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几个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网 龚学增

2012-04-14 21:18:13

 【内容提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宗教问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要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涵义,科学评价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宗教观,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和发展。积极引导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吸引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中来。

【关键词】:宗教;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积极引导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工人阶级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指南。这一基本认识看起来不言自明,但是真正科学地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并付诸实践,却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历史的发展表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仅一直遭到敌视马克思主义的种种思潮的歪曲和攻击,而且也常常受到国际工人运动和工人阶级政党内部“左”右两种错误倾向的干扰。就当前来说,国际上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进入低潮,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再一次面临敌对势力和时代的挑战;从国内来说,近些年来,随着宗教的日益活跃,关于宗教的各种各样的观点和理论也在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有的人以当代世界宗教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提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并没有系统地研究过宗教,他们的宗教观又是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的理论,而且是针对德国和俄国的宗教状况的,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普遍真理性,特别是对于正确认识当代世界的宗教问题的科学指导作用自觉或不自觉地提出了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一步科学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巩固它在认识和处理我国宗教问题过程中的指导地位,是十分必要的。

一、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涵义

按照传统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宗教观。列宁的宗教观,有时也称作列宁主义宗教观。这种解释确认了从马克思到列宁创立并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系列方针和原则,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又存在几个问题。首先是笼统地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等同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宗教问题的全部思想;其次,是忽略了他们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以后的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以前,已经有了一些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的思想,尽管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总体上不应归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体系之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应该是他们成为共产主义者以后关于宗教、宗教问题的一系列科学观点和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后的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人在认识和处理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其理论上的结晶理所当然地应当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科学理论体系,它经历的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不可避免地要留下时代的烙印,某些具体的论断自然也会有历史的局限性。因此,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决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而是要科学地把握住它的基本原理。也就是说,要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认识宗教和宗教问题得出科学结论。

从基本涵义来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的,关于宗教、宗教问题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宗教问题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原则的总和。简言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宗教观。它不仅包含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成为共产主义者以后关于宗教、宗教问题的一系列科学观点,而且还包括他们同时代和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提出的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的一系列科学的观点和原则。可以说,一切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宗教、宗教问题形成的科学观点和理论都应属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范畴之内。当然,让社会上所有的人都接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不现实的。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样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性和党性,它在指导工人阶级政党认识宗教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过程中,同样反映和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所当然的要在宗教问题领域中居于理论上的指导地位。

二、科学评价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宗教观

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领导工人阶级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宗教、宗教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批判地继承了以前各种无神论和宗教理论体系的优秀成果,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到了20世纪初期,列宁在领导俄国工人阶级建立苏维埃政权、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著作的研究,可以看出他们的宗教观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专门以宗教问题为题的著作很少。恩格斯只有专门涉及早期基督教的两篇文章;列宁则有关于社会主义与宗教等六篇文章。对宗教问题的论述大量的是散见于其他的论著之中。

第二,着眼于从世界观、从社会政治的角度,以阶级、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宗教和宗教问题。构成上述两个特点不是偶然的,而是取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所处的时代及他们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他们所处的时代正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传播,工人运动兴起、壮大,无产阶级终于在俄国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这一革命浪潮风起云涌的时代。他们所肩负的历史责任主要是作为工人阶级的革命导师和领袖。

因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们对宗教问题的认识以及对宗教问题的处理主要是服从于为工人阶级创立科学的世界观,服从于工人阶级争取社会主义胜利的阶级斗争,他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像宗教学家一样写大部头的宗教方面的学术著作,更不可能预先提出解决所有宗教问题的一套完整的方案。他们只是在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遇到宗教问题的时候,才形成了关于宗教的一系列科学观点,并提出解决好宗教问题的一些方针和原则。当然,也涉及到了宗教方面其它许多问题。

综合起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宗教观大致涉及到了以下一些具体问题:

