县自宋以来是海南道教活动的中心地区,至近代形成统一的道教系统。初始在琼山府城北官市设置道宫,后来逐渐在全县范围内设11个分道堂,分别在府城福地后街9号、尚书直街1号、北官市刘宅、北官市2号、绣衣坊骆宅、宗伯里王宅、甲子白草坡“绿圣堂”、美茶村“义元堂”、罗以园村“符圣堂”、头坡村“镇元堂”、大坡中税圩“镇元堂”等。据1932统计,琼山县有道徒4597人,其中男2671,女1926人;海口市近代道教信徒众多,神庙不少,尤以土地神居多,分布于城乡之间,有住庙道士,也有居家世俗道士。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文明宫”,信奉“师主道吾后帝”。宫址设南门外7号,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有常年驻宫道姑;聚善堂,信奉“天师道”,宫址设南门外园内里22号,房屋二进,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有常年驻堂道士;临高县,近代道教场所众多。解放前夕,全县寺庙观堂共有67间,其中城县8间,博厚地区5间,波莲地区3间。这些寺庙观堂,大多为道教或带道教性质的庙堂,其中以高山庙最具代表性。高山庙,位于县西今高岭毗耶山上,临高八景之一“毗耶灵石”就在其中,为昔日神坛。

    元延元年(1314年)始建毗耶神庙。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僧东明募资移建于毗耶山神之侧。道光十年(1830年)知县董番重修,在庙前建一座亭,两侧各建庑宇。后乡人重修,厅楣存有古石刻横额“嵩高维岳”四个字,左右有浙江钱塘潘士贤于嘉庆十七年(1812年)三月石刻“宰我邦者为好官,是海是山同福泽,谓彼政者能廉吏,一草一木尽甘棠”对联。庙外左侧立有元代廉访司范椁写的《高山毗耶神祷雨有应记》石碑。

    昌江县1950年全县有庙堂17处,道士124人,其中香火最盛、求神抽签人数最多者为峻灵王庙,时有住堂道士23人。

    琼海县近代道士遍于全县各地,信道者众。道士不出家,属“俗家道士”,平时操持家务,与常人无异,仅初一、十五和传统节日吃素,忌蛇肉、狗肉、龟肉。道士中有道头,俗称师父,持道职、道印,带道徒5—10人不等。琼海民间道教法事有:集众打醮,祭祀孤魂(俗称施孤),求平安(俗称做平安),报恩还愿(俗称割红),求寿延年(俗称祭星解限),超度亡魂(俗称做七)等等。七事称幽斋,其他称仁斋。法事有大小之分,大的如“做平安”,小的如“割红”等。做平安为区域性法事,参加人数众多,时间较长,一般三至五天,除道士外,还有神汉配合,抬神游村,即所谓“赶鬼驱邪”,保护众家平安之举。道头(师父)身着法衣,手执法器,口念经文,手舞足蹈,间有吆喝声。

    其唱腔时似民谣,时如曲艺,讲究韵律,由师父做唱,弟子敲锣击鼓助之。所用之法器有法剑、法鞭、惊木、飞壳等;乐器有号角、锣、鼓、胡琴和唢呐等。近代海南汉区各县道教民间法事,基本与琼海县同。

    据1949年出版的陈植《海南岛新志》云:“道教之于本岛,相当普及,大多数寺庙均属之,侍奉寺庙者,谓之道士,惟仍可返家生活,与常人无异。本岛人均信仰之。全岛道教徒计三十万人。”时海南全岛总人口约二百一十三万,道教徒占百分之十四。近代海南道徒之众,道教之盛,显而见之。

    近代海南黎族地区,特别是黎汉杂居地区,已经传入了道教、佛教和基督教,其中道教影响最大。道教的某些教义与黎族祖先崇拜、万物有灵的多神崇拜相近,易于为黎族民众所接受,因此,黎族信奉道教者居多。信道者普遍相信科仪、斋、醮、符象、禁咒可以招灾求福,役使鬼神,用道教符 对付鬼魔疾病。专门从事道教活动的“道公”传入黎族地区,逐渐取代了黎族的巫师“娘母”。道教传入黎区后,黎族出现了“大元佛鬼”、“华光公”、“三圣娘娘”、“上界夫人”、“下界夫人”等道教神祗,黎族乡村建立了“土地公庙”、“峒主公庙”、“祖先鬼屋(祠堂)”。祖先鬼屋供有祖先神像,有祭坛、神坛、香炉,用香、烛、元宝、纸钱、饭、酒、米、牲等祭祀。道教传入黎族地区,使其民俗发生诸多变化,如丧葬风俗方面,不少地区摒弃“黎人葬祖”的原始丧俗,出现了风水造墓、葬着龙脉、木棺入殓、立碑、做七做八,以及清明、端阳、农历七月十五鬼节祭祀祖先、扫墓等类似汉族丧葬仪式。黎族地区受道教影响以琼中县为甚,1950年前全县有道士105人,散居乡村,为信民“作醮”、“祭鬼”。

    近代海南苗族中,宗教信仰主要是祖先崇拜,敬奉盘古为始祖。自然崇拜也占有重要地位,他们崇尚山神、海龙公、土地公、灶王公等,砍山狩猎前都要祭拜山神。汉族道教对其有较深的影响。

    近代海南道士大都依靠为亡人超度作道场和宫观内“香火”、庙产、布施为主要生活来源,少数道士以行医卖药,卜卦星相为生活来源。由于近代道教的民间化、世俗化,有的已脱离道教教义的教规。1953年由于部分宫观道堂违反人民政府宗教管理条例,予以取缔,道士有的回家自立自修,有的还俗弃道,海南正统的道教活动基本停止。

    作者:符和积(1949-),男,海南文昌人,海南省史志办公室副主任,研究方向:海南省地方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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