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雍乾二帝对龙虎山正一教政策差异性探讨(2)

道教之音 张金涛 孔祥毓

2015-10-28 16:17:35

除大修龙虎山宫观外,还在北京地安门外修建“壮观轮奂”的京师大真人府。天师在京府第,元明二代京师天师府均位于阜成门外朝天宫,为循例朝觐斋居之所,其寮舍即值季法官所居。入清之后,顺治十二年张洪任入觐,世祖“命工部觅宅,以灵祐宫察院地居之”。康熙四十六年张继宗入觐,圣祖于京师正阳门外赐第。至雍正九年春月,“钦命易地于地安门外东西广一十三丈五尺,南北二十四丈零”,重建京师大真人府,并建法官寮舍。工程历三年于雍正十二年冬月竣工,合计房屋八十一间,规制甚为宏大(见图 1)。

世宗除下旨大修宫观外,动用帑银 17707 两买赎贵溪、弋阳二县共 3488 亩土地,分别拨给大上清宫二十四道院及正一观以供奉香火、赡养道众,严禁盗买盗卖,违者从重追究。龙虎山因此获得大量宫观香火田产,使得宫观经济大为增强。并将大上清宫田产单列户名,不与民户同列,照天师府例优免各项差役徭役。世宗还于雍正十二年特派内务府广储司员外郎永保陪同真人娄近垣,偕同江西巡抚常安所派广信府通判许天奇、瑞州府通判许渊同至龙虎山检查庙工及香火田亩事项,查出有欠租佃户、原卖田人等少交租谷,以及署真人府掌事尹梦赉等希图谢礼,致租缺额。查看庙工后认为“宏敞辉华,极其美好”,可惜的是建好仅二年之斗姆宫“颇多渗漏”,同时宫中租谷缺额,无力维修,江西巡抚常安乃出养廉银六百两作为维修经费。

2、龙虎山提点、提举、赞教等龙虎山法 官得到国家认可,正式进入国家官制。康熙年间,五十四、五十五两代天师都曾咨请礼部请颁给提点印信,提举等员部札,礼部以“提点等官俱系真人自放,久无给与印札之例”为由回绝,且未曾代为上奏。娄近垣作为四品大上清宫提点却无印信,所属提举等法员未有部札。雍正十年(1732)三月二十五日,世宗发下《给堤点司印信提举等札付上谕》,上谕认为“查提点、提举有统率道众之责,如京师僧录、道录俱给有印信,以约束其众,龙虎山提点、提举亦应比照此例,颁给印信札付,以专职事”,要求礼部“察例定议具奏”。很显然,世宗为酬庸其功应娄近垣的奏请,才特降此上谕。一个月后,礼部遵上谕提交了《礼部题给印信札付稿》奏稿,铸给“龙虎山上清宫提点司之印”,发给提举司及赞教等员部札,建议由提点司造具现任各员履历清册,以便发给部札。由于需要礼部颁发札付,因此奏稿中还对部札更换的手续进行了简要规定:“后有顶补者,呈明出缺缘由,缴还前札,照例换给。”这里申请人员顶补的主体不明,即没有明确由大上清宫提点申报还是由正一真人真人申报;并且大上清宫提点更换的程序及申请主体也没有明确由于主体不明,乾隆四十一年(1776)九月因提点更换事谊导致时任署提点詹资国被传谕查明治罪,事后方才确定由正一真人出面申报。

至于此次颁发印信及札付的数量,大上清宫方面提出的数量,见娄近垣所上的《请广额颁给部札奏稿》(《山志》卷一),娄认为提举以下的札付应按上清宫道院数量颁给二十四道,并提出今后会增补至三十六道院,所发札付数量最好以三十六道为宜。最后礼部颁给的数量,有两个不同的记载:其一《清朝续文献通考》内载雍正十年和十一年各颁一次,雍正十一年颁给了二十二道;其二《龙虎山志》卷八《法职附》记载的较为详尽准确,与娄近垣所提二十四道院加提点提举各一共26道札付刚好吻合,应以此为准:“于雍正十年又五月颁给雍字一千九百七号龙虎山上清宫提点司印信一颗,提点司提点札付一张。雍正十一年七月,颁给提举以下札付二十五张,定制提点司提点一员,提举司提举一员,副理二员,赞教四员,知事一十八员”。娄所提的未建十二道院札付礼部则未予考虑。

《清朝续文献通考》里,还将大上清宫道官的品级一一明确:提点一员正六品;提举一员从六品;副理二员赞教四员均七品;知事十八员未入流。

3、整合大上清宫内部派系,影响外延至京师。按《山志》卷三记载:“本宫相传,向分三派,由来久矣。其师长之称,实同一脉,但无定派命名,使尊卑日久难考,非法也。”三派即紫微派、灵阳派、虚靖派,娄近垣目标要建的三十六道院中属紫微派十四,属灵阳派十一,属虚靖派十一。娄规定统一字辈,整合三派而为一派,增强内部凝聚力,使“吾教祖师法裔,名分尊卑,虽千百年不致凌紊。”

