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约《道德真经新注》的“法自然”之说(3)

道教之音 强昱

2015-12-01 20:48:18

自然无为或自然妙理由于受到合理制度的保障,结果在治理国家方面,呈现为君臣上下的责任义务的普遍实现。“有道之主,在于天下。君臣道合,上恩下流,下情上达,如川谷之与江海通流也”(第三十二章注)。是信任克服了猜忌,理解替代了埋怨,造成了彼此的齐心合力的格局,推动着大同社会的降临。然而社会生活的复杂,并不因此完全如人所愿。在面对自然与社会的挑战时,还应当时刻保持防微杜渐的警惕心理。因为“凡事机微之时,则能制之,不使至其强大。此实理身理国之要道也”(第三十六章注)。把危机消灭于萌芽状态,李约甚至将之上升到“理身理国之要道”的高度。要求每一社会成员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这些认识都是围绕无为的核心准则进行的讨论,反映了李约对自然无为的高度重视态度。

为而无心,故能无所不容也。不失无为,则无不化。无名之朴者,无为之本也。夫无为也,则无迹,当何名之?君执此以镇人,人孰敢妄动者也。兼忘守道之心,乃合自然之素。夫有心于静者,则无时而静也。今放之于自得,我无一物于胸中,然后君臣上下,各正性命。(第三十七章注)

无我无心与无情含义相同,以摆脱一切依附为条件实现“自得”的独立。如果存在着执著的心理意识“则无时而静心”,只能是六神无主欲望纷扰。李约合理地指出,无为的自我由于“无迹”,就不能运用语言概念指称说明。心灵的自由因此奠基于“兼忘守道”的精神超越,最终实现了同“自然之素”冥合无间的和谐完整。

君主与臣民的责任义务不容错乱,“各正性命”是对每一社会成员共同的要求,不因君主的尊严而改变。通过对社会历史事实的考察,李约指出,“有道之主,嗣庸君之后,则必拨乱反正,偃武修文”(第四十六章注)。运用武力消灭罪恶是正义的体现,如果社会秩序得以重建,那么在“拨乱反正”之后,必然是以“偃武修文”的文化建设,改善人民的生活而安抚饱受摧残的心灵。可是李约的认识出现了矛盾。一方面主张“三尸入于心地,则无死地可入也。若失清静于毫厘,则五贼三尸间隙而进”(第五十章注)。如果“清静”的心灵始终不渝,那么结果就是生命永恒,同“身死形谢”的规定出现了不必要的冲突。但是这一针对“各正性命”要求的具体措施,隐约肯定了道教的胎息修炼的积极价值。其理论重心依然在于和谐社会的建构。

以德修身,诸伪咸尽。以德修家,庆流后嗣。以德修乡,日益远大。以德修国,君民充实。以德修于天下,则比屋可封,化被异域。(第五十五章注)

联系对“自然妙理”的认识,可以判断“德”指“专一”的“心灵”。李约认为通过不断激发自我生命潜能的作用,就可以成就自我伟大的人格。地方乡党受惠而国泰民安,终至邻国都受到熏陶。不论社会环境发生哪些重大的变化,“聪明之君,省己修德。从凋残之中,一变为淳和也”(第五十八章注)。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回应了对无为的认识,无为的内涵因此不断得到深化。

进一步考察“德”的价值作用,李约认为不是空洞的说教或自我标榜,而是需要把老君教导的“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贯彻在具体生活实践中。如果“人能行此三德,则心必虚明”。智慧之光从自我心灵中升起,照亮了世界万物。主体自我的“虚明则能见怨之初起,起于小,小而能绝之,则无大矣。起于少,少而能除之,则无多矣”(第六十二章注)。虽然矛盾冲突的事情不可避免,但是不因为积怨而动摇社会生活的有序,瓦解心灵的纯洁完整。每一个人遵循这样的要求实现自我人生,则“阴德深不可知,远不可窥。夫然乃能与万物,复归于自然之性。皆复天真,无所不顺也”(第六十五章注)。对人类的未来寄予了高度的期望,把普遍和谐当作了人类的最高理想。这又是以“复归于自然之性”为条件,说明宇宙万物的“自然之性”,于人类而言就是自由的永恒追求。李约满怀信心地指出,“以道为宗,以德为君”(第七十章注)的有限个人,就能把自己提升至“智周万物,无所不知”(第七十一章注)的天尊至圣的高度。如此则以精神的不朽征服了死亡的黑暗,达到了可能达到的至极境界。

