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与伊斯兰教关于生死问题的对话(2)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 程群

2014-11-21 10:04:43

二、关于神对人的管理

虽然在人的生命创造方面,道教与伊斯兰教观点存在着差异。但是,在神对于人的生命管理、控制的看法上,道教与伊斯兰教的看法是极为一致的。二者皆认为,神对于人的生命,乃至人生的吉凶祸福具有绝对的支配权和主宰权。

在道教看来,凡夫俗子甚至天地间一切有生、无生之物都是由天界的神灵所主管的,正所谓:“五太初分,一真造化,两仪健运,五炁生成,皆由三元宰衘,三官统辖。至四维八极、三界十方、山川海岳、圣凡人物、禽兽龙鱼、草木昆虫、飞潜动植、盈虚消息、生生化化,无有不属三元主运”。[6] (P414)道教还认为,天官、地官、水官有着不同的分工。天官司掌山岳城隍社祗以及君臣人物,地官司掌妖魔魍魉以及有情无情生成化育,水官司掌江河湖海诸龙神鱼鳖等精怪。并且人的生与死在神灵那里都登记造册,由神灵司掌,这一点在道经中更是多有表现。《太上洞玄灵宝业报因缘经》说:

人欲终亡之时,皆是地司上奏诸天,诸天按察,依其部籍定其死名,敕下三界官属、四司五帝收其魂魄,绝其生气矣。凡人有疾病、刑厄、凶祸、官灾、牢狱、水火、刀兵种种苦恼,皆是冥司考罚。[5] (P98)

这就是说人的生命期限、吉凶祸福皆是由上界神灵决断。又见《太上洞神天公消魔护国经》记载:

凡人受胎,即天降司命、司录常来拥护。以至生下男则万神称善,女则万神唱恭。籍系三元,名书上帝。东斗注算,西斗记名,北斗落死,南斗上生,元辰保命,中斗延龄。大道生之,至德畜之,五行成之,高天覆之,厚地载之,日月照之,星辰佑之,神明护之,四气运之,风雨润之,丝绵衣之,人伦奉之,大乐和之,大礼检之,大君临之,大道天地生育之,功妙矣。[6] (P426)

“籍系三元,名书上帝”明确说出了一切凡夫俗子自出生时起就在神灵那里记录在案了,并且神灵还在冥冥中监察、管理职掌凡夫俗子的生死问题,所谓“东斗注算,西斗记名,北斗落死,南斗上生,元辰保命,中斗延龄。”在道教看来,甚至凡夫俗子是降生为男性还是女性也统统是由神灵定夺,《太上玄灵北斗本命长生妙经》说:“是以北斗司生司杀养物济人之都会也。凡诸有情之人,既禀天地之气、阴阳之令。为男为女,可寿可夭,皆出其北斗之政命也”。[6] (P349)

同道教的观点相似,伊斯兰教也认为人之生命及祸福寿夭均由真主管辖,人的生命是由真主创造并赐予世人的,人的生与死都是由真主定夺,由真主前定的,人力无法将之改变。没有人可以创造自己或给另外一个人生命,更不允许去毁灭别人的生命。《古兰经》指出:

未经安拉许可,没有人能够死亡,(生命的)期限是规定了的。谁希望今世的回赐,我将赐给他。谁希望后世的回赐,我也将赐给他,我将赏赐知感的人。[7] (P73)

负责管你们的死亡的天仙将会使你们死亡,然后你们将被带回到你们的主(那里)。[7] (P326)

真主不仅定夺人的生死期限,而且决定着人生的祸福,降给人不幸、灾难,赐予人尊容、幸福,“如果安拉降给你不幸,除了他之外,没有可以把它免除的。如果他降给你幸福,(也没有可以损害他的),他是有权于万物的”。[7] (P136)“没有(一种)降在大地上或是你们身上的不幸事件不是在我使它实现以前即已记录在卷的,那对于安拉确实是容易的”。[7] (P617)“你赐给你所愿意的人权力,你也剥夺你所想(剥夺)的人的权力。你赐给你所欢喜的人尊荣,你也贬低你要(贬低)的人。在你手中的是一切福泽,你确实是有权于万物的”。[7] (P57)人生所遭遇的苦难与折磨,所获得的幸福均由真主作出安排,记录在天经之中。

可见,在神对于人生管理的看法上,道教与伊斯兰教具有一致性,它们都认为神灵对于人的生命甚至吉凶祸福拥有着绝对的主宰权、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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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1 10: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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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神对人的管理