整合道派,同样也与世宗的扶持有关。龙虎山正一教也自元代张留孙、明代邵元节以来,再次将发展触角延伸至京师。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初一,娄面奉上谕:“大光明殿现在修整,与你作子孙常住。上清宫去选些法官来;若上清宫人少,在苏州选几个来。你好好教他学法,将来光明殿你就是第一代开山的人了。钦此。”十月,再颁给大光明殿雍字二千二百七号钤记一颗。十月初七,庄亲王领衔上《娄近垣进院奏稿》,该《奏稿》里确定大光明殿设住持一名即娄近垣,副住持四名,道众四十四名,一应法衣法器、每月香灯供献、住持焚修钱粮均由苏州织造办理。光明殿于十月初十日竣工,选定十月十六日卯时神像开光,午时受封。

4、续修《龙虎山志》,整理道教科仪。这一历史阶段,龙虎山正一教除宫观、田产等得到长足发展外,在文化传承方面的发展成果也较为可观。有代表性的,就是《龙虎山志》的重修。娄近垣与众弟子一道,在前代《山志》的基础上,广收资料,编成了十六卷本的重修《龙虎山志》,分为恩赉、山水、宫府、院观、古迹、世家、人物、爵秩、田赋、艺文十个部分,二十多万字。书成后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刊板印刷流传。此版《山志》为保存龙虎山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料,意义十分重大。

娄近垣最早得到世宗的尊崇信赖,源自其礼斗有验,其在科仪道法上的造诣非常深厚。编成了《清微黄箓大斋科仪》、《太极灵宝祭炼科仪》、《大梵先天奏告玄科》等多部重要的科仪经典,且大多保存下来,成为现今正一道门科范之圭臬。几部科书中将众多道教音乐曲牌以工尺谱形式收入,保存了清代大量道教音乐,为如今研究道教音乐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三、高宗对龙虎山正一教的裁抑约束政策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三,世宗驾崩,皇四子弘历继位,是为高宗,年号乾隆。高宗一改其父优容道教之态度,即位后第三天就将世宗蓄留在宫中的二位道人张太虚、王定乾驱逐出宫,各回本籍,并在上论理中申明“(世宗)聊欲试观其术,以为游戏消间之具。……未曾听其一言,未曾用其一药。”并警告二人“若伊等因内廷行走数年,捏称在大行皇帝御前一言一字,以及在外招摇煽惑……一经访闻,定严行拏究,立即正法,决不宽货。”还就甄别僧道及颁发戒牒等事宜,于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月及乾隆元年二月连发三道上谕,要求礼部提出合理的处置办法,至乾隆元年四月礼部遵旨提出了严格的《清厘僧道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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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大修龙虎山宫观外,还在北京地安门外修建“壮观轮奂”的京师大真人府。天师在京府第,元明二代京师天师府均位于阜成门外朝天宫,为循例朝觐斋居之所,其寮舍即值季法官所居。入清之后,顺治十二年张洪任入觐,世祖“命工部觅宅,以灵祐宫察院地居之”。康熙四十六年张继宗入觐,圣祖于京师正阳门外赐第。至雍正九年春月,“钦命易地于地安门外东西广一十三丈五尺,南北二十四丈零”,重建京师大真人府,并建法官寮舍。工程历三年于雍正十二年冬月竣工,合计房屋八十一间,规制甚为宏大(见图 1)。

    世宗除下旨大修宫观外,动用帑银 17707 两买赎贵溪、弋阳二县共 3488 亩土地,分别拨给大上清宫二十四道院及正一观以供奉香火、赡养道众,严禁盗买盗卖,违者从重追究。龙虎山因此获得大量宫观香火田产,使得宫观经济大为增强。并将大上清宫田产单列户名,不与民户同列,照天师府例优免各项差役徭役。世宗还于雍正十二年特派内务府广储司员外郎永保陪同真人娄近垣,偕同江西巡抚常安所派广信府通判许天奇、瑞州府通判许渊同至龙虎山检查庙工及香火田亩事项,查出有欠租佃户、原卖田人等少交租谷,以及署真人府掌事尹梦赉等希图谢礼,致租缺额。查看庙工后认为“宏敞辉华,极其美好”,可惜的是建好仅二年之斗姆宫“颇多渗漏”,同时宫中租谷缺额,无力维修,江西巡抚常安乃出养廉银六百两作为维修经费。

    2、龙虎山提点、提举、赞教等龙虎山法 官得到国家认可,正式进入国家官制。康熙年间,五十四、五十五两代天师都曾咨请礼部请颁给提点印信,提举等员部札,礼部以“提点等官俱系真人自放,久无给与印札之例”为由回绝,且未曾代为上奏。娄近垣作为四品大上清宫提点却无印信,所属提举等法员未有部札。雍正十年(1732)三月二十五日,世宗发下《给堤点司印信提举等札付上谕》,上谕认为“查提点、提举有统率道众之责,如京师僧录、道录俱给有印信,以约束其众,龙虎山提点、提举亦应比照此例,颁给印信札付,以专职事”,要求礼部“察例定议具奏”。很显然,世宗为酬庸其功应娄近垣的奏请,才特降此上谕。一个月后,礼部遵上谕提交了《礼部题给印信札付稿》奏稿,铸给“龙虎山上清宫提点司之印”,发给提举司及赞教等员部札,建议由提点司造具现任各员履历清册,以便发给部札。由于需要礼部颁发札付,因此奏稿中还对部札更换的手续进行了简要规定:“后有顶补者,呈明出缺缘由,缴还前札,照例换给。”这里申请人员顶补的主体不明,即没有明确由大上清宫提点申报还是由正一真人真人申报;并且大上清宫提点更换的程序及申请主体也没有明确由于主体不明,乾隆四十一年(1776)九月因提点更换事谊导致时任署提点詹资国被传谕查明治罪,事后方才确定由正一真人出面申报。

