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门崇理折衷堪舆完孝录卷之八(6)

道教之音整理 紫嫣馨

2013-07-22 21:50:58

祝文

维某年月朔日,具位同前,敢昭告於本山土地之神。今为某官某人封谥,穷兹幽宅,神其保佑,俾无后艰。敬以清酌脯醢,祇荡於神尚飨。

复位。告者再拜,彻出。

按:刘氏璋曰:为父毋形体在此,故礼其神以安之。

藏明器等

实土及半,乃藏明器、下帐、苞、筲、罂於便房。

按:明器乃刻木为车马、仆从、侍女,各执奉养之物。如巾帕、茵褥等物,象平生而小,准令五品、六品三十事,七品、八品二十事,非升朝官十五事,庶人十事。

帐谓林帐、茵席、椅卓之类,亦象平生而小

苞竹掩一,以盛遣奠余脯

按:仪礼注:苞草也;古称苞苴是也。曲礼注:苞者,包裹鱼肉之属。苴者,以此藉器而贮物也。

筲竹器五,以盛五谷

司马温公曰:今但以小瓮贮五谷各五升,可也。

刘氏璋曰:既夕礼膂三容,与簋同盛黍、稷、麦,其实皆绘注云:皆湛之以汤,神之所享不用食,道所以为敬。

按:仪礼注:筲,藉通饮器容,与簋同。《论语》注:筲,竹器,容斗二升。

罂磁器三以盛酒酰醢

按:此数物,俗又谓之仓库。今亦不用,闽中用二磁瓶,一盛五谷,曰仓:一盛铜钱,或纸钱,曰库;吾乡皆不用。

张说曰:墓中不置瓮、瓶,以其近於水也。不置羽毛,以其近於尸也。不置黄金,以其久而为怪也。不置丹朱、雄黄、矾石,以其近烈而燥,使土枯而不滋也。古人纳明器於墓,此物久而致虫必矣。如必欲用之,则莫若於圹旁别为坎,以瘦之也。

司马温公曰:自明器以下,俟实土及半,乃於其旁,穿便房以贮之,以板塞其门。

刘氏曰:或问明器之义,曰檀弓注云:谓以礼送死者,以死者之礼待之。是无爱亲之心为不仁,不可行也。以生者之礼待之,是无烛理之明为不智,亦不可行也。故备物而不可用也。其谓之明器者,盖以神明之道待之也。

或问:穿便房,恐虚圹中引水不便,欲贮埋墓志处如何?曰:此虽古人不忍死其亲之意,然实非有用之物。且脯肉腐败生虫聚蚁,尤为非便,不可用也。惟埋明器矣。

按:穿便房以埋明器,以闽俗之木刻金鸡、玉犬、栢人、土地等物,不无有泄地脉,且引水生虫盆一益化者、不若皆不用为是。若孝子必欲遵礼用之,亦不必事雕刻,而但用纸糊裱楮为之,乃於窆完工毕之际,谢土告墓之时,对坟烧化,如焚楮钱之义,庶亦就便焉。谨以告仁孝君子幸察焉。

下志石

墓在平地,则於墓道南先布砖一重,置石其上,又以砖四围之,而覆其上者。墓在山侧峻处,则於圹南数尺间,掘地深四五尺,依法埋之。

复实以上而坚筑之

下土亦以尺许为准,但须密杵坚筑。

按:俗有用砖卷郑者,郑必高大空虚,久则倾陷,甚非,所宜只多用三合土,而坚筑之,可也。

题主

执事者设卓子於灵座前左向,右置砚笔墨,更置盥盆悦巾。

仪节主人向卓子前立。盥洗祝及题主者俱洗。出主祝开箱出木主,卧置卓子上,题主盥手毕,向右立。题主陷中字须先令他人书完,只留粉面上,神主之主字勿加点,只作王字。今题主者加一点于上,即成主字,谓之题主。祝奉主置灵座置毕。收魂帛乃藏魄帛於箱中,置主后。祝焚香斟酒跪主人以下皆跪。读祝祝读毕不焚。兴复位鞠躬、拜兴、拜兴、拜兴、拜兴、平身谢题主者主人再拜,题主者苔拜。