    虽然在人的生命创造方面,道教与伊斯兰教观点存在着差异。但是,在神对于人的生命管理、控制的看法上,道教与伊斯兰教的看法是极为一致的。二者皆认为,神对于人的生命,乃至人生的吉凶祸福具有绝对的支配权和主宰权。

    在道教看来,凡夫俗子甚至天地间一切有生、无生之物都是由天界的神灵所主管的,正所谓:“五太初分,一真造化,两仪健运,五炁生成,皆由三元宰衘,三官统辖。至四维八极、三界十方、山川海岳、圣凡人物、禽兽龙鱼、草木昆虫、飞潜动植、盈虚消息、生生化化,无有不属三元主运”。[6] (P414)道教还认为,天官、地官、水官有着不同的分工。天官司掌山岳城隍社祗以及君臣人物,地官司掌妖魔魍魉以及有情无情生成化育,水官司掌江河湖海诸龙神鱼鳖等精怪。并且人的生与死在神灵那里都登记造册,由神灵司掌,这一点在道经中更是多有表现。《太上洞玄灵宝业报因缘经》说:

    人欲终亡之时,皆是地司上奏诸天,诸天按察,依其部籍定其死名,敕下三界官属、四司五帝收其魂魄,绝其生气矣。凡人有疾病、刑厄、凶祸、官灾、牢狱、水火、刀兵种种苦恼,皆是冥司考罚。[5] (P98)

    这就是说人的生命期限、吉凶祸福皆是由上界神灵决断。又见《太上洞神天公消魔护国经》记载:

    凡人受胎,即天降司命、司录常来拥护。以至生下男则万神称善,女则万神唱恭。籍系三元,名书上帝。东斗注算,西斗记名,北斗落死,南斗上生,元辰保命,中斗延龄。大道生之,至德畜之,五行成之,高天覆之,厚地载之,日月照之,星辰佑之,神明护之,四气运之,风雨润之,丝绵衣之,人伦奉之,大乐和之,大礼检之,大君临之,大道天地生育之,功妙矣。[6] (P426)

    “籍系三元,名书上帝”明确说出了一切凡夫俗子自出生时起就在神灵那里记录在案了,并且神灵还在冥冥中监察、管理职掌凡夫俗子的生死问题,所谓“东斗注算,西斗记名,北斗落死,南斗上生,元辰保命,中斗延龄。”在道教看来,甚至凡夫俗子是降生为男性还是女性也统统是由神灵定夺,《太上玄灵北斗本命长生妙经》说:“是以北斗司生司杀养物济人之都会也。凡诸有情之人,既禀天地之气、阴阳之令。为男为女,可寿可夭,皆出其北斗之政命也”。[6] (P349)

    同道教的观点相似,伊斯兰教也认为人之生命及祸福寿夭均由真主管辖,人的生命是由真主创造并赐予世人的,人的生与死都是由真主定夺,由真主前定的,人力无法将之改变。没有人可以创造自己或给另外一个人生命,更不允许去毁灭别人的生命。《古兰经》指出:

    未经安拉许可,没有人能够死亡,(生命的)期限是规定了的。谁希望今世的回赐,我将赐给他。谁希望后世的回赐,我也将赐给他,我将赏赐知感的人。[7] (P73)

    负责管你们的死亡的天仙将会使你们死亡,然后你们将被带回到你们的主(那里)。[7] (P326)

    真主不仅定夺人的生死期限,而且决定着人生的祸福,降给人不幸、灾难,赐予人尊容、幸福,“如果安拉降给你不幸,除了他之外,没有可以把它免除的。如果他降给你幸福,(也没有可以损害他的),他是有权于万物的”。[7] (P136)“没有(一种)降在大地上或是你们身上的不幸事件不是在我使它实现以前即已记录在卷的,那对于安拉确实是容易的”。[7] (P617)“你赐给你所愿意的人权力,你也剥夺你所想(剥夺)的人的权力。你赐给你所欢喜的人尊荣,你也贬低你要(贬低)的人。在你手中的是一切福泽,你确实是有权于万物的”。[7] (P57)人生所遭遇的苦难与折磨,所获得的幸福均由真主作出安排,记录在天经之中。

    可见,在神对于人生管理的看法上,道教与伊斯兰教具有一致性,它们都认为神灵对于人的生命甚至吉凶祸福拥有着绝对的主宰权、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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