    至于此次颁发印信及札付的数量,大上清宫方面提出的数量,见娄近垣所上的《请广额颁给部札奏稿》(《山志》卷一),娄认为提举以下的札付应按上清宫道院数量颁给二十四道,并提出今后会增补至三十六道院,所发札付数量最好以三十六道为宜。最后礼部颁给的数量,有两个不同的记载:其一《清朝续文献通考》内载雍正十年和十一年各颁一次,雍正十一年颁给了二十二道;其二《龙虎山志》卷八《法职附》记载的较为详尽准确,与娄近垣所提二十四道院加提点提举各一共26道札付刚好吻合,应以此为准:“于雍正十年又五月颁给雍字一千九百七号龙虎山上清宫提点司印信一颗,提点司提点札付一张。雍正十一年七月,颁给提举以下札付二十五张,定制提点司提点一员,提举司提举一员,副理二员,赞教四员,知事一十八员”。娄所提的未建十二道院札付礼部则未予考虑。

    《清朝续文献通考》里,还将大上清宫道官的品级一一明确:提点一员正六品;提举一员从六品;副理二员赞教四员均七品;知事十八员未入流。

    3、整合大上清宫内部派系,影响外延至京师。按《山志》卷三记载:“本宫相传,向分三派,由来久矣。其师长之称,实同一脉,但无定派命名,使尊卑日久难考,非法也。”三派即紫微派、灵阳派、虚靖派,娄近垣目标要建的三十六道院中属紫微派十四,属灵阳派十一,属虚靖派十一。娄规定统一字辈,整合三派而为一派,增强内部凝聚力,使“吾教祖师法裔,名分尊卑,虽千百年不致凌紊。”

    整合道派,同样也与世宗的扶持有关。龙虎山正一教也自元代张留孙、明代邵元节以来,再次将发展触角延伸至京师。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初一,娄面奉上谕:“大光明殿现在修整,与你作子孙常住。上清宫去选些法官来;若上清宫人少,在苏州选几个来。你好好教他学法,将来光明殿你就是第一代开山的人了。钦此。”十月,再颁给大光明殿雍字二千二百七号钤记一颗。十月初七,庄亲王领衔上《娄近垣进院奏稿》,该《奏稿》里确定大光明殿设住持一名即娄近垣,副住持四名,道众四十四名,一应法衣法器、每月香灯供献、住持焚修钱粮均由苏州织造办理。光明殿于十月初十日竣工,选定十月十六日卯时神像开光,午时受封。

    4、续修《龙虎山志》,整理道教科仪。这一历史阶段,龙虎山正一教除宫观、田产等得到长足发展外,在文化传承方面的发展成果也较为可观。有代表性的,就是《龙虎山志》的重修。娄近垣与众弟子一道,在前代《山志》的基础上,广收资料,编成了十六卷本的重修《龙虎山志》,分为恩赉、山水、宫府、院观、古迹、世家、人物、爵秩、田赋、艺文十个部分,二十多万字。书成后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刊板印刷流传。此版《山志》为保存龙虎山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料,意义十分重大。

    娄近垣最早得到世宗的尊崇信赖,源自其礼斗有验,其在科仪道法上的造诣非常深厚。编成了《清微黄箓大斋科仪》、《太极灵宝祭炼科仪》、《大梵先天奏告玄科》等多部重要的科仪经典,且大多保存下来,成为现今正一道门科范之圭臬。几部科书中将众多道教音乐曲牌以工尺谱形式收入,保存了清代大量道教音乐,为如今研究道教音乐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三、高宗对龙虎山正一教的裁抑约束政策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三,世宗驾崩,皇四子弘历继位,是为高宗,年号乾隆。高宗一改其父优容道教之态度,即位后第三天就将世宗蓄留在宫中的二位道人张太虚、王定乾驱逐出宫,各回本籍,并在上论理中申明“(世宗)聊欲试观其术,以为游戏消间之具。……未曾听其一言,未曾用其一药。”并警告二人“若伊等因内廷行走数年,捏称在大行皇帝御前一言一字,以及在外招摇煽惑……一经访闻,定严行拏究,立即正法,决不宽货。”还就甄别僧道及颁发戒牒等事宜,于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月及乾隆元年二月连发三道上谕,要求礼部提出合理的处置办法,至乾隆元年四月礼部遵旨提出了严格的《清厘僧道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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