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钟鉴:对中国民间宗教要有一个新的认识(2)

中国民族宗教网 牟钟鉴

2015-10-28 09:51:49

中国未来社会和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战略任务,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主导下,恢复失衡的多元通和宗教文化生态,以满足广大民众信仰的多样性需求,同时借以突显 民族文化的主体性,使文化的主导性与多样性、民族性与开放性达到恰当的统一,这是中国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必须开放民间宗教,并加以 引导,使之健康发育,在多元宗教并存和区域文化建设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这也是尊重人权、尊重民众信仰的表现。当然,开放民间宗教要有步骤地稳妥地进行, 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

宗教的民间化可能是现代和未来宗教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从世界宗教发展新趋势看,民间宗教与主流宗教之间的界限正在消失,甚至主流宗教不断民间化、民族化、地区化、生活化,成为民众的一种精神生活方式。这一过程 将会持续下去。近现代人类社会,政教分离,科学与宗教分离,教育与宗教分离,是总的趋势,传统宗教因此而缩小了它的活动范围,政治身份被淡化了。基督新教 相对于天主教便具有教派多样化、活动社区化的特点,它在西欧更是散化在世俗之中,有形制的活动越来越少了。在美国,非制度化的公民宗教日益兴盛,人们有信 仰而不受教会组织的制约,认为更加符合人性。此外,世界上若干新兴的民间宗教如摩门教、巴哈伊教、创价学会等已与现代社会取得协调,获得普遍认可。五大宗 教在当代中国大陆虽然是主流宗教,由于偏离政治文化中心,亦有民间化的趋势。在台湾,作为合法的宗教社团是很多的,包括传统宗教如佛教、道教、基督教,与 新兴民间宗教如天帝教、天德教、轩辕教、一贯道等,都是合法的平等的宗教,对于活跃社区文化生活有诸多贡献,原有的主流与民间的界限已经十分模糊。天帝教 多年来致力于两岸和平与交流,得到两岸中国人的好评。妈祖崇拜在大陆被视为民间信仰,在台湾归属于道教,其主流地位无可怀疑,而且成为两岸一家的重要文化 纽带。台湾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方面,原来传统主流宗教的政治优势与特权已经丧失,它们只能以民间社团的身份生存于社会,另一方面,新兴民间宗教经过改革与 调适,除去了原有的秘密结社的封闭性和家族专制等落后性,特别是去掉了“三阳劫变”等鼓励社会动荡的教义,与主流社会建立起正常的沟通渠道、和谐互动的关 系,得到社会精英群体的承认和参与,已经成为社会稳定的力量。而我们关于民间宗教的观念还停留在很早以前的阶段上,这是不应该的。由台湾的经验推断,经过 改革、优化的民间宗教,包括组织化的和民俗性的民间宗教,是可以与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而且将在未来多样化的宗教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并主要以地方性文化的面貌出现,更有利于社会管理。如果我们继续坚持不承认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为宗教,便会与港澳台地区的民众在宗教认知上产生较大差 异,不利于文化的回归,也与宗教学的研究对象不能衔接,而我们的文化宽容度本应当更大一些。当然,民间宗教如果走向偏狭,被非法势力所利用,也会危害社 会,就像主流宗教也会有霸权主义,也会发生极端主义,导致恐怖主义,这已经超出一般的宗教问题,需要依法惩处。因此,原有的主流宗教也不能满足于已有的合 法状态,还要与时俱新,才能继续与主流社会相适应,不然也会发生冲突。

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宗教,将对民族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发挥特殊的作用

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10个 民族(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几乎全民信仰伊斯兰教,还有一些民族主要信仰藏 传佛教(如藏族、门巴族、珞巴族、裕固族、普米族、部分蒙古族),一些民族主要信仰南传佛教(如傣族、布朗族、德昂族、阿昌族),一些民族主要信仰基督教 (如景颇族、傈僳族),一些民族主要信仰道教(如瑶族、白族、部分壮族)。