人生的自由解放以“达于万化出入之所由”为根本归宿,必须建立在“量无不容,德无不备”的基础之上,而这是每一个人天赋的“神识机智”彻底释放于世界的反映。主体自我“守清静,不假筹算。闭七窍诸门,群魔不能入。清五脏诸神,外物不能入诱”的自觉陶冶锤炼过程,始终围绕“守一”的中枢展开。接受了道教倡导的实现人生的方法论主张的李约,因此一方面强调通过对“精妙之气”的调节,使知情意处于和谐有序的动态平衡状态下,生命的活力与能动创造的潜能源源不断地流溢于世界,另一方面又把个人生命活力的塑造完全置于“虚心”或“谦德”的培育之中,以实现自我与社会以及整个世界的贯通。这既是圣王人生成长必然遵循的道路途径,同时也是每一渴望获得终极解脱的个人无一例外需要践行的法则准绳。这种自我实现的过程立足于“修身”的“诸伪咸尽”的纯粹人格的建立,进一步拓展辐射至“修家”与“修乡”以及“修国”乃至“修于天下”的全面覆盖。对应于“法地地”与“法天天”以及“法道道”与“法自然”,只有彻底达到了“皆与为一”的水平,才能使有限的自我臻于永恒无限的领域。既否定了放弃每一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实现人生的可能,又没有简单地把个体价值的实现,定位在狭隘有限的伦理道德方面。“自然之素”即是先验的“性命”之“正”,而能够“合”于宇宙万物即实现回归的自我,不允许他人包办替代,哪怕是有丝毫的瑕疵偏差,依然无法与道体同一。

三  周而复始,此自然之本也

远离了感性知觉的世界万物的生起本源,作为理性直观的对象,需要主体自我心灵的默契予以见证。这种观念,早已成为了道家的常识。如何圆满地处理宇宙论、存在论与本体论之间的关系,是形上学领域中的重大问题。虽然在精神气质上,李约的形上学固然以宇宙论为核心,包容本体论与存在论于其中为理论特色,但是对形上学问题的广泛关注,与未来内丹学基本不涉及形上学问题的讨论明显态度有别。

具体事物周期性的生起消亡,依照传统认识言之,乃是永恒不息的元气凝聚离散的表现。在元气的绵延流逝中生起的天地万物,必然以元气为唯一的物质元素。李约因此正确地指出,“元气圆凝之时,未有天地也。至虚至静,不与群物复,不随物化也。备行万物之中,又无时而危也。为能生育,无得而称。字以表德,为有生天地之德,故字道以表之。名以召实,为其无所不包,故名曰大,以示于人。人欲修之,当有所谓也。己不在大,又逝者复失也。远追之不获,俄然返于虚心也”。主体自我追溯构成万物的基本物质元素以及宇宙的初始状态,必然会出现“远追之不获”的结果。唯有当“俄然返于虚心也”的时候,通过心灵的静观,最终在普遍逻辑抽象的高度,洞察了宇宙的究竟底蕴。而元气的凝聚离散以道为根据展开,具体事物的生灭不能左右元气的固有属性。道与德的概念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元气具有的生育万物的功能作用。其“字道以表之”的规定指向的是“为能生育,无得而称”的绝对性,是“道,无也”的认识明晰地区别了形上之道与形下之气的不同,使其固有的内在联系得以确立。如果与人类的心灵意识绝对无关,那么只能是纯粹的虚构。至极之道因此“为其无所不包,故名曰大,以示于人”的论述,进一步阐释了主体自我运用具有规定性的语言概念指称无规定性之道存在的不可避免的矛盾。

老子的“道可道”指的是“可道者,非至道也”的问题,相应地说明了“非常道”在认识内涵上“谓唯恍唯惚也”的变动不居,是相对有限的存在者。这就意味着“物之质也”的“可名者”由于具有声色形象的规定性,成为了可以被语言概念指称的对象。而只有“常名”可以“谓曰大,曰逝也”,使“常”与“非常”的界限得以区分。通过这样的分析概括,老子以“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的判断,在充分剥离主客体不同的内涵的基础上,把人类精神意识活动的终极界限指向了“天地之始”与“万物之母”的先验领域。李约指出,“此上明道之精妙,超于言说,离于名称。道生天地之初,未有人。未有人,即谁强名道”。人类作为天地万物中的一员,是没有主观意志的元气的派生物。而正是人类的应运而生,宇宙的不朽光芒被人类的精神活动呈现。“精妙”之“道”见证于觉悟者的心灵,为之世界始有“道”之“强名”。作为人类精神意识活动表现形式的“名”的概念符号,成为了沟通主体自我与客观事物的工具。当宇宙的稳定秩序建立之后,“三才既具,品物流形。含育之义明,母子之名立”。只有满足了这样的条件,“圣人自此垂教”,把真理的光明传递给世人。而“妙”与“徼”的深浅精粗的不同,显然正是圣与凡心灵觉醒程度有别的必然结果。李约发挥云,“徼,边也。人之大端,不出于有欲与无欲也。故有欲者,不游乎道中。而忘怀者,独见夫精妙”(第一章注)。主体自我只有通过心灵的净化,才能使“有欲”的蓬勃生命激情凝结为“无欲”的深沉宁静,达到“独见夫精妙”的精神超越。