按:神主陷中字,何以先令他人预书,而点主者至是但於其粉面书主字之一点而已。曰:点主者,多是有位之尊者,及年高之老者,临时书字,恐有不便。故尔,此亦从权处耳。诸儒家礼未尝言此。

题主式

陷中父则曰:明故某官某公,讳某字某行几神主母则曰:明故某封某氏,讳某行几神主。粉面父则曰:显考某官封谧府君神主。母则曰:显妣某封某氏神主。其下左旁皆书曰:孝子某奉祀。无官则以主所称为号,如父。曰:显考处士府君神主。

祝文

维年岁次月朔日辰,孤子某敢昭告於某官封谧府君,形归窀穸,神返室堂,神主既成,伏惟尊灵,含旧从新,是凭是依。母则改孤子为哀子。窀穸,《左传》襄十三年,楚共王疫病望驯诸大夫曰:获保首领以击地藏是春秋窀穸之事。注窀,张伦切,厚也。穸,音夕夜也。盖厚夜,犹长夜,谓葬埋也。

祝奉神主升车魂帛箱在其后

今俗主人自抱神主於怀,乘轿而返,盖欲使神魄相依也。亦有理。

执事者彻灵座遂行主人以下,男左女右,○重服在前,轻服在后,出墓尊长乘车马去墓百步之许卑幼亦乘车马,水则乘船,但留子弟一人监视实上,以至成墓。

或问:定后乃题主、孝子奉主而归,委其封土成墓之事於他人,何也?苔曰:事死如事生,今遗魄用葬於土,而神魂则附於主矣。故孝子亟於奉主以安神魂,至封土成墓,委之期亲子弟,或门人耳。昔孔子值葬时,封委之门人时,大雨防墓崩,子贡后归以告孔子,孔子汶然泪下,责其门人曰:古者不修墓。夫所谓不修墓者,乃当时筑造牢固坚实,不俟於修耳。岂有崩而不修哉。今人三日后复山之说,正因此也。

成墙

坟高四尺

檀弓孔子既合葬於防,曰:吾闻之,古者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於是,封之崇四尺。○今按孔子防墓之封其崇四尺,故取以为法。

立小石碑。於其前,亦高四尺,趺高尺许。

司马温公曰:按今式坟碑、石兽,大小多寡,虽各有品数,然葬者当为无穷之规。后世见此等物,安知其中不多藏金玉耶。是皆无益於亡者,而又有害。故令式又有贵得同贱,贱不得同贵之义。然则,不若不用之为愈也。

按温公说:别立小碑,白石径阔尺以上,其后居三之二,圭首而刻,其面如志之盖,乃略述其世系、名字、行实,而刻於其左,转及后右而周焉。妇人则俟夫葬乃立,面如夫亡志盖之刻一石。

国朝稽古定制,茔地一品九十步,每品臧十步;七品以下不得过三十步,庶民止於九步。坟一品高一丈八尺,每品臧二尺,七品以下不得过六尺。其石碑一品螭首,二品麒麟,三品天禄,辟邪皆用龟趺;四品至七品,皆圆首方趺。其石人、石兽长短阔狭,以次臧降。其石人、石兽、望柱,皆有次第着在令甲可考也。贵得同贱,贱虽富不得同贵。虑远者,於所当得,纵不能尽去,少加臧杀可也。

司马温公曰:古人有大勋德,勒名锺鼎藏之宗庙,其葬则有丰碑以下棺耳。秦、汉以来,始命文士褒赞功德,刻之於石,亦谓之碑。降及南朝后,亦铭志埋之墓中。使其人果大贤耶。则名闻昭显,来世称颂,流播终古,不可掩蔽,岂待碑铭。始为人知其人不贤耶,虽以巧言丽辞,强加采饰,功侔吕望,德比仲尼,徒取议诮,其谁肯信。碑虽立於墓道,人犹得见知,乃藏於圹中,自非开发莫之睹也。隋文帝子,方四岁,薨时,僚请立碑。帝曰:欲求名,一卷史书足矣,何用碑?为徒与人作镇石耳。此实语也。今既不能免依其志文但可直叔乡里、世家、官籍,始终而已。季札墓前有石,世称孔子所篆云。呜呼,有昊延陵季子之墓,岂在多言,然后人知其贤也。今但刻姓名於墓前,人自知之耳。