关于以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研究宗教的指导思想问题;关于宗教在社会形态中的位置,即宗教是上层建筑一部分的问题;关于宗教的本质;关于宗教存在的根源及其形成和发展;对于一些具体宗教形成发展的论述;关于宗教的社会作用;关于宗教的消亡;对宗教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及神学信条的批判;对宗教和无神论思想史的评述;提出了工人阶级政党对待宗教问题的态度和一系列方针政策等等。可见其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无庸讳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上述丰富内容的具体论断,有不少确实是受他们所处的时间、地域及特殊的针对性的限制,某些论断已不适应于当今世界宗教的现实,特别是他们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要么没有亲身实践,如马克思、恩格斯;要么只是初步的实践,如列宁。特别是他们对东方的一些半封建半殖民地以及殖民地国家的宗教和宗教问题更没有实际切身的感受,对于工人阶级掌握政权以后,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的宗教问题,也只是提供了一些认识和处理的基本原则并进行了一定的科学预测。但是,这种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丝毫不会影响到他们创立的科学宗教观体系的基本原理至今仍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辉,仍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概括起来,从马克思到列宁所形成的科学宗教观的基本原理,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理论方面,即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揭示了宗教的本质、社会作用及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

二是战略、策略方面的,即表明了工人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态度以及确立了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

在理论方面,第一,揭示了宗教自身所特有的和其它社会意识形式能分别开来的本质规定性,就是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

第二,明确提出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最深刻的根源是社会根源,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及在阶级社会所表现出的阶级剥削与压迫所造成的社会苦难是宗教的最深刻的根源。

第三,指出在阶级社会中,宗教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为剥削阶级所利用,成为其麻醉人民精神,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另外,宗教作为一种“外衣”、“纽带”在被压迫者的革命斗争中也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四,宗教的发生、发展过程,宗教形态的变化,归根结底依赖于社会形态的变迁。

第五,宗教不能人为地消灭,只能自然消亡,这是一个长期的痛苦的历史过程,只有到了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才可以说具备了宗教消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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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宗教问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要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涵义,科学评价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宗教观,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和发展。积极引导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吸引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中来。

    【关键词】:宗教;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积极引导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工人阶级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指南。这一基本认识看起来不言自明,但是真正科学地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并付诸实践,却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历史的发展表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仅一直遭到敌视马克思主义的种种思潮的歪曲和攻击,而且也常常受到国际工人运动和工人阶级政党内部“左”右两种错误倾向的干扰。就当前来说,国际上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进入低潮,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再一次面临敌对势力和时代的挑战;从国内来说,近些年来,随着宗教的日益活跃,关于宗教的各种各样的观点和理论也在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有的人以当代世界宗教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提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并没有系统地研究过宗教,他们的宗教观又是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的理论,而且是针对德国和俄国的宗教状况的,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普遍真理性,特别是对于正确认识当代世界的宗教问题的科学指导作用自觉或不自觉地提出了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一步科学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巩固它在认识和处理我国宗教问题过程中的指导地位,是十分必要的。

    一、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涵义

    按照传统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宗教观。列宁的宗教观,有时也称作列宁主义宗教观。这种解释确认了从马克思到列宁创立并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系列方针和原则,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又存在几个问题。首先是笼统地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等同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宗教问题的全部思想;其次,是忽略了他们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以后的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以前,已经有了一些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的思想,尽管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总体上不应归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体系之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应该是他们成为共产主义者以后关于宗教、宗教问题的一系列科学观点和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后的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人在认识和处理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其理论上的结晶理所当然地应当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科学理论体系,它经历的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不可避免地要留下时代的烙印,某些具体的论断自然也会有历史的局限性。因此,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决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而是要科学地把握住它的基本原理。也就是说,要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认识宗教和宗教问题得出科学结论。