至道是只能见证于自我心灵的东西,与耳目视听的感性经验不同。主宰制约着一切具有规定性事物的运动变化而始终如一,从未与经验事物发生丝毫的疏离割裂。这种绝对且超越的品格,取决于至道具有的“无”的无规定性。如果有所规定,就会成为与经验事物一样的相对有限的存在者。

虚己以应物也,故功德满时也。渊然深静,不可测知,故以为庶类之宗师。能抑进取,善释仇嫌。参其明也,入其暗也。用无不同,性无所杂。但识其能,莫知其父。帝,生物之主也。群化皆处其后,唯道能居其先。象,似也。道性谦,故不言定,处其先而云似。(第四章注)

作为共时性与历时性统一的有机整体,由于“虚己以应物”的无不接纳的博大胸怀,因此成就了自己“功德满时”的崇高伟大的业绩。正是因为具备了“渊然深静”而“功德满时”的不朽能量,说明其为“庶类之宗师”乃是理所固当。任何事物必须接受其律令的召唤,普遍平等没有点滴的亲疏之分。差别且多样的不同个体事物结果在至道“能抑进取,善释仇嫌”的调节作用下生生不息,而能够“参其明也,入其暗也”的道体不会发生纤介的扭曲。李约又以“用无不同,性无所杂”的语言,反复肯定至道的绝对唯一属性,重申了主体自我对至道的观照是通过对“其能”的提炼抽象,确立其万物存在的普遍依据的地位的观念。“莫知其父”表示道以自身为存在的依据,不论先与后的时间绵延如何久长,于其无所加损。左右着“久,今古未始无之。所以长生,以其不营养其生而得之”(第七章注)的无限宇宙,既没有质的改变又不会产生量的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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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之音 强昱

    2015-12-01 20: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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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无为或自然妙理由于受到合理制度的保障,结果在治理国家方面,呈现为君臣上下的责任义务的普遍实现。“有道之主,在于天下。君臣道合,上恩下流,下情上达,如川谷之与江海通流也”(第三十二章注)。是信任克服了猜忌,理解替代了埋怨,造成了彼此的齐心合力的格局,推动着大同社会的降临。然而社会生活的复杂,并不因此完全如人所愿。在面对自然与社会的挑战时,还应当时刻保持防微杜渐的警惕心理。因为“凡事机微之时,则能制之,不使至其强大。此实理身理国之要道也”(第三十六章注)。把危机消灭于萌芽状态,李约甚至将之上升到“理身理国之要道”的高度。要求每一社会成员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这些认识都是围绕无为的核心准则进行的讨论,反映了李约对自然无为的高度重视态度。

    为而无心,故能无所不容也。不失无为,则无不化。无名之朴者,无为之本也。夫无为也,则无迹,当何名之?君执此以镇人,人孰敢妄动者也。兼忘守道之心,乃合自然之素。夫有心于静者,则无时而静也。今放之于自得,我无一物于胸中,然后君臣上下,各正性命。(第三十七章注)

    无我无心与无情含义相同,以摆脱一切依附为条件实现“自得”的独立。如果存在着执著的心理意识“则无时而静心”,只能是六神无主欲望纷扰。李约合理地指出,无为的自我由于“无迹”,就不能运用语言概念指称说明。心灵的自由因此奠基于“兼忘守道”的精神超越,最终实现了同“自然之素”冥合无间的和谐完整。

    君主与臣民的责任义务不容错乱,“各正性命”是对每一社会成员共同的要求,不因君主的尊严而改变。通过对社会历史事实的考察,李约指出,“有道之主,嗣庸君之后,则必拨乱反正,偃武修文”(第四十六章注)。运用武力消灭罪恶是正义的体现,如果社会秩序得以重建,那么在“拨乱反正”之后,必然是以“偃武修文”的文化建设,改善人民的生活而安抚饱受摧残的心灵。可是李约的认识出现了矛盾。一方面主张“三尸入于心地,则无死地可入也。若失清静于毫厘,则五贼三尸间隙而进”(第五十章注)。如果“清静”的心灵始终不渝,那么结果就是生命永恒,同“身死形谢”的规定出现了不必要的冲突。但是这一针对“各正性命”要求的具体措施,隐约肯定了道教的胎息修炼的积极价值。其理论重心依然在于和谐社会的建构。