附录 文公父圹记

先府君讳松,字乔年,姓朱氏,徽州姿源人。曾祖讳振,祖讳询,妣皆汪。先考讳森,妣程氏,三世皆不仕。考、妣以府君故,赠承仕郎、孺人。府君生於绍圣四年闰二月戊申,性至孝,有高志大节,落笔语辄惊人。政和八年,以同上舍出身,授迪功郎、建州政和县尉。承仕公卒,贪不能归,因葬其邑,而游宦往来闽中,始从龟山杨氏门人为《大学》《中庸》之学。调南剑州尤溪县尉,监泉州石井镇税,循左从政郎。绍兴四年,召试除秘书省正字丁内艰服除,召对改宣教郎,迁着作佐郎、尚书度□贠外郎兼史馆校勘。历司勋吏部两曹,皆领史职如故,以史劳转奏议郎,以年劳转承议郎。丞相赵忠简公、张忠献公皆称知府君,未及用而去。秦桧以是忌之,而府君又方率同列极论和戎不便。桧益怒,也府君知饶州,未赴,请问差主管台州崇道观,以十三年三月辛亥卒於建州城南之寓舍,年四十有七。所为文有《韦斋集》十二卷。娶同郡祝氏处士确之女,封孺人,后二十七年卒。男熹,尝为左迪功郎,差充枢密院编修。女嫁右迪功郎、长汀县主簿刘子翔。孙男塾、野、在,女巽、兑皆幼。初府君将没,欲葬崇安之五夫。卒之,明年遂窆其里灵梵院侧。时熹幼,未更事,卜地不许,既惧体魄之不获其安,乃以乾道六年八月五日,迁於里之白水鹅子峰下。熹攀慕号,损痛贯心骨,重惟先君既不得信其志以没,而熹又无所肖,似不能有以显扬万分,敢次叔姓系官,阅志业梗,卓潭掩诸幽,且将请作文者,以表其隧,昊天罔极,呜呼痛哉。

儒门崇理折衷堪舆完孝录卷之八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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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文

    维某年月朔日,具位同前,敢昭告於本山土地之神。今为某官某人封谥,穷兹幽宅,神其保佑,俾无后艰。敬以清酌脯醢,祇荡於神尚飨。

    复位。告者再拜,彻出。

    按:刘氏璋曰:为父毋形体在此,故礼其神以安之。

    藏明器等

    实土及半,乃藏明器、下帐、苞、筲、罂於便房。

    按:明器乃刻木为车马、仆从、侍女,各执奉养之物。如巾帕、茵褥等物,象平生而小,准令五品、六品三十事,七品、八品二十事,非升朝官十五事,庶人十事。

    帐谓林帐、茵席、椅卓之类,亦象平生而小

    苞竹掩一,以盛遣奠余脯

    按:仪礼注:苞草也;古称苞苴是也。曲礼注:苞者,包裹鱼肉之属。苴者,以此藉器而贮物也。

    筲竹器五,以盛五谷

    司马温公曰:今但以小瓮贮五谷各五升,可也。

    刘氏璋曰:既夕礼膂三容,与簋同盛黍、稷、麦,其实皆绘注云:皆湛之以汤,神之所享不用食,道所以为敬。

    按:仪礼注:筲,藉通饮器容,与簋同。《论语》注:筲,竹器,容斗二升。

    罂磁器三以盛酒酰醢

    按:此数物,俗又谓之仓库。今亦不用,闽中用二磁瓶,一盛五谷,曰仓:一盛铜钱,或纸钱,曰库;吾乡皆不用。

    张说曰:墓中不置瓮、瓶,以其近於水也。不置羽毛,以其近於尸也。不置黄金,以其久而为怪也。不置丹朱、雄黄、矾石,以其近烈而燥,使土枯而不滋也。古人纳明器於墓,此物久而致虫必矣。如必欲用之,则莫若於圹旁别为坎,以瘦之也。