    从基本涵义来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的,关于宗教、宗教问题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宗教问题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原则的总和。简言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宗教观。它不仅包含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成为共产主义者以后关于宗教、宗教问题的一系列科学观点,而且还包括他们同时代和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提出的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的一系列科学的观点和原则。可以说,一切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宗教、宗教问题形成的科学观点和理论都应属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范畴之内。当然,让社会上所有的人都接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不现实的。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样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性和党性,它在指导工人阶级政党认识宗教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过程中,同样反映和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所当然的要在宗教问题领域中居于理论上的指导地位。

    二、科学评价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宗教观

    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领导工人阶级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宗教、宗教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批判地继承了以前各种无神论和宗教理论体系的优秀成果,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到了20世纪初期,列宁在领导俄国工人阶级建立苏维埃政权、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著作的研究,可以看出他们的宗教观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专门以宗教问题为题的著作很少。恩格斯只有专门涉及早期基督教的两篇文章;列宁则有关于社会主义与宗教等六篇文章。对宗教问题的论述大量的是散见于其他的论著之中。

    第二,着眼于从世界观、从社会政治的角度,以阶级、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宗教和宗教问题。构成上述两个特点不是偶然的,而是取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所处的时代及他们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他们所处的时代正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传播,工人运动兴起、壮大,无产阶级终于在俄国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这一革命浪潮风起云涌的时代。他们所肩负的历史责任主要是作为工人阶级的革命导师和领袖。

    因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们对宗教问题的认识以及对宗教问题的处理主要是服从于为工人阶级创立科学的世界观,服从于工人阶级争取社会主义胜利的阶级斗争,他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像宗教学家一样写大部头的宗教方面的学术著作,更不可能预先提出解决所有宗教问题的一套完整的方案。他们只是在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遇到宗教问题的时候,才形成了关于宗教的一系列科学观点,并提出解决好宗教问题的一些方针和原则。当然,也涉及到了宗教方面其它许多问题。

    综合起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宗教观大致涉及到了以下一些具体问题:

    关于以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研究宗教的指导思想问题;关于宗教在社会形态中的位置,即宗教是上层建筑一部分的问题;关于宗教的本质;关于宗教存在的根源及其形成和发展;对于一些具体宗教形成发展的论述;关于宗教的社会作用;关于宗教的消亡;对宗教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及神学信条的批判;对宗教和无神论思想史的评述;提出了工人阶级政党对待宗教问题的态度和一系列方针政策等等。可见其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无庸讳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上述丰富内容的具体论断,有不少确实是受他们所处的时间、地域及特殊的针对性的限制,某些论断已不适应于当今世界宗教的现实,特别是他们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要么没有亲身实践,如马克思、恩格斯;要么只是初步的实践,如列宁。特别是他们对东方的一些半封建半殖民地以及殖民地国家的宗教和宗教问题更没有实际切身的感受,对于工人阶级掌握政权以后,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的宗教问题,也只是提供了一些认识和处理的基本原则并进行了一定的科学预测。但是,这种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丝毫不会影响到他们创立的科学宗教观体系的基本原理至今仍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辉,仍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概括起来,从马克思到列宁所形成的科学宗教观的基本原理,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理论方面,即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揭示了宗教的本质、社会作用及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

    二是战略、策略方面的,即表明了工人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态度以及确立了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

    在理论方面,第一,揭示了宗教自身所特有的和其它社会意识形式能分别开来的本质规定性,就是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

    第二,明确提出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最深刻的根源是社会根源,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及在阶级社会所表现出的阶级剥削与压迫所造成的社会苦难是宗教的最深刻的根源。

    第三,指出在阶级社会中,宗教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为剥削阶级所利用,成为其麻醉人民精神,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另外,宗教作为一种“外衣”、“纽带”在被压迫者的革命斗争中也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四,宗教的发生、发展过程,宗教形态的变化,归根结底依赖于社会形态的变迁。

    第五,宗教不能人为地消灭,只能自然消亡,这是一个长期的痛苦的历史过程,只有到了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才可以说具备了宗教消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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