    以德修身,诸伪咸尽。以德修家,庆流后嗣。以德修乡,日益远大。以德修国,君民充实。以德修于天下,则比屋可封,化被异域。(第五十五章注)

    联系对“自然妙理”的认识,可以判断“德”指“专一”的“心灵”。李约认为通过不断激发自我生命潜能的作用,就可以成就自我伟大的人格。地方乡党受惠而国泰民安,终至邻国都受到熏陶。不论社会环境发生哪些重大的变化,“聪明之君,省己修德。从凋残之中,一变为淳和也”(第五十八章注)。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回应了对无为的认识,无为的内涵因此不断得到深化。

    进一步考察“德”的价值作用,李约认为不是空洞的说教或自我标榜,而是需要把老君教导的“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贯彻在具体生活实践中。如果“人能行此三德,则心必虚明”。智慧之光从自我心灵中升起,照亮了世界万物。主体自我的“虚明则能见怨之初起,起于小,小而能绝之,则无大矣。起于少,少而能除之,则无多矣”(第六十二章注)。虽然矛盾冲突的事情不可避免,但是不因为积怨而动摇社会生活的有序,瓦解心灵的纯洁完整。每一个人遵循这样的要求实现自我人生,则“阴德深不可知,远不可窥。夫然乃能与万物,复归于自然之性。皆复天真,无所不顺也”(第六十五章注)。对人类的未来寄予了高度的期望,把普遍和谐当作了人类的最高理想。这又是以“复归于自然之性”为条件,说明宇宙万物的“自然之性”,于人类而言就是自由的永恒追求。李约满怀信心地指出,“以道为宗,以德为君”(第七十章注)的有限个人,就能把自己提升至“智周万物,无所不知”(第七十一章注)的天尊至圣的高度。如此则以精神的不朽征服了死亡的黑暗,达到了可能达到的至极境界。

    人生的自由解放以“达于万化出入之所由”为根本归宿,必须建立在“量无不容,德无不备”的基础之上,而这是每一个人天赋的“神识机智”彻底释放于世界的反映。主体自我“守清静,不假筹算。闭七窍诸门,群魔不能入。清五脏诸神,外物不能入诱”的自觉陶冶锤炼过程,始终围绕“守一”的中枢展开。接受了道教倡导的实现人生的方法论主张的李约,因此一方面强调通过对“精妙之气”的调节,使知情意处于和谐有序的动态平衡状态下,生命的活力与能动创造的潜能源源不断地流溢于世界,另一方面又把个人生命活力的塑造完全置于“虚心”或“谦德”的培育之中,以实现自我与社会以及整个世界的贯通。这既是圣王人生成长必然遵循的道路途径,同时也是每一渴望获得终极解脱的个人无一例外需要践行的法则准绳。这种自我实现的过程立足于“修身”的“诸伪咸尽”的纯粹人格的建立,进一步拓展辐射至“修家”与“修乡”以及“修国”乃至“修于天下”的全面覆盖。对应于“法地地”与“法天天”以及“法道道”与“法自然”,只有彻底达到了“皆与为一”的水平,才能使有限的自我臻于永恒无限的领域。既否定了放弃每一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实现人生的可能,又没有简单地把个体价值的实现,定位在狭隘有限的伦理道德方面。“自然之素”即是先验的“性命”之“正”,而能够“合”于宇宙万物即实现回归的自我,不允许他人包办替代,哪怕是有丝毫的瑕疵偏差,依然无法与道体同一。

    三  周而复始,此自然之本也

    远离了感性知觉的世界万物的生起本源,作为理性直观的对象,需要主体自我心灵的默契予以见证。这种观念,早已成为了道家的常识。如何圆满地处理宇宙论、存在论与本体论之间的关系,是形上学领域中的重大问题。虽然在精神气质上,李约的形上学固然以宇宙论为核心,包容本体论与存在论于其中为理论特色,但是对形上学问题的广泛关注,与未来内丹学基本不涉及形上学问题的讨论明显态度有别。