还有许多民族信仰原生型民族民间宗教,俗称巫教,其中包含着原始崇拜的成分,也混杂着佛教、道教和儒学的影响,如壮族的师公教、麽教,彝族的毕摩苏尼教,纳 西族的东巴教,北方少数民族满、蒙古、锡伯、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朝鲜等民族的萨满教。这些民族的民间宗教在当代一般都是非政治化的,没有国际 背景,却是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依托,并与民俗文化融为一体,是民族意识和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就必须尊重各民族的文化 传统包括他们的信仰,把各民族的宗教文化看作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我们只保护五大宗教而歧视民族民间宗教,势必在民族之间形成文化权利上的 不平等,这对于不以信仰五大教为主的民族是不公正的,不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何况这些民族的民间宗教有爱国守法、好善重德、和平包容的传统,经过一 定的引导、重建和提髙,很容易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心理功能、道德功能和文化功能的发挥,有益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道德优化,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发 展,有助于民族文化生活的健康、丰富与活跃,使之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由此可见,民族民间宗教的问题,关涉到民族政策的落实,不可等闲视之。

有些民族,民间宗教与外来宗教相结合,形成自己的信仰特色,民间宗教的历史作用不可小觑。如新疆维吾尔族历史上信仰了伊斯兰教以后,仍然保留了萨满教信仰, 形成与回族伊斯兰教不同的特点。藏传佛教是印度佛教与藏族民族民间宗教苯教冲突又融合的结果,至今苯教仍有独立教派流传下来。

总之,要更好地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民族和谐,就一定要尊重彼此的宗教信仰,包括五大宗教和各种民间宗教。

时代在变,社会在变,宗教也在变。我们应当扩大自己的视野,更新已有的观念,给予民间宗教与其他宗教平等的地位,发挥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新课题,我们要创造性地完成它。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牟钟鉴:对中国民间宗教要有一个新的认识(2)

    中国民族宗教网 牟钟鉴

    2015-10-28 09:51:49

    |
    牟钟鉴:对中国民间宗教要有一个新的认识(2)
    |

    中国未来社会和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战略任务,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主导下,恢复失衡的多元通和宗教文化生态,以满足广大民众信仰的多样性需求,同时借以突显 民族文化的主体性,使文化的主导性与多样性、民族性与开放性达到恰当的统一,这是中国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必须开放民间宗教,并加以 引导,使之健康发育,在多元宗教并存和区域文化建设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这也是尊重人权、尊重民众信仰的表现。当然,开放民间宗教要有步骤地稳妥地进行, 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