    司马温公曰:自明器以下,俟实土及半,乃於其旁,穿便房以贮之,以板塞其门。

    刘氏曰:或问明器之义,曰檀弓注云:谓以礼送死者,以死者之礼待之。是无爱亲之心为不仁,不可行也。以生者之礼待之,是无烛理之明为不智,亦不可行也。故备物而不可用也。其谓之明器者,盖以神明之道待之也。

    或问:穿便房,恐虚圹中引水不便,欲贮埋墓志处如何?曰:此虽古人不忍死其亲之意,然实非有用之物。且脯肉腐败生虫聚蚁,尤为非便,不可用也。惟埋明器矣。

    按:穿便房以埋明器,以闽俗之木刻金鸡、玉犬、栢人、土地等物,不无有泄地脉,且引水生虫盆一益化者、不若皆不用为是。若孝子必欲遵礼用之,亦不必事雕刻,而但用纸糊裱楮为之,乃於窆完工毕之际,谢土告墓之时,对坟烧化,如焚楮钱之义,庶亦就便焉。谨以告仁孝君子幸察焉。

    下志石

    墓在平地,则於墓道南先布砖一重,置石其上,又以砖四围之,而覆其上者。墓在山侧峻处,则於圹南数尺间,掘地深四五尺,依法埋之。

    复实以上而坚筑之

    下土亦以尺许为准,但须密杵坚筑。

    按:俗有用砖卷郑者,郑必高大空虚,久则倾陷,甚非,所宜只多用三合土,而坚筑之,可也。

    题主

    执事者设卓子於灵座前左向,右置砚笔墨,更置盥盆悦巾。

    仪节主人向卓子前立。盥洗祝及题主者俱洗。出主祝开箱出木主,卧置卓子上,题主盥手毕,向右立。题主陷中字须先令他人书完,只留粉面上,神主之主字勿加点,只作王字。今题主者加一点于上,即成主字,谓之题主。祝奉主置灵座置毕。收魂帛乃藏魄帛於箱中,置主后。祝焚香斟酒跪主人以下皆跪。读祝祝读毕不焚。兴复位鞠躬、拜兴、拜兴、拜兴、拜兴、平身谢题主者主人再拜,题主者苔拜。

    按:神主陷中字,何以先令他人预书,而点主者至是但於其粉面书主字之一点而已。曰:点主者,多是有位之尊者,及年高之老者,临时书字,恐有不便。故尔,此亦从权处耳。诸儒家礼未尝言此。

    题主式

    陷中父则曰:明故某官某公,讳某字某行几神主母则曰:明故某封某氏,讳某行几神主。粉面父则曰:显考某官封谧府君神主。母则曰:显妣某封某氏神主。其下左旁皆书曰:孝子某奉祀。无官则以主所称为号,如父。曰:显考处士府君神主。

    祝文

    维年岁次月朔日辰,孤子某敢昭告於某官封谧府君,形归窀穸,神返室堂,神主既成,伏惟尊灵,含旧从新,是凭是依。母则改孤子为哀子。窀穸,《左传》襄十三年,楚共王疫病望驯诸大夫曰:获保首领以击地藏是春秋窀穸之事。注窀,张伦切,厚也。穸,音夕夜也。盖厚夜,犹长夜,谓葬埋也。

    祝奉神主升车魂帛箱在其后

    今俗主人自抱神主於怀,乘轿而返,盖欲使神魄相依也。亦有理。

    执事者彻灵座遂行主人以下,男左女右,○重服在前,轻服在后,出墓尊长乘车马去墓百步之许卑幼亦乘车马,水则乘船,但留子弟一人监视实上,以至成墓。

    或问:定后乃题主、孝子奉主而归,委其封土成墓之事於他人,何也?苔曰:事死如事生,今遗魄用葬於土,而神魂则附於主矣。故孝子亟於奉主以安神魂,至封土成墓,委之期亲子弟,或门人耳。昔孔子值葬时,封委之门人时,大雨防墓崩,子贡后归以告孔子,孔子汶然泪下,责其门人曰:古者不修墓。夫所谓不修墓者,乃当时筑造牢固坚实,不俟於修耳。岂有崩而不修哉。今人三日后复山之说,正因此也。

    成墙

    坟高四尺

    檀弓孔子既合葬於防,曰:吾闻之,古者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於是,封之崇四尺。○今按孔子防墓之封其崇四尺,故取以为法。