    具体事物周期性的生起消亡,依照传统认识言之,乃是永恒不息的元气凝聚离散的表现。在元气的绵延流逝中生起的天地万物,必然以元气为唯一的物质元素。李约因此正确地指出,“元气圆凝之时,未有天地也。至虚至静,不与群物复,不随物化也。备行万物之中,又无时而危也。为能生育,无得而称。字以表德,为有生天地之德,故字道以表之。名以召实,为其无所不包,故名曰大,以示于人。人欲修之,当有所谓也。己不在大,又逝者复失也。远追之不获,俄然返于虚心也”。主体自我追溯构成万物的基本物质元素以及宇宙的初始状态,必然会出现“远追之不获”的结果。唯有当“俄然返于虚心也”的时候,通过心灵的静观,最终在普遍逻辑抽象的高度,洞察了宇宙的究竟底蕴。而元气的凝聚离散以道为根据展开,具体事物的生灭不能左右元气的固有属性。道与德的概念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元气具有的生育万物的功能作用。其“字道以表之”的规定指向的是“为能生育,无得而称”的绝对性,是“道,无也”的认识明晰地区别了形上之道与形下之气的不同,使其固有的内在联系得以确立。如果与人类的心灵意识绝对无关,那么只能是纯粹的虚构。至极之道因此“为其无所不包,故名曰大,以示于人”的论述,进一步阐释了主体自我运用具有规定性的语言概念指称无规定性之道存在的不可避免的矛盾。

    老子的“道可道”指的是“可道者,非至道也”的问题,相应地说明了“非常道”在认识内涵上“谓唯恍唯惚也”的变动不居,是相对有限的存在者。这就意味着“物之质也”的“可名者”由于具有声色形象的规定性,成为了可以被语言概念指称的对象。而只有“常名”可以“谓曰大,曰逝也”,使“常”与“非常”的界限得以区分。通过这样的分析概括,老子以“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的判断,在充分剥离主客体不同的内涵的基础上,把人类精神意识活动的终极界限指向了“天地之始”与“万物之母”的先验领域。李约指出,“此上明道之精妙,超于言说,离于名称。道生天地之初,未有人。未有人,即谁强名道”。人类作为天地万物中的一员,是没有主观意志的元气的派生物。而正是人类的应运而生,宇宙的不朽光芒被人类的精神活动呈现。“精妙”之“道”见证于觉悟者的心灵,为之世界始有“道”之“强名”。作为人类精神意识活动表现形式的“名”的概念符号,成为了沟通主体自我与客观事物的工具。当宇宙的稳定秩序建立之后,“三才既具,品物流形。含育之义明,母子之名立”。只有满足了这样的条件,“圣人自此垂教”,把真理的光明传递给世人。而“妙”与“徼”的深浅精粗的不同,显然正是圣与凡心灵觉醒程度有别的必然结果。李约发挥云,“徼,边也。人之大端,不出于有欲与无欲也。故有欲者,不游乎道中。而忘怀者,独见夫精妙”(第一章注)。主体自我只有通过心灵的净化,才能使“有欲”的蓬勃生命激情凝结为“无欲”的深沉宁静,达到“独见夫精妙”的精神超越。

    至道是只能见证于自我心灵的东西,与耳目视听的感性经验不同。主宰制约着一切具有规定性事物的运动变化而始终如一,从未与经验事物发生丝毫的疏离割裂。这种绝对且超越的品格,取决于至道具有的“无”的无规定性。如果有所规定,就会成为与经验事物一样的相对有限的存在者。

    虚己以应物也,故功德满时也。渊然深静,不可测知,故以为庶类之宗师。能抑进取,善释仇嫌。参其明也,入其暗也。用无不同,性无所杂。但识其能,莫知其父。帝,生物之主也。群化皆处其后,唯道能居其先。象,似也。道性谦,故不言定,处其先而云似。(第四章注)

    作为共时性与历时性统一的有机整体,由于“虚己以应物”的无不接纳的博大胸怀,因此成就了自己“功德满时”的崇高伟大的业绩。正是因为具备了“渊然深静”而“功德满时”的不朽能量,说明其为“庶类之宗师”乃是理所固当。任何事物必须接受其律令的召唤,普遍平等没有点滴的亲疏之分。差别且多样的不同个体事物结果在至道“能抑进取,善释仇嫌”的调节作用下生生不息,而能够“参其明也,入其暗也”的道体不会发生纤介的扭曲。李约又以“用无不同,性无所杂”的语言,反复肯定至道的绝对唯一属性,重申了主体自我对至道的观照是通过对“其能”的提炼抽象,确立其万物存在的普遍依据的地位的观念。“莫知其父”表示道以自身为存在的依据,不论先与后的时间绵延如何久长,于其无所加损。左右着“久,今古未始无之。所以长生,以其不营养其生而得之”(第七章注)的无限宇宙,既没有质的改变又不会产生量的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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