    宗教的民间化可能是现代和未来宗教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从世界宗教发展新趋势看,民间宗教与主流宗教之间的界限正在消失,甚至主流宗教不断民间化、民族化、地区化、生活化,成为民众的一种精神生活方式。这一过程 将会持续下去。近现代人类社会,政教分离,科学与宗教分离,教育与宗教分离,是总的趋势,传统宗教因此而缩小了它的活动范围,政治身份被淡化了。基督新教 相对于天主教便具有教派多样化、活动社区化的特点,它在西欧更是散化在世俗之中,有形制的活动越来越少了。在美国,非制度化的公民宗教日益兴盛,人们有信 仰而不受教会组织的制约,认为更加符合人性。此外,世界上若干新兴的民间宗教如摩门教、巴哈伊教、创价学会等已与现代社会取得协调,获得普遍认可。五大宗 教在当代中国大陆虽然是主流宗教,由于偏离政治文化中心,亦有民间化的趋势。在台湾,作为合法的宗教社团是很多的,包括传统宗教如佛教、道教、基督教,与 新兴民间宗教如天帝教、天德教、轩辕教、一贯道等,都是合法的平等的宗教,对于活跃社区文化生活有诸多贡献,原有的主流与民间的界限已经十分模糊。天帝教 多年来致力于两岸和平与交流,得到两岸中国人的好评。妈祖崇拜在大陆被视为民间信仰,在台湾归属于道教,其主流地位无可怀疑,而且成为两岸一家的重要文化 纽带。台湾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方面,原来传统主流宗教的政治优势与特权已经丧失,它们只能以民间社团的身份生存于社会,另一方面,新兴民间宗教经过改革与 调适,除去了原有的秘密结社的封闭性和家族专制等落后性,特别是去掉了“三阳劫变”等鼓励社会动荡的教义,与主流社会建立起正常的沟通渠道、和谐互动的关 系,得到社会精英群体的承认和参与,已经成为社会稳定的力量。而我们关于民间宗教的观念还停留在很早以前的阶段上,这是不应该的。由台湾的经验推断,经过 改革、优化的民间宗教,包括组织化的和民俗性的民间宗教,是可以与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而且将在未来多样化的宗教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并主要以地方性文化的面貌出现,更有利于社会管理。如果我们继续坚持不承认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为宗教,便会与港澳台地区的民众在宗教认知上产生较大差 异,不利于文化的回归,也与宗教学的研究对象不能衔接,而我们的文化宽容度本应当更大一些。当然,民间宗教如果走向偏狭,被非法势力所利用,也会危害社 会,就像主流宗教也会有霸权主义,也会发生极端主义,导致恐怖主义,这已经超出一般的宗教问题,需要依法惩处。因此,原有的主流宗教也不能满足于已有的合 法状态,还要与时俱新,才能继续与主流社会相适应,不然也会发生冲突。

    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宗教,将对民族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发挥特殊的作用

    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10个 民族(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几乎全民信仰伊斯兰教,还有一些民族主要信仰藏 传佛教(如藏族、门巴族、珞巴族、裕固族、普米族、部分蒙古族),一些民族主要信仰南传佛教(如傣族、布朗族、德昂族、阿昌族),一些民族主要信仰基督教 (如景颇族、傈僳族),一些民族主要信仰道教(如瑶族、白族、部分壮族)。

    还有许多民族信仰原生型民族民间宗教,俗称巫教,其中包含着原始崇拜的成分,也混杂着佛教、道教和儒学的影响,如壮族的师公教、麽教,彝族的毕摩苏尼教,纳 西族的东巴教,北方少数民族满、蒙古、锡伯、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朝鲜等民族的萨满教。这些民族的民间宗教在当代一般都是非政治化的,没有国际 背景,却是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依托,并与民俗文化融为一体,是民族意识和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就必须尊重各民族的文化 传统包括他们的信仰,把各民族的宗教文化看作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我们只保护五大宗教而歧视民族民间宗教,势必在民族之间形成文化权利上的 不平等,这对于不以信仰五大教为主的民族是不公正的,不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何况这些民族的民间宗教有爱国守法、好善重德、和平包容的传统,经过一 定的引导、重建和提髙,很容易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心理功能、道德功能和文化功能的发挥,有益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道德优化,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发 展,有助于民族文化生活的健康、丰富与活跃,使之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由此可见,民族民间宗教的问题,关涉到民族政策的落实,不可等闲视之。

    有些民族,民间宗教与外来宗教相结合,形成自己的信仰特色,民间宗教的历史作用不可小觑。如新疆维吾尔族历史上信仰了伊斯兰教以后,仍然保留了萨满教信仰, 形成与回族伊斯兰教不同的特点。藏传佛教是印度佛教与藏族民族民间宗教苯教冲突又融合的结果,至今苯教仍有独立教派流传下来。

    总之,要更好地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民族和谐,就一定要尊重彼此的宗教信仰,包括五大宗教和各种民间宗教。

    时代在变,社会在变,宗教也在变。我们应当扩大自己的视野,更新已有的观念,给予民间宗教与其他宗教平等的地位,发挥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新课题,我们要创造性地完成它。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