    立小石碑。於其前,亦高四尺,趺高尺许。

    司马温公曰:按今式坟碑、石兽,大小多寡,虽各有品数,然葬者当为无穷之规。后世见此等物,安知其中不多藏金玉耶。是皆无益於亡者,而又有害。故令式又有贵得同贱,贱不得同贵之义。然则,不若不用之为愈也。

    按温公说:别立小碑,白石径阔尺以上,其后居三之二,圭首而刻,其面如志之盖,乃略述其世系、名字、行实,而刻於其左,转及后右而周焉。妇人则俟夫葬乃立,面如夫亡志盖之刻一石。

    国朝稽古定制,茔地一品九十步,每品臧十步;七品以下不得过三十步,庶民止於九步。坟一品高一丈八尺,每品臧二尺,七品以下不得过六尺。其石碑一品螭首,二品麒麟,三品天禄,辟邪皆用龟趺;四品至七品,皆圆首方趺。其石人、石兽长短阔狭,以次臧降。其石人、石兽、望柱,皆有次第着在令甲可考也。贵得同贱,贱虽富不得同贵。虑远者,於所当得,纵不能尽去,少加臧杀可也。

    司马温公曰:古人有大勋德,勒名锺鼎藏之宗庙,其葬则有丰碑以下棺耳。秦、汉以来,始命文士褒赞功德,刻之於石,亦谓之碑。降及南朝后,亦铭志埋之墓中。使其人果大贤耶。则名闻昭显,来世称颂,流播终古,不可掩蔽,岂待碑铭。始为人知其人不贤耶,虽以巧言丽辞,强加采饰,功侔吕望,德比仲尼,徒取议诮,其谁肯信。碑虽立於墓道,人犹得见知,乃藏於圹中,自非开发莫之睹也。隋文帝子,方四岁,薨时,僚请立碑。帝曰:欲求名,一卷史书足矣,何用碑?为徒与人作镇石耳。此实语也。今既不能免依其志文但可直叔乡里、世家、官籍,始终而已。季札墓前有石,世称孔子所篆云。呜呼,有昊延陵季子之墓,岂在多言,然后人知其贤也。今但刻姓名於墓前,人自知之耳。

    附录 文公父圹记

    先府君讳松,字乔年,姓朱氏,徽州姿源人。曾祖讳振,祖讳询,妣皆汪。先考讳森,妣程氏,三世皆不仕。考、妣以府君故,赠承仕郎、孺人。府君生於绍圣四年闰二月戊申,性至孝,有高志大节,落笔语辄惊人。政和八年,以同上舍出身,授迪功郎、建州政和县尉。承仕公卒,贪不能归,因葬其邑,而游宦往来闽中,始从龟山杨氏门人为《大学》《中庸》之学。调南剑州尤溪县尉,监泉州石井镇税,循左从政郎。绍兴四年,召试除秘书省正字丁内艰服除,召对改宣教郎,迁着作佐郎、尚书度□贠外郎兼史馆校勘。历司勋吏部两曹,皆领史职如故,以史劳转奏议郎,以年劳转承议郎。丞相赵忠简公、张忠献公皆称知府君,未及用而去。秦桧以是忌之,而府君又方率同列极论和戎不便。桧益怒,也府君知饶州,未赴,请问差主管台州崇道观,以十三年三月辛亥卒於建州城南之寓舍,年四十有七。所为文有《韦斋集》十二卷。娶同郡祝氏处士确之女,封孺人,后二十七年卒。男熹,尝为左迪功郎,差充枢密院编修。女嫁右迪功郎、长汀县主簿刘子翔。孙男塾、野、在,女巽、兑皆幼。初府君将没,欲葬崇安之五夫。卒之,明年遂窆其里灵梵院侧。时熹幼,未更事,卜地不许,既惧体魄之不获其安,乃以乾道六年八月五日,迁於里之白水鹅子峰下。熹攀慕号,损痛贯心骨,重惟先君既不得信其志以没,而熹又无所肖,似不能有以显扬万分,敢次叔姓系官,阅志业梗,卓潭掩诸幽,且将请作文者,以表其隧,昊天罔极,呜呼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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