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易心法》(9)

本站整理 霍斐然抄录

2010-11-01 12:59:11

第二十五章

中爻之义,足为造化,纳音切脚,其理则一。

陈希夷消息曰:纳音,甲为木,子为水,甲子交合则生金。切脚:如德为父,红为母,德反切即东字。卦位亦然。上体为乾,下体为坤,交错乃生六子,即中爻二三四五也。二三四五,造化之气,参互成卦,如屯中有剥,蒙中有复。凡此一卦,每具于四卦中,皆得祸福倚伏之象。如屯、比、观、益中,皆有剥、蒙。师、临、损中,皆有复是也。

霍斐然随录附言曰:汉儒皆讲互卦,晋王弼非之。有《时易通占》一书,不独一卦中爻可组成两个互卦,且发明初爻与上爻可以各成一互卦,他的理由是穷上反下,周流六虚。因而,上爻、初爻、二爻,可以组成一个单卦。于是一卦六爻,是用六个单卦叠成的。每一个单卦的中爻是其卦之主爻。例如鼎卦:

鼎   鼎 
    初六
  坎  上九
离 六五
兑 九四
  乾  九三
巽 九二
离 初六
   上九 

鼎中有:坎离兑乾巽离六卦。其余六十三卦皆同此法。

第二十六章

反对正如,甲子乙丑,有本有余,气序自然。

陈希夷消息曰:大凡一物,其气象必有本有余,余气者,所以为阴也。本其阳也。如十干甲乙,乙者,甲之余气也。丙丁,丁者,丙之余气也。如十二支,子丑,丑者,子之余气也。寅卯,卯者,寅之余气也。卦亦由是。坤者,乾之余气也。蒙者,屯之余气也。讼者,需之余气也。比者,师之余气也。且乾而行坤,屯而后蒙,需而后讼,师而后比,虽故有其义,然其所以相次者,皆其余气也。自然之理耳!学者不悟,谓圣人固以此次之,是未知反对关键之键也,失之远也。

霍斐然随录附言曰:此谓卦序之排列有主有从,如乾主而坤从之,故乾之后排坤,屯为主而蒙为从,故屯之后接蒙,六十四卦之次皆然。按此主从成对而论,则总有三十二对。若以卦象正反排之,则有三十六象之不可增减者。大概排列分宫入数成对者,有此三十二与三十六两种约略法,余用位象成卦法分排十六主体而尽六十四卦中之四十八从体。今图之于下:

位象成卦法是按当位为阳,失位为阴成爻法画成。初、三、五爻为阳位,遇阳爻则画一阳爻,遇阴爻则画一阴爻。二、四、上爻为阴位,遇阳则画一阴爻,遇阴爻则画一阳爻。例如泰的位象成卦为离,离的位象成卦为泰。

  • 共15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下一页
  •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正易心法》(9)

    本站整理 霍斐然抄录

    2010-11-01 12:59:11

    |
    《正易心法》(9)
    |

    第二十五章

    中爻之义,足为造化,纳音切脚,其理则一。

    陈希夷消息曰:纳音,甲为木,子为水,甲子交合则生金。切脚:如德为父,红为母,德反切即东字。卦位亦然。上体为乾,下体为坤,交错乃生六子,即中爻二三四五也。二三四五,造化之气,参互成卦,如屯中有剥,蒙中有复。凡此一卦,每具于四卦中,皆得祸福倚伏之象。如屯、比、观、益中,皆有剥、蒙。师、临、损中,皆有复是也。

    霍斐然随录附言曰:汉儒皆讲互卦,晋王弼非之。有《时易通占》一书,不独一卦中爻可组成两个互卦,且发明初爻与上爻可以各成一互卦,他的理由是穷上反下,周流六虚。因而,上爻、初爻、二爻,可以组成一个单卦。于是一卦六爻,是用六个单卦叠成的。每一个单卦的中爻是其卦之主爻。例如鼎卦:

    鼎   鼎 
        初六
      坎  上九
    离 六五
    兑 九四
      乾  九三
    巽 九二
    离 初六
       上九 

    鼎中有:坎离兑乾巽离六卦。其余六十三卦皆同此法。

    第二十六章

    反对正如,甲子乙丑,有本有余,气序自然。

    陈希夷消息曰:大凡一物,其气象必有本有余,余气者,所以为阴也。本其阳也。如十干甲乙,乙者,甲之余气也。丙丁,丁者,丙之余气也。如十二支,子丑,丑者,子之余气也。寅卯,卯者,寅之余气也。卦亦由是。坤者,乾之余气也。蒙者,屯之余气也。讼者,需之余气也。比者,师之余气也。且乾而行坤,屯而后蒙,需而后讼,师而后比,虽故有其义,然其所以相次者,皆其余气也。自然之理耳!学者不悟,谓圣人固以此次之,是未知反对关键之键也,失之远也。

    霍斐然随录附言曰:此谓卦序之排列有主有从,如乾主而坤从之,故乾之后排坤,屯为主而蒙为从,故屯之后接蒙,六十四卦之次皆然。按此主从成对而论,则总有三十二对。若以卦象正反排之,则有三十六象之不可增减者。大概排列分宫入数成对者,有此三十二与三十六两种约略法,余用位象成卦法分排十六主体而尽六十四卦中之四十八从体。今图之于下:

    位象成卦法是按当位为阳,失位为阴成爻法画成。初、三、五爻为阳位,遇阳爻则画一阳爻,遇阴爻则画一阴爻。二、四、上爻为阴位,遇阳则画一阴爻,遇阴爻则画一阳爻。例如泰的位象成卦为离,离的位象成卦为泰。

  • 共15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下一页
  •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